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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Feb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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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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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轩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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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 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台 盛 扬 乔 赟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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