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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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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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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6-13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 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 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 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 国电01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 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三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 年3 月29 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 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 年4 月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11 人,实到10 人,鲍绛董事因事请假,委托李秀华董事代 行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全部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 同意《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同意《公司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转型发展需要,加强公司本部建设,按照完善功能、 合理分工、均衡职能的原则,将规划发展部、计划经营部、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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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别更名为计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燃料管理部,成立煤化事业 部、采购与物资管理部、财务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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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 年薪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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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相 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余额20.95 亿元,其中:本期增加5.09 亿元,主要为补提增加减值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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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及2016 年度财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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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七、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5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4,717,002,402.62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1,700,240.26 元,以及剔除永 续中票利息支出158,650,000 元后,2015 年度母公司本期实现可供 分配利润4,086,652,162.36 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 元(含税)。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19,650,397,845 股,预计分红资 金21.62 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52.89%。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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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29.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对外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6)。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在本年担保总额度内具体办理每项担保时,不需 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 十、 同意《关于公司2016 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十一、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二、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1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五、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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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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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同意《关于公司2015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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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同意《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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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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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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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同意《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7)。
-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2016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619.81 亿元,根据市场利 率情况,采用多种融资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并购贷款、 信托贷款、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保险债权等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在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不需逐项提 请董事会审批。
二十、 同意《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30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发行期限最长 不超过270 天,发行总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董事会授权公 司办理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
二十一、 同意《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55 亿元中期票据,分期发行,发行期限3 至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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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有关事宜。
二十二、 同意《关于公司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100 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分次注册,每 次分期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3 年,发行总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 宜。
二十三、 同意《关于安徽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安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 司”)注册短期融资券5 亿元,根据市场利率变动情况,择机发行。 董事会授权安徽公司办理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
二十四、 同意《关于公司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 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继续通过银行向国电建投提供委托贷款4 亿元, 期限1 年,贷款利率执行综合利率。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 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8)。
二十五、 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9)。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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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国电舟山普陀6 号海上风电场2 区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90,264 万元建设国电舟山普陀6 号海上风电场2 区工程项目。项目动态总投资为451,322 万元,资本金占20%。
二十七、 同意《关于继续建设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项目的议 案》
国电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七 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挂牌公告期内没有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针 对当前的发展形势,结合政策和市场条件的变化,经项目经济性测算, 同意公司继续建设湖州南浔天然气热电项目。
二十八、 同意《关于召开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六、七、九、十二、十七、十八、二十五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15)。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 对上述第十七、十八、二十四、二十五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 四、七、二十四、二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对第九项议案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米树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第 二十四项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陈飞虎、于崇德、张国厚、高嵩、米 树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第二十五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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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4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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