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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Nov 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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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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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及《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 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7]104 号)的要求,2007 年 5 月份以来,江苏高淳陶 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开展治理专项活动,成立了专项活动领 导小组,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切实予以实施,先后完成了组织学习、自我检 查并整改、接受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并整改、接受江苏证监局及证券交易 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并整改等工作。目前,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已基本完成,现将公 司治理活动的开展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07 年 5 月,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认真、系统 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并邀请公司法律顾问作进 一步的阐释,加强加深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

2007 年 6 月至 8 月,公司从基本情况及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 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等五个方面,查 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2007 年 8 月 20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并刊登于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公告了接受社会公众对评议的联 系方式。

9 月 17、18 日,江苏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发了 《对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检查的监管意见函》(以下称《监管意 见函》)。

二、对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一直很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能够认真接待投资者的现场考察、

接听投资者电话,解答投资者的疑问,但是没有制定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整改情况:2007 年8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公司章 程》等制度中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但没有专门制订《独立董事制度》。

整改情况:2007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其他工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 步改进。

3 、作为由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企业,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还有所欠缺, 尚未形成高效的激励机制。

整改情况: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草案)》已制订完成,现正进一步征求各 方面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 、公司部分内控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力需增强。

整改情况:2007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07 年修订)》、《江苏高淳陶 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07 年修订)》、《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07 年修订)》,对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司 将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各制度的执行。

三、对公众评议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情况

社会公众评议历时两个月,截止报告日,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方 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对江苏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的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监管意见函》后,认真学习研究,积极落实整 改,有关情况如下:

1、公司需进一步规范运作。

(1)《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记录对所有 议案逐项讨论的情况,缺少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姓名,缺少律师、 计票人、监票人的姓名,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与董事会会议记录混在一个本子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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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不利于资料的分类归档和查阅,建议公司将不同会议纪录分开并且按时间顺 序进行记录。

整改情况:公司已分别备置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簿、董事会会议记录簿,分 类予以归档;公司 2007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即按照规范进行记录;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整、详细记录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 2 )《监管意见函》指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规定,授 权委托书中未对每一个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明确指示,未明确授权 有效期限。

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发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附上格式规范的 《授权委托书》样式,要求股东、董事按照规范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

(3)《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未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整改情况:公司将在近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这三项制度。

2、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1)《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不明确,公司《章程》中,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授权未明确金额,《董事会议事规则》中也未明确董事会 相关权限范围。

整改情况:公司已制订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其中明确了董事会相关权限范围,确定了各授权事项的金额,该草案将在 2007 年 11 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近期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尚未制 定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内 部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已制订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 案)》、《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江苏高淳陶瓷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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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草案)》、《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这些制 度将在 2007 年 11 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禁止对外担保行为,今后也不会进行对外担保。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草 案)》已制订完成,现正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但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缺少独立董事,为进一步 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建议公司设 立审计委员会并补充相应的独立董事成员。

整改情况:公司将在 11 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提出相关议案,经董事会 批准后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在提名委员会中补充相应的独立董事成员。

(4)《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尚未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而是由企业管理 办公室履行审计职能,但内部审计工作没有实质性开展。公司应尽快设立专门的 审计部门,完善内部审计流程,有效的开展内审工作。

整改情况:公司将于近期设立审计部,配备相关的工作人员,审计部将在公 司审计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各 项工作。

3、公司需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

《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授权董事长可以行使 涉及总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资金运用、对外投资的资产处置权限,超过限额的应 当报董事会批准,本年公司利用间隙闲置资金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其中部分申 购新股资金超出了董事会 500 万元的授权范围,但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 关联方高淳县金塔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润德投资有限公司之间 2006 年度发生 的关联资金往来按规定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但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及 时披露义务。

整改情况:公司一直强调内部制度的执行,但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在制度执行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公司董事长将严格按照授权权限行使职 权,在公司资金运用、对外投资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高淳县金塔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润德投资有限公司之间 2006 年度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问题,公司在披露 2006 年度报告时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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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向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了说明。2007 年 4 月 16 日南京永华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了公司与南京润德投资有限公司之间 2006 年度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07 年 5 月 21 日公司独立董事于作出的《江 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0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意见》,对包括高淳县金塔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内的公司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作出了审核,并发表意见。

2007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南京高陶房地产有限公司、南京金陶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支持的议案》, 并于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今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需加强对募集资金项目的管理。

《监管意见函》指出:公司于 2003 年首发募集资金 20580 万元,承诺投资 于高档宾馆用强化瓷技改等 7 个项目,截止 2007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使用 16885 万元,部分项目投入慢于计划进度,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充分利用 募集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此外,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建议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整改情况:公司已制订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 案)》,将在 11 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公司将依照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项 目的管理,同时,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帐户,已将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存入。

五、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所起的作用及效 果

本次治理专项活动,是对公司内部制度、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一次全面性的 检查,通过本次活动,公司发现了治理结构及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识到公 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江苏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统筹指 导下,公司积极组织本次活动,切实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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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为完善,公司运作更为规范。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是提高公司竞争力、使公司持续发展的 根本保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注重对制度的执行,通过 各种方式强化执行,努力使制度落到实处,实现公司规范、科学运作,保持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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