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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a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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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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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 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涉及的钛酸锂电池生产工艺技术遵循自 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影响,若本次技术转让顺利完成, 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技术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因此,我们对全资子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同意。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参股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转让参股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遵循自愿、平等、 公允的原则,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影响,若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将增加公 司当年的综合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也有积极影响。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参股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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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志台 盛 扬 乔 贇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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