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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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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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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31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 (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電 話: (02)2659-9838
~ 1 ~
目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2 |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 3 |
|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 4 |
| 五、合併損益表 | 5 |
| 六、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 6 |
|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 7 |
|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8~13 |
|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13 |
|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13~21 |
| ( 五)關係人交易 |
22 |
| ( 六)質押之資產 |
22 |
|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22~23 |
| (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
23 |
| (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23 |
| ( 十)其 他 |
23~28 |
|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28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29 |
| 3.大陸投資資訊 | 29~30 |
| 4.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30 |
| (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
31~32 |
~ 2 ~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 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 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 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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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一 年 八 月 三十 日
~ 3 ~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120-114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 1164 應收退稅款 1178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二)) 1200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 1291 受限制銀行存款(附註六) 1250-1280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六))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七))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四)) 長期投資合計 15-16 固定資產: 成 本: 1531 機器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551 運輸設備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小計 15X9 減:累積折舊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101.6.30 | % 10 64 1 1 19 4 - - 99 - - - - - - - - 1 1 - - - - 100 |
100.6.30 金 額 % 262,662 8 1,742,721 55 50,135 2 37,139 1 925,967 29 133,254 4 6,661 - 3,373 - 3,161,912 99 12,226 - 12,226 - 1,768 - 19,886 1 1,102 - 2,161 - 102 - 25,019 1 (16,568) - 8,451 1 3,157 - 313 - 3,327 - 6,797 - 3,189,386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五))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16 應付股利 2298 其他流動負債 2286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附註四(七)) 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附註四(八): 3110 普通股股本 3210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提撥保留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01.6.30 | % 10 20 28 - 2 3 - - 63 63 27 6 2 1 2 (1) 37 100 |
100.6.30 金 額 % 307,469 10 566,140 18 1,041,372 33 3,048 - 50,355 2 39,221 1 14,672 - - - 2,022,277 64 2,022,277 64 871,576 27 186,481 6 66,750 2 72,336 2 46,511 1 (76,545) (2) 1,167,109 36 3,189,386 100 |
|---|---|---|---|---|---|---|
| 金 額 $ 332,726 2,091,114 24,874 32,927 624,566 122,399 5,165 - 3,233,771 12,226 12,226 1,768 12,028 1,692 2,631 54 18,173 (11,659) 6,514 6,265 2,326 2,525 11,116 $ 3,263,627 |
金 額 $ 320,640 665,932 915,380 1,005 49,894 87,158 9,027 1,253 2,050,289 2,050,289 871,576 186,481 80,800 40,657 78,114 (44,290) 1,213,338 $ 3,263,627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董事長:葉佳紋
~ 4 ~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4110 銷貨收入 4170-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三)及五)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六)):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480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880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七)) 合併總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四(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1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6,539,325 103 (201,729) (3) 6,337,596 100 (6,149,213) (97) 188,383 3 (128,061) (2) (34,021) (1) (9,578) - (171,660) (3) 16,723 - 1,735 - 52 - 1,787 - (2,215) - (6,640) - (120) - (8,975) - 9,535 - 3,754 - $ 5,781 - 稅 前 稅 後 $ 0.10 0.07 $ 0.10 0.07 |
101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6,539,325 103 (201,729) (3) 6,337,596 100 (6,149,213) (97) 188,383 3 (128,061) (2) (34,021) (1) (9,578) - (171,660) (3) 16,723 - 1,735 - 52 - 1,787 - (2,215) - (6,640) - (120) - (8,975) - 9,535 - 3,754 - $ 5,781 - 稅 前 稅 後 $ 0.10 0.07 $ 0.10 0.07 |
100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6,110,650 103 (173,133) (3) 5,937,517 100 (5,691,854) (96) 245,663 4 (139,375) (2) (34,804) (1) (9,069) - (183,248) (3) 62,415 1 558 - 537 - 1,095 - (2,542) - (6,495) - (164) - (9,201) - 54,309 1 9,164 - 45,145 1 稅 前 稅 後 0.62 0.52 0.62 0.52 |
|---|---|---|---|
| 稅 前 0.10 0.10 |
|||
| $ $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董事長:葉佳紋
~ 5 ~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減 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淨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註2):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兌換差額增減 分公司報表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
普通股 股 本 $ 871,576 - - - - - - $ 871,576 $ 871,576 - - - - - - $ 871,576 |
資本公積 186,481 - - - - - - 186,481 186,481 - - - - - - 186,481 |
保留盈餘 | 未 提 撥 保留盈餘 109,693 45,145 (9,905) (59,201) (39,221) - - 46,511 141,862 5,781 (14,050) 31,679 (87,158) - - 78,114 |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合 計 (72,336) 1,165,394 - 45,145 - - - - - (39,221) (173) (173) (4,036) (4,036) (76,545) 1,167,109 (40,657) 1,298,348 - 5,781 - - - - - (87,158) (1,121) (1,121) (2,512) (2,512) (44,290) 1,213,338 |
|
|---|---|---|---|---|---|---|
| 法定盈 餘公積 56,845 - 9,905 - - - - 66,750 66,750 - 14,050 - - - - 80,800 |
特別盈 餘公積 13,135 - - 59,201 - - - 72,336 72,336 - - (31,679) - - - 40,657 |
- 註 1 :董監酬勞 550 千元及員工紅利 1,2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註 2 :董監酬勞 1,800 千元及員工紅利 1,000 千元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 6 ~
董事長:葉佳紋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處分及報廢固定資產損失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 應收退稅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費用 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購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遞延費用增加 受限制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減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應付現金股利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5,781 45,145 2,081 2,824 743 1,153 7,281 (17,193) - 12 2,607 5,029 - 20,042 (24,072) 4,833 (423,663) (318,145) 11,056 (5,701) (2,753) 1,562 119,330 (215,798) (3,207) (4,292) 709 (241) 62,326 (195,774) 90,218 437,807 (6,858) (1,515) (20,354) (4,854) 5,083 6,980 (173,692) (238,126) - 10,000 (1,873) (1,063) (3,014) 90 (1,950) - (5,475) (31,634) (12,312) (22,607) 162,928 295,469 162,928 295,469 (3,657) (4,221) (26,733) 30,515 359,459 232,147 $ 332,726 262,662 $ 2,782 2,521 $ 8,264 5,272 $ 87,158 39,221 |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董事長: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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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一 ( ) 公司概況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依公司法及其他有 關法令規定奉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係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 、買賣及相關業務之服務等。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並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 牌買賣。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230 人及 235 人。 ( 二 ) 合併概況
| 公 司 名 稱 G.M.I. Technology (BVI) Co., Ltd (簡稱G.M.I. (BVI))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簡稱永達電子)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上海)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
與弘憶國際 公司之關係 業務性質 子公司 投資控股公司 孫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投資控股 孫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孫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及 業務行銷諮詢服務 |
持股百分比 |
|---|---|---|
| 101.6.30 100.6.3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合併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對其具有控制能力之子公司(以下 簡稱合併公司)。年度中取得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能力之日起,開始將被投資公司之收 益與費損編入合併報表中。
合併公司重大之內部交易均已沖銷,因此等交易產生之未實現內部損益亦予於合 併財務報表中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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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二 ) 會計估計
合併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 損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 果可能存有差異。
( 三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其外幣財務報表 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
-
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 五 ) 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 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 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等。
( 六 ) 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 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 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 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七 ) 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 值衡量,除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 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本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 的,分為下列各類: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 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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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合併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 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合併公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論該 金融資產重大與否)無減損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之金 融資產,並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 失之金融資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損。合併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 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 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 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 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例如債務人之信用等級改善),則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 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
( 八 ) 應收帳款讓售
應收帳款債權之移轉,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 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相對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時予以除列:
-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移轉人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移轉人及其債權人之控制,即使 移轉人破產或被接收時亦然。
-
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應收帳款債權,且未有限制受讓人(或持有人)行使質押或交 換權利之條件,致使移轉人獲得非細微之利益。
-
移轉人未藉由下列方式之一,維持其對應收帳款債權之效控制:
-
(1) 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債權之協議。
-
(2) 單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應收帳款債權之能力。
應收帳款讓售總額減預支價金後餘額列於其他應收款項下。
( 九 ) 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續後,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 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為計算基礎。
( 十 ) 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 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更新足以延 長使用年數之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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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租賃權益改良依租約 年限或估計使用年限較短者按平均法攤銷。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 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 業外收支。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7.11.20 基秘 字第 340 號解釋函,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義務列 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重大時, 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資產剩餘耐 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
機器設備: 5 年。
-
辦公設備: 3 ~ 5 年。 3. 運輸設備: 4 年。 4. 租賃改良: 3 ~ 4 年。 5. 其他設備: 3 年。
( 十一 )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依使用年限,按直線法攤銷。電腦軟體成本 按三年以直線法攤銷。
( 十二 ) 遞延費用
主係電腦軟體等支出,以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直線法依三年至五年平均攤提。 ( 十三 ) 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金離職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工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所支領之平均薪資計 算。其中所獲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 ,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 給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 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 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 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香港分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間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動法規適用「強制性公積 金計劃條例」,每月依員工工資百分之五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個人退休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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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 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 服務年限逐年認列攤銷。
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部份,本公司於員工服務年度,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費用。
本公司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 表達及揭露」之規定所編製,對於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 」所規定之有關員工退休金負債精算結果之資訊,不予揭露。
( 十四 ) 收入之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備抵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發 生之產品折讓,於商品出售年度列為銷貨之減項。
( 十五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 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與財務報 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 十六 ) 所 得 稅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所得稅費 用。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其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 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 得稅負債;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依其可實現性,評估認列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 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 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另,本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 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之日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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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 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均未具 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釋每股 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 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因盈餘及 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視為全部發 行股票股利,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價計算可發行股數之方式計算。
( 十八 ) 營業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內 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期由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績效, 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
-
(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 收款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變動 ,對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損益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 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 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決 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 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各別財務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 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票券RP 合 計 |
101.6.30 100.6.30 $ 1,717 351 241,162 212,311 89,847 50,000 $ 332,726 262,6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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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票券 RP 之交易期間皆在 30 天以內,期末餘額 之利率分別為 0.81% 及 0.69% 。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銷貨折讓 備抵減損損失 淨 額 |
101.6.30 100.6.30 $ 45,102 26,117 2,082,408 1,769,582 (19,987) (33,215) (16,409) (19,763) $ 2,091,114 1,742,721 |
|---|---|
流動應收帳款及票據因到期期間短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近似
值。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
|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本期沖銷壞帳 匯率影響數 淨 額 |
101.6.30 100.6.30 $ 12,762 20,942 3,660 7,795 - (8,860) (13) (114) $ 16,409 19,763 |
|---|---|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銀 行承擔。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均提供本票 704,000 千元予銀行作 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 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本 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收帳 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 承購人 轉售金額 玉山銀行$ 62,956 兆豐銀行 90,080 $ 153,036 |
101.6.30 | |||||
|---|---|---|---|---|---|---|
|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544,000 160,000 704,000 |
已預支 金 額 50,281 71,944 122,225 |
利率區間% 1.29~1.65 1.29~1.2962 |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12,675 18,136 30,811 |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無追索權 62,956 無追索權 90,080 153,0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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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購人 轉售金額 兆豐銀行$ 77,183 玉山銀行 103,284 $ 180,467 |
100.6.30 | |||||
|---|---|---|---|---|---|---|
|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160,000 680,000 840,000 |
已預支 金 額 61,746 82,627 144,373 |
利率區間% 1.07~1.09 1.22~1.30 |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15,437 20,657 36,094 |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無追索權 77,183 無追索權 103,284 180,467 |
||
( 三 ) 存 貨
| 其明細如下: 商品存貨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101.6.30 100.6.30 $ 657,527 942,765 (32,961) (16,798) $ 624,566 925,967 |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之存貨相關收益(費損)分別 為 (7,281) 千元及 17,193 千元;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而認列之營業成本 7,281 千元;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 成本之因素已改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之營業成本減少 17,193 千元。 ( 四 ) 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 | 101.6.30 100.6.30 12,226 12,226 |
|---|---|---|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合併公司採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年五月辦 理減資退還投資款 10,000 千元,本公司持股減少 1,000 千股。
( 五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 擔保借款 信用狀借款 利率區間 |
101.6.30 100.6.30 $ 120,214 93,289 200,426 214,180 $ 320,640 307,469 1.03%~2.2% 1%~2.78% |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尚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1,048,046 千元及 1,168,193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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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職工退休金
有關退休金資訊資料如下:
101 年上半年度 100 年上半年度
| 當期退休金費用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合 計 預付退休金(列於「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 項下) |
$ 208 249 4,760 4,236 $ 4,968 4,485 101.6.30 101.6.30 $ 321 36 |
|---|---|
| $ |
( 七 ) 所 得 稅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 均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另合併公司中國外子 公司依當地法定稅率計算之。
-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1,147 | 4,135 |
| 遞延所得稅費用 | 2,607 | 5,029 | |
| 所得稅費用 | $ | 3,754 | 9,164 |
|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 |||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
|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 | 561 | 1,235 |
|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 (82) | 3,387 | |
| 退休金提列超限 | - | 2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損失(收益) | 194 | (538) | |
| 備抵減損損失 | 1,522 | 1,267 | |
| 備抵評價 | (173) | (299) | |
| 其 他 | 585 | (25) | |
| $ | 2,607 | 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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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如下:
| 稅前淨利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 他 所得稅費用 |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1,536 9,549 - (1,354) (173) (299) 2,391 1,268 $ 3,754 9,164 |
|---|---|
- 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備抵呆帳超限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其 他 備抵評價 淨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減損損失 退休金提列超限 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淨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
101.6.30 金 額 所得稅 影響數 $ - - 6,571 1,117 (12,204) (2,075) 233 40 - (335) $ (1,253) $ 2,774 472 269 45 11,811 2,008 $ 2,525 |
100.6.30 金 額 所得稅 影響數 9,913 1,685 6,230 1,059 6,458 1,098 2,080 354 - (823) 3,373 4,274 727 554 94 14,740 2,506 3,327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
未分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
|---|---|---|---|
| 101.6.30 | 100.6.30 | ||
| 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 | 78,114 | 46,511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32,469 | 39,095 | |
| 101年度(預計) | 100年度(實際) | ||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20.36 % |
23.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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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500,000 千 元,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均為 871,576 千元。
2.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 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十。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止,資本公積餘額之內容 如下:
| 現金增資溢價 員工認股權 |
101.6.30 100.6.30 $ 181,598 181,598 4,883 4,883 $ 186,481 186,481 |
|---|---|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 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年度稅 後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所提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 益減項金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減少時,得將減少金額轉列未分配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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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盈餘分配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前 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時,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除保留部份 外分派如下:
-
(1) 員工紅利不低於千分之一。
-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二。
-
(3) 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未來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比率,將依公司財務結構調整發放,以 求公司經營及每股盈餘之穩健成長,惟現金股利分配比率以不高於年度股東紅利分 配總額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本公司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員工 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係以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之稅後 淨利扣除 10% 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淨額,乘以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 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平均分配比例,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分別約為 0.64% 及 0.00%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分別約為 1.42% 及 0.00% ,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 及一○○年上半年度認列員工紅利金額分約為 500 千元及 600 千元,董監酬勞均為 0 千元,員工配發股票紅利之種類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 除權除息之影響。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視為會計 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及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配之每股股利、員工紅 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 董監事酬勞如下: | |||
|---|---|---|---|
|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 100年度 | 99年度 | |
| 現金 | $ | 1.00 | 0.45 |
| 員工紅利-現金 | $ | 1,000 | 1,200 |
| 董事監察人酬勞 | 1,800 | 550 | |
| $ | 2,800 | 1,750 |
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 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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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每股盈餘
本公司每股盈餘之內容如下:
單位:千股
| 本公司每股盈餘之內容如下: | 單位:千股 | ||
|---|---|---|---|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稀釋每股盈餘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
101年上半年度 稅 前 稅 後 9,035 5,781 87,158 87,158 0.10 0.07 9,035 5,781 87,158 87,158 45 45 87,203 87,203 0.10 0.07 |
100年上半年度 | |
| 稅 前 9,035 87,158 0.10 9,035 87,158 45 87,203 0.10 |
稅 前 稅 後 53,927 45,145 87,158 87,158 0.62 0.52 53,927 45,145 87,158 87,158 44 44 87,202 87,202 0.62 0.52 |
||
| $ $ $ $ |
( 十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 應收退稅款 其他應收款 受限制銀行存款-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存出保證金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應付股利 |
101.6.30 100.6.30 公平價值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公開報價 帳面價值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332,726 262,662 - 262,662 - 2,091,114 1,742,721 - 1,742,721 - 24,874 50,135 - 50,135 - 32,927 37,139 - 37,139 - 122,339 133,254 - 133,254 - - 12,226 - - - 6,265 3,157 - 3,157 - 320,640 307,469 - 307,469 - 1,581,312 1,607,512 - 1,607,512 - 1,005 3,048 - 3,048 - 49,894 50,355 - 50,355 87,158 39,221 39,221 |
|
|---|---|---|
| 帳面價值 | ||
| $ 332,726 2,091,114 24,874 32,927 122,339 12,226 6,265 320,640 1,581,312 1,005 49,894 87,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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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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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 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 現金、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收/付關係人款)、應收退稅款、其他應收款、 受限制銀行存款、短期借款、應付費用、應付所得稅及應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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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致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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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出保證金:由於此類商品收回之期限無法預期,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 負債分別為 320,640 千元及 307,469 千元。
4.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係因應收/付外幣帳款所產生,為因應匯率變動的
-
風險,合併公司主要直接透過因外銷而增加的應收外幣款項沖銷因進貨所產生的 外幣應付款項,以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財務部門平日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繫 ,且隨時蒐集匯率走勢資訊,採取機動之因應措施。
-
(2) 信用風險
-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
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 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 著集中之虞。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 風險,本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 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尚在管理當 局預期之內。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所有合約義務,故尚未有因無法籌措資 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 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 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3,206 千元及 3,075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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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以下簡稱瑞昱) 葉佳紋 本公司董事長 盧志德 本公司總經理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進 貨
| 瑞 昱 | 101年上半年度 金 額 佔進貨 淨額% 2,675,337 44.42 |
100年上半年度 | |
|---|---|---|---|
| 金 額 2,675,337 |
金 額 佔進貨 淨額% 2,757,122 46.49 |
||
| $ |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 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2. 應付帳款餘額
合併公司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期末應收 ( 付 ) 款項淨餘額如下:
| 應付款項: 瑞 昱 |
101.6.30 金 額 % 915,380 57.89 |
100.6.30 | |
|---|---|---|---|
| 金 額 915,380 |
金 額 % 1,041,372 64.78 |
||
| $ |
3. 背書保證
本公司民國一○○年上半年度向金融機構借款額度,由葉佳紋、盧志德連帶保證。
六、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六月三十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短期借款擔保 ,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101.6.30 100.6.30 受限制銀行存款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22,399 133,254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重大之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一
-
( ) 合併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金額為 715,500 千元。
-
( 二 ) 合併公司為進貨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約為 739,299 千元。
-
( 三 ) 合併公司因應收帳款債權移轉交易而開立之擔保本票共 704,000 千元,其相關說明請詳 附註四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項下說明。
-
( 四 ) 合併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金額為 8,00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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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已簽訂之房屋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應支付租金總 額彙總如下:
| 總如下: | |||
|---|---|---|---|
| 期 間 | 金 | 額 | |
| 101.07~102.06 | $ | 14,366 | |
| 102.07~103.06 | 3,557 | ||
| $ | 17,923 |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件如下:
-
租賃期間:一年至二年。
-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 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01年上半年度 | 101年上半年度 | 101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100年上半年度 |
|---|---|---|---|---|---|---|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合 計 | |
|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註)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 - - - - - |
85,137 4,157 4,968 3,434 2,081 743 |
85,137 4,157 4,968 3,434 2,081 743 |
- - - - - - |
87,096 3,732 4,485 4,605 2,824 1,153 |
87,096 3,732 4,485 4,605 2,824 1,153 |
- ( 註 ) 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含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為 500 千元及 60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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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人民幣 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 人民幣 港幣 |
101.6.30 外 幣 匯 率 $ 76,840 29.88 10,467 4.7056 7,671 3.853 63,817 29.88 581 4.7056 3,973 3.853 |
100.6.30 |
|---|---|---|
| 外 幣 $ 76,840 10,467 7,671 63,817 581 3,973 |
外 幣 匯 率 57,949 28.725 8,190 4.4655 16,527 3.691 66,953 28.725 1,841 4.4655 2,759 3.691 |
|
- ( 三 )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會審字第 0990004943 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二年起依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以下簡稱 IFRS s) 編製財務報告,為因應上開修正,本公司業已成立專案小組,並訂定採用 IFRSs 之計 畫,該計畫係由林哲仁副總經理統籌負責,謹將該計畫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 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 計 畫 內 容 1.評估階段(99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訂定採用IFRS計畫及成立專案小組 ◎進行第一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比較分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之差異 ◎評估現行會計政策應作之調整 ◎評估「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之適用 ◎評估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應作之調整 2.準備階段(100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決定如何依IFRSs調整現行會計政策 ◎決定如何適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 ◎進行第二階段之員工內部訓練 |
主要執行單位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稽核室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 已完成 財務處、資訊部 、稽核室 進行中 財務處 進行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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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 畫 內 容 3.實施階段(101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測試相關資訊系統之運作情形 ◎蒐集資料準備依IFRSs編製開帳日資產負債表及 比較財務報表 ◎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 |
主要執行單位 (或負責人員) 目前執行情形 財務處、資訊部 進行中 財務處 進行中 財務處 進行中 |
|---|---|
-
( 四 ) 謹就合併公司初步評估目前會計政策與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 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 備供出金融資產-非流動(2)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 預付退休金(3) 其他資產 總資產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3) 其他負債 總負債 保留盈餘(3)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9) 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
我國會計準則 $ 905 12,226 - 2,974 321 2,950,456 $ 2,966,882 $ 70,248 - 1,598,286 1,668,534 141,862 1,156,486 1,298,348 $ 2,966,882 |
單位:新台幣千元 影響金額 IFRSs (905) - (12,226) - 12,226 12,226 905 3,879 (321) - - 2,950,456 (321) 2,966,561 888 71,136 2,324 2,324 - 1,598,286 3,212 1,671,746 (3,533) 138,329 - 1,156,486 (3,533) 1,294,815 (321) 2,966,5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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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資產負債調節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 備供出金融資產-非流動(2)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1) 預付退休金(3) 其他資產 總資產 應付費用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1) 應計退休金負債(3) 其他負債 總負債 保留盈餘(3)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9) 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國一○一年上半年度損益調節表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3)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支出及費用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稅後淨損(3) |
我國會計準則 $ 12,226 - 2,525 321 3,248,555 $ 3,263,627 $ 49,894 1,253 - 1,999,142 2,050,289 78,114 1,135,224 1,213,338 $ 3,263,627 我國會計準則 $ 6,337,596 (6,149,213) 188,383 171,660 16,723 1,787 (8,975) 9,535 (3,754) 5,781 |
影響金額 IFRSs (12,226) - 12,226 12,226 (1,253) 1,272 (321) - - 3,248,555 (1,574) 3,262,053 2,171 52,065 (1,253) - 2,342 2,342 - 1,999,142 3,260 2,053,549 (4,834) 73,280 - 1,135,224 (4,834) 1,208,504 (1,574) 3,262,053 影響金額 IFRSs - 6,337,596 - (6,149,213) - 188,383 1,301 172,961 (1,301) 15,422 - 1,787 - (8,975) (1,301) 8,234 - (3,754) (1,301) 4,480 |
|---|---|---|
3. 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損益調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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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項調節說明
-
(1) 合併公司於所得稅估列時,考量各項暫時性差異等因素估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依 IFRSs 規定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項下,並考量各項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之法定租稅抵銷權及預期實現年度,重新分類之;依此,合併公司 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分類流動資 產(負債)項下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重分類至非流動資產(負債)項下之金額分 別為 905 千元及 (1,253) 千元。
-
(2) 合併公司依 IFRSs 規定,未有公開市場報價之權益商品投資僅在無活絡市場公開 報價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始能以成本衡量。依此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及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分類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重分類至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金額均為 12,226 千元。
-
(3) 合併公司對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給與之累積帶薪假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 務,依此,合併公司將支付累積帶薪假之預期成本認列為應計負債,並於民國一 ○一年一月一日及一○一年六月三十日調整保留盈餘之金額分別為 888 千元及 2,171 千元。
- 另,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因累積帶薪假預期成本認列為薪資費用之金額為 1,283 千元。
-
(4) 合併公司提供與員工之退職後確定福利計劃,係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 之退職後福利義務,其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依我國會計 準則原係依員工剩餘服務期間攤銷並認列於損益,合併公司採用 IFRS 第一號公報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稱 IFRS 1 )選擇豁免之規定,於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轉換日將該等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權益之金額計 2,645 千元千元。另, 因我國會計準則於精算假設有關折現率之採用,不同於 IFRSs ,民國一○一年上半 年度並因此調整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計 18 千元。
-
( 四 ) 依 IFRS1 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及強制性例外規定辦理者外,原則上公司於首次採用 國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定編製財 務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謹將合併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說明 如下:
-
對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生之企業併購、取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交 易,不予追溯重編。
-
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義務時,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 產生之精算損益,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該等精算損益於轉換日立即認列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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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 五 ) 合併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 IFRSs 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 與未來依 IFRSs 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與其可能 影響金額,及依 IFRS 第 1 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選擇之會計政 策,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一
-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註 |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票券RP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 董事長為同一人 |
長期股權投資 短期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2,208 - 1,500 |
62,936 89,847 12,226 |
100.00 - 2.70 |
62,936 89,847 - |
註二 - 註一 |
註一:因該公司係屬未上市(櫃)股票,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註二:該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進(銷)貨 之 公 司 |
交易對象 | 關 係 | 交 | 易 | 情 | 形 |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 據、帳款 |
應收(付)票 據、帳款 |
備註 |
|---|---|---|---|---|---|---|---|---|---|---|---|
| 進 (銷) 貨 |
金 額 |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
| 本公司 | 瑞昱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 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進貨 | 2,675,337 | % 44.42 |
月結45天 | 未向其他 廠商進貨 |
無重大差異 | 915,380 | % 57.89 |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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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 投資公司 名 稱 |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 業項目 |
原始投 資金額 |
原始投 資金額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期 末 持 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
備註 |
|---|---|---|---|---|---|---|---|---|---|---|---|
|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股 數 | 比 率 | 帳面金額 | |||||||
| 弘憶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 易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 圳)國際貿易有限 公司 |
Beaufort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 香港沙田火炭禾香街9- 15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泰古 路18號1616室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 路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 5樓A單位 |
投資控股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
2,208 11,600 -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62,936 62,932 11,649 27,151 |
1,142 1,142 1,025 333 |
1,142 1,142 1,025 333 |
- - - -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2.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 列 科 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價(淨值) | |||||
|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 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 有限公司 |
母子公司 母子公司 |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
- - |
11,649 27,151 |
% 100.00 % 100.00 |
11,649 27,151 |
- -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註1)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 回投資 出或收 金 額 |
本期匯 回投資 出或收 金 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 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1)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 列投資 損益(註2)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
|---|---|---|---|---|---|---|---|---|---|---|---|
| 匯 出 | 收 回 | ||||||||||
| 弘憶(上海) 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 子(深圳)有 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
26,243 USD (800千元) 34,576 RMB (8,000千元) |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
6,560 USD (200千元) - |
- - |
- - |
6,560 USD (200千元) - |
100 % 100 % |
1,025 333 |
11,649 27,151 |
- - |
註 1 :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 2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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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6,560 (200千美元) |
61,198 (1,900千美元) |
728,003 |
3.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註十一(四)。
( 四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一年上半年度: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
| 科 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資產之比率(註四) |
||||
| 0 0 0 0 |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
弘憶上海 弘憶上海 弘憶上海 弘憶永達(深圳) |
1 1 1 1 |
銷貨 應收帳款 業務諮詢費 業務諮詢費 |
23,123 11,939 6,882 34,401 |
依約定成本加成 月結60天 每月支付港幣300千元 每月支付港幣1,500千元 |
% 0.35 % 0.37 % 0.11 % 0.53 |
民國一○○年上半年度: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 之關係 (註二)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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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 資產之比率(註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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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弘憶公司 |
弘憶上海 弘憶上海 弘憶上海 弘憶永達(深圳) |
1 1 1 1 |
銷貨 應收帳款 業務諮詢費 業務諮詢費 |
19,853 9,240 6,725 31,382 |
依約定成本加成 月結60天 每月支付港幣300千元 每月支付港幣1,400千元 |
% 0.33 % 0.29 % 0.11 % 0.53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 代表母公司。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極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僅揭露銷貨及應收帳款資料,其相對之 進貨及應付帳款不再贅述。
註四、係以交易金額除以合併營業收入或合併總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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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 ) 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三個應報導部門:業務部門 1 、業務部門 2 及業務部門 3 ,業務部門 1 係 主要銷售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業務部門 2 係主要銷售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元件 及數位通訊應用方案與元件,業務部門 3 係銷售類比電子元件及儲存裝置應用方案與 元件。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 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合併公司之其他營運部門,主要係銷售電子產品。以上部門於民國一○一年上半 年度及一○○年上半年度均未達應報導部門任何量化門檻。
( 二 ) 應報導部門損益、部門資產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101/6/30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應收帳款總額(註1) 存貨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其他資產(註3): 部門資產 100/6/30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部門間收入 收入合計 部門損益 應收帳款總額(註2) 存貨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其他資產(註3): 部門總資產 |
業務部門1 $ 2,561,946 - $ 2,561,946 $ 3,840 1,216,014 368,475 (9,772) - $ 1,574,717 業務部門1 $ 2,504,927 - $ 2,504,927 $ 18,385 1,155,377 492,028 (5,183) - $ 1,642,222 |
業務部門2 1,860,524 - 1,860,524 2,400 479,821 130,821 (12,064) - 598,578 業務部門2 1,771,068 - 1,771,068 14,373 342,104 229,786 (6,006) - 565,884 |
業務部門3 1,801,531 - 1,801,531 2,634 487,936 135,005 (6,228) - 616,713 業務部門3 1,649,681 - 1,649,681 12,876 446,048 220,727 (5,576) - 661,199 |
其他 116,737 - 116,737 493 36,156 23,226 (4,897) - 54,485 其他 25,031 - 25,031 1,885 - 220 (33) - 187 |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3,142) 6,337,596 - - (3,142) 6,337,596 (3,586) 5,781 (137,519) 2,082,408 - 657,527 - (32,961) 556,653 556,653 419,134 3,263,627 調整及銷除 合 計 (13,190) 5,937,517 - - (13,190) 5,937,517 (2,373) 45,146 (173,947) 1,769,582 4 942,765 - (16,798) 493,837 493,837 319,894 3,189,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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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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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1) :應收帳款重大調節項目包含出售應收帳款 (153,036) 千元、其他 15,517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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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2) :應收帳款重大調節項目包含出售應收帳款 (180,467) 千元及其他 6,520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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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3) :其他資產係屬應收帳款總額、存貨及備抵存貨跌價損失以外之各項資產,請詳合併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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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後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報導之金額與營 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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