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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Nov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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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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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资抵债的报告书

(修正草案)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

第 1 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 别 提 示

一、本公司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毛集团"、"股东") 占用公司资金,但无法以现金、股份或变卖资产等方式偿还,给公司带来经营性风险。根据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26 号),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三毛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净额 4643.30 万元。

三毛集团存在债务沉重、资金短缺的情况,无法用现金或变卖资产的方式偿还所占用资 金。三毛集团拟以非现金资产——土地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

该宗土地是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区内生产厂房之间用作道路、管道、仓库等 其他辅助设施的用地,1997年公司改制上市时不作为公司上市资产。本公司实际一直无偿使 用该宗土地,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且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本次以资抵债存在不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本次以资抵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因此,还存在无法获得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可能。

三、本次以资抵债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三毛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净额 4643.30 万元。本次拟抵债的 资产是公司生产区内的一宗土地,土地面积 37592.39 平方米(合 56.389 市亩)。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账款将大量减少,减少关联交易,提高生产经营性资产 的完整性,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避免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因此,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产生积极的影响。

为了解决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派神"、"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股东三毛集团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保护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第 2 页

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公司拟受让三毛集团拥有的部分非现金资产,以抵偿三毛集团对本 公司的资金占用。

一、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26 号),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4,643.30 万元。

因三毛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 65 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此次以资抵债事宜,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资抵债协议中土地评估价格调整的议案及相关 事项。但以资抵债议案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 该会议上的投票将不记入对以资抵债决议内容的有效投票。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三毛集团的基本情况: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是省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其前身是原兰州第三毛纺织厂, 建厂于1972年,后经多次扩建、改造。1994年12月兰州第三毛纺织厂被列为国务院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百户试点企业。1995年8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国家体改委甘政发【1995】96号文 批复,组建为国有独资的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432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钟杰。主要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针纺织品、纺织机械、化工原料的生 产、批发零售、科技开发等。

2007年三毛集团总资产189,505,025.90元,净资产5,513,541.40元,主营业务收入 6,195,121.11元,净利润3,291,972.49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三毛集团的总资产为29862 万元,2008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131万元。

编制单位: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度

项目 行次 上年实际数 本年实际数
一、营业收入 1 8,179,280.70 6,195,121.1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 4,902,043.19 717,615.72
其他业务收入 3 3,277,237.51 5,477,505.39
减:营业成本 6 35,472,784.53 4,936,163.46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7 34,397,860.89 3,343,604.53
其他业务成本 1,074,923.64 1,592,558.9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 79,771.49 11,802.21
销售费用 9 150,094.92 106,644.82
管理费用 10 -26,401,608.42 765,142.41
财务费用 11 -231,208.74 -111,989.65
其中:利息支出 12 0.00 0.00
利息收入 234,559.59 114,158.92
汇兑净损失(汇兑净收益"-"号填列) 13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04,891.31 2,313,673.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04,891.31 2,313,673.9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 -2,395,444.39 2,801,031.82
加:营业外收入(亏损以"-"号填列) 15 212,411.77 500,525.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6 79,231.77 525.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17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 18 133,180.00 500,000.00
债务重组利得 19
减:营业外支出 20 186,928.61 9,584.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1 23,550.80 9,584.3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22
债务重组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2 -2,369,961.23 3,291,972.49
减:所得税费用 43
加:#*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 -2,369,961.23 3,291,972.49
减:﹡少数股东损益 47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 -2,369,961.23 3,291,972.49
六、每股收益 51
基本每股收益 73
稀释每股收益 74

编制单位: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行次 年末数 年初数
1
2 65,139.79 39,632.90
3
4
5
应收账款 6 324,450.33 621,795.55
预付款项 7 11,652,500.00 204,920.00
应收股利 8
应收利息 9
其他应收款 10 83,534,804.77 80,283,135.99
存货 11 2,446,347.34 2,491,018.84
其中:原材料 12 2,325.65 3,399.37
库存商品(产成品) 13 2,444,021.69 2,487,619.4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14
其他流动资产 15 22,414.26
流动资产合计 16 98,023,242.23 83,662,917.54
非流动资产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
﹟长期债权投资 20
△长期应收款 21
长期股权投资 22 51,772,739.95 83,464,758.59
﹟股权分置流通权 23 15,627,541.21
△投资性房地产 24
固定资产原价 25 36,997,704.40 36,926,753.46
减:累计折旧 26 12,840,048.63 12,286,907.66
固定资产净值 27 24,157,655.77 24,639,845.8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 832,424.11 872,318.51
固定资产净额 29 23,325,231.66 23,767,527.29
在建工程 30 715,437.60 7,517,409.80
工程物资 31
固定资产清理 32
△生产性生物资产 33
△油气资产 34
无形资产 35 40,833.25 50,833.29
其中:土地使用权 36
△开发支出 37
△商誉 38
﹟﹡合并价差 39
长期待摊费用(递延资产) 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
﹟递延税款借项 42
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43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 91,481,783.67 114,804,528.97
46
47
48
49
50
51
52
资产总计 53 189,505,025.90 198,467,446.51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负债: 54
短期借款 55 38,500,000.00 44,166,477.30
△交易性金融负债 56
﹟应付权证 57
应付票据 58
应付账款 59 28,241,143.92 22,144,610.25
预收账款 60 14,863,713.39 14,868,981.29
应付职工薪酬 61 10,670,349.00 11,431,175.16
其中::应付工资 62 9,839,789.25 9,829,379.25
应付福利费 63 830,559.75 1,601,379.91
应交税费 64 3,810,989.53 3,742,566.16
其中:应交税金 65 247,047.51 175,649.64
应付利息 66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67
其他应付款 68 63,841,270.98 61,403,538.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69
其他流动负债 70 2,833,207.53
流动负债合计 71 159,927,466.82 160,590,556.49
非流动负债 72
长期借款 73
应付债券 74 46,737.00 47,520.00
长期应付款 75 23,624,045.02 16,836,414.06
专项应付款 76 393,235.66 393,235.66
预计负债 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
﹟递延税款贷项 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80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 24,064,017.68 17,277,169.72
计负债合 83 183,991,484.50 177,867,726.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4
85 143,219,589.57 143,219,589.57
86 143,219,589.57 143,219,589.57
87
88
89
90
91
92
93 228,859,562.04 228,859,562.04
94
95 2,217,060.00 2,217,060.00
96
97
98 -368,782,670.21 -353,696,491.31
99
100
101 5,513,541.40 20,599,720.30
102
103 5,513,541.40 20,599,720.30
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剔除未处理资产损失后的金额)105 5,513,541.40 20,599,720.30
106 189,505,025.90 198,467,446.51

(二)本公司的情况介绍

1、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4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发【1997】38号文正 式批准,对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纺呢绒生产主体部分进行改组设立的。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9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95号文】批 准,三毛派神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其 中向公司职工配售450万股)。1997年5月22日,在兰州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 1997年5月23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号22437150-5,公司正式 成立。公司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发(1997)195号文】审核同意,于1997年5月28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486号,注册资本: 18644.102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阮英。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咨询服务及网络服务,纺织原辅料、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品)、纺织机械及配件的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机械设备的租赁(非融资性), 纺织品、服装的进出口,旅游用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中西药业项目的经营与投资。

第 7 页

2、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会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06-30 2007-12-31 2006-12-31 2005-12-31
资产总计 59,576.58 57,503.24 60,913.04 63,179.41
负债总计 32,269.05 30,592.83 29,571.53 32,075.43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总计 27,307.53 26,910.41 31,341.51 31,103.9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06-30 2007-12-31 2006-12-31 2005-12-31
主营业务收入 13,582.95 30,976.90 29,230.86 28,133.80
主营业务利润 2,465.29 8,066.00 6,405.14 3,165.60
利润总额 419.72 2,700.28 822.11 -10,148.69
净利润 419.72 2,700.28 822.10 -10,366.56

3、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2008年6月30日)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4.12% 26,318,168 26,318,168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9% 7,437,852
无限售条件股东 85.88% 160,113,526
总股本 100% 186,441,020

(三)三毛集团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三毛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的14.12%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介绍

(一)置换出的债权情况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26 号),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余额为 4,643.30 万元。

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公司与三毛集团所属企业之间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发 生部分毛条、毛纱的加工与销售业务;同时向三毛集团销售部分成品。三毛集团对 ST 派神 资金占用全部都是在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出台以前形成的。三毛集团分别于 2003 年 1 月、2005 年 1 月以现金方式归还 ST 派神资金 5000 万元。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三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仍占用本公司资金余额 4643.30 万元。

(二)抵债的非现金资产情况

三毛集团用于抵偿债务的资产是位于三毛集团(原兰州三毛厂)厂内被三毛派神生产区 一直无偿使用的一宗土地。

1、基本情况

该土地系兰州市西固区23-(1-4)宗土地,土地面积37592.39平方米(合56.389市亩)。 兰州市西固区规划国土资源局为该宗土地出具了《土地权属证明》(NO:002)。该宗土地使 用权性质现为国有划拨土地。

2、评估情况

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2008年10月25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宗土地采用基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甘方估字2008091 号),评估价值为4424.25万元。

3、抵债资产存在权属瑕疵的情形

由于本次以资抵债的土地使用权均由三毛集团以划拨方式取得,故就目前来说此宗土地 使用权尚属国家所有,没有明确客观的帐面价值。三毛集团必须取得此宗土地使用权后,才 能进行本次以资抵债交易。三毛集团在因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而无法将此宗土地的使用权类 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从而导致一直无法实施以资抵债方案的情况下,2008年4月提出将上 述拟抵债的土地全额转增国家资本金,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由三毛集团抵顶给本公司的解 决方案。2008年10月,该方案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08年11月14日,兰州市国土资 源局出具了《关于给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评估结果初审意见》(兰国土

资地〔2008〕222号),审查确认了该宗土地评估事项。2008年11月24日,三毛集团取得了甘 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化改革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 (甘国土资利发[2008]8号),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评估备案,并同意对上述拟抵债土地以作价 出资方式进行处置。土地使用权变更和登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三毛集团已承诺在ST派神召 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所 有与之相关的费用。

用于抵债的资产属于本公司同一业务体系,该资产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 力,有利于减少本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

三毛集团对抵债资产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该等资产上不存在担保、诉讼、仲栽或其他权 利争议的事项。

四、《以资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定价及定价依据

三毛集团和我公司同意该资产按照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土地采用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双方同意以评估值 4424.25 万元为依据,抵偿 三毛集团占用本公司的资金 4643.30 万元,不足部分 219.05 万元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归还。

(二)支付与交割

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资产抵债事宜之日,为双方资产交割日并尽快完成资产交 割手续。抵债资产及现金将在资产交割日由三毛集团直接移交给我公司,并在两个月内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

同时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次资产抵债取得我公司董事会的通过;

2、本次资产抵债取得我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3、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资产抵债未提出异议。

五、三毛集团选择以资抵债的原因

1. 该资产是本公司长期占用且生产经营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公司1997年由原兰州三毛纺织集团公司存续分离改制、优化资产上市的公司(制造

第 10 页

业),该宗土地是公司生产区内生产厂房之间用作道路、管道、仓库等其他辅助设施用地, 公司改制上市不作为公司上市资产。本公司一直实际无偿使用该宗土地,是三毛派神生产经 营所需且不可分割的部分。

  1. 三毛集团自身的盈利能力及产生现金的能力有限

三毛集团现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针纺织品、纺织机械、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生 产、批发、零售,仓储、咨询服务等。其盈利能力及产生现金的能力有限。2007年度,三毛 集团实现营业利润280.1万元,实现净利润32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18.49万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506.89元;2008年上半年,三毛集团实现净 利润-131万元。

  1. 三毛集团自身尚须承担大量的人员负担和社会包袱

ST 派神改制上市时,三毛集团将所属的优质资产和业务基本上投入到本公司中,同时自 身则承担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及较重的人员负担和社会包袱。

六、本次交易实施后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三毛集团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三毛集团在我公司中的股权地位 并未发生变化。本次以资抵债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 使我公司运作更为规范,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 面保持独立性。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将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规范运作,本次 交易不会对我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我公司的资产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

经过本次交易后,我公司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账款将大量减少,同时增加公司有效资产, 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质量,避免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

七、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200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65次会议上,本公司将《以资抵债协议》 的议案提交各位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因本次以资抵债属关联交 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以全票同意该议案。本公司2008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以 全票通过了《关于对"以资抵债"方案中土地评估价格调整的议案》以及《以资抵债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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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提交2008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性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资抵债方案系三毛集团目前所能提供的最佳方案,有利于彻底解决三毛集团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和三毛派神资产不完整的问题。

八、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专项意见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本人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资抵债"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资料,本次兰州三毛集团用其所拥有的面积37592.39平方米(合56.389 市亩)土地使用权,偿还占用公司资金的方案,是有效解决三毛集团资金占用问题,减少关 联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生产经营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用于"以资抵债"土地的抵债金额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3、本次以资抵债为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本次交易有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大积极意义,本人同意将该以资抵债事项经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人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以资抵债补充协议"相关事 项,经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签定以资抵债补充协议,主要是在解决大股东以资抵债问题的报批过程中,根 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原依据的土地评估报告已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到期,因此对涉 及的抵债土地进行了重新评估,抵债的价格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为 准。不足部分由大股东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归还。我们认为是比较合理公正的。

2、本次以资抵债是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补充协议的交易价格客观公正。本 次交易完成后,彻底解决了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同意将以资抵债报告书及补充协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律师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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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所必备的协议、文件齐备,内容真 实合法,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和《证券法》及中国 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为有效。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是在公司股东三毛集团确实无力以现金、无法将资产变卖 而偿还占用资金的客观情况下,在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的解决关联方占用资金问 题的积极措施。本次交易以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价,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本次交易不改变三毛派神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会导致三毛派神与股东及其他关联企 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过程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定 价依据是公允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及地址

(一)备查文件:

1、三毛集团和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以资抵债协议》暨《以资抵债补充 协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东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意见》;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对公司以资抵债议案有关事项调整的独立意见》;

4、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五联方圆核字[2008]05026 号)《审计报告》;

6、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甘方估字2008091号);

7、关于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非 现金资产抵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地点: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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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486号

联系人:吴逵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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