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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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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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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62

公司简称: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 否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有效 ☐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是 √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国睿微波器件有限公司、芜湖国睿兆伏电子有限公司、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南京睿行数智地铁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控、三重一大、风险评估、信息沟通、内部监督、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研发与生产管理、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关联交易、“两金”清理、合规管理。

  1.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资产活动、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活动及关联交易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重要风险业务和重大风险事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的风险与控制等方面。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1.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1.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制度及内控评价手册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的错报 ≥营业收入 0.5% 营业收入 0.2%≤错报<营业收入 0.5% <营业收入 0.2%
利润总额潜在的错报 ≥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2%≤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2%
资产总额潜在的错报 ≥总资产 0.5% 总资产 0.2%≤错报<总资产 0.5% <总资产 0.2%
所有者权益潜在的错报 ≥所有者权益的 1% 所有者权益的 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1% <所有者权益的 0.5%

说明:

上述指标以公司内控评价范围内公司财务报告中对应指标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公司认为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的其他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缺陷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说明:
财务报告定性缺陷是指出现一项或多项内控缺陷,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公允性。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1000 万元 200 万元 <财务损失≤1000 万元 ≤200 万元

说明:
潜在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由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或其委托机构评估;法律法规规定适用外部评估的事项由外部机构评估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出现以下事项之一:法规方面: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运营方面:停产 3 天及以上;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安全方面:引起 1 位职工或公民死亡,或对 3 位以上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的损害;环境方面:对周围环境造成永久污染或无法弥补的破坏。
重要缺陷 出现以下事项之一:法规方面:违规并被处罚;运营方面:停产 2 天以内;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公司声誉造成较大损害;安全方面:对 1-3 位职工或公民造成无法康复性的损害;环境方面:对周围环境造成较重污染,需高额恢复成本。
一般缺陷 出现以下事项之一:法规方面:轻微违规并已整改;运营方面: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声誉方面:负面消息在公司内部流传,公司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安全方面:短暂影响职工或公民的健康,并且造成的健康影响可以在短期内康复;环境方面:环境污染和破坏在可控范围内,没有造成永久的环境影响。

说明:
本年度标准与上年一致。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报告期末不存在未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独立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检查工作,与核心业务部门形成的第一线、支持职能部门形成的第二线一起,共同构成了公司风险管理三道线。这三道线采取科学的分工与协作监督机制,使风险防患于未然或即期整改使其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都已落实整改闭环。年底全面内控评价时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内控缺陷,如个别子公司未在制度中明确内外部对账的周期、研发项目试验现场管理不完善、销售合同台账未登记履约进度等缺陷。各项缺陷都已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完成时间。上述存在的一般缺陷多项或全体共同影响未构成重要影响,不影响内控评价整体有效性结论。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上年公司全面内控评价时发现的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2025年均已整改完成。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 适用 ☐ 不适用

2025年,紧扣穿透式管理要求,系统构建以章程为统领、覆盖十四类业务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全级次制度“立改废”,实现制度体系规范化全覆盖。2026年,公司将聚焦内控效能提升,推动制度和内控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管控”深化,压实垂直管控责任,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郭际航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