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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Aug 8, 2013
54134_rns_2013-08-08_0eb47d94-f85e-4c5a-adb6-5b88d0ff1126.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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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 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南通创源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投资”)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通通州支行委托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公司(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 创源投资委托借款人民币7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款项 到公司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书面认可 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 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向关联方创源投资委托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 公司临时资金周转、缓解公司阶段性的资金压力的需要,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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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临时性资金周转,缩短了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时间,有力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体现了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幼茹、马汉坤、王新林、朱德林、朱宇晖 2013 年8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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