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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8
Apr 18, 2008
54134_rns_2008-04-18_beebd6be-ffe2-4ba0-91d3-e6cb8ce4bec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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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 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度》以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等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积 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0日内,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 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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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 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八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年 报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 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三条 本工作制程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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