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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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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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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鉴证报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 [2019] 4368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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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专字[2019]4368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国轩高科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轩高科 2018 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国轩高科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国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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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 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 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为确保募集 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国轩汽车科技将设 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原存放于汇丰银行(中国)合肥分行募集资金 户的 15,000.00 万元转入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 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该笔资金一直存放于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述款项已转入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在转 入募集资金账户前,该笔资金一直存放于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
2017 年 12 月 22 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 通过后 12 个月有效,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 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购买渤海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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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未履行相关披露程序。2019 年 3 月 25 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 息已归还至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我们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国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轩高科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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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0 号《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2,926,000.00 股 新股。截止 2017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已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60,230,819.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69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562,559,912.1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7,954,934.7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34,604,977.38 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5313 号《验 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028.00 万元,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4,028.00 万元;(2)2017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562.00 万元;(3)2018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8,708.6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1,298.6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161.83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 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6,300.73 万元,募集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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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48,462.56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国轩、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南通东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2 月 28 号,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肥 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银行支行 | 1302015419200320401 | 6,004.86 | 募投专户 |
| 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 499060100100182986 | 18,459.33 | 募投专户 |
|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607503054 | 11,755.88 | 募投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58050078801600000060 | 26,926.21 | 募投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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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 | 8112301011300392983 | 3,919.93 | 募投专户 |
|---|---|---|---|
| — | 10,000.00 | 理财产品 | |
| 中国建设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 34050146860700000447 | 594.41 | 募投专户 |
| — | 25,000.00 | 理财产品 | |
| 汇丰银行(中国)合肥分行 | 165012188013 | — | 募投专户 (变更前) |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高新区支行 |
20010012767766600000 012 |
20,801.94 | 募投专户 (变更后) |
| 20000268176166600000 036 |
15,000.00 | 一般户 | |
| 渤海银行合肥分行政务区支行 | 2003681707000188 | 10,000.00 | 理财产品 |
| 合 计 | 148,462.56 |
三、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11,298.6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018年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情况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 6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 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 开发区,项目总投资 267,313.3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90,000 万元,其余资金 由公司自筹解决;将“青岛国轩年产 3 亿 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 整为“青岛国轩年产 2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目”,产品类型由三元电池调整为 磷酸铁锂电池,项目总投资 103,56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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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 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 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本次实 施主体变更完成后,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地址、项目实施 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2)变更原因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 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磷酸铁 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司高比能动力 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 2017 年以来,尤其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 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 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 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 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 内容。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实施质量,公司 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 院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国轩汽车科技,国轩汽车科技注册地址位于 合肥包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业务定位为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测、服务与咨 询,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考虑公司项目运作需要,本次变更实施主体 有利于加速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和实施质量。
(3)决策程序
2018 年 7 月 9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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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2018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4)除上述变更,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 生其他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套电动汽 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 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国轩汽 车科技将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原存放于汇丰银行(中国)合肥分 行募集资金户的 15,000.00 万元转入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截止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述款项已转入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 中,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前,该笔资金一直存放于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 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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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 年 12 月 22 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 事会通过后 12 个月有效,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 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转出用于购买渤海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未履行相关披露程序。2019 年 3 月 25 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 息已归还至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 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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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53,460.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67,691.9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211,298.6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0,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6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产4Gwh高比能动 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是 | 90,000.00 | 90,000.00 |
65,117.00 |
84,921.25 |
94.36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2.青岛国轩年产2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项 目 |
是 | 50,000.00 | 50,000.00 |
32,231.64 |
32,715.21 |
65.43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3.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 司年产3 亿Ah 高比能 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 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39,074.64 |
39,074.64 |
78.15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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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产10,000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和5,000 吨 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9,162.33 |
23,963.88 |
47.93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 5.年产21万台(套)新 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 关键零部件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13,669.14 |
16,660.72 |
55.54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6.年产20 万套电动汽 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 建设项目 |
否 | 25,000.00 | 25,000.00 |
— |
— |
—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7.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58,460.50 | 58,460.50 |
8,437.19 |
13,962.96 |
23.89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3,460.50 | 353,460.50 | 167,691.94 | 211,298.6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计 | 353,460.50 | 353,460.50 | 167,691.94 | 211,298.6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将“合肥国轩年产6 亿A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调整为“年产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 由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 池”),实施地点由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变更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12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4,028.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4,028.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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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1)2018 年12 月24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 投项目“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和“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 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变更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安徽国轩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汽车科技”),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变更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国轩汽车科技将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会同公司、保荐 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16日,公司将原存放于汇丰银行(中国)合肥分行募集资金户的15,000.00 万元转入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截止 2019 年4 月29 日,上述款项已转入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前,该笔资金一直存放于合肥国轩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区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账号:20000268176166600000036)中。 (2)2017 年12 月22 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决议自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有效,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将汇丰银行账户(账号:165012188013)中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转出用于购买渤海银行理财产品,上 述购买理财产品未履行相关披露程序。2019年3月25日,上述资金及相应利息已归还至国轩汽车科技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0010012767766600000012)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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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 年产4Gwh高比 能动力锂电池产 业化项目 |
合肥国轩年产 6亿Ah高比能 动力锂电池产 业化项目 |
90,000.00 | 65,117.00 |
84,921.25 |
94.36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
| 青岛国轩年产 2Gwh高比能动 力锂电池项目 |
青岛国轩年产 3亿Ah高比能 动力锂电池产 业化项目 |
50,000.00 | 32,231.64 |
32,715.21 |
65.43 |
2019年12月 | —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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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作为国内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技术创 新。随着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成功产业化、三元电池技术的突破,以及 磷酸铁锂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并在高端乘用车领域成功应用,客户对公 司高比能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自2017年以来,尤其是 2018 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电池组的销售占比明显提升,呈现出乘用车 用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需求两旺的局面,原募投项目设计产能和产 品结构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结构变化 需要,推动公司生产线由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并巩固公司技术领先优势, 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公司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内容。2018年7月9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内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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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进行了公告。2018年7月25日,公司2018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内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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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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