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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SECURITIE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11
Apr 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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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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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福山
2010年,本人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广发证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作用。现将本人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0年2月27日,广发证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担任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广发证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积极参与各次董事 会。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 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2010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 独立董事 | 本年度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备注 |
|---|---|---|---|---|---|
| 姓名 | 董事会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
| 王福山 | 9 | 9 | 0 | 0 | 现任 |
二、2010年度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0年原延边公路完成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后,对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 会进行了重组,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战略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委 员。
2010年,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201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0年,本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法定程序 就有关事项出具了5次专项独立意见,具体分别是:
1、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王志伟同志的提名事项做出如下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经了解,李建勇同志、罗斌华同 志、武继福同志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李建勇同志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意提名 罗斌华同志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提名武继福同志担任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李建勇同志的提名事项做出如下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根据董事会提供的被提名人简历,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经了解,林治海同志、曾浩同志、 欧阳西同志、秦力同志、赵桂萍同志、罗斌华同志、孙晓燕同志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同意提名林治海同 志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提名曾浩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欧阳 西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秦力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赵桂 萍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罗斌华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提名孙 晓燕同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3、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广发华福股权选 聘评估机构的程序、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所持有广发华福股权涉及的评估事项中选聘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 有效,所选聘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 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5、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状况、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公司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公司治理整改情况。广发证券认真贯 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等监管部 门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助于推动 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同意《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
四、2010年度其他工作
(一)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吸收合并原广发证券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一 系列的修订,并且对配套的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人审阅了相关制度,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方面,本人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 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务等相关部 门予以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指导,听取公 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10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王福山):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