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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3
Jan 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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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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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00 万股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 字[2003]4 号文核准。
2、本次股票发行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 方式进行。
3、沪、深两市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参加本次发行新股的配售,但其持有2003 年1 月8 日(T-3 日)的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收 盘市值应不少于10,000 元。申购时,投资者应分别使用其所持有的沪市、深市 上市流通股票市值。
4、市值计算依据: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2003 年1 月8 日,T-3 日) 投资者持有沪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 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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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定价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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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者务请特别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申购程序、申购时间、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高淳陶瓷”3,000 万股A 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 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高淳陶瓷”股票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 读《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该摘要 已刊登在2003 年1 月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8、投资者在作出认购“高淳陶瓷”股票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江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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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 策的依据。《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 附录材料可到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处所查阅,也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或华泰证券网(www.htsc.com.cn)上查阅。
9、在本次发行的申购中,除基金持有的股票帐户外,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 购一次。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 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10、本次配售简称“高陶配售”,上证所配售代码为“737562”,深交所配 售代码为“003562”。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高淳陶瓷/发行人 指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主承销商 指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购日/T 日 指 接受投资者报价申购的时间
有效申购 指 申购量未超过投资者按其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 上市流通股票收盘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未超过 申购规定的申购上限)的申购申请
本次发行 指 高淳陶瓷在上证所和深交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 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的行为 指定时间 指 上证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九时三十分 至十一时三十分,下午一时至三时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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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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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方式:高淳陶瓷本次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全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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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2、发行数量:高淳陶瓷本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数量为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20 元,发行市盈率为19.89 倍(按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和2001 年末总股本计算)。
4、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证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于2003 年1 月8 日(T-3 日)持有上证所或深交所已上市 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流通股票”)的收盘市值总和(包 括可流通但暂时锁定的股份市值)不少于10,000 元的投资者(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沪市、深市二级市场投资者都可参加本次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投资者分别使用其所持的沪市、深市的股票市值。
根据《新股发行市值配售实施细则》,投资者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 放式投资基金)不计入可申购市值,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 作为二级市场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参 与申购与配售。
6、申购时间:2003 年1 月13 日(T 日),在上证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 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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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售简称及代码: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简称为“高陶配售”,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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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配售代码为“737562”,深交所配售代码为“003562”。
8、配售缴款时间:2003 年1 月16 日(T+3 日),中签的投资者缴纳认购 新股款项。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 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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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发行方式,通过上证所和深 交所股票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由主承销商 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按确定的发行价格(7.20 元/股)将3,000 万股“高淳陶 瓷”股票输入其在上证所的股票发行专户。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可在指定 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7.20 元/股的价格和符 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可在指定时间内,依据其持有的沪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上证所开 立的股票帐户向上证所申购;并可同时依据所持有的深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 深交所开立的股票帐户向深交所申购。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二级市场投资者于2003 年1 月8 日(T-3 日)收盘时实际持有的规定的股票市值情况和实际申购情况 分别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 定认购者及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的确定方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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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有效申购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实际有效申购量认购,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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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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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有效申购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认购;
3、当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上证所及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 动按每1,000 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通过摇 号确定中签号,每一个中签号可认购1,000 股。
三、申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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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时,由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按照投资者在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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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摘要刊登当日(2003 年1 月8 日,T-3 日)持有的上证所或深交所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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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收盘市值确定可申购数量。流通股票市值指按2003 年1 月8 日(T-3 日) 登记在投资者股票帐户内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数量乘以该日各 股票收盘价的总和,包括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以及战略投资者 和一般法人通过配售方式认购的已流通尚处于锁定期的新股;不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品种的流通证券及已发行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 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股等其他股份。
2、投资者每持有上证所或深交所流通股票市值10,000 元限申购新股1,000 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流通股票市值不足 10,000 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30,000 股。除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股票帐户外,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上证所、 深交所新股发行系统将自动剔除,只保留有效申购部分。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的 上证所或深交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部分为无效申购。
4、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以其持有的沪深两市流通股票 市值分别参与配售,基金持有的沪市股票帐户可按申购上限30,000 股重复申购, 持有的深市的股票帐户只需按其所持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购,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 超过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
5、在本次申购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申购程序
- 1、投资者在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申购时无需事先缴纳申购款。 2、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申购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应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证所或深交所联网 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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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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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助终端进行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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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办理申购委托手续。
(3)持有上证所流通股票的投资者只能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申购手续,并按上证所的配售代码进行申购;持有深交所流通股票的投资者 只能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并按深交所的配售代码 进行申购。
五、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数量大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数量时,采用摇号抽签方式配 售,确定中签号码。
1、申购配号确认
2003 年1 月13 日为申购日(T 日),上证所和深交所分别确认各自的有效申购, 剔除无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配号结束 后将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凡申购量超过投资者按其持有的上证所或深 交所流通股票市值确认的可申购数量(未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其超过可申购 数部分均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未超过部分予以配号。凡申购量超过规定的 申购上限的,均为无效申购。
- 2、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2003 年1 月14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 著位置,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公布中签率。投资者到原委 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确认申购配号。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数量为 3,000 万股,故有30,000 个中签号,则中签率=30,000/配号总数×100%。
根据中签率,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负责组织摇号抽签, 直至3000 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证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至各证 券交易网点。
3、公布中签结果、确认认购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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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1 月15 日(T+2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 签结果公告,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 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 股。
六、清算与交割
1、2003 年1 月16 日(T+3 日),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资金帐户中有足够的 新股申购资金,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交易网点直接从其资金帐户中扣 缴。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各证券交易网点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 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各证券交易网点应于15:00 时前,将投资者放 弃认购部分向上证所、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报。因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不能认购的新股,由承销商包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及 认购者缴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2、2003 年1 月17 日(T+4 日),新股认购股款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集中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划至主承销商在结算公司开设的清算 备付金帐户,然后主承销商再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3、新股股权登记将由上证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 完成,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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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只按规定收取委托手续费,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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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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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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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募集资金中扣收,由主承销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和深圳分公司按各参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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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量,将这笔费用按比例自动划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的帐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高淳县固城镇
联系人:王贵夫、王 平
电话:025-7377228、7377427
传真:025-7377688
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人:景宏宁、平长春、施卫东
电话:025-6799601、6799611、6799666
传真:025-6618874
华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二ΟΟ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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