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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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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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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 2017-10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绿色债券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315 号), 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 10 亿元, 所筹资金 5 亿元用于年产 10 亿 AH 动力电池项目一期,5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

二、本期债券期限 5 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 司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 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你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 分协商后确定。

三、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四、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 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五、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应在本批复文件下达后 12 个月 内开始发行。期间,如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新财务审计报告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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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继续符合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 10 个工作日报国家发改委 备案。

六、在本期债券发行前,请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置备于必要地点并登载于相关 媒体上,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应刊登于《中国经济导报》或其他媒体上。

本期债券发行后,应尽快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国轩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主承销商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 内应向国家发改委报送承销工作报告。

八、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 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国轩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应积极配合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存续期监管, 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 履行程序,并及时公告,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绿色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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