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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an 2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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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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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4
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 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被担 保方 |
担保额度 (万元) |
授信单位 | 担保 方式 |
担保期间 | 合同签订 |
|---|---|---|---|---|---|---|
| 1 | 合肥国轩 高科动力 能源有限 公司 |
153,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债务合同项下最后 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C251228GR3417305) |
| 2 | 1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ZB5805202500000040) |
|
| 3 | 40,000.00 | 九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 当涂路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B0JJ01004008020005) |
|
| 4 | 50,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庐江 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每笔具体融资合同约 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20260105110798150001) |
|
| 5 | 合肥国轩 电池材料 有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庐江 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每笔具体融资合同约 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20260105112498150001) |
| 6 | 2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ZB5806202600000001) |
| 7 | 国轩新能 源(庐江) 有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庐江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每笔具体融资合同约 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20260105112298150001) |
|---|---|---|---|---|---|---|
| 8 | 合肥国轩 科宏新能 源科技有 限公司 |
4,000.00 | 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庐江 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每笔具体融资合同约 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20260105111798150001) |
| 9 | 滁州国轩 新能源动 力有限公 司 |
10,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琅琊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主债务合同项下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31300008-2025年琅琊 (保)字0138号) |
| 10 | 南京国轩 电池有限 公司 |
5,000.00 |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市六 合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025]邮银 宁GS153-1) |
| 11 | 南京国轩 新能源有 限公司 |
15,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ZB9303202500000039) |
| 12 | 宜春国轩 电池有限 公司 |
2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主债务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HTC360106913YBDB202 5N008) |
| 13 | 唐山国轩 电池有限 公司 |
60,000.00 | 承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唐山 路北支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13020101260109001101) |
| 14 | 金寨国轩 新能源有 限公司 |
15,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ZB5805202600000001) |
| 15 | 柳州国轩 电池有限 公司 |
9,282.31 |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 债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债务人在该主债务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 BZHT202512000l) |
| 16 | 桐城国轩 新能源有 限公司 |
6,000.00 |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庆市分 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主债务合同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PSBC-26-34-安庆 -20260109) |
| 17 | 宜春国轩 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 |
5,000.00 | 江西宜丰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营业 部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 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 三年 |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6]宜丰农商银行保字 第B15627202601220001 号) |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15)。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6,048,245.58 | 6,645,779.64 |
| 总负债 | 4,413,981.65 | 4,798,698.65 |
| 净资产 | 1,634,263.93 | 1,847,080.99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2,776,967.54 | 2,501,811.29 |
| 净利润 | 4,257.69 | 213,398.22 |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15,514.705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饶媛媛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经济开发区移湖西路厂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 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废旧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 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的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 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 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开发;对环保行业、电池行业投资;贵金属销售;自营 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国轩材料 95.2260%股权,安徽金通新能源汽 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轩材料 4.7740%股权。
国轩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472,117.54 | 446,952.87 |
| 总负债 | 208,663.20 | 186,491.66 |
| 净资产 | 263,454.34 | 260,461.21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164,681.24 | 78,207.28 |
| 净利润 | 15,939.16 | -2,993.12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国轩材料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安徽金通新能源汽
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
国轩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3、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江国轩”)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兴无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城西大道 11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锂离子电池的研发、销售,新能 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庐江国轩 100%股权。
庐江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458,734.10 | 395,243.78 |
| 总负债 | 228,322.72 | 168,425.21 |
| 净资产 | 230,411.37 | 226,818.57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251,689.11 | 66,510.75 |
| 净利润 | -2,011.78 | -3,592.80 |
庐江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科宏”)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9,722.222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根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洋河路 11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国轩科宏 82.0253%股权,合肥耀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轩科宏 9.1139%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国轩科宏 8.8608%股权。
国轩科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396,960.00 | 488,589.35 |
| 总负债 | 291,658.16 | 369,440.23 |
| 净资产 | 105,301.85 | 119,149.12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538,509.74 | 542,258.91 |
| 净利润 | 9,114.77 | 13,790.12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国轩科宏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耀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国轩科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国轩”)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
注册资本:111,111.11111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清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六安路 599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 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滁州国轩 90%股权,合肥信智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国轩 10%股权。
滁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252,117.10 | 415,025.51 |
| 总负债 | 137,276.01 | 278,982.57 |
| 净资产 | 114,841.09 | 136,042.94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34,186.37 | 47,708.81 |
| 净利润 | -1,307.86 | -2,588.52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滁州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信智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滁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 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529,532.81 | 521,194.78 |
| 总负债 | 224,551.86 | 214,745.82 |
| 净资产 | 304,980.95 | 306,448.96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164,537.93 | 119,971.95 |
| 净利润 | 5,595.23 | 1,468.01 |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8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132,036.10832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 1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锂电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 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持有南京新能源 90.8842%股权,中金中鑫(安徽)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南京新能源 9.1158%股权。
南京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522,171.31 | 493,469.74 |
| 总负债 | 315,411.20 | 281,029.22 |
| 净资产 | 206,760.11 | 212,440.52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384,669.36 | 459,617.89 |
| 净利润 | 10,131.15 | 6,880.42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南京新能源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金中鑫(安徽)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南京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轩”)
成立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19,673.9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与宜云路交界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 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 91.0440%股权, 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宜春国轩 6.3971%股 权,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 2.5589%股权。
宜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547,852.01 | 683,669.44 |
| 总负债 | 302,944.13 | 429,420.62 |
| 净资产 | 244,907.87 | 254,248.82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323,555.63 | 222,108.33 |
| 净利润 | 20,211.70 | 9,340.95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宜春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宝武绿碳私募投资 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 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宜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21,199.77764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 12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唐山国轩 82.5084%股权,重庆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唐山国轩 17.4916%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689,503.09 | 851,741.65 |
| 总负债 | 456,010.07 | 532,141.26 |
| 净资产 | 233,493.02 | 319,600.40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454,800.21 | 432,456.93 |
| 净利润 | 28,155.30 | 26,130.73 |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 100%对唐山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重庆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国轩”)
成立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57,416.00248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孟令奎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白马峰路与金家 寨路交叉口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 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金寨国轩 63.5259%股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寨国轩 36.4741%的股权。
金寨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398,254.23 | 557,401.95 |
| 总负债 | 276,337.00 | 347,042.88 |
| 净资产 | 121,917.23 | 210,359.08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199,723.42 | 442,648.31 |
| 净利润 | 6,919.52 | 18,441.85 |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 100%对金寨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公 司对金寨国轩拥有绝对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金寨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国轩”)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7,458.99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娅囡
注册地址:柳州市秀水三路 6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 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 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 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 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制造;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柳州国轩 42.6709%股权,广西广投东城锂电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锂电基金”)持有其 28.0847%的 股权,芜湖柳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柳轩投资”)持有 其 16.3344%的股权,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 集团”)持有其 12.9101%的股权。合肥国轩与锂电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系一致行动人。
柳州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930,932.80 | 995,575.13 |
| 总负债 | 729,160.47 | 794,997.85 |
| 净资产 | 201,772.33 | 200,577.28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633,681.79 | 631,313.02 |
净利润 2,095.76 -1,195.05
依据《广西广投东城锂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相关约 定,锂电基金不得从事担保业务。本次对外担保中,公司按照担保合同签署时的 持股比例 51.0017%对柳州国轩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对应部分采用信用 授信方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柳州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72,501.6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 73.3940%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20.6935%股权,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 轩 5.9124%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852,126.68 | 880,924.59 |
| 总负债 | 577,247.08 | 549,513.12 |
|---|---|---|
| 净资产 | 274,879.60 | 331,411.47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434,752.50 | 211,907.13 |
| 净利润 | 21,994.65 | 2,917.43 |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宜春国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矿业”)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闻宇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钾、钠)长石矿、锂瓷石矿、高岭土矿、萤石 矿、石英矿资源的收储、管理、经营及开采;其他矿产资源产业投资与管理。(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宜春矿业 51%股权,宜春 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宜春矿业 49%股权。
宜春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 |
|---|---|---|
| 总资产 | 65,310.89 | 64,597.74 |
| 总负债 | 36,738.14 | 37,757.50 |
| 净资产 | 28,572.75 | 26,840.24 |
|---|---|---|
| 项目 | 2024 年度 | 2025 年1-9 月 |
| 营业收入 | 2,730.98 | 3,848.15 |
| 净利润 | -3,316.76 | -1,583.39 |
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 100%对宜春矿业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公 司对宜春矿业拥有绝对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宜春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1228GR3417305)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53,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 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 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2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B5805202500000040 、
-
ZB5806202600000001、ZB580520260000000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一: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三: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和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0JJ01004008020005)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当涂路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在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 款、贸易融资、承兑、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担保、透支、垫款、备用信 用证、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敞口 4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4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60105110798150001 、 20260105112498150001、20260105112298150001、20260105111798150001)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债务人一: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三:国轩新能源(庐江)有限公司
债务人四: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一:债务人一与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 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保理、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签订的合同。本合 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相关《借款合同》、《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和《银行承兑 合同》项下债权,转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
主合同二:债务人二与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 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保理、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签订的合同。本合 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相关《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项下债权,转入本最高额保证 担保的债权范围。
主合同三:债务人三与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 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保理、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签订的合同。本合 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相关《银行承兑合同》项下债权,转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 债权范围。
主合同四:债务人四与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借款、银行承兑、担保、 票据贴现、贷款承诺、信用证、保理、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等签订的合同。本合 同签订前无已存在的债权,或已存在的债权不需要转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范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基于主合同一、主合同二、主合同三及主合同四,担保合同 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人民币 4,000.00 万元、人民 币 4,000.00 万元和人民币 4,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 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 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 5、《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31300008-2025 年琅琊(保)字 0138 号)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
债务人:滁州国轩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0131300008-2025 年(琅琊)字 0077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被担保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汇率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6、《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邮银宁 GS153-1)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支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2025]邮银宁 GS153 号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手续 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 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等。
- 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9303202500000039)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 1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 8、《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60106913YBDB2025N008)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
债务人: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HTZ360106913LDZJ2025N011 的《人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3020101260109001101)
债权人: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路北支行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13020101260109001 的《流动资金贷 款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 及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处置费、鉴定费、保管费、过户 费、税费、差旅费、通讯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10、《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HT202512000l)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债务人:柳州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 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 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全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9,282.31 万元。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26-34-安庆-20260109)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WXYZ2026010615411600271290 的 《国内信用证开立总协议》,及编号为 3138386042027198464 的《国内信用证开 立申请书》。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国内信用证业务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任何其它款项。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1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宜丰农商银行保字第 B15627202601220001
号)
债权人: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债务人:宜春国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6] 宜丰农商银行流借字第 156272026012210030001 号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借款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 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 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 民币 8,494,122.94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086,323.79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1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7,888.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6,417.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
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