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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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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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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轩高科”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对国轩高科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20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262,926,000股新股。截至2017 年11月24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份260,230,819股,每股配售价格为13.69元,募集资 金总额3,562,559,912.1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954,934.73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4,604,977.3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27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情况出具了新增股本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会验字[2017]5313号)。发行人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分别与各实施主体以及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本 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 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
| 1.1 | 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115,800.97 | 95,000.00 |
| 1.2 | 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61,090.73 | 50,000.00 |
| 1.3 |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60,408.60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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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 材料项目 |
65,377.75 | 50,000.00 |
|---|---|---|---|
| 3 |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 |
38,944.00 | 30,000.00 |
| 4 | 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 36,247.30 | 25,000.00 |
| 5 |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106,606.60 | 60,000.00 |
| 合计 | 484,475.95 | 360,000.00 |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 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概况
1 、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3,234,604,977.38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 国轩”)增资,其中65,000万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剩余2,584,604,977.38元转为资本 公积金,用于合肥国轩及其子公司为实施主体的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完 成后,合肥国轩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拟使用本次配股 募集资金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轩”) 增资,其中20,000万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剩余30,000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用于其为 实施主体的“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增资完成后,青 岛国轩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拟使用本次配股 募集资金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增资,其中19,000万元增加为注册资本,剩余31,000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用于其为 实施主体的“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增资完成后,南 京国轩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拟使用本次配股 募集资金5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材料”) 增资,其中50,000万元转为资本公积金,用于其为实施主体的“年产1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材料项目”。增资完成后,国轩材料的注册资本为 1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5、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30,000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源电器”)增资。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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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东源电器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6、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源电器拟使用本次配股 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源新能源”)增资,其中24,000万元增加及补足实收注册资本,剩余6,000万元转为 资本公积金,用于其为实施主体的“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增资完成后,东源新能源实际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与系 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 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0,733,729,599.61 | 8,668,199,035.39 |
| 净资产 | 3,517,856,407.27 | 3,042,151,217.75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3,266,141,625.14 | 4,196,360,770.06 |
| 净利润 | 368,953,858.52 | 725,676,804.05 |
(二)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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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6年1月6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卫东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节能 型光电产品、电子产品、锂电电源、电动工具、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 赁(以上项目危险品除外),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003,960,770.08 | 607,324,718.08 |
| 净资产 | 208,560,319.63 | 272,347,200.30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248,523,450.35 | 11,037,857.00 |
| 净利润 | 1,741,288.95 | -27,652,799.70 |
(三)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59号
成立日期:2016年1月6日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资本:3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发、 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新 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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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548,508,692.29 | 1,077,254,027.87 |
| 净资产 | 686,164,455.63 | 505,772,637.57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916,161,946.95 | 1,042,529,892.33 |
| 净利润 | 180,391,818.06 | 195,785,265.37 |
(四)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经济开发区移湖西路厂房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1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2,304,006,718.52 | 1,926,875,170.78 |
| 净资产 | 1,383,058,457.35 | 1,232,709,559.25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433,389,616.64 | 512,389,845.64 |
| 净利润 | 150,348,898.10 | 131,948,095.66 |
(五)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东源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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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益源
经营范围:252KV及以下高低压开关及成套设备、智能数字化开关设备及配套装 置部件、电力变压器、岸电电源、轨道交通电气设备、船舶电气设备、充电桩、节能 环保电器及设备、箱式变电站及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太阳能电站、风 能电站、储能电站建设;太阳能电站、风能电站、储能电站配套电气设备的研发、制 造、销售、安装;变电站电力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充电站的设计、总承包及运 营管理;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电动车车载电源、车载充电机、控制器、电动机、高 压箱、电池箱类汽车配套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 计和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305,743,173.85 | 1,300,978,706.42 |
| 净资产 | 599,009,588.66 | 554,923,099.98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368,475,971.77 | 624,078,596.48 |
| 净利润 | 44,591,771.81 | 43,953,427.84 |
(六)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盛路口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23,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永钢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充电器、充电桩、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充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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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电动汽车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69,242,723.47 | 75,802,950.27 |
| 净资产 | 65,979,820.52 | 60,554,810.96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58,156,273.55 | 17,100,844.04 |
| 净利润 | 5,425,009.56 | 704,880.96 |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实施2017年度配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本次通 过向合肥国轩、东源电器以及合肥国轩向南京国轩、青岛国轩、国轩材料,东源电器 向东源新能源增资的方式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实施,增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整体财 务结构,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高,有助于子公司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实施主体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分别与各实施主体以 及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2017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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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置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国轩高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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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 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戚科仁 盛 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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