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LARUN TECHNOLOG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pr 21, 2017

56819_rns_2017-04-21_ecc26ab8-bc67-4ece-882a-5f1c134731d3.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 现将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 其中3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 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经2015年7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陈良华、杨志军、陈传明、李鸿 春、宫龙, 其中陈良华为主任委员, 杨志军为副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共召开了 5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会议, 听取了年审机构的2015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审计部2016年内部审计 工作总结报告和 2017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讨论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2016年1月3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评估了外聘年审机构的工作,同意聘任众 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6 年 4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会议, 审阅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并发表了意见。

4、2016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会议, 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并发表了意见。

5、2016年10月26日, 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五次会议, 审阅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并发表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众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其参与公司审计工作的审 计项目组成员、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众华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众华事务所在对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提供了审计服务,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 见。

2、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众华事务所的审计计划 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方面, 并发表了意见。

3、审阅了众华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华事务所 201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5、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发表了意见:同意 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2016 年第一季度财 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

(二)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 公司切实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规范运作, 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组织相关会议对审计工作的有关计 划、涉及问题等及时讲行沟通, 保证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时完成。

(五)指导并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审议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审议公司审计部出具的 内部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 指导落实内审部门组织实施内控评价, 并监督内部控 制缺陷整改完善。

(六)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检查了公司 2016年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 关联交易情况

检查了公司 2016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需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较好的开展了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本页无正文,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名:

陈传明

李鸿春

宫龙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