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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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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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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 2021-07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国轩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 年配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2,926,000.00 股新股。截止 2017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0,230,819.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6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562,559,912.1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7,954,93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4,604,977.38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会验字[2017]5313 号《验 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1,8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止 2019 年 12 月 23 日,募
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0,617,924.53 元(含税 32,45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9,382,075.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852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7 年配股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5,619.07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288.55 万 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34,129.98 万元。
(2)2021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年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899.03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26,247.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334,765.28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万元,募 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9,441.0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7,136.27 万元。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8,091.93 万元,扣除 银行手续费 756.4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1,652.71 万元。
(2)2021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373.58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6,465.51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2,95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的净额为 792.6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3,315.34 万 元。
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 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 资金的规范使用。
因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与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担任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1、2017 年配股
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 技”)、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国轩电池有 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合 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银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341638 | 4.25 | 募投专户 |
| 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 499060100100182986 | 930.42 | 募投专户 |
|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607503054 | 10.10 | 募投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58050078801600000060 | 3.75 | 募投专户 |
| 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8112301011300392983 | 5,817.44 | 募投专户 |
3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6860700000790 | 18.05 | 募投专户 |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
| 司高新区支行 | 20010012767766600000012 | 352.25 | 募投专户 |
| 合 计 | 7,136.27 |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国轩新能源(庐江)有 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9860800001977 |
2,559.00 | 募投专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 1302015419200358133 |
226.16 | 募投专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 | 8112301012300573267 | 530.18 | 募投专户 |
| 合 计 | 3,315.34 |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 年配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34,765.2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1《2017 年配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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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 年可转换债券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156,465.5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2《2019 年可转换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及原因
(1)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 6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 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 开发区,项目总投资 267,313.3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其余资 金由公司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 3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 整为“青岛国轩年产 2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 磷酸铁锂电池,项目总投资 103,56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其余 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 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 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锂电 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 2017 年以来,尤其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乘用 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 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 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 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2)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 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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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 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 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 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合肥 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询, 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有利 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3)公司终止“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6,081.57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目实施以来,全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动力锂离子电池 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以及锂电池行业发展日渐成 熟,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加速技术进步、提升品质已成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企 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司聚焦动力电 池主业,专注电池及核心原材料研发扩产,降本提效,同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 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集团作为国际 知名汽车制造商,在汽车研发制造上优势明显,双方将以股权为纽带,发挥各自 优势,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项目投 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决策程序
(1)2018 年 7 月 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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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 年 12 月 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除上述变更,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 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1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前期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已做详细说明并披露。
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附表1-1: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2019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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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1:2017 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53,460.5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9,146.2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501.74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334,765.2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7,959.3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7.5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 池产业化项目 |
是 | 90,000.00 | 90,000.00 |
0 |
90,934.29 |
101.04%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2.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能 动力锂电池项目 |
是 | 50,000.00 | 50,000.00 |
254.57 |
50,336.30 |
100.67%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3.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年 产3 亿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 产业化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610.00 |
51,096.47 |
102.19%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4.年产10,000 吨高镍三元正 极材料和5,000 吨硅基负极材 料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97.82 |
50,939.36 |
101.88% |
2021年6月 |
— | — | 否 |
| 5.年产21 万台(套)新能源 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件项 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0 |
25,254.84 |
84.18% |
2020年12月 |
— | — | 否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25,000.00 | 25,000.00 |
26,247.17 |
26,688.71 |
106.75% |
— |
— | — | 不适用 |
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
|---|---|---|---|---|---|---|---|---|---|---|
|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否 58,460.50 58,460.50 1,936.64 39,515.31 67.59% 2021年6月 — — 否 353,460.50 353,460.50 29,146.20 334,765.28 — — — — — — — — — — — — — — — — 353,460.50 353,460.50 29146.20 334,765.28 — — — — — 无 无 无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无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 万元。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使用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000.00 万元。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暂时补流流动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021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前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已做详细说明并披露。 (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7.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58,460.50 | 58,460.50 |
1,936.64 |
39,515.31 |
67.59% |
2021年6月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3,460.50 | 353,460.50 |
29,146.20 |
334,765.28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353,460.50 |
353,460.50 |
29146.20 |
334,765.2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 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使用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000.00 万元。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暂时补流流动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1)2021年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在前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已做详细说明并披露。 (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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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2019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18,373.58 156,465.51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否 否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1,938.2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8,373.5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56,465.5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南京国轩年产15GWh 动力电 池系统生产线及配套建设项目 (一期5GWh) |
否 | 90,000.00 | 90,000.00 |
13,132.03 | 70,040.65 |
77.82% |
2020 年12 月 | — | — |
否 |
| 2. 年产2GWh 动力锂电池产业 化项目 |
否 | 56,938.21 | 56,938.21 |
5,241.55 |
51,424.86 |
90.32% |
2020 年12 月 | — | —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0 | 35,000.00 |
— |
35,000.00 |
100.00%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1,938.21 | 181,938.21 |
18,373.58 | 156,465.51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181,938.21 | 181,938.21 |
18,373.58 | 156,465.51 |
— | — |
10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9 年12 月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5,906.9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906.96 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2020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配股项目和可转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止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2,950.00 万 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11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4Gwh高比能动力锂 电池产业化项目 |
合肥国轩年产6 亿Ah高比能动 力锂电池产业 化项目 |
90,000.00 | 0 |
90,934.29 |
101.04%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青岛国轩年产2Gwh高比 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
青岛国轩年产3 亿Ah高比能动 力锂电池产业 化项目 |
50,000.00 | 254.57 |
50,336.30 |
100.67%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年产20万套 电动汽车动力 总成控制系统 建设项目 |
25,000.00 | 26,247.17 |
26,688.71 |
106.75% |
— |
— | — | 否 |
| 合计 | - | 165,000.00 |
26,501.74 |
167,959.30 |
— | — |
— |
— |
— |
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 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 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2017 年以来,尤其是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 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 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 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2018年7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进行了公告。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年产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全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动力 锂离子电池 市场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坡以及锂电池行业发展日渐成熟,持续扩大生产规模、加 速技术进步、提升品质已成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公 司聚焦动力电池主业,专注电池及核心原材料研发扩产,降本提效,同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大 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集团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在汽车研发制造上优势明显,双方将以股权为 纽带,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双方在新能源电池业务领域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为了避免项目投资风险,保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1 年2 月8 日,公司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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