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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PM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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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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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 范围内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 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
二、 本次调整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根据《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393.58 万元,
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0,460.57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分配调整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前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元) |
|---|---|---|---|---|
| 1 |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10,753.65 | 10,753.65 | 107,536,500 |
| 2 |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00 |
| 3 |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9,706.92 | 9,706.92 | 76,399,279.8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0 |
| 合计 | 40,460.57 | 40,460.57 | 283,935,779.86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情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 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 整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有研粉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 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形。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