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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I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8, 2013

52314_rns_2013-03-28_20e3d3f8-0d4d-4390-85a9-3e91af361e6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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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31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季 報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188巷51號4樓

電 話: (02)2659-9838

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損益表 5
六、現金流量表 6
七、財務季報表附註
(
一)公司沿革
7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7~12
(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2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2~20
(
五)關係人交易
21~22
(
六)質押之資產
22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3
(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23
(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23
(
十)其 他
23~24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25
3.大陸投資資訊 25~26
(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26

2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該 日止之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上開財務季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財務季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分別為 62,609 千元及 59,516 千元,累積換算調整數分別為 (1,579) 千元及 743 千元,暨民國一○ ○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相關之投資(損)益淨額分別為 1,274 千元及 (1,643) 千元,係依該等 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為依據,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財務季報表 附註十一所述之「轉投資公司相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 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季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倘經 會計師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財務季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季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 事。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第一季之合併財務季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 保留式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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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台財證六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0930105495] 0960069825 號[號] 民 國 一○一 年 四 月 二十五 日

3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11-12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1310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四))
1120-114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
1150
應收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1164
應收退稅款
1178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二))
1200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
1291
受限制銀行存款(附註六)
1250-1280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七))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八))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五))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四))
長期投資合計
15-16
固定資產:
成 本:
1531
機器設備
1561
辦公設備
1631
租賃改良
1681
其他設備
小計
15X9
減:累積折舊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30
遞延費用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3.31
12
-
59
-
1
1
21
4
-
-
98
2
-
2
-
-
-
-
-
-
-
-
-
-
-
100
100.3.31
金 額

280,020
9
39,819
1
1,494,764
50
6,528
-
50,527
2
27,944
1
863,615
29
115,508
4
1,405
-
3,564
-
2,883,694
96
59,516
2
22,226
1
81,742
3
2,138
-
16,106
1
2,199
-
54
-
20,497
1
(14,447)
-
6,050
1
2,341
-
570
-
3,068
-
5,979
-
2,977,465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六)及六)
2140
應付帳款
2150
應付關係人款項(附註五)
2160
應付所得稅
2170
應付費用
2298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附註四(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3210
資本公積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提撥保留盈餘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3.31 %
3
29
26
-
1
1
60
60
28
6
2
2
4
(2)
40
100
100.12.31
金 額
%
88,382
3
818,774
27
833,192
29
457
-
31,189
1
11,321
-
1,783,315
60
1,783,315
60
871,576
29
186,481
7
56,845
2
13,135
-
128,958
4
(62,845)
(2)
1,194,150
40
2,977,465
100
金 額
$ 361,215
-
1,851,766
8,404
22,703
20,789
644,623
120,658
1,848
3,167
3,035,173
62,609
12,226
74,835
1,768
7,907
-
54
9,729
(6,128)
3,601
3,732
828
2,758
7,318
$
3,120,927
金 額
$ 86,611
895,981
799,599
7,465
39,496
17,099
1,846,251
1,846,251
871,576
186,481
66,750
72,336
133,536
(56,003)
1,274,676
$
3,120,927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4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銷貨收入
4170-419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五)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三)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四(七)及五):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0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五))
7480
什項收入
7250
壞帳轉回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五))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7880
什項支出(附註四(四))
稅前淨利(損)
811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八))
本期淨利(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附註四(十))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101年第一季
金 額

$ 3,162,424
103
(102,741)
(3)
3,059,683
100
(2,977,685)
(97)
81,998
3
(64,727)
(2)
(17,725)
(1)
(4,791)
-
(87,243)
(3)
(5,245)
-
171
-
1,274
-
51
-
3,446
-
4,942
-
(1,054)
-
-
-
(9,595)
-
-
-
(10,649)
-
(10,952)
-
(2,627)
-
$
(8,325)
-
稅 前
稅 後
$
(0.13)
(0.10)
$
101年第一季
金 額

$ 3,162,424
103
(102,741)
(3)
3,059,683
100
(2,977,685)
(97)
81,998
3
(64,727)
(2)
(17,725)
(1)
(4,791)
-
(87,243)
(3)
(5,245)
-
171
-
1,274
-
51
-
3,446
-
4,942
-
(1,054)
-
-
-
(9,595)
-
-
-
(10,649)
-
(10,952)
-
(2,627)
-
$
(8,325)
-
稅 前
稅 後
$
(0.13)
(0.10)
$
100年第一季
金 額

2,998,831
103
(87,089)
(3)
2,911,742
100
(2,798,575)
(96)
113,167
4
(63,384)
(2)
(18,470)
(1)
(4,158)
-
(86,012)
(3)
27,155
1
202
-
-
-
61
-
-
-
263
-
(1,104)
-
(1,643)
-
(997)
-
(219)
-
(3,963)
-
23,455
1
4,191
-
19,264
1
稅 前
稅 後
0.27
0.22

0.27
0.22
稅 前

(0.13)
$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董事長:葉佳紋 經理人:盧志德 會計主管:林哲仁

5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損)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收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營業資產之淨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額資產減少(增加)數
應收票據淨額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應收退稅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減少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費用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營業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增加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應付所得稅減少
應付費用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
受限制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減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減少)
應付董監酬勞
應付員工紅利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 (8,325)
19,264
651
992
290
896
12,442
(4,251)
(1,274)
1,643
(2,046)
5,097
-
219
-
(19,996)
(65,182)
8,037
(147,819)
(82,067)
(3,734)
602
13,227
(6,093)
8,982
10,479
93,081
(167,155)
781
92
(301)
(6)
292,375
56,860
(25,563)
229,627
(398)
(4,106)
(18,871)
(14,773)
13,886
3,768
162,202
39,129
(239)
(172)
(1,427)
(5)
(3,734)
(13,888)
(5,400)
(14,065)
(71,101)
76,382
(71,101)
76,382
(14,217)
8,747
71,484
110,193
289,731
169,827
$
361,215
280,020
$
1,681
1,123
$
(15,346)
9,491
$
1,800
550
$
1,000
1,500

( 請詳閱後附財務季報表附註 ) 經理人:盧志德

董事長:葉佳紋

會計主管:林哲仁

6

, 一 僅經核閱 未依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 令規定奉准設立,主要營業項目係電子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製造、電腦軟體開發、買賣及 相關業務之服務等。本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七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掛牌買賣,並自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37 人及 133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 ( ) 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損 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果 可能存有差異。

( 二 )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以新台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 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其外幣財務報表 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 三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現金或約當現金、為交易目的持有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 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負債因交易目的而發生或預期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 四 )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 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商業本 票、銀行承兌匯票等。

7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五 )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 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 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數。 ( 六 ) 金融資產

本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 值衡量,除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 原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在原始認列後,依本公司持有或發行 之目的,分為下列各類:

  1. 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 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本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 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 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3.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 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本公司若評估個別金融資產(無論 該金融資產重大與否)無減損之客觀證據,須再將其納入一組類似信用風險特徵 之金融資產,並評估該組資產是否發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 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以前述方式評估減損。本公司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應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 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 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於決定減損金額時 ,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額。若後續期間 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例如債務人之信用 等級改善),則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 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 認列為當期損益。

8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七 ) 應收帳款讓售

應收帳款債權之移轉,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 及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相對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 條件時予以除列:

  1. 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移轉人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移轉人及其債權人之控制,即 使移轉人破產或被接收時亦然。

  2. 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應收帳款債權,且未有限制受讓人(或持有人)行使質押或 交換權利之條件,致使移轉人獲得非細微之利益。

  3. 移轉人未藉由下列方式之一,維持其對應收帳款債權之效控制:

  4. (1) 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債權之協議。

  5. (2) 單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應收帳款債權之能力。 應收帳款讓售總額減預支價金後餘額列於其他應收款項下。

  6. ( 八 ) 存 貨

  7.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續後

  8. ,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 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成本及 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九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與子公司合併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 未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出售時,以售價與處分日該投資帳面價值之差額,作

  • 為長期股權投資處分損益,帳上如有因長期股權投資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時,則按 出售比例轉列當期損益。

  •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分別於第一季、三

  • 季、半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尚

  • 未實現者,予以遞延。交易損益如屬折舊性或攤銷性之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 限逐年承認;其他類資產所產生者,於實現年度承認。

( 十 ) 固定資產及其折舊

  •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

  • 用狀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更新足 以延長使用年數之支出予以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租賃權益改良依租

  • 約年限或估計使用年限較短者按平均法攤銷。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

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依中華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97.11.2 0 基秘字第 340 號解釋函,將固定資產於非用以生產存貨之期間所估計之拆除或復原 義務列為固定資產成本。而一項固定資產之任一組成部分,相對於總成本而言係屬 重大時,則該部分係個別提列折舊。本公司每年定期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固定 資產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剩餘耐用年限、折舊方法及殘值之變動,均 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 機器設備: 5 年。

  2. 辦公設備: 3~5 年。 3. 租賃改良: 3~4 年。

  3. 其他設備: 3 年。

( 十一 ) 遞延費用

主係辦公室裝潢等支出,以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直線法依三年至五年平均攤提 。

( 十二 ) 退 休 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金離職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員 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所支領之平均薪 資計算。其中所獲得之基數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 個基數,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計算而得。在該退休辦法下 ,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 ,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 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 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香港分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間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動法規適用「強制性公 積金計劃條例」,每月依員工工資百分之五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個人退休金專戶。

本公司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確定給付 退休辦法部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 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之規定認列淨退 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休金損益依員工 平均剩餘服務年限逐年認列攤銷。

1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採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部份,本公司於員工服務年度,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 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本公司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 表之表達及揭露」之規定所編製,對於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 理準則」所規定之有關員工退休金負債精算結果之資訊,不予揭露。

( 十三 ) 收入之認列

營業收入於貨物已交付且風險及報酬移轉時認列,備抵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 發生之產品折讓,於商品出售年度列為銷貨之減項。

( 十四 )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96) 基秘字第 052 號解釋函之規定,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 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與 財務報表估列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當期損益。

( 十五 ) 所 得 稅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所得稅 費用。依此方法,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其課稅基礎之差異,依預計回轉年度之 適用稅率計算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 遞延所得稅負債;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 響數,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依其可實現性,評估認列備抵評價金額。遞延所得 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非與資產或 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 配盈餘之日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

( 十六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 公司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均 未具稀釋作用,僅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反之,則除揭露基本每股盈餘外,並揭露稀 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則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 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因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後之員工紅利,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視為全部 發行股票股利,以資產負債表日之股價計算可發行股數之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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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十七 )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本公司 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 期由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 績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季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季報表不揭露部門資 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放款及 應收款應適用該公報放款及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前述會計原則 變動,對本公司民國一○○年第一季淨利及每股盈餘並無重大影響。

  • ( 二 ) 本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 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 所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本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 運決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另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已於合併 財務季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各別財務季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該號公報亦取代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前述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 司民國一○○年第一季財務季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其明細如下:

零 用 金
銀行存款
合 計
101.3.31
100.3.31
$ 6,113
457
355,102
279,563
$
361,215
280,020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明細如下: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減損損失
淨 額
101.3.31
100.3.31
$ 86,336
22,903
1,774,525
1,488,210
(9,095)
(16,349)
$
1,851,766
1,494,764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應收票據均未貼現或提供作 為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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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到期期間短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因到期期間短並未折現,其帳面 金額假設為公允價值之近似值。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變動: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迴轉)減損損失
本期沖銷壞帳
匯率影響數
淨 額
101.3.31
100.12.31
$ 12,660
20,942
(3,446)
4,239
-
(8,860)
(119)
28
$
9,095
16,349

本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讓售合約之規定,因商業糾紛 (如銷貨退回或折讓等)而產生之損失由本公司承擔,因信用風險而產生之損失則由 銀行承擔。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別提供本票 704,000 千元 及 790,000 千元予銀行作為不履行合約之擔保品。應收帳款出售時本公司取得按合約 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 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本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費支出。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有關符合上列條件之應 收帳款債權移轉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承購人
轉售金額
兆豐銀行$ 53,981
玉山銀行
47,659
$
101,640
承購人
轉售金額
兆豐銀行$ 45,505
玉山銀行
90,594
$
136,099
101.3.31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160,000
544,000
704,000
已預支
金 額
43,082
38,037
81,119
利率區間%
1.30~1.327
1.60~1.82
100.3.31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10,899
9,622
20,521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無追索權
53,981
無追索權
47,659
101,640
銀行所給予
之 額 度
110,000
680,000
790,000
已預支
金 額
36,336
72,340
108,676
利率區間%
1.12~1.13
1.11~1.30
保留款(列於其他
應收款項下)
9,169
18,254
27,423
重 要 之
移轉條件
除列金額
無追索權
45,505
無追索權
90,594
13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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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三)存 貨
其明細如下:
商品存貨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01.3.31
100.3.31
$ 682,352
893,572
(37,729)
(29,957)
$
644,623
863,615

本公司民國及一○○年第一季之存貨相關收益(費損)分別為 (12,442) 千元及 4,251 千元;民國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營業成本增加之金額為 12,442 千元;民國一○○年第一季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改 善,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營業成本減少之金額為 4,251 千元。

( 四 ) 金融資產

  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富邦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RP票券
101.3.31
100.3.31
$ -
19,824
-
19,995
$
-
39,819

本公司一○○年第一季認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淨損失為 219 千元,列於什項支出項下。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101.3.31
100.3.31

12,226
22,226
$

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 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本公司採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於民國一○○年五月 辦理減資退還投資款 10,000 千元,本公司持股減少 1,000 千股。

1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五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其明細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101.3.31 101年第一季
期末餘額
投資收益(損失)
62,609
1,274
100年第一季
期末餘額
投資收益(損失)
59,516
(1,643)
持股比例 原始投資成本
$
74,234
100.3.31
採權益法評價者:
G.M.I Technology (BVI) Ltd.
被 投 資 公 司
%
100.00
$
持股比例 原始投資成本
$
74,234
採權益法評價者:
G.M.I Technology (BVI) Ltd.
%
100.00
$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損失),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 閱之財務季報表計算認列。

( 六 ) 短期借款

其明細如下:
信用狀借款
利率區間
101.3.31
100.3.31

86,611
88,382
1.0529%
1.96%~2.83%
$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1,506,234 千元及 1,416,006 千元。

( 七 ) 職工退休金

有關退休金資訊資料如下:

,234千元及1,416,006千元。
退休金
有關退休金資訊資料如下: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當期退休金費用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成本 $ 103 119
確定提撥之淨退休金成本 1,325 1,231
合 計 $ 1,428 1,350
預付退休金 $ 321 36

( 八 ) 所 得 稅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均 為百分之十七,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

  2. 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當期所得稅利益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所得稅費用(利益)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 (581)
(906)
(2,046)
5,097
$
(2,627)
4,191

15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收益(損失)
備抵減損損失
備抵評價
其 他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 (274)
6
(3,918)
4,269
216
(279)
1,522
944
78
167
330
(10)
$
(2,046)
5,097
  1. 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如下:
101年第一季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稅前淨利(損)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額 $ (1,862) 3,988
備抵評價 78 167
其 他 (843) 36
所得稅費用 $ (2,627) 4,191
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 異及 其個別所 得稅影響 數如下:
101.3.31 100.3.31
所得稅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金 額 影響數
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備抵減損損失超限 $ - - 11,816 2,008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11,485 1,952 13,457 2,288
未實現兌換損(益),淨額 10,358 1,761 1,270 216

234 40 2,005 341
備抵評價 - (586) - (1,289)
淨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 3,167 3,564
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減損損失 $ 4,274 726 4,274 726
退休金提列超限 269 46 554 95
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11,679 1,986 13,219 2,247
淨非流動遞延所得稅資產 $ 2,758 3,068
  1. 本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及其個別所得稅影響數如下:

  2.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八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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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6. 未分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配盈餘及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1.3.31 100.3.31
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133,536 128,958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905 34,723
100年度(預計) 99年度(實際)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1.19
%
23.16

( 九 ) 股東權益

1. 普通股股本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5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實收資本額均為 871,576 千元。

2. 資本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 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 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 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資本公 積餘額之內容如下:

現金增資溢價
員工認股權
101.3.31
100.3.31
$ 181,598
181,598
4,883
4,883
$
186,481
186,481

3. 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4. 特別盈餘公積

依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規定,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年度 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如所提之特別盈餘公 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應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之相同數額之特別 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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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5. 盈餘分配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稅捐外,應先彌補以 前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 一條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時,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除保 留部份外分派如下:

  • (1) 員工紅利不低於千分之一。

  •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二。

  • (3) 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未來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分配比率,將依公司財務結構調整發放, 以求公司經營及每股盈餘之穩健成長,惟現金股利分配比率以不高於年度股東紅 利分配總額之百分之一百為限。

本公司於編製期中財務報表時,估列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之員 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係以民國一○○年第一季之稅後淨利扣除 10% 法定 盈餘公積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淨額,乘以本公司管理階層擬議之員工紅利及董 監事酬勞之平均分配比例,民國一○○年第一季分別約為 1.70% 及 0.00% ,民國一 ○○年第一季認列員工紅利金額為 300 千元,董監酬勞均為 0 千元,員工配發股票 紅利之種類計算基礎係依據股東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 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 當期損益。

本公司一○一年第一季為虧損,故無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日經董事會及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二 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配之每 股股利、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普通股每股股利(元) 100年度 99年度
現金 $ 1.00 0.45
員工紅利-現金 $ 1,000 1,200
董事監察人酬勞 1,800 550
$ 2,800 1,750

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財務報表認列金額並無差異。民 國一○○年度盈餘分派案尚待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相關資訊可待相關會議召開後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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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十 ) 每股盈餘(虧損)

本公司每股盈餘(虧損)之內容如下:

單位:千股

本公司每股盈餘(虧損)之內容如下: 單位: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稀釋每股盈餘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且得採股票發放之員工分紅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101年第一季
稅 前
稅 後

(10,952)
(8,325)
87,158
87,158

(0.13)
(0.10)
$
-
-
$
100年第一季
稅 前

(10,952)
87,158

(0.13)
-
稅 前
稅 後
23,455
19,264
87,158
87,158
0.27
0.22

23,455
19,264
87,158
87,158
20
20
87,178
87,178

0.27
0.22
$
$

( 十一 )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退稅款
其他應收款
受限制銀行存款-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存出保證金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101.3.31
100.3.31
公平價值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公開報價
帳面價值
評價方式
估計之金額
-
361,215
280,020
-
280,020
-
-
39,819
39,819
-
-
1,860,170
1,501,292
-
1,501,292
-
22,703
50,527
-
50,527
-
20,789
27,944
-
27,944
-
120,658
115,508
-
115,508
-
-
22,226
-
-
-
3,732
2,341
-
2,341
-
86,611
88,382
-
88,382
-
1,695,580
1,651,966
-
1,651,966
-
7,465
457
-
457
-
39,496
31,189
-
31,189
帳面價值
$ 361,215
-
1,860,170
22,703
20,789
120,658
12,226
3,732
86,611
1,695,580
7,465
39,496

19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1.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 (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 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 約當現金、應收/應付票據及帳款(含應收/付關係人款)、應收退稅款、其他應 收款、受限制銀行存款、短期借款、應付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3. (2) 公平價值變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以市場價 格為公平價值。

  4.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致實 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5. (4) 存出保證金:由於此類商品收回之期限無法預期,故以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6.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 融負債分別為 86,611 千元及 88,382 千元。

  7.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係因應收/付外幣帳款所產生,為因應匯率變動的 風險,本公司主要直接透過因外銷而增加的應收外幣款項沖銷因進貨所產生的 外幣應付款項,以達到自然避險的效果;財務部門平日與往來銀行維持密切聯 繫,且隨時蒐集匯率走勢資訊,採取機動之因應措施。

(2) 信用風險

本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品。本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 信用風險,而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 顯著集中之虞。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電腦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 風險,本公司持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 本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減損損失,而減損損失尚在管 理當局預期之內。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所有合約義務,故尚未有因無法籌措資 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 利率風險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 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短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 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加 1% 將使本公司未來一年現金流出分別增加 866 千元及 884 千元。

20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五、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永達電子) 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弘憶上海)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以下簡稱弘憶永達(深圳))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以下簡稱瑞昱) 葉佳紋 本公司董事長 盧志德 本公司之總經理

( 二 ) 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 貨

一 一 101 年第 季 100 年第 季 佔營業收 佔營業收 金 額 入淨額% 金 額 入淨額% 弘憶上海 $ 8,460 0.28 9,997 0.34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依約定成本加成。對關係人之收款條件則與非 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1. 進 貨
瑞 昱 101年第一季
金 額
佔進貨
淨額%

1,205,478
41.91
100年第一季
金 額

1,205,478
金 額
佔進貨
淨額%
1,274,879
43.46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之產品規格未向其他廠商購買,致進貨價格無其他廠商 可供比較,付款條件則與非關係人無顯著差異。

21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3. 應收(付)票據及帳款餘額

本公司因上述交易所產生之期末應收 ( 付 ) 款項淨餘額如下:

應收款項:
弘憶上海
應付款項:
瑞 昱
101.3.31
金 額
%

8,404
0.45

799,599
47.16
100.3.31
金 額

8,404

799,599
金 額
%
6,528
0.43
833,192
50.44
$
$

4. 其 他

  • (1)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七年起與弘憶永達(深圳)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 永達(深圳)提供本公司於香港及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 相關管理服務,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每月支付港幣金額 1,500 千元及 1,400 千元服務費用。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因前述服務 而產生之費用分別為 17,223 千元及 15,806 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 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 (2)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五月起與弘憶(上海)訂有市場開發及服務合約,由弘憶 (上海)提供本公司於大中國地區市場行銷、業務推廣、技術支援及相關管理服 務,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每月支付港幣金額為 300 千元服務 費用。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因前述服務而產生之費用分別為 3,445 千元及 3,392 千元,列於營業費用項下,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該款項業已付訖。

5. 背書保證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向金融機構借款額度,由葉佳

  • 紋、盧志德連帶保證。

六、質押之資產

  •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以資產設定抵質押供銀行短期借款擔

  • 保,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質押之資產
抵質押擔保標的
受限制銀行存款
銀行借款額度保證
$
101.3.31
100.3.31

120,658
115,508

22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重大之承諾及或有事項如下:

  • ( ) 本公司由銀行向供應商提供進貨履約保證金額為 690,022 千元。

  • ( 二 ) 本公司為進貨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約為 609,669 千元。

  • ( 三 ) 本公司因應收帳款債權移轉交易而開立之擔保本票共 704,000 千元,其相關說明請詳 附註四 ( 二 ) 「應收票據及帳款」項下說明。

  • ( 四 ) 本公司由銀行保證之進口貨物應繳稅費金額為 8,000 千元。

  • ( 五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已簽訂之房屋租賃合約,在未來年度應支付租 金總額彙總如下:

額彙總如下:
期 間
101.04~102.03 $ 9,223
102.04~103.03 6,193
$ 15,416

租金主係按月支付,租賃合約之主要條件如下:

  1. 租賃期間:一年至二年。

  2. 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使用權,且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任意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 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 ( ) 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1年第一季 101年第一季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註)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
-
-
-
-
37,206
1,736
1,428
1,722
651
290
37,206
1,736
1,428
1,722
651
290
-
-
-
-
-
-
30,999
1,666
1,350
1,905
992
896
30,999
1,666
1,350
1,905
992
896
  • ( 註 ) 民國一○一年第一季及一○○年第一季含員工紅利金額分別為 0 千元及 300 千元。

23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二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人民幣
港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元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
人民幣
港幣
101.3.31
外 幣
匯 率
$ 74,457
29.510
1,416
4.6845
4,825
3.802
$ 2,121
29.51
60,222
29.51
40
4.6845
2,160
3.802
100.3.31
外 幣
匯 率
56,535
29.40
635
4.5105
7,683
3.777
2,022
29.40
59,398
29.40
10
4.5105
2,189
3.777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淨值)
本公司
本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德信創業投資(股)公司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208
1,500
62,609
12,226
100.00
2.70
62,609
-
-
註一

註一:因該公司係屬未上市(櫃)股票,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無。

  2.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
據、帳款
應收(付)票
據、帳款
備 註

(銷)
金 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本公司 瑞昱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
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進貨 1,205,478 %
41.91
月結45天 未向其他
廠商進貨
無重大差異 799,599 %
47.16
-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24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
資金額
原始投
資金額

末 持

末 持

末 持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註1)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註1)
備註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弘憶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
限公司


永達電子科技有
限公司


G.M.I. Technology
(BVI) Ltd.
永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
易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
圳)國際貿易有限
公司
Beaufort House, P.O. Box
438,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


香港沙田火炭禾香街9-
15號力堅工業大廈3樓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泰古
路18號1616室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路中
路3007號國際科技大廈
5樓A單位



投資控股公

電子零組件
買賣
電子零組件
買賣及業務
行銷諮詢服

電子零組件
買賣及業務
行銷諮詢服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74,234
64,285
26,243
34,576
2,208
11,600
-
-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62,609
62,605
11,403
27,232
1,274
1,274
822
510
1,274
1,274
822
510
-
-
-
-
  • 註 1 :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列。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價(淨值)(註1)
永達電子科技
有限公司
弘憶(上海)國際貿
易有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子(深圳
)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
母子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
-
11,403
27,232
%
100.00
%
100.00
11,403
27,232
-
-

註1: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本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列。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無。

  2.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

1. 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
回投資
出或收
金 額
本期匯
回投資
出或收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
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註1)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
列投資
損益(2
期末投資
)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 出 收 回
弘憶(上海)
國際貿易有
限公司
弘憶永達電
子(深圳)有
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電子零組件買賣
及業務行銷諮詢
服務
26,243
USD
(800千元)
34,576
RMB
(8,000千元)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透過轉投資
第三地區現
有公司再投
資大陸公司
6,560
USD
(200千元)
-
-
-
-
-
6,560
USD
(200千元)
-
100 %
100 %
822
510
11,403
27,232
-
-
  • 註 1 :實收資本額與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差異係永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直接投資。 註 2 :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本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列。

25

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季報表附註(續)

2.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6,560
(200千美元)
61,198
(1,900千美元)
764,806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註 五之說明。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季報表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別財務季報表不揭露部門資訊。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