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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RUN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Nov 4, 2018

56819_rns_2018-11-04_b0fbc735-0efa-41a6-a823-51961afb141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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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8 年 11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 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 了有关人员对本次重组相关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收到公司就本次重组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重组所涉 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我们认为:

1、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2、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重组有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和表 决。

3、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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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鸿春 徐志坚 管亚梅

2018 年1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