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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Feb 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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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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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4
公告编号: 2026-012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法规规定,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21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众中国”)发行 384,163,346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02,945,207.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72,090,121.8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30,855,085.62 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11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 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吸收合并事项 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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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1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 充流动资金)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 电池”)、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材料”)、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蜀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 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 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 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 年 6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国轩电池科技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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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 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 三元正极材料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实施主体未 发生改变,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无需重新签订监 管协议。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三元正 极材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417.27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 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和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 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 305.08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 行手续费支出等)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 署的相关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备注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 |
188763859109 | 724,445.46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 |
185765054466 | ——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 行 |
12081101040057182 | —— | 0.00 | 已销户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包河支行 |
3401040160001091868 | ——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9860800003063 | ——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 |
34050148880800002484 | —— | 0.00 | 已销户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 行 |
2000026817616660000009 3 |
—— | 0.00 | 已销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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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 |
募集资金 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302015419200380085 | ——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302015419200380883 | ——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蜀山支行 |
176766944401 | —— | 30,079.82 | 募投专户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 行 |
12081101040058479 | —— | 3,307.26 | 募投专户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包河支行 |
3401040160001148668 | —— | 24,149.19 | 募投专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9860800003299 | —— | 13,692.53 | 募投专户 |
| 合 计 |
724,445.46 | 71,228.80 |
注 1: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 10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71,228.80 万元,其中包含未置换的已支付 给第三方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1,359.96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 计人民币 565,458.96 万元。具体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 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 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与大众中国达成战略合作后,双方开展了全面合作,公司已收到大众 标准电芯定点函,其中包括三元和磷酸铁锂标准电芯定点,将配套大众最新平 台的新能源车型,同时也适用于 MEB 平台。2021 年受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的 推动,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 154.5GWh,同比累计增长 142.8%,其中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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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锂占比超过 51%。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未来 战略发展规划,同时鉴于原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土地规模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 要,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施可能会增加建设成本、能耗支出、人力成本和场 地维护等多方面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并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国轩电池科技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上述变更完成后将 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
(2)公司将“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从 2023 年 9 月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 变更。
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求变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国轩电池科技 有限公司根据客户反馈持续对部分产线进行工艺升级,且因相关升级设备采用 国内外进口或定制设备,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影响了项目部分施工进度和部分 设备调试进度。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规避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中的隐患,公 司采取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阶段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遵循产用平衡原则逐步推进该募 投项目建设进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
(3)公司将“年产 20GWh 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变更为“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 目”,实施内容由“年产 20GWh 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力电池 10GWh、 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10GWh”变更为“年产 28GWh 动力锂离子电池,其中三元动 力电池 12GWh、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16GWh 及配套 PACK 生产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上述募投项目的实 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更。
随着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的推动,为满足战略客户对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需 求,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等客观情况需要,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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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战略客户对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的需求,公司计划在现有募投项 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生产线工艺进行升级优化,进一步扩大动力电池产能 规模。同时,鉴于原电芯设计性能指标已难以匹配战略客户的最新技术要求, 本次产能提升将同步对电芯设计进行全面迭代,以确保产品性能达到行业领先 水平,有效满足客户对动力电池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应用需求。此次产能提升 将深度应用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压实密度正极材料及高倍率电芯技术,通过优化 正负极材料配方、改进电芯结构设计与制造工艺,生产具备高能量密度、高充 放电效率、长循环寿命的新一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芯。
2、决策程序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除上述变更情况外,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其 他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差异 |
|---|---|---|---|---|---|---|
| 1 |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 |
国轩电池年产 16GWh高比能动 |
532,464.78 | 3,462.56 | 3,462.5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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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差异 |
|---|---|---|---|---|---|---|
| 力锂电池产业化 项目 |
力锂电池产业化 项目 |
|||||
| 2 | 国轩材料年产 3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项目 |
国轩材料年产 3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89,672.43 | 10,327.5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0,620.73 | 90,620.73 | 90,650.00 | -29.27 |
| 4 | 年产20GWh大 众标准电芯项目 (变更前) |
年产20GWh大 众标准电芯项目 (变更前) |
不适用 | 532,278.38 | 381,673.97 | 150,604.41 |
| 大众标准电芯产 线项目(变更 后) |
大众标准电芯产 线项目(变更 后) |
|||||
| 合计 | 723,085.51 | 726,361.67 | 565,458.96 | 160,902.71 |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原因 如下:
“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差异主要系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尚未全 部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差异原因主要系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时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公司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严控工程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 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 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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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元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 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元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 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 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万 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05.08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同时,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国轩材料年产 3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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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项目”已竣工投产,项目累计投入 89,672.43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13,417.27 万 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为更合理地 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417.2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2021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将 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 (含 20% )以上 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 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 放和使用以上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以上募集资金不存在管理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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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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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23,085.51 | 723,085.51 | 723,085.51 | 723,085.5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65,458.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532,278.38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65,458.9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例: |
73.61% | 2025年1-9月: | 54,566.37 | |||||||
| 2024年度: | 101,192.15 | |||||||||
| 2023年度: | 189,427.38 | |||||||||
| 2022年度: | 220,273.0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状态日期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1 | 国轩电池年产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 化项目 |
国轩电池年产16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 业化项目 |
532,464.78 | 3,462.56 | 3,462.56 | 532,464.78 | 3,462.56 | 3,462.56 | 0.00 | 不适用 |
| 2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 目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 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89,672.43 | 100,000.00 | 100,000.00 | 89,672.43 | 10,327.57 | 2024年12月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90,620.73 | 90,620.73 | 90,650.00 | 90,620.73 | 90,620.73 | 90,650.00 | -29.27 | — |
| 4 | 年产20GWh 大众标准 电芯项目(变更前) |
年产20GWh大众标准 电芯项目(变更前) |
不适用 | 532,278.38 | 381,673.97 | 不适用 | 532,278.38 | 381,673.97 | 150,604.41 | 2026年12月 |
| 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 (变更后) |
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 目(变更后) |
|||||||||
| 合计 | 723,085.51 | 726,361.67 | 565,458.96 | 723,085.51 | 726,361.67 | 565,458.96 | 160,902.71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一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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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 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2 | 2023 | 2024 | 2025年1-9月 | ||||
| 1 | 大众标准电芯产线项目 | 不适用 | 达产后税后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1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建设期 | 建设期 |
| 2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项目 |
不适用 | 达产后税后财务内 部收益率为19.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71.69[注1] | 471.69[注2]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1: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注 2:已投产的项目因前期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效益较低。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缜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张一飞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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