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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ECH — Annual Report 2025
Nov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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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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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314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苗栗縣銅鑼鄉中興路99號 電 話: (037)236-988
〜 1 〜
目 錄
項目一、封 面二、目 錄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四、資產負債表五、綜合損益表六、權益變動表七、現金流量表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3. 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頁次 |
|---|---|
| 1 2 3 4 5 6 7 8 8 8 ~910 ~2323 ~2424 ~5556 ~5757 57 58 58 58 ~5959 ~6060 61 61 62 ~69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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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
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收入認列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收入主要來自於產品銷售予客戶,而且與客戶之銷售合
約涉及不同種類之交易條件,是否依據個別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辨認商品之控制移轉情
形,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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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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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 -
•瞭解並測試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收入型態、交易模式、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 等相關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
•抽取樣本執行細部測試,核對各項表單,以確定交易之真實性;在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 時間執行截止點測試,抽取樣本並核至相關憑證,以確定交易之認列時點之合理性。
二、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
有關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投資性
不動產公允價值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投資性不動
產明細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為營運之重要資產,其金額占資產總額之 28% ;其會計處理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規定處理,並選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後續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投資性不動產之評估係委由外部不動產估價師執行,依最 適方法採用收益法評價或採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公允價值評估。採收益法或土地開發分析 法,可能涉及對未來租金水準、市場行情、可開發面積、預期成本、收益與折現率等重大 判斷之估計不確定性。若公允價值變動評估不允當,將造成財務報告有不實表達。因此,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 要的評估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
•評估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委任負責公允價值衡量之不動產估價師其專業、客觀性 與經驗。 -
•複核其估價報告所採用重大假設及關鍵判斷事項之合理性,並比較相關市場資訊,以評 估未來現金流量、收益及折現率是否依規定辦理。 -
•核對估價報告與相關會計記錄,確認會計處理之正確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正達國際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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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正達國際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正達 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 司之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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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
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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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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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金管證審字第] 0940129108[1130332775] 號[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 日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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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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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二十二))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二))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六(四)、(二十)及(二十二))1180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二十)、(二十二)及七)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130X 存貨(附註六(五))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二十二)、七及八)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十))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二))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及六(二十二))155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及(二十七))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二十五)、八及九)1755 使用權資產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及八)1780 無形資產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九)及(二十二))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八及九)非流動資產合計資產總計 |
114.12.31 | % 12 - 8 1 - 2 2 - 25 4 1 10 26 - 28 - 1 - 5 75 100 |
113.12.31金 額% 844,441 19 4,354 - 346,821 8 3,829 - 1,376 - 173,919 4 340,112 7 40,264 1 1,755,116 39 99,960 2 - - 186,839 4 1,166,985 26 39,567 1 1,148,336 26 2,723 - 12,466 - 4,569 - 94,298 2 2,755,743 61 4,510,859 100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二十二)及(二十五))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二十二))2180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二)及七)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二)及七)2213 應付設備款(附註六(二十二)及(二十五))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四))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二)及(二十五))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二)及(二十五))2399 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二)及(二十五))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六(十六)):3110 普通股股本3200 資本公積3300 待彌補虧損3400 其他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4.12.31金 額% $ 168,000 4 7,472 - 342,984 7 19,480 1 103,454 2 672 - 9,346 - 14 - 224,017 5 13 - 875,452 19 1,251,316 26 15,698 - 71,137 1 1,338,151 27 2,213,603 46 2,262,336 48 811,200 17 (989,242) (21) 472,453 10 2,556,747 54 $ 4,770,350 100 |
113.12.31金 額% 700,748 16 8,869 - 283,145 6 24,497 1 82,909 2 2,168 - 10,483 - 15,557 - 184,491 4 9 - 1,312,876 29 1,156,259 26 16,548 - 63,326 2 1,236,133 28 2,549,009 57 1,862,336 41 436,690 9 (821,325) (18) 484,149 11 1,961,850 43 4,510,859 100 |
|---|---|---|---|---|---|
金 額$ 567,717 - 397,175 25,418 2,887 90,992 91,899 16,504 1,192,592 200,784 27,711 481,260 1,225,324 20,760 1,328,137 3,338 68,680 470 221,294 3,577,758 $ 4,77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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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鍾志明 〜 4 〜
會計主管: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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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鍾志明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七)、(十四)及七)營業毛(損)利營業費用(附註六(四)、(七)、(十四)、(十六)及(十七)):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升利益)6300 營業費用合計營業淨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7100 利息收入(附註(二十一))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八)、(十三)及(二十一))7050 財務成本(附註(二十一))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稅前淨損7950 減: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五))本期淨損8300 其他綜合損益: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十六))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虧損(附註六(十八))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
114年度金 額%$ 2,016,159 100 2,244,250 111 (228,091) (11) 43,559 2 176,859 9 106,511 5 3,468 - 330,397 16 (558,488) (27) 15,394 1 4,160 - (41,887) (2) (72,193) (4) (94,526) (5) (653,014) (32) (48,403) (2) (604,611) (30) 4 - - - 4 - (11,696) (1) - - (11,696) (1) (11,692) (1) $ (616,303) (31) $ (2.85) |
113年度金 額%1,984,285 100 1,962,422 99 21,863 1 45,535 2 149,518 8 118,777 6 (15,752) (1) 298,078 15 (276,215) (14) 15,404 1 65,144 3 (45,058) (2) 2,020 - 37,510 2 (238,705) (12) 2,054 - (240,759) (12) - - - - - - 5,482 - - - 5,482 - 5,482 - (235,277) (12) (1.45) |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鍾志明 經理人:鍾志明 會計主管:吳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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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預收股本2,760 - - - - (2,760) - - - - - - - - - - |
資本公積22,614 - - - (578) 9,054 384,000 21,600 436,690 - - - (436,690) 800,000 11,200 811,200 |
待彌補虧 損(581,144) (240,759) - (240,759) 578 - - - (821,325) (604,611) 4 (604,607) 436,690 - - (989,242) |
其他權益項目 |
合 計478,667 - 5,482 5,482 - - - - 484,149 - (11,696) (11,696) - - - 472,453 |
權益總計1,366,193 (240,759) 5,482 (235,277) - 25,334 784,000 21,600 1,961,850 (604,611) (11,692) (616,303) - 1,200,000 11,200 2,556,747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165,980 - 5,482 5,482 - - - - 171,462 - (11,696) (11,696) - - - 159,766 |
不動產重估增值312,687 - - - - - - - 312,687 - - - - - - 312,687 |
董事長:鍾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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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鍾志明 〜 6 〜
會計主管: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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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損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租賃修改利益未完工程轉列損失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存貨減少(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約負債(減少)增加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其他應付款減少負債準備減少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4年度$ (653,014) 125,120 3,036 3,468 12,600 41,887 (15,394) (72) 11,200 72,193 (35,512) - 6,097 224,623 (86,979) 82,927 23,760 (1,693) 18,015 (1,397) 54,822 (7,343) (1,987) 4 44,099 62,114 286,737 (366,277) 15,394 72 (42,640) (1,511) (394,962) |
113年度(238,705) 126,839 1,152 (15,752) 10,625 45,058 (15,404) - 21,600 (2,020) (1,080) (4) - 171,014 74,768 (21,125) (29,693) 3,332 27,282 7,457 41,196 (481) (6,708) (280) 41,184 68,466 239,480 775 15,404 - (42,186) (977) (26,9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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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取得資產群組(附註四(十五)及六(二十七))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無形資產取得投資性不動產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預付設備款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減少償還公司債舉借長期借款償還長期借款租賃本金償還現金增資員工執行認股權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董事長:鍾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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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鍾志明 會計主管:吳泰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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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苗栗縣銅鑼鄉中興路九十九號。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玻璃及玻 璃製品、電子零組件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
準則,且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4.1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
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3.1及3.3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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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年 1 月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年 9 月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MPMs):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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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 -
(3)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 -
(4)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 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
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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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
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少 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本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
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值
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
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
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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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
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除債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減損損
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益
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債務工具投資
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則將
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本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衡量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或重大
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
入)係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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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
之時點及金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
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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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有
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
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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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認
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商
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本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
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
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
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企
業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
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
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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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公允價值衡量,其任何變動數係認列為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若出售之投資性不動產先前係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任何相關
「其他權益—不動產重估增值」係轉列保留盈餘。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外收入,給與之租賃
誘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收益之一部分。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
7~25年 |
|---|---|
(2)機器設備 |
3~7年 |
(3)其他設備 |
2~5年 |
(4)租賃改良 |
1~10年 |
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及無塵潔 淨室系統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25 年、 10 年及 10 年予以計提折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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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公允價值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再衡量產生之利益,係在該項不動產先前認列累
計減損之範圍內認列於損益,其餘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
-不動產重估增值」。任何損失係認列於損益,惟若該減少數仍在不動產重估增值
金額之範圍內係將該減少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沖減權益中之重估增值。
(十二)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
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本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始
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
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本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
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用
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本公司之增額借款利
率。一般而言,本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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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本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表
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其他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 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的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
租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分
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本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生
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將
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之
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針對營業租賃,本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租
金收入。
(十三)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本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使用
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認列
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本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電腦軟體及其他無形資產等,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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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電腦軟體 1 〜 3 年
(2) 其他無形資產 7 〜 10 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
適當調整。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
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
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
資產帳面金額。
非金融資產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五)取得非為一項業務之資產群組
本公司於取得不構成業務之資產群組時,辨認並認列所取得之個別可辨認資產及
承擔之負債,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個別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分攤時,以購買日相對公允
價值為基礎,將總交易價格分攤至每一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作為個別交易價格。再依
適用準則中有關原始衡量金額與該個別交易價格間之差額之規定處理。
此等交易不會產生商譽。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本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目
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認
列為利息費用。
1. 復原
依照適用之合約,本公司對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負有拆卸、移除或復原所
在地點義務,故依拆除、移除或復原所在地點預期產生之成本現值認列為負債準
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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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銷貨退回及折讓
係依經驗值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
之減項,屬於過去事件之所產生之現時義務,其金額及時點均具有不確定性,因而
列為負債準備。
3. 碳費
依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子法課徵之碳費係於評估全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很
有可能超過起徵點門檻時,按報導日已發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年溫室氣體排放
量之比例為基礎估列負債準備。
(十七)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如
下:
(1) 銷售商品
本公司製造平板顯示屏材料及玻璃產品等並銷售。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
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
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
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
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
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十八)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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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
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保留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
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
淨利息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4.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本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
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折現。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
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
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董事會通過認購價格且核准員工得認購股數之
日。
(二十)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之
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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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準
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制
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報導日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異予以 -
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i)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ii)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 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二十一)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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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本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 ( 包括與合併公司內 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 ) 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 由本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 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本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估
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一)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重大影響之判斷
本公司持有 Slamko 有限公司 20% 之有表決權股份,但未參與其營運或財務決策、 亦無董事席次或其他重大影響力之事實依據,因此本公司判斷對該公司不具重大影響 力,相關投資未採權益法處理。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本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本
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時須
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四)。
(二)透過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持有 SAFE 及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分別係採二元樹評價模型、可類比公 司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評價。
(三)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係採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收益法下之折現現金流量
分析法評價。
前述金融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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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
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複核所有重大之公允價
值衡量(包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於
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財務部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輸入
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本
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則由本公司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委由外部估價師鑑
價。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
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 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及附註六 -
(二十二)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現金及零用金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定期存款 |
114.12.31 $ 520 336,334 40 230,823 $ 567,717 |
113.12.31 |
| 812 390,804 40 452,785 |
||
| 844,441 |
-
上列現金及約當現金並無提供擔保之情事,已質押之定期存款業已轉列其他金融資 產項下,請詳附註八。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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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國內上巿(櫃)公司股票受益憑證小計非流動:國外非上巿(櫃)公司股票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Equity (SAFE) 小計合 計 |
114.12.31 $ - - - - 200,784 200,784 $ 200,784 |
113.12.31 |
| 3,963 391 |
||
| 4,354 | ||
| 24,133 75,827 |
||
| 99,960 | ||
| 104,314 |
-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
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為擔保之情形。 -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國外非上巿(櫃)公司股票 |
114.12.31 $ 27,711 |
113.12.31 |
|---|---|---|
| - |
-
本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定 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本公司持有Slamko有限公司20%之有表決權股份,該公司主營業務為電子零組件之 代理。本公司管理階層明確證明本公司對Slamko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因該公司其 餘80%普通股股權中有71%係由單一股東所控制,且該股東亦管理該公司之日常營 運及參與政策制訂過程。 -
本公司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民國一一四年度 及一一三年度均未認列股利收入。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損失 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
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為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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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備抵損失 |
114.12.31 $ 8,109 431,462 25,418 (42,396) $ 422,593 |
113.12.31 18,428 367,321 3,829 (38,928) 350,650 |
|---|---|---|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
分析如下:
未逾期逾期90天以下逾期91天以上未逾期逾期90天以下逾期91天以上 |
114.12.31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帳面金額$ 416,423 8,436 40,130 $ 464,989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0%~0.80% 0%~30.13% 0%~100% 113.12.31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3,313 2,542 36,541 |
|||
| 42,396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帳面金額$ 337,228 2,359 49,992 $ 389,579 |
加權平均預期信用損失率0%~0.56% 0%~18.50% 0%~100% |
備抵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1,882 436 36,610 |
|||
| 38,928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認列之減損損失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減損損失迴轉期末餘額 |
114年度$ 38,928 3,468 - - $ 42,396 |
113年度202,982 - (148,302) (15,752) 38,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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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帳款中逾期超過九十天以上之帳款主係源自部 分重要客戶,該等客戶向合併公司採購光學膠產品並銷售予中國深圳大型生產各類 液晶顯示器製造商,由於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爆發連帶影響上下游供應鏈營運而暫緩 支付貨款,本公司基於維護自身權益,已向中國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 訟,提列備抵損失。後於民國一一三年間已取得破產分配款,並沖銷無法收回之金 額。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應收款項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五)存 貨
原料及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存貨 |
114.12.31 $ 31,935 27,926 29,944 1,187 $ 90,992 |
113.12.31 |
|---|---|---|
| 42,567 8,176 110,735 12,441 |
||
| 173,919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明細如下:
存貨出售轉列存貨跌價(回升利益)損失閒置產能成本 |
114年度$ 2,034,680 (3,443) 213,013 $ 2,244,250 |
113年度 |
|---|---|---|
| 1,808,931 1,804 151,687 |
||
| 1,962,422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4.12.31 113.12.31 子公司 $ 481,260 186,839
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 擔 保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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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分及報廢重 分 類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增 添處分及報廢重 分 類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折舊及減損損失: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折舊處分及報廢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本年度折舊處分及報廢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帳面價值:民國114年12月31日民國113年1月1日民國113年12月31日 |
土 地$ 319,648 - - - $ 319,648 $ 319,648 - - - $ 319,648 $ - - - $ - $ - - - $ - $ 319,648 $ 319,648 $ 319,648 |
房屋及建築1,392,206 100 (60,664) 36,257 1,367,899 1,375,883 8,208 (29,354) 37,469 1,392,206 762,546 67,561 (60,664) 769,443 723,260 68,640 (29,354) 762,546 598,456 652,623 629,660 |
機器設備256,835 1,891 (18,913) 12,880 252,693 258,357 21,827 (23,349) - 256,835 73,779 31,431 (12,827) 92,383 67,611 29,517 (23,349) 73,779 160,310 190,746 183,056 |
其他設備37,458 4,149 (8,989) 11,956 44,574 37,427 839 (808) - 37,458 17,766 7,263 (8,521) 16,508 9,546 9,028 (808) 17,766 28,066 27,881 19,692 |
租賃改良16,968 - (450) - 16,518 16,518 450 - - 16,968 16,733 - (215) 16,518 16,518 215 - 16,733 - - 235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14,694 146,504 (6,097) (36,257) 118,844 43,324 8,839 - (37,469) 14,694 - - - - - - - - 118,844 43,324 14,694 |
總 計2,037,809 152,644 (95,113) 24,836 |
|---|---|---|---|---|---|---|---|
| 2,120,176 | |||||||
| 2,051,157 40,163 (53,511) - |
|||||||
| 2,037,809 | |||||||
| 870,824 106,255 (82,227) |
|||||||
| 894,852 | |||||||
| 816,935 107,400 (53,511) |
|||||||
| 870,824 | |||||||
| 1,225,324 | |||||||
| 1,234,222 | |||||||
| 1,166,985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提供部份予金融機構作為抵押擔保,
請詳附註八。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 |
||
|---|---|---|
成本或認定成本: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損)益購買增添後續支出認列為資產帳面金額而增添民國114年12月31日期餘額 |
自有資產土地房屋及建築$ 518,388 629,948 55,185 (19,673) 142,843 - 1,446 - $ 717,862 610,275 |
總 計 |
土地$ 518,388 55,185 142,843 1,446 $ 717,862 |
||
| 1,148,336 35,512 142,843 1,446 |
||
| 1,328,137 |
〜 28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113年1月1日期初餘額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損)益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自有資產土地房屋及建築$ 469,576 677,680 48,812 (47,732) $ 518,388 629,948 |
總 計 |
|---|---|---|
土地$ 469,576 48,812 $ 518,388 |
||
| 1,147,256 1,080 |
||
| 1,148,336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與一自然人共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計畫共同 開發土地。合約總價計168,050千元,交易對象為非關係人,本公司與自然人分別負 擔142,843千元及25,207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交易價金及相 關代辦費用已全數付訖,土地業已於同年九月完成過戶。 -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 其第三等級期初與期末帳面金額之調節請詳上開變動明細表,且本期無轉入或轉出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情形。 -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收益法下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評價,相關重要 契約條款及評價資訊如下:
(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 的 |
苗栗三廠土地及建物 |
|
|---|---|---|
當地租金行情 |
783元~800元/坪/月 |
|
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
790元/坪/月 |
|
目前狀態 |
招租中 |
|
過去收益數額 |
758元/坪/月 |
|
收益資本化率 |
3.140% | |
折現率 |
3.170% | |
委外或自行估價 |
委外估價 |
|
估價事務所 |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
估價師姓名 |
江晨旭、鄭志明 |
|
估價日期 |
114/9/30 | |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
1,182,017千元 |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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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的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發生退租,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在
招租,未有新租約成立。
招租,未有新租約成立。 |
|
|---|---|
標 的 |
苗栗三廠土地及建物 |
重要契約條款 |
1.租金:949元/坪/月 |
2.租期:136個月 |
|
3.出租人未來每年負擔稅費總額:2,771千元 |
|
當地租金行情 |
783元~800元/坪/月 |
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
790元/坪/月 |
目前狀態 |
招租中 |
過去收益數額 |
895元/坪/月 |
收益資本化率 |
5.416% |
折現率 |
4.120% |
委外或自行估價 |
委外估價 |
估價事務所 |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估價師姓名 |
江晨旭、鄭志明 |
估價日期 |
113/9/30 |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
1,148,336千元 |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收益法之估價程序為推算有效總收入、推算總 費用、計算淨收益、決定折現率及計算收益價格。上述參數之估計係蒐集勘估標的 及與其特性相同或相似之比較標的最近三年間之相關資料,經由綜合研判其持續 性、穩定性及成長情形加以調整,以確認資料之可用性及合理性。未來各期收入 (現金流入)及費用(現金流出)之變動狀態係依據勘估標的歷史收支(現金流量)、相 同產業或具替代性比較標的收支(現金流量)、閒置或損失比率及目前或未來可能之 計畫收支所決定。總收入減除總費用後之客觀淨收益則係以勘估標的作最有效使用 之客觀淨收益為基準,並參酌鄰近類似不動產在最有效使用情況下之收益推算之。
折現率之決定係採風險溢酬法,係考慮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政府公債利率、不 動產投資之風險性、貨幣變動狀況及不動產價格之變動趨勢等因素,選擇最具一般 性財貨之投資報酬率為基準,調整該投資財貨與標的個別特性之差異後予以決定。 本次折現率係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 加三碼為基準利率 2.470% ,並考量標的之收益情形、流通性、風險性、增值性及管 理上之難易程度等因素,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加計風險溢 酬 0.70% 及 1.65% ,以決定標的之折現率分別為 3.170% 及 4.120% 。而收益資本化之推 估則參考比較標的之淨收益除以價格後,經加權平均計算收益資本化率分別為 3.140% 及 5.416%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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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衡量間關係 |
|---|---|---|
採用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DCF)為評估方法,於租期內以本公司提供之契約租金評估,租期屆滿後則以市場租金評估。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係指勘估標的未來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期間之各期淨收益及期末價值,以適當折現率折現後加總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該方法適用於以投資為目的之不動產投資評估。 |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114.12.31及113.12.31分別為3.170%及4.120%)。 |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或減少)若:‧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將降低(提升)。 |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中之下列土地因尚未開發無法以收益法評價,依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九條採用土地開發分析法評價,相關評價資訊如下:
(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 的估計銷售總金額利潤率資本利息綜合利率委外或自行估價估價事務所估價師姓名估價日期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
高雄市鹽埕區大東段311、312地號 |
|---|---|
467,887千元17.00% 4.754% 委外估價華信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江晨旭114 年12月31日146,120 千元 |
上述各項土地之開發計畫重點包括確定土地開發內容、預期開發時間、調查各
項開發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等資料、現況勘察並進行環境發展程度之調
查及分析等。經評估各項景氣指標、人口及就業情形、利率及市場供需等總體經濟
因素,尚無重大異常波動,據此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以求得開發前或建築
前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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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公允價值衡量間關係 |
|---|---|---|
管理階層針對土地開發分析法評價技術進行評估、衡量各評價技術所使用估計之影響。該等估計是經本公司評估後,判斷此等估計是與市場參與者所採用的一致。 |
•利潤率(114.12.31為17.00%)。•資本利息綜合利率(114.12.31為4.754%)。 |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或減少)若:•利潤率降低(提升)。•資本利息綜合利率降低(提升)。 |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其他金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流動:定期存款-質抵押應收退稅款其他應收款-股票交割款其他應收款-民事調解和解款(附註六(二十二))其他應收款-其他(含關係人)非流動:存出保證金 |
114.12.31 $ 46,173 135 29,355 11,568 4,668 $ 91,899 $ 470 |
113.12.31 336,432 3,477 - - 203 340,112 4,569 |
|---|---|---|
-
上述其他應收款-關係人之揭露請詳附註七。 -
上述其他金融資產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其他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預付費用預付貨款留抵稅額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設備款 |
114.12.31 $ 7,652 3,468 5,384 $ 16,504 $ 221,294 |
113.12.31 18,313 18,935 3,016 40,264 94,2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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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有擔保銀行借款尚未使用額度利率區間 |
114.12.31 $ 68,000 100,000 $ 168,000 $ 300,000 2.59%~2.70% |
113.12.31 367,748 333,000 700,748 - 2.21%~2.968% |
|---|---|---|
本公司以部份資產設定質抵押供銀行短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長期借款
本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減:一年內到期部分合 計$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
114.12.31 169,704 1,305,629 (224,017) 1,251,316 - 2.22%~2.72% |
113.12.31 43,250 1,297,500 (184,491) 1,156,259 200,000 2.22%~2.59% |
|---|---|---|
本公司以部分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三)營業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及部分廠房,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
產。
原承租人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退租。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尋得新承租
對象,惟因本公司對該租賃標的另有規劃,遂提前於同年八月五日終止租約。目前該
投資性不動產尚未有新承租人進駐。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4,438 千元及 54,000 千元。
(十四)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14.12.31 709 (21) 688 |
113.12.31 637 (6) 6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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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
| 114.12.31 $ 7,828 |
113.12.31 |
|---|---|
| 8,45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21 千元。勞工退 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行政院勞工委員 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資訊。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權益-經驗調整所造成之精算損益前期服務成本12 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14年度$ 637 76 31 39 (74) - $ 709 |
113年度 |
|---|---|---|
| - 6 - - - 631 |
||
| 637 |
(3) 計畫資產公允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現值之變動如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12 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14年度$ 6 15 $ 21 |
113年度 |
|---|---|---|
| - 6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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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前期服務成本營業成本 |
114年度$ 76 - $ 76 $ 76 |
113年度 |
|---|---|---|
| 6 631 |
||
| 637 | ||
| 637 |
(5) 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率 |
114.12.31 113.12.31 % 1.50 % 1.75 % 2.00 % 2.0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 76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23 年。
(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113 年12月31日折現率未來薪資增加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增加0.25%減少0.25%$ (40) 42 41 (39) (37) 39 39 (36) |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00% 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 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 35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下:
營業成本推銷費用管理費用研究發展費用得稅.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利益當期所得稅費用當期產生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產生所得稅(利益)費用. 本公司所得稅(利益)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稅前淨損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永久性差異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所得稅(利益)費用 |
114年度$ 5,923 1,110 2,671 1,898 $ 11,602 )費用明細如下:114 年度$ - (48,403) $ (48,403) 下:114 年度$ (653,014) (130,603) (9,316) 91,516 $ (48,403) |
113年度7,611 1,155 2,389 2,000 13,155 113 年度2 2,052 2,054 113 年度(238,705) (47,741) 1,134 48,661 2,054 |
|---|---|---|
(十五)所得稅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所得稅(利益)費用明細如下: -
本公司所得稅(利益)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3.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課稅損失 |
114.12.31 $ 437,686 964,148 $ 1,401,834 |
113.12.31 |
|---|---|---|
| 408,839 1,089,270 |
||
| 1,498,109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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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民國一○五年度核定數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民國一○八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九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一一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一二年度核定數民國一一三年度申報數民國一一四年度預計數 |
尚未扣除之虧損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113,975 民國一一五年度1,862,692 民國一一六年度337,430 民國一一七年度346,172 民國一一八年度254,791 民國一一九年度245,323 民國一二○年度464,316 民國一二一年度189,846 民國一二二年度347,213 民國一二三年度658,982 民國一二四年度$ 4,820,740 |
|---|---|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虧損扣抵 |
||
民國114年1月1日 |
$ | 12,466 |
認列於損益表 |
56,214 | |
民國114年12月31日 |
$ | 68,680 |
民國113年1月1日 |
$ | 8,617 |
認列於損益表 |
3,849 | |
民國113年12月31日 |
$ | 12,466 |
遞延所得稅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民國114年1月1日認列於損益民國114年12月31日民國113年1月1日認列於損益表民國113年12月31日 |
投資性不動產 |
其他2,051 (2,051) - - 2,051 2,051 |
合計 |
|
| $ 61,275 9,862 $ 71,137 $ 57,425 3,850 $ 61,275 |
63,326 7,811 |
|||
| 71,137 | ||||
| 57,425 5,901 |
||||
| 63,326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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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5,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500,000 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 份分別為 226,234 千股及 186,234 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擬發行普通股計 4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計 400,000 千元,並於民國一 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無已洽 定之應募人。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擬發行普通股計 4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於民 國一一四年三月四日核准申報生效,並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為 30 元, 發行總價計 1,200,000 千元,以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為增資基準日,業於同年六 月十一日辦妥法定登記程序。另本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 10% 供員工認購,並依給予日認列酬勞成本 11,200 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三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 發行普通股計 4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於民國一一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核准申報生效,並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為 19.6 元, 發行總價計 784,000 千元,以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為增資基準日,業於同年七月 十七日辦妥法定登記程序。另本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 10% 供員工認購,並依給予日認列酬勞成本 21,600 千元。
本公司員工於民國一一三年度行使員工認股權 1,628 千股,其中 585 千股、 350 千 股及 693 千股分別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十月四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業已辦理 完成變更登記。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資本公積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
||
|---|---|---|
發行股票溢價股份基礎給付可轉換公司債 |
114.12.31 $ 802,436 8,764 - $ 811,200 |
113.12.31 |
| 408,883 15,083 12,724 |
||
| 436,690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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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於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分別以資本公積 436,690 千 元及 578 千元彌補虧損,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
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預估保留員工酬
勞、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
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
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
議。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
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
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未來將配合業務發展擴充,盈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
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惟股東股利之分配,不低於本期稅後盈餘或本期可
供分配盈餘取低者之百分之二十,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百分
之五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
本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依金管會規定,就 -
首次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公允價值淨增加數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且本公司每年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順序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 -
就當年度因後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產生之公允價值 淨增加數,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 期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 積不得分派,嗣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之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數有減少或處分投 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其減少部分或依處分情形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
就子公司在期末因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 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市價如有回升部分,得就該部分 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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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 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虧損
撥補案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
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換算差額之份額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換算差額之份額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71,462 (11,696) $ 159,766 $ 165,980 5,482 $ 171,462 |
不動產重估增值312,687 - 312,687 312,687 - 312,687 |
合計484,149 (11,696) 472,453 478,667 5,482 484,149 |
|---|---|---|---|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計有下列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類型給與日給與數量(千/單位)合約期間既得條件本期實際離職率估計未來離職率 |
權益交割 |
|---|---|
員工認股權憑證 |
|
| 109.9.17 3,000 4 年立即既得0% 0% |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 發行普通股新股總數為 3,000 千股,其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 訂定之,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期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前述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業已於民國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並於民國一○九年九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全數 發行,給與日公允價值為 10.4 元。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現金增資,其公允價 值調整為 10.3 元。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減資彌補虧損案,其公允價值調整為 16.0 元。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現金增資,其公允價值調整為 15.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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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累計可
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
|
|---|---|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屆滿二年屆滿三年 |
109年度 |
| 60% 100% |
2.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充價 -
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股利率(註)預期波動率(%)認股權存續期間(年)無風險利率(%) |
109年度 |
|---|---|
| -% 45.77% 4 年0.2916% |
-
註:依本公司109年度員工認股權發行辦法,認股價格將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之 (反稀釋價格調整),故未列入計算。 -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詳細資訊如下:
1月1日流通在外本期喪失數量本期執行數量(增資前)本期執行數量(增資後)12 月31日流通在外 |
113年度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認股權數量(千股)$ 16.00 1,788 15.20 (160) 16.00 (735) 15.20 (893) $ - - |
|---|---|
加權平均履約價格(元)$ 16.00 15.20 16.00 15.20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下:
執行價格區間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年)
113 年度 15.2 ~ 16.00 -
-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均無因員工認股權所產生之費用。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及三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並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供員工認股,於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分別認列酬勞成本11,200千元及21,600千元,請詳附註六(十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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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追溯調整流通在外股數基本每股虧損(元) |
114年度$ (602,597) 211,549 $ (2.85) |
113年度(240,759) 166,483 (1.45) |
|---|---|---|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皆為虧損,尚無稀釋效果,故無須揭露稀釋每股虧
損。
(十九)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
定,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應提撥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其中分派予基層員應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及不高於千分之
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
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權董事會
訂定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年度如
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百分
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千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
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
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皆為待彌補虧損,故無需估列員工及董事酬
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臺灣大陸美國越南其他 |
114年度 |
114年度 |
||
|---|---|---|---|---|
智能建築$ 229,773 - - - - $ 229,773 |
智能汽車82,143 809 74,054 19,822 24,403 201,231 |
智能光電77,739 295,949 1,121,406 80,032 10,029 1,585,155 |
合 計 |
|
| 389,655 296,758 1,195,460 99,854 34,432 |
||||
| 2,01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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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服務線:光電玻璃-車用玻璃綠建築玻璃光電玻璃-消費性電子主要地區市場:臺灣大陸美國越南其他主要產品:光電玻璃-車用玻璃綠建築玻璃光電玻璃-消費性電子2. 合約餘額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備抵損失合 計合約負債 |
114年度 |
114年度 |
合 計201,231 229,773 1,585,155 2,016,159 合 計704,020 204,663 1,022,532 22,471 30,599 1,984,285 599,204 213,369 1,171,712 1,984,285 113.1.1 612,648 (202,982) 409,666 1,412 |
||
|---|---|---|---|---|---|
智能建築$ - 229,773 - $ 229,773 |
智能汽車智能光電201,231 - - - - 1,585,155 201,231 1,585,155 113 年度 |
||||
| $ $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 三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8,844 千元及 1,412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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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本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利息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外幣兌換(損失)利益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租金收入股利收入違約損失未完工程轉列損失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財務成本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利息費用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其 他 |
114年度$ 15,394 114 年度$ (12,773) 35,512 (12,600) 8,476 72 (2,959) (6,097) 13,517 (18,988) $ 4,160 114 年度$ 41,747 - 140 $ 41,887 |
113年度15,404 113 年度29,714 1,080 (10,625) 57,490 - - - 2,023 (14,538) 65,144 113 年度43,262 1,386 410 45,058 |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3. 財務成本
(二十二)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 (1)
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 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主要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品。
本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本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
險,且認為本公司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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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光電產業客戶,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本公司持續評 估客戶之財務狀況,並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損失,而減損 損失在管理人員預期之內。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該些客戶佔本公司應收帳款分別為 50.49% 及 50.32% ,使本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 中之情形。
(3) 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受限制存款及定期存單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備抵損失變動如下:
民國114年12月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民國113年1月1日餘額認列減損損失民國113年12月31日餘額 |
其他應收款$ 646 $ 672 (26) $ 646 |
|---|---|
本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中有 11,568 千元係原逾期應收帳款經江蘇省無錫市中級 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所生之和解應收款,約定對方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支 付美金 375 千元,若逾期未付,本公司得就未付金額申請強制執行並收取違約金。 本公司已獲法院調解書確認並具強制執行與違約金條款,基於該法律保全可顯箸 降低信用風險與損失嚴重度,本公司判斷其信用風險為低度,故以十二個月預期 信用損失衡量,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針對該筆款項提列備抵損 失。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14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擔保銀行借款無擔保銀行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租賃負債 |
帳面金額$ 1,405,629 237,704 362,464 103,454 672 14 $ 2,109,937 |
合 約現金流量1,493,608 243,924 362,464 103,454 672 14 2,204,136 |
1年以內294,649 134,476 362,464 103,454 672 14 895,729 |
1-3年835,438 109,448 - - - - 944,886 |
3-5年61,101 - - - - - 61,101 |
超過5年 |
|---|---|---|---|---|---|---|
| 302,420 - - - - - |
||||||
| 30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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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1日非衍生金融負債擔保銀行借款無擔保銀行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租賃負債 |
帳面金額$ 1,630,500 410,998 307,642 82,909 2,168 15,557 $ 2,449,774 |
合 約現金流量1,724,668 416,829 307,642 82,909 2,168 15,697 2,549,913 |
1年以內524,610 401,045 307,642 82,909 2,168 15,697 1,334,071 |
1-3年722,443 15,784 - - - - 738,227 |
3-5年377,421 - - - - - 377,421 |
超過5年 |
|---|---|---|---|---|---|---|
| 100,194 - - - - - |
||||||
| 100,194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融資產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人民幣:新台幣歐元:新台幣日幣:新台幣非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金融負債貨幣性項目美金:新台幣 |
114.12.31 | 台幣380,229 155 230 12,416 53,505 302,292 |
113.12.31 | ||
|---|---|---|---|---|---|
外幣$ 12,098 34 6 61,833 1,702 9,618 |
匯率31.43 4.4960 36.90 0.2008 31.43 31.43 |
外幣21,682 67 6 16,938 1,781 9,785 |
匯率台幣32.79 710,854 4.4780 299 34.14 214 0.2099 3,555 32.79 58,393 32.79 320,788 |
||
(2)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帳款、借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人民幣、歐元及日幣貶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後淨 損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726 千元及 3,153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 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損)益淨額(含已實現及未實現)為 (12,773) 千元及 29,714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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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此亦代 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四 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損將減少或增加 10,761 千元及 11,979 千元,主因係本公 司之變動利率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借款。
5.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
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
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
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SAFE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小 計合 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合 計 |
114.12.31 | 114.12.31 | 114.12.31 | ||
|---|---|---|---|---|---|
帳面金額$ 200,784 27,711 567,717 422,593 92,369 1,082,679 $ 1,311,174 $ 168,000 362,464 103,454 672 14 1,475,333 $ 2,109,937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 - - - - - -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 |
第三級200,784 27,711 - - - - 228,495 - - - - - - - |
合 計 |
||
| 200,784 | |||||
| 27,711 | |||||
| - - - |
|||||
| - | |||||
| 228,495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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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受益憑證SAFE 小 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小 計合 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應付設備款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合 計 |
113.12.31 | 113.12.31 | 113.12.31 | ||
|---|---|---|---|---|---|
帳面金額$ 3,963 24,133 391 75,827 104,314 844,441 350,650 344,681 1,539,772 $ 1,644,086 $ 700,748 307,642 82,909 2,168 15,557 1,340,750 $ 2,449,774 |
公允價值 |
||||
第一級3,963 - 391 - 4,354 - - - - 4,354 -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級- 24,133 - 75,827 99,960 - - - - 99,960 - - - - - - - |
合 計 |
||
| 3,963 24,133 391 75,827 |
|||||
| 104,314 | |||||
| - - - |
|||||
| - | |||||
| 104,314 | |||||
| - - - - - - |
|||||
| - |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如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則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 -
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或使用交易對手報價。 -
(2.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3.1)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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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除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 技術,包括以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 心參考殖利率曲線、 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
示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估計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及可比上市(櫃)公司市 場報價所推導之盈餘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 場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3.2) 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
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任何金融資產及負債移轉之情
形。
- (5)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總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購買民國114年12月31日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SAFE 及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99,960 (20,446) 121,270 $ 200,784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27,711 27,711 |
合 計99,960 (20,446) 148,981 228,4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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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13年1月1日總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購買民國113年12月31日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SAFE 及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11,351) 111,311 $ 99,96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 - - |
合 計- (11,351) 111,311 99,960 |
|---|---|---|---|
- (6)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本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活
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
|||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公允 |
||
項目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價值關係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可類比公司法 |
•股權淨值比乘 |
•乘數愈高,公允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4.12.31及 |
價值愈高 |
|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
113.12.31分別為4.81倍及3.57倍)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價值愈低 |
||
(114.12.31及 |
|||
113.12.31皆為30%)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
二元樹模型 |
•波動度(114.12.31及 |
•波動度愈高,公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13.12.31皆為 |
允價值愈高 |
|
-SAFE |
56.09%)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現金流量折現 |
•永續成長率 |
•永續成長率愈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法 |
(114.12.31為1.72%) |
高,公允價值愈 |
金融資產-Slamko |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
高 |
|
(114.12.31為 |
•加權平均資金成 |
||
17.39%) |
本、少數股權折 |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114.12.31為30%) |
價及缺乏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控制權折價 (114.12.31為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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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7)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4年12月31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SAFE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Slamko Slamko Slamko Slamko 113 年12月31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SAFE |
輸入值股數淨值比乘數流動性折價波動度永續成長率加權平均成本流動性折價控制權折價股數淨值比乘數流動性折價波動度 |
向上或下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本期損益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5% $ 107 (107) ±5% 153 (153) ±5% 101 - ±0.2% - - ±0.2% - - ±5% - - ±5% - - ±5% $ 1,207 (1,207) ±5% 1,724 (1,724) ±5% 32 (55)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其他綜合損益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 - - - - 437 (424) 665 (648) 3,487 (3,487) 3,602 (3,602) - - - - - - |
|---|---|---|---|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之
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上
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三)財務風險管理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則由董事長室負責
發展及控管本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本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財務風險,
及設定適當財務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財務風險管理政
策經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
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 51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財務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
員協助本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財務風險管理控
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審計委員會。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銀行存款。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前,須針對
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
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本公司政策係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相關規定執行。截至民國
,
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300,000 千元及 200,000 千元。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而影響本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
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
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 52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資產或負債。所
有交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該等交易
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及美元。
此外,本公司以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本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依照
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進行評
估。
(二十四)資本管理
-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致力於確保本公司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
資。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減:現金及約當現金淨負債權益總額調整後資本負債資本比率 |
114.12.31 $ 2,213,603 (567,717) 1,645,886 2,556,747 $ 4,202,633 % 39.16 |
113.12.31 2,549,009 (844,441) 1,704,568 1,961,850 3,666,418 % 46.49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現金增資償還借款並充實營運資金,致負債資本比率下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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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十五)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變動明細如 下:
本期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加:期初應付設備及工程款減:期末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114.1.1 長期借款$ 1,340,750 短期借款700,748 租賃負債15,557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2,057,055 113.1.1 長期借款$ 1,369,577 短期借款382,000 租賃負債1,676 應付公司債498,614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2,251,867 |
:現金流量134,583 (532,748) (15,741) (413,906) 現金流量(28,827) 318,748 (16,327) (500,000) (226,406) |
114年度113 年度$ 152,644 40,163 2,168 1,552 (672) (2,168) $ 154,140 39,547 非現金之變動匯率變動之影響114.12.31 - - 1,475,333 - - 168,000 198 - 14 198 - 1,643,347 非現金之變動匯率變動之影響113.12.31 - - 1,340,750 - - 700,748 30,208 - 15,557 1,386 - - 31,594 - 2,057,055 |
|---|---|---|
2.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二十六)健全財務計畫
本公司因產業急遽變化及全球通貨膨脹影響,原物料市場價格成本仍居高不下,
終端市場需求不振,景氣依舊停滯不前,導致近年來因持續虧損,本公司管理階層已
陸續採取下列措施,以確保本公司之營運並逐步改善財務結構及現金流量。為因應此
狀況本公司擬採行之方案為:
1. 營運面
-
(1)
積極結合公司各項核心技術發展於整合型應用,以滿足終端產品高度客製化需求 及新技術,並持續加強與調整市場接單能力,進而鞏固與拓展市場,滿足客戶需 求並強化基礎以推升市場佔有率。 -
(2)
隨著物聯網、人工智慧和5G等新技術的興起,觸控顯示正在不斷擴展於工控、車 載、智慧家居、教育、醫療等多種應用場景,此正是公司產品發展方向,及持續 開發新產品及調整市場定位,以爭取利基產品銷售。
〜 54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3)
擴大客戶基礎以及延伸核心能力相關產品應用,產品從消費性電子產品的玻璃加 工延伸到TP Module模組化服務,鍍膜技術應用更橫跨了光電、醫療、建築等產 品應用,落實速度、服務、成本及品質的目標。 -
(4)
客戶已由早期LCM、工控廠,漸進擴展至運動、車載、建築物之終端客戶。於3D成型技術,更以簡潔、安全、創新、美觀、耐耗、輕量化之設計理念,充分展現 玻璃加工之質感於車載玻璃產品上,包含儀表板、中央控制系統、多媒體語音、 後視鏡等顯示器及旋鈕、內飾件等的應用。 -
管理面 -
(1)
落實組織結構精簡政策,充分運用外包優勢以嚴控成本支出。 -
(2)
提升生產管理效率,平準化生產,降低料件損耗及嚴控庫存管理,減少呆滯損 失。 -
(3)
提高銷售預測之準確性,嚴格控管原物料採購,加強資金運用之靈活度,提升效 能降低營運成本。 -
(4)
加速導入second source材料,有效控制與降低材料成本。 -
(5)
嚴密控制費用支出之審核,減少費用支出及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
(6)
未來將著重於新技術或新製程之導入,及提升機器設備生產效率之必要性資本支 出,並落實執行嚴謹之投資效益分析,以求資本支出效益極大化。 -
財務面 -
(1)
實施成本費用降低計畫,節省支出並保持資金水位安全水準及降低存貨積壓。 -
(2)
將持續洽談銀行額度,加強與銀行往來,以充實營運資金。並規劃增加中長期融 資、償還短期負債以改善財務結構。
(二十七)取得資產群組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向非關係人 Ryukil CNS Co.,Ltd. 收購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100% 股權,交易金額為美金 10,000 千元。其後,雙方簽訂增補協議,追加購買金額美金 1,000 千元,總交易金額為 美金 11,000 千元(新台幣約 348,310 千元)。
由於前述股權交易中,土地使用權、不動產及廠房之公允價值已佔購買價金的絕 大部分,且未包含足以構成業務的要素,故此交易非屬符合「 IFRS 3 企業合併」構成 業務之規定,採用資產取得之會計處理。
交易對價及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資訊,請參閱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55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備註 金明玻璃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一等 親關係 振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相同 鍾志明 本公司之董事長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本公司之子公司 LIABILITY COMPANY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 G - TECH OPTOELECTRONICS ″ (VIETNAM) CO., LTD Charmtex Global Corp. ″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營業收入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
||
|---|---|---|
子公司其他關係人 |
114年度$ 26,057 21,640 $ 47,697 |
113年度 |
| - 18,562 |
||
| 18,562 |
本公司對其他關係人銷貨之價格及收款條件月結 60 天,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 異。
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進貨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
|---|---|---|
子公司其他關係人 |
114年度$ 288 105,500 $ 105,788 |
113年度 |
| - 95,468 |
||
| 95,468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係單一供應廠商,其付款條件為月結 60 天,一般供應商付 款條件為 LC120 天及月結 30 ~ 90 天。
〜 56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3.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關係人類別應收帳款—關係人子公司″其他關係人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子公司 |
114.12.31 $ 20,823 4,595 $ 25,418 $ 2,247 |
113.12.31 |
|---|---|---|
| - 3,829 |
||
| 3,829 | ||
| - |
4. 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關係人類別應付帳款—關係人子公司″其他關係人其他應付款其他關係人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
114.12.31 $ 295 19,185 $ 19,480 $ - - $ - |
113.12.31 |
|---|---|---|
| - 24,497 |
||
| 24,497 | ||
| 19 30 |
||
| 49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114年度$ 15,894 |
113年度 |
|---|---|
| 15,718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質押擔保標的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海關保證金及銀行借款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銀行借款投資性不動產銀行借款其他非流動資產銀行借款 |
114.12.31 $ 46,173 903,396 1,182,017 29,610 $ 2,161,196 |
113.12.31 |
|---|---|---|
| 336,432 978,889 1,148,336 29,610 |
||
| 2,493,267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為購置設備而與廠商簽訂之合約價款如下: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本公司為購置設備而與廠商簽訂之合約價款如下: |
||
|---|---|---|
已簽訂之合約價款已支付之金額 |
114.12.31 $ 485,898 $ 340,138 |
113.12.31 |
| 298,485 | ||
| 108,992 |
〜 57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總價款 25.8 億元出售其持有之 坐落於苗栗縣銅鑼鄉中興段 458 、 460 、 461 、 463 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坐落址:苗栗 縣銅鑼鄉中平村 29 鄰中興路 87 號、 87 之 1 號、 87 之 2 號及 89 號)。預計此交易於一年內完 成,故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將該房地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重分 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性 質 別 |
114年度 |
114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113年度 |
113年度 |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成 本 者 |
屬於營業費 用 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薪資費用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董事酬金其他員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攤銷費用 |
139,971 15,862 5,999 - 9,035 110,719 231 |
147,545 10,676 5,679 3,024 6,146 11,907 2,805 |
287,516 26,538 11,678 3,024 15,181 122,626 3,036 |
186,566 20,783 8,248 - 10,661 111,494 229 |
137,995 10,425 5,544 3,024 6,178 12,804 923 |
324,561 31,208 13,792 3,024 16,839 124,298 1,152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其他利益及損失之 折舊為 2,494 千元及 2,541 千元。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員工人數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平均員工福利費用平均員工薪資費用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監察人酬金 |
|
|---|---|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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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一)董事
董事之酬金包含車馬費、業務執行費用及盈餘分配之酬勞,本公司董事之報酬依
公司章程規定並經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
度、貢獻價值暨同業水準後定之;盈餘分配之董事酬勞分配標準係遵循公司章程,提
報董事會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發放。
(二)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包含薪資、員工紅利、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薪資水準係依公司貢獻暨參考同業水準;員工紅利的分派標準係遵循公司章
程,皆經提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交付董事會或經股東決議通過後發放。員工認股權
憑證及限制員工新股之配發標準,係參酌其對公司貢獻及未來之發展性進行評定。
(三)員工
員工之酬金包含全薪 ( 底薪、伙食加給、職務加給 ) 、其他津貼、禮金、績效獎 金、年終獎金、員工分紅、員工認股權憑證等,全薪水準係參考市場同業通常水準、 公司擔當職責與公司貢獻支給,並依公司營運狀況與參酌國內經濟成長率、物價指 數、產業界調薪等狀況,再依個人工作表現與價值貢獻設定調薪政策;其他津貼、禮 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員工分紅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發放,係遵循公司章程與管理 辦法。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
貸出資金之 公 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科目 |
是否為關係人 |
本期最高金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金額 |
利率區間 |
資金貸與性質( 註1) |
業務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損失金 額 |
擔 保 品 |
擔 保 品 |
對個別對象資 金 貸與 限 額( 註3) |
資金貸與 總限 額( 註2) |
|---|---|---|---|---|---|---|---|---|---|---|---|---|---|---|---|---|
名稱 |
價值 |
|||||||||||||||
| 0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是 |
188,580 | 188,580 | - | 0.00% | 2 | - | 營運週轉 |
- | - | - | 1,022,699 | 1,278,374 |
-
註1: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輸入2。 -
註2:資金貸與總額之限額 -
(1)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融資金額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貸與他人之融資金額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四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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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3 :資金貸與個別對象之限額
-
(1)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對象之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 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最近一年內或未來一年內可預估之實際進、銷貨金額 之孰高者。 -
(2)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達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公司、直接及間接對本公司 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達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個別對象之資 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3)
未符合上述條件之公司,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二十為限。 -
(4)
前項淨值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數據為準。 -
(5)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 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
註4:本表台幣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具財務報告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期 末 |
備 註 |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市 價 |
||||||
本公司 |
IX ACQUISTION CORP. |
SAFE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470,609 | 200,784 | - % |
200,784 | |
″ |
Slamko有限公司 |
股票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2,250 | 27,711 | 20.00 % | 27,711 | |
〃 |
AERKOMN INC. | 股票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75,000 | - | 0.96 % | - |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美金千元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 |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
開曼群島 |
控股 |
16,972 (USD540) |
16,972 (USD540) |
540,000 | % 100.00 |
56,784 | (428) (USD(14)) |
(428) (US(14)) |
|
〞 |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
薩摩亞 |
控股 |
2,243,831 (USD71,391) |
2,243,831 (USD71,391) |
71,391,373 | % 100.00 |
60,414 | (8,867) (USD(284)) |
(8,867) (USD(284)) |
|
〞 |
G-TECH OPTOELECTRONICS (VIETNAM)CO., LTD. |
越南 |
光學玻璃及配件的銷售、設計、生產及加工 |
62,860 (USD2,000) |
62,860 (USD2,000) |
2,000,000 | % 100.00 |
12,881 | (41,037) (VND(34,484,660)) |
(41,037) (VND(34,484,660)) |
|
〞 |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TD |
越南 |
〞 |
345,730 (USD11,000) |
- | 11,000,000 | % 100.00 |
321,179 | (28,604) (VND (24,037,015)) |
(21,863) (VND(18,372,755)) |
|
〞 |
正達戰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 |
玻璃及玻璃製品、電子零組件製造、國際貿易業務及航空器及其零件製造業 |
30,000 | - | 3,000,000 | % 100.00 |
30,002 | 2 | 2 | |
|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
Brave Advance International Corp. |
薩摩亞 |
控股 |
15,715 (USD500) |
15,715 (USD500) |
500,000 | % 25.00 |
53,505 (USD1,702) |
(806) (USD(26)) |
(202) (USD(6)) |
|
|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
Charmtex Global Corp. | 薩摩亞 |
控股 |
2,243,202 (USD71,371) |
2,243,202 (USD71,371) |
71,371,373 | % 100.00 |
60,414 (USD1,922) |
(8,867) (US(284)) |
(8,867) (USD(284)) |
〜 60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公 司 名 稱 |
主要營業項 目 |
實 收資本額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 益 |
期末投資帳面價 值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
匯出 |
收回 |
|||||||||||
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 |
生產及銷售TFT-LCD平板顯示屏材料 |
746,148 (USD23,740) |
註1 |
746,148 (USD23,740) |
- | - | 746,148 (USD23,740) |
(5,071) (USD(162)) |
25.00 % | (1,268) (USD(41)) |
17,597 (USD560) |
- |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
生產和銷售TFT-LCD平板顯示屏材料 |
2,200,100 (USD70,000) |
註2 |
2,200,100 (USD70,000) |
- | - | 2,200,100 (USD70,000) |
(8,932) (USD(286)) |
100.00 % | (8,932) (USD(286)) |
51,851 (USD1,650) |
- |
-
註1: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之轉投資事業Brave Advance -
International Corp.
間接對大陸投資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 -
註2: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Golden Start Global Corp.之轉投資事業Charmtex Global Corp.間接 對大陸投資睿志達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
註3:係依民國114年12月31日美元兌換新台幣31.43元及越南盾兌換新台幣0.00118元換算。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2,946,248 (USD93,740) |
2,946,248 (USD93,740) |
- |
(含機器作價269,764)(USD8,583) |
(含機器作價291,545)(USD9,276) |
- |
本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
範圍證明文件,有效期限自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其後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續獲新核發之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民國一一四
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一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故不受投資限額規定。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61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
|
|---|---|---|---|
現金及零用金 |
$ | 520 | |
銀行存款 |
|||
活期存款 |
275,070 | ||
支票存款 |
40 | ||
外幣存款 |
美金1,550千元、日圓61,503千元及人民幣33千元等 |
61,264 | |
定期存款 |
新臺幣230,273千元 |
230,823 | |
| $ | 567,717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明細表
客戶名稱A 客戶B 客戶C 客戶D 客戶E 客戶其他合計減:備抵呆帳淨額 |
摘 要貨款〃〃〃〃〃 |
金 額備 註$ 193,341 41,467 32,019 30,545 24,863 142,754 各戶金額未達本科目餘額5%464,989 (42,396) $ 422,593 |
|---|---|---|
〜 62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原料及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小計減:備抵跌價損失合計 |
金 |
額淨變現價值備 註69,550 重置成本27,926 淨變現價值38,957 ″1,190 ″137,623 |
|---|---|---|
成 本$ 69,497 27,926 36,743 1,190 $ 135,356 (44,364) $ 90,992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七)。
〜 63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名稱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G-TECH OPTOELECTRONICS (VIETNAM) CO., LTD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正達戰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 計加:轉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合 計 |
期初餘額股數(千股)金額540 $ 59,475 71,391 69,705 2,000 57,659 - - - - 186,839 - $ 186,839 |
本期增加股數(千股)金額- - - - - - 11,000 348,310 3,000 30,000 378,310 - 378,310 |
本期增加股數(千股)金額- - - - - - 11,000 348,310 3,000 30,000 378,310 - 378,310 |
本期減少股數(千股)金額- - - - - - - - - - - - - |
本期減少股數(千股)金額- - - - - - - - - - - - - |
投資損益(428) (8,867) (41,037) (21,863) 2 (72,193) - (72,193) |
換算調整數(2,263) (424) (3,741) (5,268) - (11,696) - (11,696) |
期末餘額 |
金額56,784 60,414 12,881 321,179 30,002 481,260 - 481,260 |
市價或股權淨值單價總價105.16 56,784 0.85 60,414 6.44 12,881 27.40 301,404 10.00 30,002 |
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
||||
|---|---|---|---|---|---|---|---|---|---|---|---|---|---|---|---|
股數(千股)540 71,391 2,000 - - |
股數(千股)- - - 11,000 3,000 |
股數(千股)- - - - - |
股數(千股)540 71,391 2,000 11,000 3,000 |
持股比例%%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單價105.16 0.85 6.44 27.40 10.00 |
||||||||||
無″″″″ |
〜 64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八)。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
短期借款明細表
借款性質 |
貸款機構 |
金 額$ 100,000 68,000 $ 168,000 |
借款期間114/12/30~115/12/30 114/09/15~115/03/15 |
利率 |
|---|---|---|---|---|
擔保借款信用借款 |
陽信銀行華南銀行 |
2.5900 % 2.7000 % |
〜 65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借款性質 |
貸款機構 |
金 額$ 19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392,800 53,629 369,200 128,000 26,814 14,890 1,475,333 (224,017) $ 1,251,316 |
借款期間113/04/08~120/04/08 113/09/06~120/04/08 114/03/31~120/04/08 114/04/08~120/04/08 109/07/14~116/07/14 111/10/12~116/09/15 112/12/26~117/12/16 114/07/18~117/04/30 111/06/06~116/09/15 110/10/08~115/10/08 |
利率% 2.420 % 2.420 % 2.420 % 2.420 % 2.590 % 2.220 % 2.388 % 2.720 % 2.220 % 2.220 |
質押或擔保備註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20.04.08開始還本″120.04.08 開始還本″120.04.08 開始還本″120.04.08 開始還本″112.08.14 開始還本″111.10.15 開始還本″113.01.26 開始還本-114.08.15 開始還本-111.10.15 開始還本-111.10.15 開始還本 |
備註 |
|---|---|---|---|---|---|---|
擔保借款″″″″″″無擔保借款″″ |
板信銀行″″″陽信銀行上海商銀合作金庫上海商銀″″合計減:一年內到期淨額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明細表
供應商名稱A 供應商B 供應商SD Global 其他 |
摘 要貨 款″″″ |
金 額備 註$ 121,300 33,297 20,823 187,044 各戶金額未達該科目餘額5%$ 362,464 |
|---|---|---|
〜 66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智能光電玻璃智能建築玻璃智能汽車玻璃營業收入淨額 |
數 量20,241 千片5,172 千片393 千片 |
金 額備 註$ 1,585,155 229,773 201,231 $ 2,016,159 |
|---|---|---|
〜 67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12,447 1,320,402 (1,190) 1,331,659 45,489 376,456 (50,164) (392) (828) 370,561 33,244 40,896 (19,333) (24,136) 30,671 43,290 193,855 638,377 8,176 (27,926) 618,627 122,371 (36,743) (72) (1,608) (147) (2,558) 699,870 (3,443) 213,013 (235) 3,386 $ 2,244,250 |
|---|---|---|
期初商品存貨加:本期進貨減:期末商品存貨出售商品成本期初原料加:本期進料減:期末原料部門領用存貨報廢直接原料耗用期初物料加:本期進料減:期末物料部門領用物料耗用直接人工製造費用製造成本加:期初在製品減:期末在製品製成品成本加:期初製成品減:期末製成品部門領用轉列費用轉樣品費存貨報廢產銷成本存貨跌價回升利益閒置產能下腳收入存貨報廢損失營業成本 |
〜 68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薪資支出保險費折舊進出口費用耗材用品材料費模具費勞務費佣金支出其他(註)合 計 |
推銷費用$ 19,421 2,337 - 2,882 - - - 6,709 3,685 8,525 $ 43,559 |
管理費用93,849 6,536 6,524 3,482 - - - 6,264 - 60,204 176,859 |
研究發展費用34,275 4,315 5,383 588 29,977 8,727 7,033 411 - 15,802 106,511 |
合 計 |
|---|---|---|---|---|
147,545 13,188 11,907 6,952 29,977 8,727 7,033 13,384 3,685 84,531 |
||||
| 326,929 |
註:其他各項目金額未達超過本科目金額之百分之五。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明細表
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一)。
〜 69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鄒依芸
北市財證字第 1150609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曾國禓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97049373 (1) 北市會證字第 4590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2701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43 x 2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一 一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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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1 月 23 日
==> picture [90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