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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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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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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 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基于每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后,现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辉德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人 民币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南通阿斯通电器制造有限 公司 2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泰 富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1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以上 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或 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12296.68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 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7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没 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从有利于公司经营与有效控制风险的 角度出发,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 规定,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要求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我们对 《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查,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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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报,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并同意将该规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 事务所担任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 性。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

独立董事:黄幼茹、马汉坤、朱德林、王新林、朱宇辉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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