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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levator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Jan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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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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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5-001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2 月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 务。

(二)公示期间:2024 年12 月23 日至2025 年1 月3 日。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OA 系统。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职务信息 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情况。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四)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