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eneral Elevator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Sep 4, 2025

55896_rns_2025-09-04_c6f47e36-0b97-4edd-b594-4250c3f48620.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5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本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在自查期间,共计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 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

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 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