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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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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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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轩高科”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国轩高科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余额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62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6月定向增发 120,528,6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81元/股。此次定向增发,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为82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65,274.76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779,734,725.24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 月1日对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 [2015]2730”《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等内容,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肥国轩”)项目建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配套融资募 集资金净额 779,734,725.24元全部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合肥国轩,用于满足合肥国 轩募投项目建设需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国轩高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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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国轩高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余额情况
国轩高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 募集资金,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于2015年7月9日由国轩高科、国 元证券、合肥国轩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4亿A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和动力锂电 池及其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累计已投入3,731.0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31.07万元;(2)2015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3,576.46万元;(3)2016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9,716.0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023.6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949.8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836.84万元(其中利息收入838.15万元,手续费支出1.3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786.69万元,募集资金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储存形式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三孝口支行 |
1021101021000517778 | 36,101,386.70 | 一般存款 |
| 1021101021000526681 | 定期存款(保函保 证金) |
||
| 34,333,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通州支行 |
1111425719300106589 | 7,432,507.13 | 一般存款 |
| 1111425714100109065 | |||
| 4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
| 合 计 | 117,866,89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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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7,023.62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6年度,公司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以闲置募集资金7,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公司已于2016年9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2 月 1 日,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年 产2.4亿A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中年产2.4亿AH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实施地点由 “合肥市新站区浍水路与鲁班路交口东北角”变更至与原实施地点相邻的“合肥 市新站区浍水路与蔡伦路交口东北角”。
除上述变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 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意见如下: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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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国轩高科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主要核查工作
独立财务顾问采取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 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与公司相 关管理人员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国轩高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国轩高科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披露情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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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戚科仁 胡 伟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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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7,973.47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59,716.0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67,023.6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2.4亿AH动力锂 电池产业化项目 |
否 | 63,525.69 | 63,525.69 | 54,594.48 |
57,167.68 |
89.99 |
2016年12月 |
— | — |
否 |
| 2.动力锂电池及其材料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447.78 | 14,447.78 | 5,121.61 |
9,855.94 |
68.22 |
2016年12月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7,973.47 | 77,973.47 | 59,716.09 |
67,023.62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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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6年2月1日,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年产2.4亿AH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中年产2.4 亿AH动力锂电池生产线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区浍水路与鲁班路交口东北角”变更至与原实施地点相邻的“合肥市新站区浍水路 与蔡伦路交口东北角”。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731.07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2015年8月20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31.07 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5年8月10日,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2月4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3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9月6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7,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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