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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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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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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3-019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经营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 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 履行的风险。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23 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 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设计院”) 近日分别与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 “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川区分布式光伏整县项目(一期)

21.03MWp 工程EPC”合同、“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分布式光伏 整县项目(一期)16.3MWp 工程EPC”合同。现将合同情况公告如下:

  • 二、合同交易对手方及合同主要内容

  • (一)项目一

  • 1.交易对手方介绍

  • (1)发包人: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MA7D6BUN3T

  • 1 -

(3)法定代表人:谢海涛

  • (4)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5)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天庆花园36 栋3 单元302 号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最近三年与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并与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 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合同主要内容

  • (1)发包人: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2)承包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名称: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川区分布式光伏整县 项目(一期)21.03MWp 工程EPC

(4)工程规模:金川区分布式光优试点村项目,涉及金川区宁远堡镇 东湾村、西湾村、中牌村,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居民屋 顶、村集体闲置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一期光伏组件安装容量2.103 万千 (峰)瓦,最终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

(5)合同工期:272 日历天

(6)合同价格:合同价为82,289,993.07 元, 其中勘察设计费 500,000.00 元;设备费 58,675,186.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22,634,807.07 元;其它费用480,000 元。

(二)项目二

1.交易对手方介绍

  • 2 -

    • (1)发包人: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21MA72N725XU

    • (3)法定代表人:谢海涛

    • (4)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 (5)住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十二区鸿瑞名都广场六号楼一

  • 单元十二层右

(6)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 电技术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公司最近三年与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并与

  • 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8)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合同主要内容

    • (1)发包人: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承包人: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工程名称: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分布式光伏整县项目

  • (一期)16.3MWp 工程EPC

  • (4)工程规模:永昌县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项目,涉及永昌县9 镇1

  • 乡,112 个行政村,利用公共建筑屋顶、工商业厂房屋顶、居民屋顶、村 集体闲置土地建设分布式光伏,一期光伏组件安装容量1.630 万千(峰) 瓦,最终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

    • (5)合同工期:272 日历天
  • (6)合同价格:合同价为63,990,295.50 元, 其中勘察设计费

  • 250,000.00 元;设备费 43,754,262.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3 -

19,576,033.50 元;其它费用410,000.00 元。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履行将对公司2023 年度或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合同虽已签订但在执行过程中,可 能存在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正常 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 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 1.《“龙源(金昌)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川区分布式光伏整县项目(一

  • 期)21.03MWp 工程EPC”合同书》

  • 2.《“永昌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永昌县分布式光伏整县项目(一期)

  • 16.3MWp 工程EPC”合同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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