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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ion High-tech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7

Ma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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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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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7-01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一楼报告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 董事 7 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李缜先生所作的《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 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6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决议、运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台先生、盛扬先生及乔贇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5,793.19 万元,同比上升 73.30%;实现营业

利润 110,616.20 万元,同比上升 73.25%;实现利润总额 119,741.34 万元,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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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 76.03%;实现净利润 103,285.29 万元,同比上升 75.86%,其中,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3,093.97 万元,同比上升 76.35%。

  •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分别对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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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分别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2 亿元以及美元 1000 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上 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 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 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 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 为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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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李缜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 表决。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合肥 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分别对公司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出具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和《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 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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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 Steven Cai 先生、Lei Guang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补选的两名非独 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日报》的《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后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监管政策、 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判断,现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并终止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与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缜已回避表决,由其余 6 名非关联董 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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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公司与李缜、上海汽车 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合伙企业、蚌埠金牛宏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方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等八名发行对象友好协商,并与之分别签署《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一)李缜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本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缜回避表决。

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二)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三)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四)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五)蚌埠金牛宏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

  •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六)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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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签署之

  •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八)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协议》。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竞争能力,公司拟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配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 资格和条件。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 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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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配售不超过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公司截至《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具 日的总股本 877,600,000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63,280,000 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 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 和配股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本次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 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3)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4)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以刊登发行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后另行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均承诺以现金全 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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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 享有。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 配售股份。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1.1 合肥国轩年产6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115,800.97 95,000.00
1.2 青岛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61,090.73 50,000.00
1.3 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60,408.60 50,000.00
2 年产1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和5,000吨硅基负极
材料项目
65,377.75 50,000.00
3 年产21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及关键零部
件项目
38,944.00 30,000.00
4 年产2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36,247.30 25,000.00
5 工程研究院建设项目 106,606.60 60,000.00
合 计 484,475.95 3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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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 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十)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公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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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配股事宜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做出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 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7 年度 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配股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二)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数量、 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账户、发行起止日期等相关事宜;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批准、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和合同等;

(四)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 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五)办理本次配股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支付相关的各项费用, 完成其他为本次配股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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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据配股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七)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事宜;

(八)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 策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九)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配股发行计划 延迟实施;

(十)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 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70%而确定为配股失败,董事会应按照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本次配股的股东;

(十一)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 求,特编制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 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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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 其变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17 年 3 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下午 14:30 在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 限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公告》。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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