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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ug 1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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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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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025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议事规则,确保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升各项重大经营 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切实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共国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委员会。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委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基本原则:

(一)对董事会负责的原则:经理层应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对超越总经理权限的重大事项处 理,应按规定报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工作。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 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主要途径。

(三)依法议事、科学决策的原则:公司经理层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研究探索市场规律,结合公司 实际,分析评估议题的潜在风险和预期收益,提出明确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四)党委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原则:公司经理层讨论、决策应由党委参与 决策的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不得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 后,再听取党委意见。

(五)坚持分工负责、高效决策的原则:公司经理层按照工作分工履行各自 职责,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议题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议事需遵循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程序。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公司下列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提议、审议和决策主要包括: 制度建设、战略与规划、改革重组与机构调整、财务与资产、人力资源管理、

审计与风险管理、重大报告、合同管理、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工作。 事项决策权限详见(事项的决策权限表(附件1))

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未出席的办公会议,一般不决定 重大事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决定的,需经总经理授权后,方可就重大事项进行 讨论和决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办公会议原 则上应有一半以上应参会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根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其它相 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以下情况时,总经理可临时 召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二名以上规定参会人员提议决策或需要沟通协调事项时;

(五)发生突发性事件时。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流程:

(一)提出议题。公司经理层、各部门、各子公司针对公司运营的需要或者 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办公会议决策的,提出相应议题。议题必须做到情况清 楚、内容准确,附有相关依据、说明等材料。

(二)议题汇集。综合管理部收集相关议题和材料,报总经理后确定会议议 题。决策会议召开前,综合管理部应至少提前一天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提前告知 所有参与人员,并为所有参与人员提供决策方案等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 意见。

(三)会议审议。总经理主持对议题进行讨论,参会人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 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

参会人员应明确表达自己对事项持“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和所持意见 理由。综合管理部应做好会议发言的原始记录,并形成办公会议纪要。

综合管理部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 参加人员、实际参会人员、请假人员及原因、会议议题、参会人员意见、会议结 论等内容,必要的话可以明确事项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会议纪要内容应经参会

人员确认。

(四)传阅与归档。综合管理部负责将总经理签发的会议纪要下发相关人员 和部门,并做好归档工作。

(五)督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落实工作,并将 落实情况反馈综合管理部,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前主要决策成员之间要充分沟通。公司经理层 讨论、决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未达成 一致的原则上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讨论事项进行决策时,实行集体讨论,统一决 策的议事机制。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少数人有不同意见时, 由总经理做出最后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在会议记录中详细载明。必要时, 可将分歧意见向董事会请示、报告。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涉法事项时,决策前需通过法律审核。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回避制度,在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 亲属关系人员事项时,该人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或意见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审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过程以及形成的决议,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 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会议涉及保密的按照保密管理规定执行;涉及 内幕信息的应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会人员应对会议决议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决 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加会议决 议的与会人员应负相应法律责任,但在表决时明确表明不同意见或反对并记载于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的与会人员,可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 研究决定企业改革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 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通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其它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综合管理部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