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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Nov 24, 2022
53810_rns_2022-11-24_7ddc8855-8006-467f-a320-4f458b522c4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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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张佩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聘任张佩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选举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股东提名函和张佩峰先生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简历 资料,我们认为张佩峰先生具备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的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永拓事务所具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永拓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包 括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万红波 、李宗义 王金贵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