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otion High-tech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Apr 10, 2007

54134_rns_2007-04-10_789a3177-b208-490c-b689-b5119a605b6f.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 2、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 3、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 4、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

  •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 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金融证券部为公 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 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

1

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从事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 1、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流程、管理、研发、市场

  • 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 2、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 4、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 5、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施细则,并 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 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第十一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需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 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上述职责。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 1、投资者;

  •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 4、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2、股东大会;

  • 3、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 4、一对一沟通;

  • 5、电话咨询;

  • 6、邮寄资料;

  •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8、路演;

  • 9、现场参观;

  • 10、公司网站。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 信息,主要包括:

2

  • 1、公司的发展战略;

  •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

  • 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 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 3、企业文化;

    •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

括:

  •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

  • 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 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 资者的咨询。

    • 2、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良好的公共关

系;

  •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安排高

  •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

  • 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

  • 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 8、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 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在上述报纸 和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