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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4, 2026

52576_rns_2026-04-24_acb443d8-be08-4e94-8e2b-63b587714c46.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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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5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86-5859(服務專線)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證券代號:6525

本次股東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料將依法令或股利之保存期限保存,貴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國內

都資已付

台北部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999號

國內部簡
平 信
限 時
拚 號

開會通知請即新開

股東 台啓 794

115-1

出席證號碼:

| 794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 | |
| --- | --- | --- |
| 網點:新北市姚雅區民權路關號3樓(台北新能華商標酒店1樓)開設:中華民國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五午七時整 | | |
| 新股東:徐名人、安化代理人及持派代表人出席股東會時,請
請舉辦有新月光資金證明文件大會,以備抽查。
新出席簽到卡或委托業務委內容在或至常會結為結合出席,但
委托者由股東交付股名人或安化代理人者視為委托出席。 | | |
| 股東戶號:
股東或代:
理人姓名 | | |
| 持有股數: | | |
| 法人指派書 | | 現自由席簽名或蓋章 |
| 履歷派
出席貴公司本次股東會,
依法行使一切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親自出席專用) | | |
| 委 论 者 | 一二
* * 請參閱
資(原由委托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15年5月26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放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替或。
1.承認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融合者及合併時務融合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承認一一四年度盈融分配表案。(1)□承認(2)□反對(3)□棄權
3.修訂「公司章程」。 (1)□替或(2)□反對(3)□棄權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1)□替或(2)□反對(3)□棄權
5.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1)□替或(2)□反對(3)□棄權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提供安化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收收期間會,本委託者特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残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 產兒人(股東)
[股東] [股東] [股東] | 報號 |
| --- | --- | --- | --- |
| 股東戶號 | | | 簽名或蓋章 |
| 持有股數 | | | |
| 姓名或名稱 | | | |
| 股东或名 |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
| 姓名或名稱 | | | |
| 受託代理人 | | 簽名或蓋章 | |
| 戶號 | | | |
| 姓名或名稱 | | | |
| 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 | | |
| 住址 | | | |

股東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img-0.jpeg

股東印鑑卡

表單及注意事項

img-1.jpeg

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

img-2.jpeg

股務事務e檔檯eCounter

股務事務e檔檯(eCounter),請股東參加利用線上辦理股務相關事務。股東亦可透過eCounter之基本資料變更服務,申請辦理股票股利之集保數撥帳號及現金股利之款項帳號變更。(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evote/index.html)

794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115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股東 戶號 股東 戶名
原登記 匯款帳號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費股東之匯款銀行如為“元大銀行”者,免因匯款手續費10元 **
邮局(700) 地址 地址 地址 地址 原 發 印 紙

一、現金股利發放,將依配息基準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匯款帳號為依據,除股東另有書面指示匯款帳號外,將依貴股東自行回函最新順發之帳號為優先匯款之依據。
二、未須帳號回函之股東,屆時將以配息基準日當時集保公司所提供之主帳戶(最新頁面:含交易、基本資料…等更新)帳號為匯款之依據。
三、採匯款方式者,限本人帳號,且於發放日扣除匯款手續費10元。
四、不採匯款方式者,本公司依貴股東原發通訊地址於發放日扣除處理費後,以拼號邮寄拍照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


地址:

寄件人 姓名:

電話:

請貼

郵票

794

106045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人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業之意見。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追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15年5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於股東會會場辦理報到),假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88號3樓(台北新板希爾頓酒店),召開115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2. 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報告。3. 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4. 一一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 其他報告事項。(二)承認事項:1. 承認一一四年度合併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彙。2. 承認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彙。(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2.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3. 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四)臨時動議。

二、股利分配主要內容:現金股利新台幣645,236,920元,每股配發5元。

三、檢奉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乙份,責股東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會議當日提任會場報到;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請自請公代理人姓名、地址後,於股東會五日前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045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67號地下一樓),以利寄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四、本公司委託書之結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五、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s://free.sfi.org.tw 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六、本次股東會會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集通知外,其主要內容,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mops.twse.com.tw),點選「單一公司/電子文件下載/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輸入查詢條件(公司證券代號或簡稱及年度)/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查詢。

七、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6日至115年5月23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子投票平台,依相關說明操作之。[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捷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股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