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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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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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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2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职责,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营的合理性 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同时,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无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我们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 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 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2年度,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 姓名 |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 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 万红波 | 13 | 5 | 8 | 0 | 0 | 否 |
| 李宗义 | 13 | 6 | 7 | 0 | 0 | 否 |
| 王金贵 | 13 | 6 | 7 | 0 | 0 | 否 |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 次数 |
5 |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独立董事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详见下表(★为主任委员,☆为委 员):
| 员): | |||||
|---|---|---|---|---|---|
| 姓名 | 任 届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投资 委员会 |
| 万红波 | 七届 | ☆ | ★ | ☆ | ☆ |
| 李宗义 | 七届 | ★ | ☆ | ☆ | —— |
| 王金贵 | 七届 | ☆ | ☆ | ★ | —— |
报告期内,我们在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进行 了审核。
1.战略投资委员会:2022 年1 月4 日,审议了《关于拟投资实施 工程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等三项议案,出具审核意见;2022 年8 月25 日,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2 年4 月18 日审议了《2021 年度报告》等相关 议案;2022 年4 月26 日,审议了《2022 年一季度报告》;2022 年8 月 25 日,审议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10 月27 日,审议了 《2022 年三季度报告》。
3.提名委员会:2022 年8 月8 日,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022 年11 月24 日,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 年10 月10 日,审议了《关于2019 年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2022 年12 月26 日,审议了《关于2019 年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 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表时间 事项 意见
-2-
| 类型 | ||
|---|---|---|
| 2022 年3 月7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4 月19 日 | 关于2022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4 月26 日 | 关于向关联自然人出售商品房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8 月25 日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10 月10 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11 月18 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 年12 月26 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确保独立、审 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 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 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要求公司 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二)对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通过准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监 督决策程序,审慎发表表决意见和独立意见等活动,确保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制衡有 力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三会一层”依法行使各自的决策权、执行权 和监督权。
(三)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3-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 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与公正,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 时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事 项,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四)自身学习与培训情况
通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甘肃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独立董事工作实践交流等培训活动,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四、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发现所审议事项影响执业的独立性,没有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 大会的情况。
2023 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密 切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 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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