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TECH Annual Report 2025

Nov 14, 2025

52299_rns_2025-11-14_9e971be9-8b73-49fb-b5f6-6ebd705c93fb.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碼: 314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公司地址:苗栗縣銅鑼鄉中興路99號 電 話: (037)236-988

1

目 錄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聲 明 書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公司沿革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押之資產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1
2
3
4
5
6
7
8
9
9
910
1125
2526
2658
59
60
60
60
60
6061
6162
62
6263
6365

2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
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鍾志明
日  期: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

3

==> picture [434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正達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正達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
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
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正達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
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正達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
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七)收入之認列;收入認列之說
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二十)。

==> picture [435 x 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picture [49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正達集團之收入主要來自於產品銷售予客戶,而且與客戶之銷售合約涉及不同種類之
交易條件,是否依據個別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辨認商品之控制移轉情形,據以認列銷貨收
入。因此,收入認列之測試為本會計師執行正達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適當性;

  • •瞭解並測試正達集團主要收入之型態、交易模式、合約條款及交易條件等相關內部控制 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 •抽取樣本執行細部測試,核對各項表單,以確定交易之真實性;在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 時間執行截止點測試,抽取樣本並核至相關憑證,以確定交易之認列時點之合理性;

二、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

有關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投資性
不動產公允價值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投資性不動
產明細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六(八)。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正達集團之投資性不動產為營運之重要資產,其金額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27% ;其會計 處理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規定處理,並選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 認列為當期損益。投資性不動產之評估係委由外部不動產估價師執行,依最適方法採用收 益法評價或採土地開發分析法進行公允價值評估。採收益法或土地開發分析法,可能涉及 對未來租金水準、市場行情、可開發面積、預期成本、收益與折現率等重大判斷之估計不 確定性。若公允價值變動評估不允當,將造成財務報告有不實表達。因此,投資性不動產 之公允價值評價為本會計師執行正達集團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 •評估正達集團委任負責公允價值衡量之不動產估價師其專業、客觀性與經驗。

  • •複核其估價報告所採用重大假設及關鍵判斷事項之合理性,並比較相關市場資訊,以評 估未來現金流量、收益及折現率是否依規定辦理。

  • •核對估價報告與相關會計記錄,確認會計處理之正確性。

4-1

==> picture [49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他事項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
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正達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

  •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正達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 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正達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 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 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正達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正達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 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正達集團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4-2

==> picture [49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3.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4.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正達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 picture [53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8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3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3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金管證六字第[1130332775] 0940129108 號[號] 民 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 日

4-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二十二)及(二十七))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二))
1170
應收票據及帳款(附註六(四)、(二十)、(二十二)及(二十七))
1180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四)、(二十)、(二十二)及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及(二十七))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二十二)及八)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及(二十二))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三)及六(二
十二))
155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二十五)、(二十七)、八及九)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二十七))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及八)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十五))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九)及(二十二))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二十二)、八及九)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
15
-
10
-
-
2
2
-
29
4
1
1
30
2
27
-
1
-
5
71
100
113.12.31
金 額
%
999,623
21
4,354
-
393,972
9
3,829
-
1,376
-
173,919
4
342,479
7
48,111
1
1,967,663
42
99,960
2
-
-
58,393
1
1,182,444
26
101,079
2
1,148,336
25
2,723
-
12,466
-
8,972
-
94,298
2
2,708,671
58
4,676,334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二十二)及(二十五))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六(二十二))
2180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二十二)及七)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二)及七)
2213
應付設備款(附註六(二十二)及(二十五))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四))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二十二)及(二十五))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二)及(二十
五))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二十二)及(二十五))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十五))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十二))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待彌補虧損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金 額
%
$ 168,000
4
11,584
-
440,790
9
19,185
-
109,914
2
5,506
-
9,346
-
14
-
224,017
5
38
-
988,394
20
1,251,316
26
15,698
-
71,137
2
-
-
1,338,151
28
2,326,545
48
2,262,336
46
811,200
16
(989,242) (20)
472,453
10
2,556,747
52
$
4,883,292
100
113.12.31
金 額
%
700,748
15
16,107
-
372,655
8
24,497
1
84,068
2
6,921
-
10,483
-
27,994
1
184,491
4
47
-
1,428,011
31
1,156,259
25
16,549
-
63,326
1
50,339
1
1,286,473
27
2,714,484
58
1,862,336
40
436,690
9
(821,325) (17)
484,149
10
1,961,850
42
4,676,334
100
金 額
$ 753,797
-
475,704
4,595
2,887
101,484
92,546
21,746
1,452,759
200,784
27,711
53,505
1,436,850
86,701
1,328,137
3,660
68,680
577
223,928
3,430,533
$
4,883,292
董事長:鍾志明

==> picture [46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會計主管:吳泰

==> picture [36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鍾志明 〜 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金 額 金 額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二十)及七) $ 2,282,748 100 2,163,181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七)、(十四)及七) 2,523,139 111 2,138,719 99
營業毛(損)利 (240,391) (11) 24,462 1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七)、(十四)、(十六)及(十
七)):
6100 推銷費用 45,345 2 47,554 2
6200 管理費用 203,985 9 169,190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8,751 5 118,777 5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附註六(四)) 3,468 - (21,946) (1)
營業費用合計 361,549 16 313,575 14
營業淨損 (601,940) (27) (289,113) (1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一)) 16,065 1 20,407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八)、(十三)及(二十一)) (23,052) (1) 73,834 3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一)) (43,885) (2) (46,359) (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附註六
(六)) (202) - 2,52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1,074) (2) 50,408 2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損 (653,014) (29) (238,705) (11)
7950 減: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六(十五)) (48,403) (2) 2,054 -
本期淨損 (604,611) (27) (240,759) (1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4 - -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4 -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附註六(十六))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892) (1) 5,716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196 - (234) -
份額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1,696) (1) 5,482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1,692) (1) 5,482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16,303) (28) (235,277) (11)
每股虧損(附註六(十八))
9710 基本每股虧損(單位:新台幣元) $ (2.85) (1.4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鍾志明
經理人:鍾志明
會計主管:吳泰
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員工認購酬勞成本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員工認購酬勞成本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預收股本
2,760
-
-
-
-
(2,760)
-
-
-
-
-
-
-
-
-
-
資本公積
22,614
-
-
-
(578)
9,054
384,000
21,600
436,690
-
-
-
(436,690)
800,000
11,200
811,200
待彌補
虧 損
(581,144)
(240,759)
-
(240,759)
578
-
-
-
(821,325)
(604,611)
4
(604,607)
436,690
-
-
(989,242)
其他權益項目 合 計
478,667
-
5,482
5,482
-
-
-
-
484,149
-
(11,696)
(11,696)
-
-
-
472,453
權益總計
1,366,193
(240,759)
5,482
(235,277)
-
25,334
784,000
21,600
1,961,850
(604,611)
(11,692)
(616,303)
-
1,200,000
11,200
2,556,747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165,980
-
5,482
5,482
-
-
-
-
171,462
-
(11,696)
(11,696)
-
-
-
159,766
不動產
重估增值
312,687
-
-
-
-
-
-
-
312,687
-
-
-
-
-
-
312,687
普通股
股 本
$ 1,443,296
-
-
-
-
19,040
400,000
-
1,862,336
-
-
-
-
400,000
-
$
2,262,336
董事長:鍾志明

==> picture [46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鍾志明

7

會計主管:吳泰

==> picture [36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利益)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租賃修改利益
未完工程轉列損失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減少
存貨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流動(減少)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增加
其他應付款減少
負債準備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14年度
$ (653,014)
144,908
3,069
3,468
12,600
43,885
(16,065)
(72)
11,200
202
25,698
(35,512)
(2,384)
6,097
197,094
(85,108)
76,998
26,449
579
18,918
(4,449)
62,363
(1,397)
(1,988)
(9)
54,520
73,438
270,532
(382,482)
15,538
2,526
(44,778)
(1,511)
(410,707)
113年度
(238,705)
135,213
1,152
(21,946)
10,625
46,359
(20,407)
-
21,600
(2,526)
-
(1,080)
(4)
-
168,986
59,096
(21,125)
(33,135)
3,344
8,180
10,366
95,461
(945)
(6,707)
(269)
97,906
106,086
275,072
36,367
18,039
1,285
(42,186)
(977)
12,528

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二十七))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預付設備款增加
取得資產群組(附註四(十五)及六(二十七))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償還公司債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租賃本金償還
現金增資
員工執行認股權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picture [46 x 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鍾志明 會計主管:吳泰  〜 8-1

==> picture [37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鍾志明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本公司」 ) 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註冊地址為苗栗縣銅鑼鄉中興路九十九號。本公司及子公司 ( 以下併稱「合併 公司」 ) ,主要營業項目為玻璃及玻璃製品、電子零組件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 計準則,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4.1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 準則會計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 量之修正」有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第 3.1 3.3 節之應用指引及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七號之相關揭露規定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 合約」

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

  • 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8 號 新準則引入三種類收益及費損、兩 2027 1 1 日 「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 項損益表小計及一項關於管理階層 露」 績效衡量的單一附註。此等三項修 註:金管會於民 正與強化在財務報表中如何對資訊 國 114 9 25 日 細分之指引,為使用者提供更佳及 發布新聞稿宣布 更一致的資訊奠定基礎,並將影響 我國將於民國 所有公司。 117 會計年度接 •更具結構化之損益表:根據現行 軌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公司使用不同的格式來表 準則第 18 號。如 達其經營成果,使投資者難以比 公司有提前適用 較不同公司間的財務績效。新準 則採用更具結構化的損益表,引 之需求,亦得於 入新定義之「營業利益」小計, 金管會認可後, 並規定所有收益及費損,將依公 選擇提前適用。 司主要經營活動歸類於三個新的 不同種類。

  • •管理階層績效衡量( MPMs ):新 準則引入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定 義,並要求公司於財務報表之單 一附註中,對於每一衡量指標解 釋其為何可提供有用之資訊、如 何計算及如何將衡量指標與根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所認 列的金額進行調節。

  • •較細分之資訊:新準則包括公司 如何於財務報表強化對資訊分組 之指引。此包括資訊是否應列入 主要財務報表或於附註中進一步 細分之指引。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
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九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及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十九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一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1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

  • (4)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投資公
業務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12.31
113.12.31
說 明
本公司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控股
%
100.00
%
100.00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Golden Global)

%
100.00
%
100.00

G-TECH OPTOELECTRONICS
(VIETNAM) CO., LTD
光學玻璃及
配件的銷
售、設計、
生產及加工
%
100.00
%
100.00
1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100.00
%
-
2

正達國際戰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玻璃及玻璃
製品、電子
零組件製
造、國際貿
易業務及航
空器及其零
件製造業
%
100.00
%
-
3
Golden Global Charmtex Global Corp. (Charmtex Global)
控股
%
100.00
%
100.00
Charmtex
Global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生產和銷售
TFT–LCD
版顯示屏材料
%
100.00
%
100.00
  • 1 :該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間設立,並於同年九月二十五日完成注資。

2 :該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完成股權交割,由於該股權交易非屬符合「 IFRS 3

業合併」構成業務之規定,故採資產取得之會計處理,請詳附註四(十五)及六(二十七)。

3 :該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間設立,並於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完成注資。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 外幣交易

  2.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3.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1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 (1) 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2) 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 (3) 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
產則列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 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如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所定義),除非於報導期間後至 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

合併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
債則列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該負債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或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5.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1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 金融資產

  •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
衡量,除債務工具投資之外幣兌換損益、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減損損
失及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認列於損益
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益項下之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屬債務工具投資
者,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則將
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不重分類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1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收入及利息收

  • 入)認列為損益。

(4) 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或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1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
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
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2. (1)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 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1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
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
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
債。

17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
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若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
其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合併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
有權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
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
礎相同。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公允價值衡量,其任何變動數係認列為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若出售之投資性不動產先前係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任何相關
「其他權益—不動產重估增值」係轉列保留盈餘。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外收入,給與之租賃
誘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收益之一部分。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1. 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picture [317 x 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房屋及建築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廠房主建物、機電動力設備及工程、及無塵 潔淨室系統等,並分別按其耐用年限 25 年、 10 年及 10 年予以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4. 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公允價值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再衡量產生之利益,係在該項不動產先前認列累
計減損之範圍內認列於損益,其餘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
-不動產重估增值」。任何損失係認列於損益,惟若該減少數仍在不動產重估增值
金額之範圍內係將該減少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沖減權益中之重估增值。

(十二)租 賃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4) 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 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 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1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 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 (5) 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其他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 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
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針對營業租賃,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
租金收入。

(十三)無形資產

1. 認列及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
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
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包括電腦軟體及其他無形資產
等,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
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 攤 銷

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起,採直
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 電腦軟體 1 3

  • (2) 其他無形資產 7 10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
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
資產帳面金額。
非金融資產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五)取得非為一項業務之資產群組

合併公司於取得不構成業務之資產群組時,辨認並認列所取得之個別可辨認資產
及承擔之負債,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個別可辨認資產及負債。分攤時,以購買日相對公
允價值為基礎,將總交易價格分攤至每一可辨認資產及負債,作為個別交易價格。再
依適用準則中有關原始衡量金額與該個別交易價格間之差額之規定處理。
此等交易不會產生商譽。

2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六)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1. 復原

依照適用之合約,合併公司對部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負有拆卸、移除或復原
所在地點義務,故依拆除、移除或復原所在地點預期產生之成本現值認列為負債準
備。

2. 銷貨退回及折讓

係依經驗值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產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
之減項,屬於過去事件之所產生之現時義務,其金額及時點均具有不確定性,因而
列為負債準備。

3. 碳費

依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其子法課徵之碳費係於評估全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很
有可能超過起徵點門檻時,按報導日已發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年溫室氣體排放
量之比例為基礎估列負債準備。

(十七)收入之認列

1. 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製造平板顯示屏材料及玻璃產品等並銷售。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
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
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
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
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
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
價之權利。

(2) 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2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八)員工福利

1.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4.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
早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折
現。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該獎酬之既得期間內,認
列費用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費用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
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2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現金交割之股份增值權應給付予員工之公允價值金額,係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
得報酬之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增加相對負債。於各報導日及交割日依股份增值權之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該負債,其任何變動係認列為損益。
合併公司股份基礎給付之給與日為董事會通過認購價格且核准員工得認購股數之
日。

(二十)所得稅

  •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合併公司判斷與所得稅相關之利息或罰款(包括不確定之稅務處理)不符合所得稅

  • 之定義,因此係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會計處理。

  • 合併公司判斷其於全球最低稅負-支柱二規範下所應支付之補充稅屬於國際會計

  • 準則第十二號「所得稅」範圍,並已適用補充稅相關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之暫時性強 制豁免,對於實際發生之補充稅則認列為當期所得稅。

  •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 (i) 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損失)且 (ii) 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者;

  •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 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3. (1) 同一納稅主體;或

2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2) 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二十一)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二十二)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 ( 包括與合併公司 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 ) 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 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 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對未來(包括氣候相關風險及機會)作出判斷
及估計,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
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其與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及氣候相關承諾一致,
估計值之變動係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推延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如下:
  • (一)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重大影響之判斷

合併公司持有 Slamko 有限公司 20% 之有表決權股份,但未參與其營運或財務決 策、亦無董事席次或其他重大影響力之事實依據,因此合併公司判斷對該公司不具重 大影響力,相關投資未採權益法處理。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係以違約風險及預期損失率之假設為基礎估計。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考量歷史經驗、目前市場狀況及前瞻性估計,以判斷計算減損
時須採用之假設及選擇之輸入值。經濟及產業環境變遷可能造成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
重大調整。相關假設及輸入值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四)。

2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二)透過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持有 SAFE 及非公開發行公司股權,分別係採二元樹評價模型、可類比 公司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評價。

(三)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係採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收益法下之折現現金流
量分析法評價。
前述金融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
級。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複核所有重大之公
允價值衡量(包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並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
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財務部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持
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
定。合併公司不動產則由合併公司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委由外部估價
師鑑價。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
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 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及附註六(二

  • 十二)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
活期存款
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114.12.31
$ 584
481,886
40
271,287
$
753,797
113.12.31
844
523,564
40
475,175
999,623
  1.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提供擔保之情事,已質押之定期存款已轉列其他金融資產項 下,請詳附註八。

  2.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二)。

2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受益憑證
小計
非流動: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Equity (SAFE)
小計
合 計
114.12.31
$ -
-
-
-
200,784
200,784
$
200,784
113.12.31
3,963
391
4,354
24,133
75,827
99,960
104,314
  1.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一)。

  2. 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為擔保之情形。

  3.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非流動: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114.12.31
$
27,711
113.12.31
-
  1.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惟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已指 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衡量。

  2. 合併公司持有 Slamko 有限公司 20% 之有表決權股份,該公司主營業務為電子零組件 之代理。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明確證明合併公司對 Slamko 有限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 因該公司其餘 80% 普通股股權中有 71% 係由單一股東所控制,且該股東亦管理該公 司之日常營運及參與政策制訂過程。

  3. 合併公司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民國一一四年 度及一一三年度均未認列股利收入。

  4.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未處分策略性投資,於該期間累積利益及損 失未在權益內作任何移轉。

  5. 上述金融資產未有提供作為擔保之情形。

27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損失
114.12.31
$ 8,109
509,991
4,595
(42,396)
$
480,299
113.12.31
18,428
414,472
3,829
(38,928)
397,801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
損失分析如下:
未逾期
逾期90天以下
逾期91天以上
未逾期
逾期90天以下
逾期91天以上
114.12.31
應收票據及應收
帳款帳面金額
$ 438,707
43,858
40,130
$
522,695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0.80%
0%~30.13%
0%~100%
113.12.31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3,313
2,542
36,541
42,396
應收票據及應收
帳款帳面金額
$ 353,233
33,504
49,992
$
436,729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0%~0.56%
0%~18.50%
0%~100%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1,882
436
36,610
38,928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期初餘額
認列之減損損失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減損損失迴轉
外幣換算損益
期末餘額
114年度
$ 38,928
3,468
-
-
-
$
42,396
113年度
255,270
-
(195,965)
(21,946)
1,569
38,928

2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帳款中逾期超過九十天以上之帳款主係源自部 分重要客戶,該等客戶向合併公司採購光學膠產品並銷售予中國深圳大型生產各類 液晶顯示器製造商,由於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爆發連帶影響上下游供應鏈營運而暫緩 支付貨款,合併公司基於維護自身權益,已向中國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 訟,並提列備抵損失。後於民國一一三年間已取得破產分配款,並沖銷無法收回之 金額。

  2. 民國一一四年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均未有提 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 貨

原料及物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商品存貨
1.營業成本明細如下:
存貨出售轉列
存貨跌價損失
閒置產能成本
114.12.31
$ 39,160
31,162
29,975
1,187
$
101,484
114年度
$ 2,284,279
5,850
233,010
$
2,523,139
113.12.31
42,567
8,176
110,735
12,441
173,919
113年度
1,986,613
419
151,687
2,138,719
  1. 民國一一四年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關聯企業

114.12.31 113.12.31 $ 53,505 58,393

1. 關聯企業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屬個別不重大者,其彙總財務資訊如下,該等
財務資訊係於合併公司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

114.12.31 113.12.31 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權益之期末彙總帳面金額 $ 53,505 58,393

2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歸屬於合併公司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利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114年度
$ (202)
196
$
(6)
113年度
2,526
(234)
2,292

2. 擔 保

民國一一四年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
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增 添
取得資產群組
(附註四(十五)及六(二十
七))
處分及報廢
重 分 類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增 添
處分及報廢
重 分 類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1312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411日餘額
折 舊
處分及報廢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折 舊
處分及報廢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土 地
$ 319,648
-
-
-
-
-
$
319,648
$ 319,648
-
-
-
-
$
319,648
$ -
-
-
-
$
-
$ -
-
-
-
$
-
房屋
及建築
1,392,207
6,348
185,938
(60,664)
36,257
(4,906)
1,555,180
1,375,883
8,208
(29,353)
37,469
-
1,392,207
762,547
70,894
(60,664)
(1,678)
771,099
723,260
68,640
(29,353)
-
762,547
機器設備
256,834
2,296
13,676
(18,913)
12,880
(1,631)
265,142
258,358
21,825
(23,349)
-
-
256,834
73,778
35,613
(12,827)
(1,438)
95,126
67,610
29,517
(23,349)
-
73,778
其他設備
83,180
6,654
9
(8,989)
11,956
239
93,049
81,552
898
(810)
-
1,540
83,180
52,429
10,749
(8,521)
254
54,911
39,596
12,578
(810)
1,065
52,429
租賃改良
16,968
3,707
-
(26,148)
21,991
-
16,518
16,518
450
-
-
-
16,968
16,733
-
(215)
-
16,518
16,518
215
-
-
16,733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19,094
170,547
-
(6,097)
(58,248)
(329)
124,967
43,324
13,239
-
(37,469)
-
19,094
-
-
-
-
-
-
-
-
-
-
總 計
2,087,931
189,552
199,623
(120,811)
24,836
(6,627)
2,374,504
2,095,283
44,620
(53,512)
-
1,540
2,087,931
905,487
117,256
(82,227)
(2,862)
937,654
846,984
110,950
(53,512)
1,065
905,487

3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帳面價值: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民國1131231
土 地
$
319,648
$
319,648
$
319,648
房屋
及建築
784,081
652,623
629,660
機器設備
170,016
190,748
183,056
其他設備
38,138
41,956
30,751
租賃改良
-
-
235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124,967
43,324
19,094
總 計
1,436,850
1,248,299
1,182,444
民國一一四年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已提供部份予金融機
構作抵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八)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合併公司持有之自有資產,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411日餘額
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損)益
購買增添
後續支出認列為資產帳面金額而增添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因公允價值調整產生之淨(損)益
民國1131231日餘額
自有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518,388
629,948
55,185
(19,673)
142,843
-
1,446
-
$
717,862
610,275
$ 469,576
677,680
48,812
(47,732)
$
518,388
629,948
總 計
土地
$ 518,388
55,185
142,843
1,446
$
717,862
$ 469,576
48,812
$
518,388
1,148,336
35,512
142,843
1,446
1,328,137
1,147,256
1,080
1,148,336
  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十二日與一自然人共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計畫共 同開發土地。合約總價計 168,050 千元,交易對象為非關係人,合併公司與自然人分 別負擔 142,843 千元及 25,207 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交易價金 及相關代辦費用已全數付訖,土地業已於同年九月完成過戶。

  2.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 級,其第三等級期初與期末帳面金額之調節請詳上開變動明細表,且本期無轉入或 轉出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情形。

  3.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收益法下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評價,相關重 要契約條款及評價資訊如下:

(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 的 苗栗三廠土地及建物 當地租金行情 783 ~800 元/坪/月 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790 元/坪/月 目前狀態 招租中 過去收益數額 758 元/坪/月

3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標 的 苗栗三廠土地及建物 收益資本化率 3.140% 折現率 3.170% 委外或自行估價 委外估價 估價事務所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鄭志明 估價日期 114/9/30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1,182,017 千元

(2)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的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發生退租,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在招
租,未有新租約成立。
,未有新租約成立。
標 的 苗栗三廠土地及建物
重要契約條款 1.租金:949/坪/月
2.租期:136個月
3.出租人未來每年負擔稅費總額:2,771千元
當地租金行情 783~800元/坪/月
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790元/坪/月
目前狀態 招租中
過去收益數額 895元/坪/月
收益資本化率 5.416%
折現率 4.120%
委外或自行估價 委外估價
估價事務所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鄭志明
估價日期 113/9/30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1,148,336千元

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第 34 條,收益法之估價程序為推算有效總收入、推算總 費用、計算淨收益、決定折現率及計算收益價格。上述參數之估計係蒐集勘估標的 及與其特性相同或相似之比較標的最近三年間之相關資料,經由綜合研判其持續 性、穩定性及成長情形加以調整,以確認資料之可用性及合理性。未來各期收入 (現金流入)及費用(現金流出)之變動狀態係依據勘估標的歷史收支(現金流量)、相 同產業或具替代性比較標的收支(現金流量)、閒置或損失比率及目前或未來可能之 計畫收支所決定。總收入減除總費用後之客觀淨收益則係以勘估標的作最有效使用 之客觀淨收益為基準,並參酌鄰近類似不動產在最有效使用情況下之收益推算之。

3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折現率之決定係採風險溢酬法,係考慮銀行定期存款利率、政府公債利率、不 動產投資之風險性、貨幣變動狀況及不動產價格之變動趨勢等因素,選擇最具一般 性財貨之投資報酬率為基準,調整該投資財貨與標的個別特性之差異後予以決定。 本次折現率係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 加三碼為基準利率 2.470% ,並考量標的之收益情形、流通性、風險性、增值性及管 理上之難易程度等因素,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加計風險溢 酬 0.70% 1.65% ,以決定標的之折現率分別為 3.170% 4.120% 。而收益資本化之推 估則參考比較標的之淨收益除以價格後,經加權平均計算收益資本化率分別為 3.140% 5.416%

  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衡量間關係
採用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
(DCF)為評估方法,於租期內以
合併公司提供之契約租金評估,
租期屆滿後則以市場租金評估。
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係
指勘估標的未來折現現金流量分
析期間之各期淨收益及期末價
值,以適當折現率折現後加總推
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該方法
適用於以投資為目的之不動產投
資評估。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
114.12.31113.12.31
別為3.170%4.120%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
(或減少)若:
風險調整後之折現率將
降低(提升)。
  1.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中之下列土地因尚未開發無法以收益法評價,依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九條採用土地開發分析法評價,相關評價資訊如下:

(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標 的 高雄市鹽埕區大東段311312地號
估計銷售總金額 467,877千元
利潤率 17.00%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4.754%
委外或自行估價 委外估價
估價事務所 華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師姓名 江晨旭
估價日期 114/12/31
委外估價公允價值 146,120千元

3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上述各項土地之開發計畫重點包括確定土地開發內容、預期開發時間、調查各
項開發成本及相關費用並蒐集市場行情等資料、現況勘察並進行環境發展程度之調
查及分析等。經評估各項景氣指標、人口及就業情形、利率及市場供需等總體經濟
因素,尚無重大異常波動,據此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以求得開發前或建築
前土地開發分析價格。
 前述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說明如下表: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衡量間關係
管理階層針對土地開發分析法評
價技術進行評估、衡量各評價技
術所使用估計之影響。該等估計
是經本公司評估後,判斷此等估
計是與市場參與者所採用的一
致。
利潤率
114.12.3117.00%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
114.12.314.754%
估計之公允價值將增加
(或減少)若:
利潤率降低(提升)。
資本利息綜合利率降低
(提升)
  1.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其他金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含流動及非流動)
流動:
定期存款-質押
應收退稅款
其他應收款-股票交割款
其他應收款-民事調解和解款(附註六(二十二))
其他應收款
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114.12.31
$ 46,173
135
29,355
11,568
5,315
$
92,546
$
577
113.12.31
336,432
3,477
-
-
2,570
342,479
8,972
上述其他金融資產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3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
預付費用
預付貨款
暫付款
進項稅額
留抵稅額
其他非流動資產:
預付設備款
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有擔保銀行借款
合計
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14.12.31
$ 8,857
7,474
31
-
5,384
$
21,746
$
223,928
114.12.31
$ 68,000
100,000
$
168,000
$
300,000
2.59%~2.70%
113.12.31
18,337
25,760
154
844
3,016
48,111
94,298
113.12.31
367,748
333,000
700,748
-
2.21%~2.968%

(十一)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以部分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二)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
尚未使用額度
利率區間
114.12.31
$ 169,704
1,305,629
(224,017)
$
1,251,316
$
-
2.22%~2.72%
113.12.31
43,250
1,297,500
(189,491)
1,151,259
200,000
2.22%~2.59%
合併公司以部分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3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及部分廠房,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
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八)投資性不
動產。
原承租人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一月退租。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尋得新承
租對象,惟因合併公司對該租賃標的另有規劃,遂提前於同年八月五日終止租約。目
前該投資性不動產尚未有新承租人進駐。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 4,438 千元及 54,000 千元。

(十四)員工福利

1. 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確定福利負債(資產)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
114.12.31
$ 709
(21)
$
688
114.12.31
$
7,828
113.12.31
637
(6)
631
113.12.31
8,457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 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21 千元。勞工 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行政院勞工委 員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資訊。

3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日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經驗調整
前期服務成本
12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14年度
$ 637
76
31
39
(74)
-
$
709
113年度
-
6
-
-
-
631
637

(3) 計畫資產公允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現值之變動如
下:
下:
114年度 113年度
1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6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5 6
12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1 6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76 6
前期服務成本 - 631
$ 76 637
營業成本 $ 76 637

(4) 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5) 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114.12.31
113.12.31
%
1.50
%
1.75
%
2.00
%
2.0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四年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金額為 76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 23 年。

37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6) 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
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14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131231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 (40)
42
41
(39)
(37)
39
39
(36)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的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中國基本養老保險法規及越南 社會保險法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 6.00% 19.00% 22%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 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及社會保險局。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及社會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及納入合併編製主體之各子公司
認列之養老保險費如下:
認列之養老保險費如下:
營業成本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114年度
$ 5,923
1,110
2,860
1,898
$
11,791
113年度
7,611
1,155
2,569
2,000
13,335

(十五)所得稅

  1.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所得稅(利益)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產生
當期所得稅(利益)費用
114年度
$ -
(48,403)
$
(48,403)
113年度
2
2,052
2,054

3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合併公司所得稅(利益)費用與稅前淨損之關係調節如下:

稅前淨損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變動
114年度
$ (653,014)
(130,603)
(9,316)
3,186
88,330
$
(48,403)
113年度
(238,705)
(47,741)
1,134
(2,580)
51,241
2,054

3.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114.12.31
$ 15,774
964,148
$
979,922
113.12.31
3,705
1,089,270
1,092,975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
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民國一○五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六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七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八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九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一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二年度核定數
民國一一三年度申報數
民國一一四年度預計數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113,975
民國一一五年度
1,862,692
民國一一六年度
337,430
民國一一七年度
346,172
民國一一八年度
254,791
民國一一九年度
245,323
民國一二○年度
464,316
民國一二一年度
189,846
民國一二二年度
347,213
民國一二三年度
658,982
民國一二四年度
$
4,820,740

3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411
認列於損益表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認列於損益表
民國113123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1411
認列於損益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認列於損益
民國1131231
投資性不動產
$ 61,275
9,862
$
71,137
$ 57,425
3,850
$
61,275
其他 虧損扣抵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二年度。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1. 普通股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5,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均為 500,000 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已發行股 份分別為 226,234 千股及 186,234 千股。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擬發行普通股計 4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計 400,000 千元,並於民國一 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無已洽 定之應募人。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股,擬發行普通股計 40,000 千股,每股面額 10 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金管會於民 國一一四年三月四日核准申報生效,並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發行價格為 30 元, 發行總價計 1,200,000 千元,以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四日為增資基準日,業於同年六 月十一日辦妥法定登記程序。另本公司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 10% 供員工認購,並依給予日認列酬勞成本 11,200 千元。

4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員工於民國一一三年度行使之員工認股權 1,628 千股,其中 585 千股、 350 千股及 693 千股分別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十月四日及十一月二十六日業已辦 理完成變更登記。

2.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股份基礎給付
可轉換公司債
114.12.31
$ 802,436
8,764
-
$
811,200
113.12.31
408,883
15,083
12,724
436,69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及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分別以資本公積 436,690 千元 及 578 千元彌補虧損,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3. 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
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預估保留員工酬
勞、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
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
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數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
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
議。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
之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
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目前屬成長階段,未來將配合業務發展擴充,盈餘之分派應考慮公司未
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惟股東股利之分配,不低於本期稅後盈餘或本期可
供分配盈餘取低者之百分之二十,當年度所分配之股利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百分
之五十。

(1) 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帳列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依金管會規定,就
首次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之公允價值淨增加數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
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且本公司每年分派可分配盈餘時,應依下列順序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
  • 就當年度因後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持續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衡量產生之公允價值 淨增加數,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 期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 積不得分派,嗣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之累積公允價值淨增加數有減少或處分投 資性不動產時,得就其減少部分或依處分情形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 就子公司在期末因持有母公司股票市價低於帳面價值之差額,依持股比例計算 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市價如有回升部分,得就該部分 金額依持股比例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 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三年度虧損
撥補案及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
案,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之。

4. 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411日餘額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民國1141231日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171,462
(11,892)
196
$
159,766
$ 165,980
5,716
(234)
$
171,462
不動產
重估增值
312,687
-
-
312,687
312,687
-
-
312,687
合計
484,149
(11,892)
196
472,453
478,667
5,716
(234)
484,149

4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

  1.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千/單位)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本期實際離職率
估計未來離職率
權益交割
員工認股權憑證
109.9.17
3,000
4
立即既得
0%
0%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本次發 行普通股新股總股數為 3,000 千股,其認股價格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 訂定之,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 分次發行。前述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業已於民國一○九年九月十六日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並於民國一○九年九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全數 發行,給與日公允價值為 10.4 元。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現金增資,其公允價 值調整為 10.3 元。民國一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減資彌補虧損案,其公允價值調整為 16.0 元。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九日現金增資,其公允價值調整為 15.2 元。

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累計可
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屆滿二年
屆滿三年
109年度
60%
100%

2.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充價 值,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該模式之輸入值如下:
股利率(註)
預期波動率(%)
認股權存續期間(年)
無風險利率(%)
109年度
-%
45.77%
4
0.2916%
  • 註:依本公司 109 年度員工認股權發行辦法,認股價格將隨發放股利而等幅調整 之(反稀釋價格調整),故未列入計算。

4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詳細資訊如下:

113年度 113年度
加權平均履 認股權
約價格() 數量(千股)
11日流通在外 $ 16.00 1,788
本期喪失數量 15.20 (160)
本期執行數量(增資前) 16.00 (735)
本期執行數量(增資後) 15.20 (893)
1231日流通在外 $ - -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下:

113.12.31 15.20~16.00

執行價格區間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年) -

  1.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均無因員工認股權所產生之費用。

  2.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及三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新股,並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 10% 供員工認股,於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分別認列酬勞成本 11,200 千元及 21,600 千元,請詳附註六(十 六)。

(十八)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損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基本每股虧損(元)
114年度
$
(602,597)
211,549
$
(2.85)
113年度
(240,759)
166,483
(1.45)
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皆為虧損,尚無稀釋效果,故無揭露稀釋每股盈
餘。

4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九)員工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會決議修改公司章程,依修改後章程規
定,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應提撥百分之八為員工酬勞(其中分派予基層員應不低於百分之五十)及不高於千分之
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
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權董事會
訂定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修改前之章程則規定,年度如
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百分
之八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千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
彌補數額。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發放之,發給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
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
本公司民國一一三年度及一一二年度皆為待彌補虧損,故無需估列員工及董事酬
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客戶合約之收入

  1. 收入之細分
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之細分
主要地區市場:
臺灣
大陸
美國
越南
其他
主要產品:
光電玻璃-車用玻璃
綠建築玻璃
光電玻璃-消費性電子
114年度
智能建築
$ 229,773
-
-
-
-
$
229,773
$ -
229,773
-
$
229,773
智能汽車
82,143
809
74,055
54,905
24,403
236,315
236,315
-
-
236,315
智能光電
77,739
554,019
1,121,406
53,975
9,521
1,816,660
-
-
1,816,660
1,816,660
合 計
389,655
554,828
1,195,461
108,880
33,924
2,282,748
236,315
229,773
1,816,660
2,282,748

4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主要地區市場:
臺灣
大陸
美國
越南
其他
主要產品:
光電玻璃-車用玻璃
綠建築玻璃
光電玻璃-消費性電子
2.合約餘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減:備抵損失
合 計
合約負債
113年度
智能建築
智能汽車
智能光電
合 計
$ 213,369
467,810
22,841
704,020
-
11,036
372,523
383,559
-
91,983
930,549
1,022,532
-
-
22,471
22,471
-
28,375
2,224
30,599
$
213,369
599,204
1,350,608
2,163,181
$ -
599,204
-
599,204
213,369
-
-
213,369
-
-
1,350,608
1,350,608
$
213,369
599,204
1,350,608
2,163,181
114.12.31
113.12.31
113.1.1
$ 522,695
436,729
689,146
(42,396)
(38,928)
(255,270)
$
480,299
397,801
433,876
$
11,584
16,107
5,582
合 計
704,020
383,559
1,022,532
22,471
30,599
2,163,181
599,204
213,369
1,350,608
2,163,181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四)。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認 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 16,082 千元及 5,582 千元。

(二十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利息收入 114年度
$
16,065
113年度
20,407

4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損失
租金收入
股利收入
其他收入
違約損失
未完工程轉列損失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其他支出
.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應付公司債
其他
114年度
$ (11,622)
35,512
(12,600)
8,476
72
17,891
(9,999)
(6,097)
(25,698)
(18,987)
$
(23,052)
114年度
$ 41,747
-
2,138
$
43,885
113年度
29,933
1,080
(10,625)
57,885
-
4,982
-
-
-
(9,421)
73,834
113年度
43,262
1,386
1,711
46,359

3. 財務成本

(二十二)金融工具

1. 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
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
之信用風險,且認為合併公司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
之虞。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光電產業客戶,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持 續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並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合 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些客戶佔合併公司應收帳 款分別為 50.49% 50.32% ,使合併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1) 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四)。其他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

47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合併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之說明請詳附註四(七))。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其他應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如下:
民國1141231日餘額(即期初餘額)
民國11311日餘額
減損損失迴轉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131231日餘額
其他應收款
$
646
$ 980
(343)
9
$
646

合併公司之其他應收款中有 11,568 千元係原逾期應收帳款經江蘇省無錫市中 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所生之和解應收款,約定對方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支付美金 375 千元,若逾期未付,合併公司得就未付金額申請強制執行並收取違約 金。合併公司已獲法院調解書確認並具強制執行與違約金條款,基於該法律保全 可顯箸降低信用風險與損失嚴重度,合併公司判斷其信用風險為低度,故以十二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衡量,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針對該筆款項提 列備抵損失。

2. 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1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11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帳面金額
$ 1,405,629
237,704
459,975
109,914
5,506
14
$
2,218,742
$ 1,630,500
410,998
397,152
84,068
6,921
78,333
$
2,607,972
合 約
現金流量
1,493,608
243,924
459,975
109,914
5,506
14
2,312,941
1,724,668
416,829
397,152
84,068
6,921
87,344
2,716,982
1年以內
294,649
134,476
459,975
109,914
5,506
14
1,004,534
524,610
401,045
397,152
84,068
6,921
31,630
1,445,426
1-3
835,438
109,448
-
-
-
-
944,886
722,443
15,784
-
-
-
51,343
789,570
3-5
61,101
-
-
-
-
-
61,101
377,421
-
-
-
-
4,371
381,792
超過5
302,420
-
-
-
-
-
302,420
100,194
-
-
-
-
-
100,194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4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3. 匯率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越南盾
歐元: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14.12.31 台幣
462,043
65,679
230
12,416
53,505
390,348
113.12.31
外幣
$ 14,701
2,090
6
61,833
1,702
12,420
匯率
31.43
26,636
36.90
0.2008
31.43
31.43
外幣
21,682
500
6
16,938
1,781
9,785
匯率
台幣
32.79
710,854
25,814.96
16,392
34.14
214
0.2099
3,555
32.79
58,393
32.79
320,788

(2) 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借款及應付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四年及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人民幣、越南盾、歐元及日幣貶 值或升值 1% ,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 之稅後淨損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1,201 千元及 3,282 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外幣兌換損益淨額(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分別為 (11,622) 千元及 29,933 千元。

4. 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合 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 ,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 1% ,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稅前淨損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8,901 千元及 10,427 千元,主因係 合併公司之變動利率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借款。

4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5. 公允價值資訊

(1) 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
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
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SAFE
$ 200,784
小 計
200,78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27,711
小 計
27,71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753,797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480,299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93,123
合 計
$
1,555,71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168,000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459,975
其他應付款
109,914
應付設備款
5,506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14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1,475,333
合 計
$
2,218,742
帳面金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 3,963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24,133
受益憑證
391
SAFE
75,827
小 計
104,314
114.12.31 114.12.31 114.12.31
公允價值
第一級
第二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12.31
第三級
200,784
200,784
27,711
27,711
-
-
-
228,495
-
-
-
-
-
-
-
合 計
200,784
200,784
27,711
27,711
-
-
-
228,495
-
-
-
-
-
-
-
公允價值
第一級
3,963
-
391
-
4,354
第二級
-
-
-
-
-
第三級
-
24,133
-
75,827
99,960
合 計
3,963
24,133
391
75,827
104,314

5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小 計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設備款
租賃負債(流動及非流動)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份)
合 計
113.12.31 113.12.31 113.12.31
帳面金額
$ 999,623
397,801
351,451
1,748,875
$
1,853,189
$ 700,748
397,152
84,068
6,921
78,333
1,340,750
$
2,607,972
公允價值
第一級
-
-
-
-
4,354
-
-
-
-
-
-
-
第二級
-
-
-
-
-
-
-
-
-
-
-
-
第三級
-
-
-
-
99,960
-
-
-
-
-
-
-
合 計
-
-
-
-
104,314
-
-
-
-
-
-
-
  • (2)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如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則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
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或使用交易對手報價。
  • (2.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 (3.1)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
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5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除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 技術,包括以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 心參考殖利率曲線、 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

  • 列示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估計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及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 報價所推導之盈餘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 流通性之折價影響。

(3.2) 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 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並無任何金融資產及負債移轉之情
形。
  • (5)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民國1141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購買
民國1141231
民國11311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損益
購買
民國1131231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
之權益工具
-
-
27,711
27,711
-
-
-
-
合 計
99,960
(20,446)
148,981
228,495
-
(11,351)
111,311
99,960
SAFE及無公開
報價之權益工具
  • (6)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5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重大不可觀察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公允
項目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 可類比公司法•股權淨值比乘數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114.12.31113.12.31 價值愈高。
資產-無活絡市
場之權益工具投
別為4.81倍及3.57倍)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14.12.31113.12.31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30%)
透過損益按公允 二元樹模型 • 波動度(114.12.31 •波動度愈高,公
價值衡量之金融 113.12.31皆為56.09%) 允價值愈高
資產-SAFE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現金流量折現 •營收成長率(114.12.31 • 營收成長率愈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1.72%) 高,公允價值愈
金融資產-無活絡
市場之權益工具投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114.12.3117.39%)
•加權平均資金成
本、少數股權折
•控制權折價(114.12.31
32.24%)
價及缺乏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14.12.31 30%)

  • (7) 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民國114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SAFE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Slamko
Slamko
Slamko
Slamko
輸入值
股權淨值比乘數
流動性折價
波動度
營收成長率
加權平均成本
流動性折價
控制權折價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本期損益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5%
$ 107
(107)
±5%
153
(153)
+5%
101
-
±0.2%
-
-
±0.2%
-
-
±5%
-
-
±5%
-
-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
-
-
-
-
-
437
(424)
665
(648)
3,487
(3,487)
3,602
(3,602)

5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113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SAFE
輸入值
股權淨值比乘數
流動性折價
波動度
向上或下
變動
±5%
±5%
±5%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本期損益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1,207
(1,207)
1,724
(1,724)
32
(55)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有利變動
1,207
1,724
32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
-
-
-
-
-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二十三)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 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 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董事會則由董事長室負
責發展及控管合併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
合併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財務風
險,及設定適當財務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財務風險管
理政策經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
理準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
及義務。
合併公司之審計委員會監督管理人員如何監控合併公司財務風險管理政策及程
序之遵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財務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
部稽核人員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財務
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審計委員會。

3.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銀行存款。

5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
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無重大之履約疑慮,
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3) 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係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相關規定執行。截至民
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無提供任何背書保證。

4.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為 300,000 千元及 200,000 千元。

5.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及利率,而影響合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
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
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資產或負債。
所有交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
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該等交
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及美元。

55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此外,合併公司以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合併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
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進行
評估。

(二十四)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
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
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致力於確保合併公司能以合理之成本進
行融資。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調整後資本
負債資本比率
114.12.31
$ 2,326,545
(753,797)
1,572,748
2,556,747
$
4,129,495
%
38.09
113.12.31
2,714,484
(999,623)
1,714,861
1,961,850
3,676,711
%
46.64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現金增資償還借款並充實資金,致負債資本比率下
降。

(二十五)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1.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活動如下:
本期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加:期初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減:期末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加:匯率變動之影響
114年度
$ 189,552
6,921
(5,506)
(331)
$
190,636
113年度
44,620
2,133
(6,921)
18
39,850

56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
負債總額
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應付公司債
來自籌資活動之
負債總額
114.1.1
$ 1,340,750
700,748
78,333
$
2,119,831
113.1.1
$ 1,369,577
382,000
1,676
498,614
$
2,251,867
現金流量
134,583
(532,748)
(22,311)
(420,476)
現金流量
(28,827)
318,748
(21,188)
(500,000)
(231,267)
非現金之變動
-
-
(52,053)
(52,053)
非現金之變動
-
-
97,845
1,386
99,23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3,955)
(3,955)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114.12.31
1,475,333
168,000
14
1,643,347
113.12.31
1,340,750
700,748
78,333
-
2,119,831

(二十六)健全財務計畫

合併公司因產業急遽變化及全球通貨膨脹影響,原物料市場價格成本仍居高不
下,終端市場需求不振,景氣依舊停滯不前,導致近年來因持續虧損,合併公司管理
階層已陸續採取下列措施,以確保合併公司之營運並逐步改善財務結構及現金流量。
為因應此狀況合併公司擬採行之方案為:

1. 營運面

  • (1) 積極結合公司各項核心技術發展於整合型應用,以滿足終端產品高度客製化需求 及新技術,並持續加強與調整市場接單能力,進而鞏固與拓展市場,滿足客戶需 求並強化基礎以推升市場佔有率。

  • (2) 隨著物聯網、人工智慧和 5G 等新技術的興起,觸控顯示正在不斷擴展於工控、車 載、智慧家居、教育、醫療等多種應用場景,此正是公司產品發展方向,及持續 開發新產品及調整市場定位,以爭取利基產品銷售。

  • (3) 擴大客戶基礎以及延伸核心能力相關產品應用,產品從消費性電子產品的玻璃加 工延伸到 TP Module 模組化服務,鍍膜技術應用更橫跨了光電、醫療、建築等產 品應用,落實速度、服務、成本及品質的目標。

  • (4) 客戶已由早期 LCM 、工控廠,漸進擴展至運動、車載、建築物之終端客戶。於 3D 成型技術,更以簡潔、安全、創新、美觀、耐耗、輕量化之設計理念,充分展現 玻璃加工之質感於車載玻璃產品上,包含儀表板、中央控制系統、多媒體語音、 後視鏡等顯示器及旋鈕、內飾件等的應用。

  • 管理面

  • (1) 落實組織結構精簡政策,充分運用外包優勢以嚴控成本支出。

  • (2) 提升生產管理效率,平準化生產,降低料件損耗及嚴控庫存管理,減少呆滯損 失。

57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3) 提高銷售預測之準確性,嚴格控管原物料採購,加強資金運用之靈活度,提升效 能降低營運成本。

  • (4) 加速導入 second source 材料,有效控制與降低材料成本。

  • (5) 嚴密控制費用支出之審核,減少費用支出及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 (6) 未來將著重於新技術或新製程之導入,及提升機器設備生產效率之必要性資本支 出,並落實執行嚴謹之投資效益分析,以求資本支出效益極大化。

  • 財務面

  • (1) 實施成本費用降低計畫,節省支出並保持資金水位安全水準及降低存貨積壓。

  • (2) 將持續洽談銀行額度,加強與銀行往來,以充實營運資金。並規劃增加中長期融 資、償還短期負債以改善財務結構。

(二十七)取得資產群組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決議向非關係人 Ryukil CNS Co., Ltd. 收購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100% 股權,交易金額為美金 10,000 千元。其後,雙方簽訂增補協議,追加購買金額美金 1,000 千元,總交易金額為 美金 11,000 千元(新台幣約 348,310 千元)。

由於前述股權交易中,土地使用權、不動產及廠房之公允價值已佔購買價金的絕 大部分,且未包含足以構成業務的要素,故此交易非屬符合「 IFRS 3 企業合併」構成 業務之規定,採用資產取得之會計處理。

交易對價及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資訊如下:
交易對價及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資訊如下:
收購對價
現金
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
使用權資產
存貨
應收帳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可辨認淨賚產之公允價值
民國114731
$
348,310
民國114731
$ 199,623
67,379
6,984
11,967
62,357
$
348,310

58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七、關係人交易

  •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金明玻璃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係一親等關係
振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相同
鍾志明本公司之董事長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營業收入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如下:

114 年度 113 年度 其他關係人 $ 21,640 18,562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之價格及收款條件月結 60 天,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1. 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其他關係人

114 年度 113 年度 $ 105,500 95,468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係單一供應廠商,其付款條件為月結 60 天,一般供應商 付款條件為 LC120 天及月結 30 90 天。

3. 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付款條件為LC120天及月結3090天。
.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114.12.31
$
4,595
113.12.31
3,829

4. 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114.12.31
$
19,185
$ -
$ -
$
-
113.12.31
24,497
19
30
49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薪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114年度
$
15,894
113年度
15,718

59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海關保證金及銀行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銀行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銀行借款
其他非流動資產
銀行借款
114.12.31
$ 46,173
903,396
1,182,017
29,610
$
2,161,196
113.12.31
336,432
978,889
1,148,336
29,610
2,493,267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為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而與廠商簽訂之合約價款如下:
已簽訂之合約價款
已支付之金額
114.12.31
$
636,417
$
348,896
113.12.31
298,485
108,992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六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總價款 25.8 億元出售其持有 之坐落於苗栗縣銅鑼鄉中興段 458 460 461 463 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坐落址:苗 栗縣銅鑼鄉中平村 29 鄰中興路 87 號、 87 1 號、 87 2 號及 89 號)。預計此交易於一年內完 成,故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將該房地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重分 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項下。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14年度 114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144,227
15,862
5,999
-
9,035
119,013
264
153,453
10,955
5,868
3,024
7,083
23,401
2,805
297,680
26,817
11,867
3,024
16,118
142,414
3,069
186,566
20,782
8,248
-
10,661
111,494
229
142,845
10,546
5,724
3,024
6,869
21,178
923
329,411
31,328
13,972
3,024
17,530
132,672
1,152

60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度及一一三年度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其他利益及損失 之折舊分別為 2,494 千元及 2,541 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 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貸出資金
之 公 司
貸與
對象
往來
科目
是否
為關
係人
本期最
高餘額
期末
餘額
實際動
支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
貸與
性質
(1)
業務往
來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提列備
抵損失
金 額
擔 保 品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與 限 額
(註3)
資金貸
與 總
限 額
(註2)
名稱 價值
0 正達國際
光電股份
有限公司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其他應
收款-
關係人
188,580 188,580 - 0.00% 2 - 營運週轉 - - - 1,022,699 1,278,374
  • 1 :資金貸與性質之填寫方法:

    • (1) 有業務往來者填 1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請輸入 2

  • 2 :資金貸與總額之限額

    • (1)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融資金額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 (2)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貸與他人之融資金額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四十為限。

  • 3 :資金貸與個別對象之限額

    • (1) 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行號,個別對象之資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 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最近一年內或未來一年內可預估之實際進、銷貨金額 之孰高者。

    • (2)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達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公司、直接及間接對本公司 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達百分之二十(含)以上之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個別對象之資 金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 (3) 未符合上述條件之公司,但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 分之二十為限。

    • (4) 前項淨值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數據為準。

    • (5)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對象之限 額以不超過貸與公司淨值百分之百為限。

  • 4 :本表台幣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具財務報告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5 :上述與合併個體有關之交易於編制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61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備 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 價
本公司 IX ACQUISTION
CORP.
SAFE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470,609 200,784 -
%
200,784
Slamko有限公司 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250 27,711 20.00 % 27,711
AERKOMN INC. 股票 - 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175,000 - 0.96 % -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2.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3.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美金千元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開曼群島 控股 16,972
(USD540)
16,972
(USD540)
540,000 %
100.00
56,784 %
-
(428)
(USD(14))
(428)
(USD(14))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薩摩亞 控股 2,243,831
(USD71,391)
2,243,831
(USD71,391)
71,391,373 %
100.00
60,414 %
-
(8,867)
(USD(284))
(8,867)
(USD(284))
G TECH
OPTOELECTRONICS
(VIETNAM)CO., LTD.
越南 光學玻璃及配件的
銷售、設計、生產
及加工
62,860
(USD2,000)
62,860
(USD2,000)
2,000,000 %
100.00
12,881 %
-
(41,037)
(VND34,484,660)
(41,037)
(VND(34,484,660))
SD GLOBAL
VIETNAM LIMITED
LTD
越南 345,730
(USD11,000)
- 11,000,000 %
100.00
321,179 %
-
(28,604)
(VND24,037,015)
(21,863)
(VND(18,372,755))
正達戰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 玻璃及玻璃製品、
電子零組件製造、
國際貿易業務及航
空器及其零件製造
30,000 - 3,000,000 %
100.00
30,002 %
-
2 2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Brave Advance
International Corp
薩摩亞 控股 15,715
(USD500)
15,715
(USD500)
500,000 %
25.00
53,505
(USD1,702)
%
-
(806)
(USD(26))
(202)
(USD(6))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Charmtex Global Corp 薩摩亞 控股 2,243,202
(USD71,371)
2,243,202
(USD71,371)
71,371,373 %
100.00
60,414
(USD1,922)
%
-
(8,867)
(USD(284))
(8,867)
(USD(284))

註:除 Brave Advance International Corp. ,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美金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 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
持股或
出資情形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宏達光電玻璃
(東莞)有限公司

T
生產及銷售
FT LCD平板
顯示屏材料
746,148
(USD23,740)
1 746,148
(USD23,740)
- - 746,148
(USD23,740
)
(5,071)
(USD(162))
25.00 % 25.00 % (1,268)
(USD(41))
17,597
(USD(560))
-
睿志達光電(成
都)有限公司

T
生產和銷售
FT-LCD平板
顯示屏材料
2,200,100
(USD70,000)
2 2,200,100
(USD70,000)
- - 2,200,100
(USD70,000
)
(8,932)
(USD286)
100.00 % 100.00 % (8,932)
(USD(286))
51,851
(USD1,650)
-
  • 1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Fast Achievement Global Ltd. 之轉投資事業 Brave Advance International Corp. 間接對大陸投資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

62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2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 Golden Start Global Corp. 之轉投資事業 Charmtex Global Corp. 間接 對大陸投資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 3 :係依民國 114 12 31 日美元兌換新台幣 31.43 元及越南盾兌換新台幣 0.00118 元換算。

  • 4 :除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2.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946,248
(USD93,740)
2,946,248
(USD93,740)
-
(含機器作價269,764)
(USD8,583)
(含機器作價291,545)
(USD9,276)
-
註:合併公司已於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經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
運範圍證明文件,有效期限自民國一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一一四年八月二十
一日;其後於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續獲新核發之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
民國一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一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故不受投資限額規定。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一○五年四月起進行組織部門調整,致部門調整後應報導部門及其
營運,分別為智能汽車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智能汽車部門)及智能建築事業單位(以下
簡稱智能建築部門),智能汽車部門主要係研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一般消費型電
子、車用玻璃及工控電腦用之保護觸控玻璃。智能建築部門主要從事綠建材玻璃之研
發及銷售,並提供各種建築玻璃表面處理以及強化、異形等加工製成服務。
  •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63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14年度
智能建築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29,773
部門間收入
-
利息收入
-
收入合計
$
229,773
利息費用
$ -
折舊與攤銷
(30,225)
投資損失
-
部門損益
$
12,810
部門總資產
$
579,406
部門負債
$
349,023
113年度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13,369
部門間收入
-
利息收入
-
收入合計
$
213,369
利息費用
$ -
折舊與攤銷
(32,496)
投資利益
-
部門損益
$
9,164
部門總資產
$
619,842
部門負債
$
222,397
智能汽車
236,315
-
16,065
252,380
(43,885)
(117,752)
202
(711,980)
4,303,886
1,977,522
599,204
-
20,407
619,611
(46,359)
(103,869)
2,526
(275,142)
4,056,492
2,492,087
智能光電
1,816,660
-
-
1,816,660
-
-
-
46,156
-
-
1,350,608
-
-
1,350,608
-
-
-
27,273
-
-
調整
及銷除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2,282,748
-
16,065
2,298,813
(43,885)
(147,977)
202
(653,014)
4,883,292
2,326,545
2,163,181
-
20,407
2,183,588
(46,359)
(136,365)
2,526
(238,705)
4,676,334
2,714,484
註:合併公司之部門資產及負債資訊為提供予主要管理階層參考形成決策之用,爰無
須揭露部門資產及負債。
(三)產品別資訊:請參閱附註六(二十)。

64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四)地區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請參閱附註六(二
十);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十);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非流動資產:
臺 灣
越 南
合 計
114年度
$ 2,508,787
570,489
$
3,079,276
113年度
2,459,973
68,907
2,528,880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及
其他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職福利之資產及由保險合約產生
之權利之非流動資產。

(五)主要客戶資訊

營業收入:
A客戶
B客戶
F客戶
114年度
$ 1,120,943
280,954
99,332
$
1,501,229
113年度
881,512
171,059
29,993
1,082,564

65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會員姓名: (1) 鄒依芸

北市財證字第 1150609 號

副簽證會計師名稱: (2) 曾國禓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68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97049373 (1) 北市會證字第 4590 號 會員證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2701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43 x 2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4 年度(自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一 一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 (
( (
( (
( (
----- End of picture text -----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01 月 23 日

==> picture [90 x 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