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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levator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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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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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6-025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8 号公司

  • 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志明先生

  •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4 人,代表股份114,369,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2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13 人,代表股份103,492,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41 人,代表股份10,87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6 人,代表股份 17,48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 人,代表股份6,61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共计41 人,代表股份10,87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9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2.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9,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3.审议《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4,368,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9,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通 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徐志明、牟玉芳、徐斌、徐津、张建林、孙峰、顾月江、 李彪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96,879,882 股。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63,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483,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 以上,本议案审议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常睿豪律师、陈启球律师出席见证了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