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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h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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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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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呈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呈和科技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603.8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329.59万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
项目一期
41,228.05 41,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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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需求总额 45,228.05 45,000.00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且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 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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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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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学敏 李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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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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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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