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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0
Apr 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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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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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股票代码:60056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住所:上海市长阳路 522 弄 39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1380163975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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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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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
|---|---|---|
| 高淳陶瓷/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陈智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1380163975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 姓名:陈滢 性别: 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1380163975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 姓名:陈智康 性别: 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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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710 号汤臣金融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1380163975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 已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票套现资金后用于其他项目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高淳陶瓷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高淳陶瓷股票,自2010 年4 月2 日至 2010 年4 月7 日,累计减持108600 股,占已发行股份的0.129%。截止2010 年4 月7 日,信息披露人仍持有高淳陶瓷4204400 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五节 前 6 个 | 月内买卖上市 | 交易股份的情况 | |
|---|---|---|---|
| 时间 | 买卖方向 | 数量(股) | 价格均价(元) |
| 2010/4/2 | 卖出 | 67900 | 30.91 |
| 2010/4/7 | 卖出 | 40700 | 31.03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存在会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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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它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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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江苏省高淳县 | ||
| 股票简称 | 高淳陶瓷 | 股票代码 | 600562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4204400 持股比例: |
4.999%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 108600 股 变动比例: |
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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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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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智明、陈滢、陈智康
日期:2010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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