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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May 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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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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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六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 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 拟以现金购买公 司合法持有并正常经营的毛纺业务相关资产设立的毛纺子公司100%股 权,同时申请豁免履行收购报告书承诺,公司董事会拟召开会议审议上 述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三毛派神的独立董事,审 阅了公司上述议案的相关文件,现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董事会在发出前述相关议案前,已经将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议。
2、本次交易以及相关各方签订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易实施后,毛纺业 务将退出上市公司序列,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治理 风险,兼顾公司长期和近期利益,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和规范公司治理,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 值为依据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定价依据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有关 议案时将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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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海英、 方文彬、 马建兵
2019 年5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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