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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5
53810_rns_2025-04-23_d2708b2b-e66c-4828-be54-5152cb59be6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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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5)第 310103 号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 所附的 2024 年度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担保情况的相 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 好地理解 2024 年度贵公司的担保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此页无正文>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年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洋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人 | 担保对象 | 协议签署日期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 报告期初担保余额合计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
|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43,800.00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2,419.03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67,30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7,285.86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12.91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1,00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425.95 |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人 | 担保对象 | 协议签署日期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 43,800.00 | |||||||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2,431.94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 68,300.00 | |||||||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7,711.81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1%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 |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 |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 |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