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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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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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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 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公司以下相 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Frank Engel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做出 的,未发现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6条规 定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上 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并且提名、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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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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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志台 盛 扬 乔 贇-----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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