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May 24, 2005
53810_rns_2005-05-24_11e110b6-ff1f-4386-aadc-0712eb24c5f5.html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三毛派神: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5-05-24 06:39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修订的需
要,为保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一致性,拟对《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 在原第四章第十条中增加股东大会两次通知的内容:
原第十条修订如下: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事先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并于召开会议三十日前在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会议通知。若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的,还应当在股权登记后三
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二、 在原第四章第十一条第8款后增加网络投票的内容:
原第十一条修订如下:
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6、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7、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进行登记、以表明其在股权登记日具有股东身份
的日期;
8、议联系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及邮政编码。
公司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应当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审议的
事项。
三、在原第十一章"股东大会表决"第六十三条后增加一条有关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
众股股东表决的内容如下:
第六十四条 公司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重大事项的表决制度。下列事
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
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
或超过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欠本公司债务的;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原第十一章第六十四条变更为第六十五条,其后各条顺延。
五、原第六十五条中有关累积投票制的内容:
原为:"如果公司存在持股比例30%或30%以上的控股股东时,股东大会在选举中应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修订为: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监事时,采用累
积投票制。
六、原第六十五条后增加一条关于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内容:
第六十六条: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
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人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投票权,应按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有
关实施办法办理。
原第六十六条变更为第六十八条,其后各条顺延。
六、原第十六章第八十七条修订为: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2、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比例,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出席会议情况;
3、 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对每项
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
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对于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
提案未获通过的,或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中作出说明。
4、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应当披
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需流通股东单独表决之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还应
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
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0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0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