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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Dec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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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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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轩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 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查,并对公司此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 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公司董事候选 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李缜、胡江林、王勇、邱卫东、杨续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志台、盛扬和乔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
4、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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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台 盛 扬 乔 赟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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