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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 & Lee Pharmaceuticals.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Feb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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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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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郑国钧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郑国钧先生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郑国钧,1968 年出生,博士,毕业于中国医学科学院。1998 年至 2000 年在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 年至 2001 年在法国科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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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2 年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教授;2019 年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于2024 年2 月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征集人就上述股东大会中涉及的《关于<甘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 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投票权。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郑国钧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郑国钧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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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

公司此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 8 号二层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1、《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3 月 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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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30-16:3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照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 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以下地 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 8 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传真号码:010-805936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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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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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郑国钧 2024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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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国钧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 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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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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