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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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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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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 2024-050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 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被担 保方 |
担保额度 (万元) |
授信单位 | 担保 方式 |
担保期间 | 合同签订 |
|---|---|---|---|---|---|---|
| 1 | 合肥国 轩高科 动力能 源有限 公司 |
120,000.00 |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
《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40095) |
| 2 | 27,000.00 |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新 站高新区支 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34100520240001840) |
|
| 3 | 合肥国 轩电池 科技有 限公司 |
8,000.00 |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ZB5805202400000011) |
| 4 | 合肥国 轩电池 材料有 限公司 |
20,000.00 |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
《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240098) |
| 5 | 南京国 轩电池 有限公 司 |
10,000.00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六合支 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项下任 何单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或被担保 债权确定日起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NJ31(高 保)20240003) |
| 6 | 桐城国 轩新能 源有限 公司 |
6,000.00 |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桐城支 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 |
《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 HTC340686100YBDB20 24N003) |
|---|---|---|---|---|---|---|
| 7 | 唐山国 轩电池 有限公 司 |
21,000.00 |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唐山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
《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C240523GR1326637) |
| 8 | 宜春国 轩电池 有限公 司 |
30,000.00 | 江西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宜春分行 |
连带 责任 保证 |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江银宜分 营支高保字第2460458- 001号) |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9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和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19)和《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补 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5,855,898.82 | 6,161,233.43 |
| 总负债 | 4,260,475.83 | 4,565,798.32 |
| 净资产 | 1,595,422.98 | 1,595,435.11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767,198.36 | 573,663.48 |
| 净利润 | 19,310.20 | 12.13 |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科技”)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23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魏武路与新蚌埠路交叉口西南角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 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国轩电池科技 100%股权。
国轩电池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688,393.02 | 639,670.49 |
| 总负债 | 144,879.56 | 97,087.88 |
| 净资产 | 543,513.47 | 542,582.61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789.62 | 455.76 |
| 净利润 | 705.78 | -930.85 |
国轩电池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15,514.705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饶媛媛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经济开发区移湖西路厂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 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废旧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 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关的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 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
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与开发;对环保行业、电池行业投资;贵金属销售;自营 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国轩材料 95.2260%股权,安徽金通新能源汽 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轩材料 4.7740%股权。
国轩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621,483.12 | 679,880.12 |
| 总负债 | 374,311.07 | 437,057.05 |
| 净资产 | 247,172.06 | 242,823.07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476,770.26 | 22,147.36 |
| 净利润 | 2,881.10 | -4,348.99 |
国轩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 5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 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708,866.15 | 695,082.11 |
| 总负债 | 410,025.26 | 395,659.13 |
| 净资产 | 298,840.89 | 299,422.98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00,046.55 | 20,150.93 |
| 净利润 | 5,898.79 | 582.09 |
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 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桐城国轩 100%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766,078.17 | 907,428.22 |
| 总负债 | 533,761.74 | 665,045.48 |
| 净资产 | 232,316.43 | 242,382.74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368,401.19 | 84,172.16 |
| 净利润 | 8,027.77 | 10,066.31 |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 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 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755,998.47 | 885,422.47 |
| 总负债 | 551,169.76 | 670,520.49 |
| 净资产 | 204,828.71 | 214,901.98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91,562.70 | 72,906.14 |
| 净利润 | 3,345.74 | 10,073.27 |
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轩电池”)
成立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与宜云路交界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 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间接持有宜春国轩电池 100%股权。
宜春国轩电池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 | 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 |
|---|---|---|
| 总资产 | 547,159.64 | 577,235.17 |
| 总负债 | 343,611.17 | 369,165.48 |
| 净资产 | 203,548.47 | 208,069.69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4 年1-3 月 |
| 营业收入 | 237,600.03 | 62,355.12 |
| 净利润 | -3,074.12 | 4,521.22 |
宜春国轩电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40095、240098)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债务人一: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二: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分别和债务人一、债务人二在约定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 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和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40001840)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列 业务合同。上述业务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 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授信 批复项下其他可用中短期信用产品等。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27,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 3、《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5805202400000011)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 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 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J31(高保)20240003)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NJ31(融资)20240003 的《最 高额融资合同》及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即融资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 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 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 费用。
- 5、《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40686100YBDB2024N003)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 HTZ340686100LDZJ2024N002 的《人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全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6、《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0523GR1326637)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约定期间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21,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 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 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7、《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江银宜分营支高保字第 2460458-001 号)
债权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债务人: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的一系列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 人民币 6,912,987.12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4,274,132.9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70.5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7,888.00 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3,988.9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75%。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