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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Elevator Co., Ltd — 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2022
Jun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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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f Dividend 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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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2-043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 年 5 月18 日召开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240,1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1.00 元(含 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 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 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1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7 月5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2 年7 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 年7 月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22 年7 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承诺:若本人/本单位拟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之日 起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 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港东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李彪
咨询电话:0512-63816851
传真电话:0512-63812188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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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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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