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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Jul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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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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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2 年至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明确对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权益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 款,以加强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 分配制度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江苏证 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 公司字[2012]276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 司未来三年(2012 年至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 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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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 (2012 年至 2014 年 )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2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2012 年至 2014 年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

3 、未来三年 (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 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 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及决策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 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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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实施。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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