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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Apr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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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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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 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 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 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 的职责,形成沟通意见函提交给审计委员会。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 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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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 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 的条件。
第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 生。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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