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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SECURIT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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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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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7-041
债券代码:112181 债券简称:13广发01
债券代码:112182 债券简称:13广发02
债券代码:112183 债券简称:13广发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将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支付 2016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其中"13 广发 01"的利息 4.50 元(含 税)/张;"13 广发 02"的利息 4.75 元(含税)/张;"13 广发 03"的利息 5.10 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凡在 2017 年 6 月 16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3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2017 年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25 号文。

3、债券代码:112181、112182、112183

债券简称:13 广发 01、13 广发 02、13 广发 03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券有三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即"3+2 年期 品种"),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品种二为 5 年期(以下简称即"5 年期品种"), 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品种三为 10 年期(以下简称即"10 年期品种"),发行规 模为 90 亿元。

5、债券利率、起息日、付息日及付息方式: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6 月 17 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2 年期品种

本次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4.50%。

本次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因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2)5 年期品种

本次债券 5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4.75%。

本次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 次债券 5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10 年期品种

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10%。

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6月17日,前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 次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3年6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6、债券信用等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 出具的《中诚信证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3]001号)及《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诚 信证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044号)及《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7)》,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7、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次债券于2013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1、本次债券3+2年期品种"13广发01"的票面利率为4.50%,本次付息每10 张"13广发01"派发利息人民币4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50元。

2、本次债券5年期品种"13广发02"的票面利率为4.75%,本次付息每10张 "13广发02"派发利息人民币47.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8.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2.75元。

3、本次债券10年期品种"13广发03"的票面利率为5.10%,本次付息每10 张"13广发03"派发利息人民币5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5.90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如下:

  1. 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 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 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1.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

3

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1.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2017年6月16日

  • 2、除息日:2017年6月19日
  • 3、付息日:2017年6月19日
  •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6月17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3广发01"、"13广发02" 和"13广发03"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 本次派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 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9楼

联系人: 王硕、敖重淼

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020-8755416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系人:张欢欢、王大为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42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李燕群

联系电话:0755-25938072

传真:0755-25988122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