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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29, 2013
51762_rns_2013-10-29_c1b84882-1219-4958-b7d9-3f1f586a65d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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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301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Formosa Plastics Corporation 簡式公開說明書(申報用稿本)
一、公司名稱: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公司債。
-
三、發行公司債之種類、金額、利率、發行條件、公開承銷比例、承銷及 配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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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類: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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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整。
-
(三)利率:不超過固定年利率2%為原則。
-
(四)發行條件:
-
1.名稱: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通公 司債。
-
2.發行總額及面額: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貳拾億元,每張票 面金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3.發行期間及方式:本公司債發行期限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
4.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 息乙次。每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還本付息 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營業日 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 計付利息。
-
5.還本方式:本公司債依發行年期為到期一次還本或分次還本。 6.擔保方式:無。
-
7.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
-
(五)公開承銷比例:不適用。
-
(六)承銷及配售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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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
-
(一)係用於償還債務及充實營運資金。
-
(二)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詳見公開說明書第45 頁)。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
(一)承銷費用:不適用。
-
(二)其他費用:約新台幣30,958 仟元。
-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 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應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公司之風險事項 (詳 見公開說明書第10 頁) 。
-
九、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new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www.fpc.com.tw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102 年4 月24 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61,209,045,970 元之來源:
單位:新台幣元
| 現金增資 | 現金增資 | 合併增資 | 合併增資 | 盈餘轉增資 | 盈餘轉增資 | 公司債轉換 | 公司債轉換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資本公積轉增資 | 實收資本額 |
實收資本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3,301,366,950 | 6 |
510,200 |
0 |
49,167,057,220 | 80 | 2,069,194,440 | 3 | 6,670,917,160 | 11 |
61,209,045,970 | 1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陳列處所: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分送及索取方法:來函附回郵及信封寄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本公司財務部股務室索取 或親洽陳列處所
三、證券承銷商:無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無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臺灣銀行信託部 地址:台北市武昌街一段49 號6 樓 電話:(02)2361-8030 網址:http://www.bot.com.tw 六、公司債簽證機構:無 七、辦理公司債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室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 電話:(02) 2718-9898 網址:無 八、信用評等機構: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 號49 樓 電話:(02)8722-5800 網址:http://www.taiwanratings.com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吳秋華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 號68 樓 電話:(02)8101-6666 網址:http://www.kpmg.com.tw 公司債簽證律師:林志忠 事務所名稱:安成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 號11 樓1113 室 電話:(02)2757-7272 網址:http://www.aylaw.com.tw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吳秋華、李慈慧 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 號68 樓 電話:(02)8101-6666 網址:http://www.kpmg.com.tw 十一、複核律師:不適用。 十二、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發言人:林勝冠 代理發言人:黃文宏 職稱:副總經理 職稱:協理 聯絡電話:(02)2712-2211 聯絡電話:(02)2712-221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本公司網址:http://www.fpc.com.tw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61,209 百萬元 | 實收資本額:61,209 百萬元 | 實收資本額:61,209 百萬元 | 實收資本額:61,209 百萬元 | 公司地址:高雄市中山三路三十九號 | 公司地址:高雄市中山三路三十九號 | 公司地址:高雄市中山三路三十九號 | 公司地址:高雄市中山三路三十九號 | 電話:(07)3331101 | 電話:(07)3331101 |
|---|---|---|---|---|---|---|---|---|---|
| 設立日期:民國43 年11 月5 日 | 網址:http://www.fpc.com.tw | ||||||||
| 上市日期:民國53 年7 月27 日 | 上櫃日期:無 | 公開發行日期:民國53 年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負責人:董事長 李志村 總經理 林健男 |
發言人:(姓名)林勝冠 (職稱)副總經理 |
代理發 言人: (姓名)黃文宏 (職稱)協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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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債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室 電話:(02)2718-9898 網址: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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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台北市敦化北路201 號 | |||||||||
| 公司債承銷機構:不適用 電話:-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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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電話:(02)8101-6666 網址:www.kpmg.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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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秋華、李慈慧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 號68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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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核律師:無 電話:-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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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 信用評等機構: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8722-5800 網址:www.taiwanrating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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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7 號49 樓 | |||||||||
|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民國102年4月9 日 評等標的:本公司債 評等結果:tw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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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選任日期:101 年6 月,任期:三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101 年6 月,任期:三年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4.83%(102 年3 月31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9.53%(102 年3 月31 日)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及其持股比例:(102 年3 月31 日)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職 稱 姓 名 持股比例 董 事 長 李志村 0 02 獨立董事 王得山 - 董 事 弘通公司 0.00 常務董事 台化公司 7.65 獨立董事 吳清基 - (代表人:張宇睿) - (代表人:王文淵) 0.03 董 事 王雪紅 0.12 監察人 長庚醫療 9.09 常務董事 南亞公司 4.63 董 事 林健男 - (代表人:何秋風) - (代表人:王瑞華) 0.13 董 事 黃宗敬 0.00 監察人 何敏廷 0.44 常務董事 台塑石化 2.07 董 事 林振榮 0.00 監察人 吳國雄 0.00 (代表人:王文潮) 0.18 董 事 張子峯 0.00 常務董事 魏啟林 - 董 事 蕭文欽 0.00 (獨立董事) 董 事 程成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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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廠地址及電話:請參閱本文第1 頁 | |||||||||
| 主要產品: PVC 粉、液碱、聚乙烯、聚丙烯、 丙烯酸酯、台麗朗棉、碳素纖維 市場結構: 內銷 45.4% 外銷54.6%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36 頁 | |||||||||
| 風 險 事 項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10 頁 | |||||||||
| 去( 101 )年度 | 營業收入:173,034,804 仟元 買賣業: 0 仟元 加工業: 0 仟元 製造業: 173,034,804 仟元 稅前純益:16,404,523 仟元 每股盈餘:2.68 元 |
89 頁 | |||||||
|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 種 類 及 金 額 |
請詳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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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行 條 件 |
請詳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 ||||||||
| 募 集 資 金 用 途 及 預 計 產 生 效 益 概 述 |
請詳閱本公開說明書第45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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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民國102 年4 月24 日 | 刊印目的:發行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目錄 |
目 錄
| 目 錄 | |
|---|---|
| 頁次 | |
| 壹、公司概況…………………………………………………………………………… | 1 |
| 一、公司簡介………………………………………………………………………… | 1 |
| (一)設立日期……………………………………………………………………… | 1 |
|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1 |
| (三)公司沿革……………………………………………………………………… | 1 |
| 二、風險事項………………………………………………………………………… | 10 |
| (一)風險因素……………………………………………………………………… | 10 |
|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 13 |
|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 | |
| 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 | 16 |
| (四)其他重要事項………………………………………………………………… | 16 |
| 三、公司組織………………………………………………………………………… | 17 |
| (一)關係企業圖…………………………………………………………………… | 17 |
| (二)董事及監察人………………………………………………………………… | 18 |
| 四、資本及股份……………………………………………………………………… | 24 |
| (一)股本形成經過………………………………………………………………… | 24 |
| (二)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24 |
| (三)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25 |
| (四)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25 |
| 貳、營運概況…………………………………………………………………………… | 27 |
| 一、公司之經營……………………………………………………………………… | 27 |
| (一)業務內容……………………………………………………………………… | 27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36 |
| 二、轉投資事業……………………………………………………………………… | 38 |
|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 38 |
|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 | |
| 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 | 39 |
| 三、重要契約………………………………………………………………………… | 39 |
|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 41 |
|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 41 |
| (一)資金來源……………………………………………………………………… | 41 |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應依公司法第248 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 | 41 |
| (三)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 42 |
|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 | 45 |
|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45 |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 | 48 |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 | 48 |
| 肆、財務概況…………………………………………………………………………… | 49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 49 |
|---|---|
| (一)財務分析……………………………………………………………………… | 49 |
|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52 |
|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 | |
| 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 | 52 |
| (二)最近二年度發行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52 |
|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 | |
|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 | 52 |
|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52 |
|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 |
| 情事…………………………………………………………………………… | 52 |
|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 52 |
| (一)財務狀況……………………………………………………………………… | 52 |
| (二)財務績效……………………………………………………………………… | 53 |
| (三)現金流量……………………………………………………………………… | 55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56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 | |
| 投資計畫……………………………………………………………………… | 57 |
| (六)其他重要事項………………………………………………………………… | 57 |
| 伍、特別記載事項……………………………………………………………………… | 58 |
| 一、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 | |
| 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 | 58 |
|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 | |
| 機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 | 58 |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 58 |
|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 58 |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 58 |
|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 58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 |
| 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 | 58 |
| 八、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59 |
|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 63 |
|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63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63 |
| (四)公司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63 |
|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63 |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63 |
| (七)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 | 63 |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 | |
| 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64 |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 64 |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43 年11 月5 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 名稱 | 所 在地 | 電話 |
|---|---|---|
| 總公司及 高雄工廠 |
高雄市中山三路39 號 | (07)3331101 |
| 仁武廠 | 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 | (07)3711411 |
| 林園廠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村石化一路1號 | (07)6419911 |
| 台北辦事處 | 台北市敦化北路201號 | (02)27122211 |
| 冬山廠 | 宜蘭縣冬山鄉東福路201號 | (039)591134 |
| 新港廠 |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村中洋工業區3號 | (05)3772111 |
| 麥寮廠 | 雲林縣麥寮鄉台塑工業園區1 號 | (05)6812345 |
(三)公司沿革:
本公司創立於民國43 年11 月,原名福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籌建聚氯乙 烯(PVC)廠於高雄市,當時資本額為新台幣500 萬元,至101 年底資本額為 612 億元,目前主要經營業務為塑膠及纖維原料之製銷,其中氯乙烯(VCM)目 前年產能158 萬公噸,若含美國轉投資公司,年產能達300 萬公噸,是世界最 大生產廠商,另聚氯乙烯(PVC)目前年產能為130 萬公噸,不僅是台灣最大 生產廠,同時若含美國及中國大陸轉投資公司,年產能達319 萬公噸,是世界 最大生產廠商之一。其他如液碱、碳素纖維、特用化學品等產能亦名列世界前 茅。
本公司歷經五十餘年的努力,全球佈局遍及台灣、大陸、美國等地區,跨足領 域含轉投資事業包括石化、塑膠、紡織、纖維、電子、能源、運輸等多元產業, 組織得以不斷擴充、成長及茁壯的動力來源,就是二位創辦人王永慶先生與王 永在先生一再強調、並且身體力行的「勤勞樸實、止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 社會」精神。
在事業經營上,本公司深切體認,唯有具備良好的管理基礎,才能穩健經營, 不致因客觀條件的變動而動搖根本,因此長期以來,無論在產銷、人力配置或 資源運用等各方面,都秉持著追根究柢、實事求是、點點滴滴求合理化的管理 精神,不斷追求成本的降低與效益的提升,這股精神也早已內化成為公司文化 的重要核心,同時也是追求進步與永續的原動力。另本公司一向認為,唯有同 時達成創造合理利潤,以及對社會做出良好貢獻,才具備充分的存在意義。因 此,在事業經營有成之餘,亦協同關係企業先後創設學校、醫院及基金會等多 家非營利公益事業機構,投入醫療、教育及各項社會公益事業,並且不斷擴充 其規模,致力提升效益與品質,以善盡企業公民的責任。本公司未來發展願景 係在所從事的各項產業領域,都能達到世界級規模,居於產業的全球領導地 位,以強化競爭力,達到永續經營之目標。
1
本公司業務擴展大體上可分下列階段:
-
民國43 年 公司成立,命名為福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新台幣 500 萬元,籌建PVC 廠於高雄市。
-
民國46 年 四月開工生產(PVC 產能120 噸/月),並更名為臺灣塑膠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
-
民國49 年 投資冬山電石廠股份有限公司(電石產能2,000 噸/月) 民國52 年 高塑廠擴建PVC 產能為2,100 噸/月。 民國54 年 前鎮碱廠開工生產液碱70 噸/日,合併冬山電石廠股份有限公 司,並增設電爐乙座,電石產能提高為4,000 噸/月。
-
民國55 年 前鎮碱廠新建可塑劑製造課生產塑膠增韌劑。 民國56 年 新建前鎮台麗朗廠生產聚丙烯腈纖維(4 噸/日)。
-
民國57 年 設立關渡纖維加工廠生產台麗朗紗及地毯,增設密閉式電爐乙 座,提高電石產能為8,500 噸/月,台麗朗廠改善製程,產能提 高為20 噸/日,前鎮碱廠增設20 槽,產能提高為88 噸/日。
-
民國58 年 合併志和纖維公司更名為三峽廠,設立機械廠。 民國59 年 前鎮碱廠增設整流器乙座,液碱產能提高為100 噸/日。 民國60 年 前鎮台麗朗廠擴建25 噸/日設備乙套,原生產系列產能提高為 30 噸/日,總產能為55 噸/日。
-
民國61 年 仁武塑膠廠開工生產(PVC 產能2,400 噸/月),關渡染色設備及 針織設備遷至三峽廠,工務課擴大編制改為工務部。
-
民國62 年 投資波多黎各PVC 廠(產能6,000 噸/月),興建仁武碱廠(525 噸 /日)及仁武VCM廠(24萬噸/年),可塑劑廠擴建產能提高為2,500 噸/月,機械廠配合仁武廠區擴建遷至仁武。
-
民國63 年 仁武台麗朗廠擴建50 噸/日聚丙烯腈纖維(A、B 列)。 民國64 年 仁武塑膠廠擴建產能提高為 9,000 噸/ 月,仁武碱廠建廠完工 生產(525 噸/日),仁武VCM 廠一期擴建完工生產(24 萬噸/年), 公用廠246T/H 鍋爐擴建完成,機械廠擴大編制改為機械部,高 雄港29 號特約碼頭興建完工。
-
民國66 年 仁武130M3 重合槽擴建完成,產能提高為18,000 噸/月,塑膠部 淘汰電石法生產VCM 製程,仁武台麗朗廠 E 製程試車(C 列)。
-
民國67 年 仁武VCM 廠籌建第二期工程(24 萬噸/年),前鎮碱廠提高產能 為105 噸/日,高塑廠擴建一期懸濁乳化粉 1,500 噸/月完工, 產能提高為9,000 噸/月,仁武台麗朗廠開發 E 製程複合纖維(D 列),總計前鎮、仁武兩廠產能為165 噸/日。
-
民國68 年 籌劃在美國投資設廠,仁武塑膠廠增建年產十萬噸塊狀PVC 粉,
2
前鎮台麗朗廠停工,部份設備移轉仁武台麗朗廠,仁武台麗朗廠 擴建30 噸/日(F 列)設備,增建8,000KW 柴油發電機兩組。
-
民國69 年 波多黎各廠停產設備移轉美國廠成立 FPC USA,仁武VCM 廠二期 擴建完成,產能提高為480,000 噸/年,仁武碱廠增建4 槽,產 能提高為530 噸/日,仁武台麗朗廠擴建30 噸/日設備,增建 180T/H 貫流式鍋爐、汽輪發電機(發電容量23,500KW)及氧氣工 廠各乙套(3,667 NM3/H),機械部擴建並與西德 RENK 技術合作 生產齒輪。
-
民國70 年 擴建林園PE 廠(120,000 噸/年)、公用廠(120T/H 鍋爐、汽電共 生設備15,800 KW)及AE 廠(28,500 噸/年),11 月可塑劑停產, 高雄塑膠廠二期乳化粉擴建完成(900 噸/月),仁武台麗朗廠30 噸/日(G 列)擴建完成,產能提高為210 噸/日,電石部籌設碳酸 鈣設備(10,800 噸/月)。
-
民國71 年 仁武塊狀PVC 粉(100,000 噸/年)擴建完工生產,美國公司擴 建完工生產,台麗朗A、B 系列改為E-TYPE,產能增為240 噸/ 日,碳酸鈣設備開工生產(10,800 噸/月),仁武碱廠增設離子交 換膜法(IEM-1)設備(116 噸/日)。
-
民國72 年 成立PE 加工生產課,成立聚烯事業部,籌劃VCM 三期(240,000 噸/年)擴建工程,碳素纖維開發完成。
-
民國73 年 丙烯酸酯廠開工生產(28,500 噸/年),機械部與日本村田機械 合作開發自動倉儲系統,林園HDPE 廠開工生產(120,000 噸/年)。
-
民國74 年 興建碳纖廠(100 噸/年),丙烯酸異辛酯擴廠完工(60 噸/日),興 建氟氯碳廠(氟氯碳化物23,040 噸/年),林園VCM 三期開車,VCM 總產能提高為 720,000 噸/年,仁武碱廠IEM-1 開工生產(116 噸/日),前鎮碱廠停工。
-
民國75 年 計劃興建輕油裂解廠(乙烯45 萬噸、丙烯22.5 萬噸、丁二烯 7.5 萬噸),興建碳纖原絲工程(300 噸/年),興建330T/H 燃煤鍋 爐乙套,成立龍德機械廠,興建石臘工廠乙座(1,440 噸/年), 碳纖廠(100 噸/年)開工生產,林園興建MBS(塑膠改質劑)工程 (12,000 噸/年),興建林園PVC 一期工程(140,000 噸/年),高雄 港28 號化學碼頭擴建。
-
民國76 年 興建林園PVC 二期工程(70,000 噸/年),增設地毯磚生產設備 (5,000 坪/月),台鈣劑開工生產(400 噸/月),碳纖原絲開工生 產(300 噸/年),興建台麗朗廠30 噸/日特殊纖維設備(H 列),興 建丙烯酸酯二期工程(75,000 噸/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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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7 年 三峽廠增設BCF-PP 及扁絲生產設備(1,800 噸/年),仁武碱廠 生產由水銀法轉換為離子交換膜法(425 噸/日),碳纖廠第二期 擴建(130 噸/年),興建嘉義新港塑膠加工廠(垃圾袋120 噸/月、 購物袋140 噸/月、馬鞍袋40 噸/月),台麗朗廠日產30 噸特殊 纖維設備完工生產,產能提高為300 噸/日,林園公用廠擴建 200T/H 鍋爐及汽電共生設備(發電容量49,460KW),增設MAERZ 石灰爐乙座(6,000 噸/月),仁武公用廠增設JP4/5 二套鍋爐設 備(350T/H),台鈣劑增設第二列設備(600 噸/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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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8 年 水銀法電解槽停止生產,IEM-2 開工生產(425 噸/日),林園PVC 一期完工生產(140,000 噸/年),塑膠改質劑(MBS)完工生產 (12,000 噸/年),投資美金1 億元成立台塑美洲公司(FPCA),籌 建IEM 碱氯廠(液碱63.3 萬噸/年、氯氣57.1 萬噸/年)及EDC 廠 (60 萬噸/年),台鈣劑第二列設備開工生產(600 噸/月),合計產 能12,000 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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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79 年 丙烯酸酯二期完工生產,合計產能為 75,000 噸/年,碳纖二期 完工生產,合計產能為 230 噸/年,氟氯碳廠完工生產(氟氯碳 化物 23,040 噸/年),林園PVC 二期完工生產( 70,000 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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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0 年 興建新港聚縮醛樹脂廠(20,000 噸/年),興建新港高吸水性樹 脂廠(6,000 噸/年),新港PE 塑膠加工廠完工生產,仁武二套 (350T/H)鍋爐設備及汽電共生設備(100,700KWx2)完工生產,林 園一套(200T/H)鍋爐設備及汽電共生設備(49,460KW)完工生 產,投資成立台朔重工公司,增設分散式控制系統(DCS)工程 (18-24 套/年),增設碳酸鈣NS-2500 設備乙套(6,000 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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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1 年 機械事業部資產及人員移轉台朔重工公司,投資成立台塑石化公 司,烯烴一組人員調任台塑石化公司,台纖事業部結束營運,仁 武進行增設一套 500 T/H (125,900 KW) 抽汽復水式汽輪發電機 擴建工程,電子專案組DCS 組裝及系統測試工廠完工生產,CFC 替 代品 HCFC-141b/142b 試車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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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2 年 7/5 宣佈六輕正式動工, 新港高吸水性樹脂廠(6,000 噸/年) 完工生產,新港聚縮醛樹脂先導工廠(1,000 噸/年)完工生產, 仁碱廠增設六槽電解槽,年產能增加35,300 噸,投資設立麥寮 工業區專用港管理公司,增設月產7,500 噸碳酸鈣KS-50 設備乙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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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3 年 轉投資亞太投資公司,林園塑膠廠進行加工助劑及耐候性改質劑 擴建(其中PA 5,760 公噸/年、AM 1,440 公噸/年及MBS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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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噸/年),自行開發成功之氟氯碳替代品 HCFC-141b/142b 量 產,進行高吸水性樹脂二期擴建(6,000 噸/年),電石廠增設 MAERZ 石灰爐乙座(9,000 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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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4 年 進行HDPE 年產能提升為 18 萬公噸工程,新港聚縮醛樹脂(POM) 廠完工生產(2 萬公噸/年),仁武增設 500 T/H (125,900 KW) 抽 汽復水式汽輪發電機一套完工運轉,高吸水性樹脂二期擴建工程 (6,000 噸/年)完工,投資4.32 億元(佔24%股權)與日本小松電 子金屬株式會社、亞太投資公司合資成立台灣小松電子材料公 司,進行碳纖三期(年產500 公噸)擴建,電石廠興建輕膠鈣工場 乙座(3,000 噸/月)及優鈣劑設備乙套(1,200 噸/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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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5 年 投資設立麥寮汽電公司,投資設立台塑麥寮工程公司,林園塑膠 廠加工助劑及耐候改質劑擴建完工,林園聚乙烯廠HDPE 產能提 升至18 萬公噸改善工程完工,碳纖三期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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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6 年 進行麥寮第一期年產 2,000 公噸碳纖廠擴建,氟氯碳廠更名為 氟氯烴廠,電石廠輕膠鈣工場(3,000 噸/月)及優鈣劑設備 (1,200 噸/月)開工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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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7 年 麥寮丙烯酸酯廠(10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高密度聚乙烯廠 (24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PVC 廠(42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 烯烴二組更名為化學品部,投資2 億元(佔50%股權)與日本旭化 成工業株式會社合資成立台塑旭彈性纖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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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8 年 麥寮VCM 廠(60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碱廠第一期(1,000 噸/日)完工生產,進行高吸水性樹脂第三期擴建(12,000 公噸 /年),投資5 仟萬元(佔50%股權)與日本大金工業株式會社合 資成立台塑大金精密化學公司,興建三峽第一期電漿顯示器廠 (7,200 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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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9 年 麥寮碳纖廠(1,000 噸/年)完工生產,麥寮聚乙烯醋酸乙烯酯 廠(20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丙烯腈廠(20 萬公噸/年) 完工生產,麥寮四碳廠(甲基第三丁基醚15.1 萬公噸/年、1丁烯17,000 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碱廠第二期(500 噸/日) 完工生產,高吸水性樹脂第三期擴建(12,000 公噸/年)完工生 產,轉投資台塑海運公司(佔15%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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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0 年 麥寮PVC 廠乳化粉(3.6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線性低密度 聚乙烯廠(24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甲基丙烯酸甲酯廠(7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環氧氯丙烷廠(8 萬公噸/年)完工 生產,三峽第一期電漿顯示器廠(7,200 台/年)完工生產,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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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成立台塑訊科公司(佔100%股權),轉投資台塑海洋運輸投 資公司(佔19%股權),轉投資塑化汽車貨運公司(佔25%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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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1 年 麥寮丙烯酸酯廠擴建工程(1.8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轉投資 八大國際傳播電視公司(佔6.25%股權),與日本富士通日立電 漿顯示器株式會社、友達光電公司簽署電漿顯示器(PDP)合作 備忘錄,與日本富士通日立電漿顯示器株式會社合資成立台朔光 電公司(佔77.5%股權),購買中央投資公司及中油公司持有永 嘉公司股權(本公司佔永嘉公司股權98.46%),投資成立台塑工 業(寧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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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2 年 麥寮高密度聚乙烯廠三期(5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甲基 丙烯酸甲酯廠甲基丙烯酸(2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仁武氟氯 烴廠六氟磷酸鋰鹽(200 公噸/年)完工生產,仁武台麗朗廠去 瓶頸(1.3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林園聚丙烯廠去瓶頸(5 萬公 噸/年)完工生產,新港聚縮醛廠去瓶頸(5 仟公噸/年)完工生 產。進行仁武三氟化氮一期年產100 公噸/年新建工程,六輕四 期擴建(麥寮乳化粉二期3.8 萬公噸/年、液碱四期26.7 萬公噸 /年、高密度聚乙烯3 萬公噸/年、丙烯腈8 萬公噸/年、甲基丙 烯酸甲酯2.8 萬公噸/年、環氧氯丙烷2 萬公噸/年、甲基第三丁 基醚2.3 萬公噸/年),3/6董事會決議吸收合併永嘉公司,每1.96 股永嘉公司股票換台塑公司股票1 股,8/1 為合併基準日,轉投 資台朔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佔24.34%股權)。配合台塑石化 公司上市提撥63,734 仟股公開承銷,每股價格43 元,投資成立 台塑丙烯酸酯(寧波)有限公司。
民國93 年 仁武三氟化氮一期(100 公噸/年)完工生產,林園聚丙烯廠去 瓶頸(2.5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新港高吸水性樹脂廠去瓶頸 (6,500 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碱廠三期(16.7 萬公噸/年) 完工生產,麥寮氯乙烯廠三期(8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 丙烯酸酯廠去瓶頸(1.35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線性低密 度聚乙烯廠去瓶頸(2.4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麥寮丙烯腈廠 去瓶頸(4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進行仁武三氟化氮二期(100 公噸/年)及三期(200 公噸/年)擴建工程,仁武第一套汽電共 生設備汰舊換新工程,仁武碱廠液碱(13.3 萬公噸/年)及粒碱 (10.8 萬公噸/年)擴建工程,林園塑膠改質劑(4,100 公噸/ 年)及加工助劑(1.78 萬公噸/年)擴建工程,麥寮聚乙烯醋酸 乙烯酯廠去瓶頸(4 萬公噸/年),麥寮碳纖二期(1,100 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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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擴建工程,六輕四期擴建(乳化粉二期3.8 萬公噸/年、液 碱四期33.3 萬公噸/年、高密度聚乙烯3 萬公噸/年、丙烯腈4 萬公噸/年、甲基丙烯酸甲酯2.8 萬公噸/年、環氧氯丙烷2 萬公 噸/年、甲基第三丁基醚2.3 萬公噸/年),投資成立台塑聚丙烯 (寧波)有限公司,投資成立台塑電子(寧波)有限公司,發行 2.5 億美元以台塑石化公司股票為交換標的之海外可交換公司 債。前鎮塑膠加工廠設備於8/31 遷移至新港廠區,電石於10/6 停產。
民國94 年 大陸寧波PVC 廠完工生產。100%持有子公司台塑訊科公司董事會 決議停產。氟氯烴廠氫氟酸/冷媒製程停產。麥寮乳化粉二期產 能3.8 萬公噸/年、液碱四期產能33.3 萬公噸/年、甲基丙烯酸 甲酯產能1.4 萬公噸/年、甲基第三丁基醚產能2.3 萬仟公噸/ 年、低密度聚乙烯/聚乙烯醋酸乙烯酯產能4 萬公噸/年等完工生 產。仁武第一套汽電共生設備汰舊換新工程、仁武年產一佰公噸 三氟化氮二期擴建工程完工生產。進行麥寮氯乙烯產能10 萬公 噸/年、年產9,500 公噸高吸水性樹脂去瓶頸工程。投資成立台 塑吸水樹脂(寧波)有限公司。12/19 董事會決議以換股方式, 將本公司持有全部台塑美洲公司股份交換台塑美國公司股份,交 換後本公司持有台塑美國公司之股權由6.04%增為22.43%。
民國95 年 本公司持股93.37%之轉投資事業台朔光電公司股東會決議解 散。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事業台塑訊科公司股東會決議解 散。以台塑石化公司股票為交換標的之海外可交換公司債轉換完 畢。大陸寧波丙烯酸酯廠完工生產。本公司董事人數由17 席縮 減為15 席,王永慶董事長及常務董事王永在交棒給專業經理 人。麥寮丙烯腈產能4 萬公噸/年、環氧氯丙烷產能2 萬公噸/ 年、甲基丙烯酸甲酯產能1.4 萬公噸、高密度聚乙烯產能3 萬公 噸/年等去瓶頸完工生產。仁武三氟化氮三期產能200 公噸/年、 液碱產能13.3 萬公噸/年、粒碱產能10.8 萬公噸/年等擴建完工 生產。新港高吸水性樹脂產能9,500 公噸/年去瓶頸完工生產。 林園塑膠改質劑產能4,100公噸/年及加工助劑產能17,800公噸 /年等擴建完工生產。林園聚丙烯產能25,000 公噸/年去瓶頸工 程完工生產。進行麥寮碳纖二期產能1,100 公噸/年及碳纖三期 產能2,200 公噸/年等擴建工程。進行麥寮碳纖產能700 公噸/ 年去瓶頸及麥寮正丁醇產能25 萬公噸/年、高吸水性樹脂產能3 萬公噸/年等擴建工程。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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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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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 年 麥寮碳纖二期產能1,100 公噸/年、去瓶頸產能700 公噸/年完工 生產。董事會決議投資大陸福建福欣特殊鋼有限公司25%股 權。成立台塑工業(香港)有限公司並調整間接投資大陸事業之 投資架構。進行碳纖四期2,600 公噸/年擴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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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 年 大陸寧波高吸水性樹脂及聚丙烯廠完工生產。麥寮碳纖三期產能 2,200 公噸/年、正丁醇產能25 萬公噸/年完工生產。董事會決 議投資越南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22.5%股權。創辦 人王永慶先生辭世。發行二次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各新台幣 6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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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8 年 選任獨立董事三人。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60 億 元。股東常會通過盈餘轉增資新台幣40 億433 萬110 元增設麥 寮矽甲烷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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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9 年 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60 億元。最高顧問王金樹先 生辭世。董事會決議降低「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為21.25%。董事會通過「台塑工業(寧波)有限公司」 擴建PVC 產能15 萬公噸/年、「台塑丙烯酸酯(寧波)有限公司」 擴建AA/AE 產能16/20 萬公噸/年、「台塑吸水樹脂(寧波)有限 公司」擴建SAP 產能6 萬公噸/年、成立「台塑聚乙烯(寧波) 有限公司」新建第一期產能10 萬公噸/年EVA 工廠。進行麥寮高 吸水性樹脂產能6 萬噸/年擴建工程。麥寮碳纖四期H 列1,300 公噸/年擴建工程及新港POM 產能2 萬噸/年去瓶頸工程完工投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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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0年 董事會通過「台塑工業(寧波)有限公司」新建乳化粉產能7 萬公噸/年工廠。發行二次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合計新台幣 100 億元。麥寮碳纖四期I 列1,300 公噸/年擴建工程完工投產。 進行新港高吸水性樹脂產能1 萬公噸/年去瓶頸工程。成立薪資 報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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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01年 發行三次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合計新台幣210 億元。新港高吸 水性樹脂1 萬公噸/年去瓶頸工程及麥寮高吸水性樹脂6萬公噸/ 年擴建工程完工投產。董事會通過(1)本公司與日本三井化學株 式會社各出資50%股權合資成立「台塑三井精密化學有限公 司」,新建年產能5,000 噸鋰電池用電解液工廠(2)本公司決定將 轉投資大陸子公司台塑工業(寧波)有限公司、台塑丙烯酸酯(寧 波)有限公司、台塑聚乙烯(寧波)有限公司、台塑聚丙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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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有限公司、台塑吸水樹脂(寧波)有限公司及台塑電子(寧 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辦理合併,以台塑工業(寧波)有限公 司為存續公司,吸收合併其餘五家公司(3)增加投資越南「台塑 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1 億7,000 萬美元
民國102年 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新台幣200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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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風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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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風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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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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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債),為規避 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 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皆較投資計劃預估融資成本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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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變動:本公司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份,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買入即 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於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 名銀行簽訂長天期遠期外匯或換匯換利合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 獲利之影響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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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貨膨脹情形:根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101 年度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1.93% 及核心消費者物價年增率為1%,通貨膨脹風險低,對本公司年度損益無重大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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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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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高槓桿投資:本公司主要投資石化業,石化業為成熟穩定之產業, 風險低,且本公司一向穩健經營、財務健全,不作高槓桿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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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貸與他人: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原則上為資金統一調度之關係 企業,可貸放額度除依公司法第15 條規定辦理外,並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 由於貸與目的多為短期資金調度,貸與對象又為母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且關 係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故從未發生呆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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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書保證: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原則為母子公司或有業務關聯之關係企業, 背書保證項目多為融資及進口稅捐保證。由於關係企業財務健全、穩健經營, 故從未因背書保證發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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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性商品交易:本公司各項衍生性商品交易乃為規避因匯率、利率等波動 所造成之市場風險為目的,不作套利與投機用途。執行之依據除按主管機關 頒佈之相關法規、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外,悉依公司制定之「從事衍 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及本企業內規定「外匯交易及風險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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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 項 次 |
研發產品項目 | 預計投入研發費用 (新台幣仟元) |
研發起迄年月 | 說明 |
|---|---|---|---|---|
| 1 | 不燃性無機接著 劑開發 |
570 | 102.1~104.12 | 開發之耐燃材料可應 用於廠房鋼構等設備 防火披覆,以降低工安 意外造成異常及損失。 |
| 2 | 開發滑劑型加工 助劑P-1000 |
500 | 102.1~104.12 | 開發超高效能滑劑型 PA,可應用於PVC 與非 PVC 領域,擴展加工助 劑市場。 |
| 3 | CPVC 製程用 Mass PVC 粉開發 |
500 |
102.1~102.12 | 提升Mass PVC 粉品 質,以符合CPVC 製程 用,增加Mass PVC 粉 的應用性與銷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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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儲能鋰電池用電 解液開發 |
4,500 | 102.1~103.12 | 儲能鋰電池用電解液 可用於太陽能發電系 統、風力發電系統、家 用型儲能、工業用儲 能、社區型電力平準穩 壓系統、工業級UPS 等 應用市場之鋰電池中。 |
|---|---|---|---|---|
| 5 | 航空級預浸布開 發 |
94,000 | 101.1~102.1 | 主要用於製造飛機結 構件及飛機內裝部件 等 |
| 6 | 碳纖複合材料加 工方法開發 |
8,000 | 101.4~102.6 | Auto clave 作為航太 加工用RTM 作為汽車複 材加工用。 |
| 7 | 高模數碳纖開發 | 192,000 |
101.4~103.3 | 為滿足客戶(航太、運 動用途)對高模數(大 於55 MSI)碳纖之強勁 需求及擴大本部碳纖 產品銷售量。 |
| 8 | 奈米碳纖維開發 | 5,000 |
102.1~103.12 | 奈米碳纖維具有高表 面積及導電性的特 點,是一種良好的吸附 材料(例如除臭)及能 源材料( 例如儲氫材 料)。 |
| 9 | 航空級預浸布開 發 |
18,000 | 102.6~104.6 | 1.航太極生產設備及 廠地已建立完成,接續 研發航太用樹脂、檢驗 技術建立。 2.航太認證AS9100C 申 請。 |
| 10 | 抗水解吸水樹脂 | 1,440 |
101.6~102.12 | 因應中國紙尿褲市場 需求,重視紙尿褲長時 間使用後回滲表現 |
| 11 | 抑臭吸水樹脂 | 500 | 101.6~102.12 | 因應老年化社會來 臨,成人紙尿褲市場年 增率約4- 6%,開發成 人紙尿褲市場。 |
| 12 | 瓶蓋級HDPE | 10,000 | 102.2~102.12 | 開發礦泉水、汽水瓶用 料。 |
| 13 | OBE 生物降解原 料開發 |
5,000 | 102.1~102.12 | 開發薄膜級可分解原 料。 |
| 14 | 大型散裝容器 (IBC)原料 |
10,000 | 102.1~103.12 | 主要用於生產1 噸方 桶,盛裝液態化學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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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高剛性PPB 管材 原料開發 |
4,860 | 101.6~102.12 | 開發剛性達17000 的 PPB管材原料。 |
|---|---|---|---|---|
| 16 | 抗白化行李箱專 用料的開發 |
3,240 | 101.9~102.12 | 開發抗衝擊白化的行 李箱專用料 |
| 17 | PP 隔離膜用料 的開發 |
12,960 | 101.1~103.12 | 開發PP 材質的電池隔 離膜用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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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平時對國內外政經情勢、重大政策制定與法律變動等保持高度密切注 意,並視需要安排人員接受專業課程訓練。101 年至102 年2 月29 日止與本公 司財務業務有關之重要法令變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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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10 月30 日修訂公布全民健康保險法,修訂相關條文擴大保費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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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補充保費」制,並於101 年10 月30 日公布全民健康扣取及繳納補充 保險費辦法,規定自102 年1 月1 日起實施徵收,故本公司未來發給員工紅 利或非經常性給付之獎金時,需另負擔2%費率之補充保費,將增加營運成 本,惟本公司已充分考量此變動對經營成果之影響,並做好各項財務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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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2 月20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函令,要求實收資本額達500 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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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非屬金融業之上市(櫃)公司,應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並得自現任 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據此本公司將於104 年設置審計委員會,屆 時並將依規定辦理修訂公司章程、增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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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立法單位正在研議環保相關法令(例如:能源法及溫室氣體減量法)及 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由於法令內容尚不確定,目前無法判斷相關法令通過後之 具體影響,但可能增加公司營運成本。
除前述法令外,其他相關政策及法令變動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未有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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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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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本公司秉持「勤勞樸實、止 於至善、永續經營、奉獻社會」經營理念,已建立良好之企業形象,今後亦將 持續貫徹理念,精益求精,對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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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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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詳見肆、財務概況之四、財務狀 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之第四項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其 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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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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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本公司原料乙烯、丙烯進料來源主要來自關係企業台塑石化公司及中 油公司,若台塑石化公司及中油公司安排歲修或發生故障,本公司必須配合 歲修或減產,並進口原料以彌補不足,如果石化行情正處於高檔,且為維持 生產,會有被迫進口高價原料之風險。另原料工業鹽採分散採購方式,自墨 西哥、澳洲等地區進口,避免過度集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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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貨:目前本公司石化產品大部份外銷至中國大陸,其風險係可能遭中國大 陸產能增加快速或政策改變影響,因此本公司亦逐漸拓展出口市場到其它地 區,以分散風險。以PVC 為例,近年來中國PVC 大量擴建後,中國市場供過 於求日益嚴重,故拓銷並逐漸轉移至其他外銷市場,以穩定去化PVC 與分散 銷貨集中之風險。本公司PVC 外銷中國比例逐年下降,由97 年之52%下降至 101 年之44%。目前PVC 未被印度政府列入傾銷名單,因應印度PVC 需求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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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成長,逐年增加在印度市場之銷售比例,由97 年之7%增加至101 年之28 %,惟本公司仍有被印度課反傾銷稅的風險,將持續注意印度反傾銷之相關 作業,並持續開發中東、南亞及非洲等新興市場,以利分散風險。另101 年 PE 外銷主要市場集中在中國大陸佔約6 成,大陸市場因有中東低價料競爭及 東協國家關稅優勢,為避免過度集中單一市場,分散市場風險,將積極分散 至東南亞、中南美、南亞、中東、非洲等其他潛在市場,確保銷售穩定外, 並加強國外客戶拜訪活動,及時掌握客戶資訊,並由專人負責重點地區之業 務推展,持續提升HDPE 管材料、LLDPE 射出料、EVA 高VA 料等特殊品別之銷 售量,提高產品利潤避開一般規格品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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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 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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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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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本公司電腦資訊系統全數自行開發,為公司組織編 制及各項制度量身訂做,因此特別強調分工及相互制衡,如採購與發包、資金 調度與財務前後檯風險控管等皆分別獨立作業且相互勾稽,以避免作業風險, 本公司管理電腦作業系統分為人事管理、營業管理、生產管理、工程管理、資 材管理與財務及會計管理等六大管理機能,彼此相互串連、環環相扣,且資料 經一次輸入後,可多層次傳輸應用,避免錯誤,另針對異常進行管理,將管理 報表轉化為「會說話的報表」主動顯示異常,使本公司之作業管理機能兼有風 險控制及經營管理之特色。
-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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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 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 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簡稱環保署)以民國(下同)99 年4 月28 日環署 土字第0990037397 號公告本公司仁武廠區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之行 政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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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事實:本案係因環保署選用不宜之監測井材質,致使於98 年9 月16 日進行地下水採樣時,產生監測井於地下水位面以下有溶蝕及毀壞現象, 無法依照環保署公告之「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進行標準之採樣程序, 故所採得之地下水樣品不具代表性,無法反應地下水實際情形,然環保署 卻以此不具代表性之樣品檢測結果公告本公司仁武廠為土壤及地下水整治 場址。本公司對環保署所為處分難以干服,乃於99 年5 月28 日向行政院 提起訴願經駁回,於100 年1 月28 日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起訴,經臺北高 等行政法院於100 年12 月22 日判決本公司敗訴,本公司遂於101 年1 月 20 日向最高行政法院聲明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已於101 年8 月9 日判決駁 回本公司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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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金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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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開始日期:100 年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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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訟當事人: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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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處理情形:最高行政法院已於101 年8 月9 日判決駁回本公司上訴, 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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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服屏東縣政府96 年11 月5 日以屏府環水字第0960217414 號函所為之處 分,命本公司負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 432-6 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調查」責任之行政訴訟案:
- 系爭事實:本案係因屏東縣政府依據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 年度上更一 字第14 號刑事判決,認定本公司為「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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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429、430、431、432-6 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乃於 96 年11 月5 日發函要求本公司於96 年11 月15 日前提出土壤污染範圍及 評估對環境影響調查及評估計劃申請,未於上揭期限提出視同放棄。然該 函之處份內容已明顯違反屏東縣政府與本公司先前達成之和解內容(92 年 8 月15 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0 年度訴字第01796 號和解筆錄載明:「原處 分機關(屏東縣政府)就其對訴願人(本公司)以民國(下同)八十九年二月二 十九日(無發文字號)函及八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八九)屏府環三字第一九 三○二九號函所為之行政處分及行政決定同意不予執行亦不移送行政執行 署執行,且同意日後不再就同一事件對訴願人為任何行政處分或其他處罰 或請求損害賠償」。)本公司於96 年12 月5 日向環保署提起訴願,經環保 署於98 年1 月23 日駁回訴願,本公司遂於98 年3 月23 日向高雄高等行 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該院於99 年8 月12 日以98 年度訴字第00161 號 判決駁回,本公司遂於99 年9 月8 日向最高行政法院聲明上訴,經該院於 101 年5 月24 日以101 年度訴字第475 號判決駁回,本公司遂於101 年6 月29 日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明再審之訴,經該院於101 年11 月30 日 以100 年度再字第00030 號判決駁回,本公司遂於101 年12 月28 日再向 最高行政法院聲明再審之訴,及101 年7 月2 日再向最高行政法院聲明再 審之訴,經該院於102 年1 月25 日以102 年度裁字第117 號判決駁回,本 公司遂於102 年3 月6 日再向最高行政法院聲明再審之訴。
標的金額:無。
行政訴訟開始日期:98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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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訟當事人: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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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處理情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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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屏東縣政府99 年1 月13 日以屏府環水字第0990008173 號函及99 年1 年15 日屏府環水字第0990001320 號函所為之處分,命本公司負「屏東縣新 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432-6 地號土壤污染整治 場址」之「整治」責任之行政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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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事實:本案係因屏東縣政府於96 年11 月5 日認定本公司為系爭場址 之污染行為人,並認該處分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撤銷或廢止前,仍屬有效, 故屏東縣政府於99 年1 月13 日及99 年1 年15 日作成處分命本公司提出 「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432-6 地號 土壤污染整治場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本公司於99 年2 月8 日向環保署提起訴願,經環保署於99 年7 月1 日駁回,遂於99 年8 月16 日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該院於101 年9 月20 日以99 年 度訴字第449 號判決駁回,本公司遂於101 年10 月22 日向最高行政法院 聲明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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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金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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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開始日期:99 年8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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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訟當事人: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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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處理情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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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原高雄縣政府99 年5 月13 日及99 年6 月9 日分別命本公司提供仁武廠 週邊18 口民井替代用水之行政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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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事實:原高雄縣政府於99 年4 月至6 月間針對本公司仁武廠週邊106 口民井進行地下水調查,共測得18 口民井地下水含有含氯物質,因而認定 本公司為污染行為人,故分別於99 年5 月13 日及99 年6 月9 日命本公司 限期對該18 口民井週邊之住戶提供替代飲、用水。因仁武廠外污染來源尚 未明確且未經過詳細調查即認定本公司為污染行為人,故本公司於100 年5 月11 日及100 年6 月8 日分別向環保署提起訴願,高市環保局於100 年10 月13 日修正為8 口,惟環保署認本公司已完成替代飲、用水之作為義務, 故為訴願不受理之決定,本公司遂於100 年12 月30 日向高雄高等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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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102 年1 月22 日判決8 口民井中6 口民井處份違法,高雄市政府不服,於102 年1 月22 日提起上訴。 標的金額:無。
行政訴訟開始日期:100 年12 月30 日。 主要訴訟當事人:高雄市政府。
目前處理情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不服屏東縣政府101 年11 月23 日以屏府環水字第10132060700 號函所為之 處分,命本公司需支付「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 等8 筆地號(赤山巖場址) 整治場址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調查及評估計畫」費用新台幣七百四十八萬 元之訴願案:
- 系爭事實:本案係屏東縣政府代為履行「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 等8 筆 地號(赤山巖場址)整治場址土壤、地下水污染範圍調查及評估計畫」案 共支付委辦費新台幣七百四十八萬元,因屏東縣政府認定本公司為屏東縣 新園鄉新洋段325 等8 筆地號(赤山巖場址)整治場址污染行為人,故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向本公司求償。故本公司不服於102 年1 月4 日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
標的金額:新台幣七百四十八萬元。
訴願開始日期:102 年1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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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願當事人:屏東縣政府。
-
目前處理情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理中。
-
不服屏東縣政府102 年1 月4 日以屏府環水字第10230044300 號函所為之處 分,因本公司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提出整治計畫,違反土壤及 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 條第1 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 條規定處新臺幣1 百 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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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事實:本案係屏東縣政府認定本公司為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 等8 筆地號(赤山巖場址)整治場址污染行為人,屏東縣政府前於99 年1 月15 日屏府環水字第0990001320號函要求本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 定應於99 年2 月15 日前提出整治計畫,惟本公司並未提出,屏東縣政府 認定與規定不符。故本公司不服於102 年2 月5 日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 起訴願。
-
標的金額:新台幣一百萬元。
-
訴願開始日期:102 年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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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願當事人:屏東縣政府。
-
目前處理情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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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高雄市政府100 年8 月12 日高市府四維環土字第1000089033 號及100 年9 月29 日高市府四維環土字第1000108027 號向本公司分別求償仁武廠週 邊環境調查費用三百二十五萬九百五十元及一百九十四萬二千六百五十元行 政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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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事實:原高雄縣政府於99 年4 月至6 月間針對本公司仁武廠週邊環境, 河川、底泥、土壤、地下水等進行污染調查。因高市府認定本案係為本公 司仁武廠地下水污染所衍生之應變措施工作,故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法第7 條應變必要措施,依法可向污染行為人即本公司求償。惟本案係高 市府配合立法院要求而執行,且本公司仁武廠區非廠區外的污染來源,依 法無義務支付該筆費用,故本公司不服遂於101 年11 月18 日向高雄高等 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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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金額:新台幣五百一十九萬三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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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開始日期:101 年11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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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訴訟當事人:高雄市政府。
-
目前處理情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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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高雄市政府依水污法及行政罰法於100 年8 月5 日高市府四維環土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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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85429 號函處份本公司不當利得八千八十三萬五百六十八元行政訴訟 案:
- 系爭事實:高雄市政府認定本公司仁武廠於92 年至94 年間即知悉廠區內 地下水受到污染,卻遲至98 年底才進行相關應變措施,故已違反水污法第 二十八條規定,且因延遲整治,造成社會重大事件,考量責難程度,故依 行政罰法第十八條加重處份,根據98 年本公司設置之整治設施,計算延遲 整治所獲利益,裁處本公司不當利得八千八十三萬五百六十八元。然本案 事實係本公司基於善盡社會責任於土水法公佈後,於92 年自行進行廠內污 染調查,係調查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而非水污法第二十八條之洩漏事故 調查,故雖發現污染,亦無違反水污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且因當時無較 佳整治技術,僅能依據經濟部參考步驟進行相關的調查作業,並引進德國 專利技術地下水循環井GCW 進行測試,至環保署於97 年公佈整治參考手 冊,將該技術納入整治技術,本公司即著手設計規劃,始能於98 年完成設 置,故並無違反水污法規定或因此獲得相關利益。故本公司不服遂於101 年4 月23 日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標的金額:新台幣八千八十三萬五百六十八元。
- 行政訴訟開始日期:101 年4 月23 日。
- 主要訴訟當事人:高雄市政府。
- 目前處理情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
-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 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 中之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公司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 大影響者:無。
-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 辦理情形:無。
-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 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無。
-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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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1:本公司為上述各公司之控制公司,上述各公司為本公司之從屬公司。(持股數及比率係截至101 年12 月31 日止) 註2:投資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3:上述所稱關係企業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 台塑丙烯酸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2,753,916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聚丙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5,494,687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電子 (寧波)有限公司 台塑吸水樹脂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69,363仟元 0% 0股 0仟元 100.00% 970,055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工業 (寧波)有限公司 0% 0股 0仟元 100.00% 7,114,470仟元 台塑聚乙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680,613仟元 0% 0股 0仟元 |
註1:本公司為上述各公司之控制公司,上述各公司為本公司之從屬公司。(持股數及比率係截至101 年12 月31 日止) 註2:投資金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3:上述所稱關係企業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 台塑丙烯酸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2,753,916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聚丙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5,494,687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電子 (寧波)有限公司 台塑吸水樹脂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69,363仟元 0% 0股 0仟元 100.00% 970,055仟元 0% 0股 0仟元 台塑工業 (寧波)有限公司 0% 0股 0仟元 100.00% 7,114,470仟元 台塑聚乙烯 (寧波)有限公司 100.00% 1,680,613仟元 0% 0股 0仟元 |
||||||
|---|---|---|---|---|---|---|---|
| 0% 0股 0仟元 100.00% 74,000股 28,186,582仟元 |
台灣塑膠工業(開曼)有限公司 | 100.0 1,680,61 |
台塑聚乙烯 (寧波)有限公司 |
||||
| 台灣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
||||||
| 台塑工業(香港)有限公司 0% 0股 0仟元 100.00% 6,634,105仟元 |
|||||||
| 台塑工業(香港)有限公司 | |||||||
17
| 102 年3 月31 日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關係 | 無 | 兄弟 姻親 |
姐妹 | 兄弟 |
姻親 |
無 | 無 | 無 | 無 | 姐妹 | 無 | 無 | 無 | ||||
| 姓 名 | 無 | 王文潮 吳國雄 |
王雪紅 | 王文淵 | 吳國雄 | 無 | 無 | 無 | 無 | 王瑞華 | 無 | 無 | 無 | |||||
| 職 稱 | 無 | 常務董事 監察人 |
董事 | 常務董事 | 監察人 | 無 | 無 | 無 | 無 | 常務董事 | 無 | 無 | 無 | |||||
| 目前兼任本 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
台塑勝高及 台塑美國公 司董事長 |
台化及福懋 興業公司 董事長 |
台塑石化 常務董事 |
台塑石化 | 常務董事 | 國票金控 董事長 |
懷特生技新藥 獨立董事 |
無 | 無 | 威盛及宏達 電董事長 |
本公司及台 塑美國公司 總經理 |
本公司資深 副總經理 |
本公司資深 副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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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 經(學)歷 (註3) |
成大化工 | 休士頓大學 工業工程所 碩士 |
美國 Barnard學 院經濟系 |
倫敦大學 | 機械工程畢 | 巴黎大學 經濟博士 |
政治大學 財研所碩士 |
台灣師範大學 教育博士 |
東華大學 | 企研所 | 柏克萊大學 經濟學碩士 |
荷蘭農業大 學環境工程 所碩士 |
淡江化學 | 中原化工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1 | 0.00 | 0.0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0.00 | 0.00 | 0.00 | |
| 股 數 | 773,737 | 0 | 1,123,17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981,939 | 0 | 2,914 | 426 | ||
| 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2 | 7.65 | 0.03 | 4.63 | 0.13 | 2.07 | 0.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2 | 0.00 | 0.00 | 0.00 | |
| 股 數 | 1,213,982 | 468,162,602 | 1,973,458 | 283,454,909 | 8,088,673 | 126,404,198 | 11,507,431 | 0 | 0 | 0 | 11,021 | 0 | 7,085,943 | 0 | 82,988 | 17,267 | ||
| 選任時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02 | 7.65 | 0.03 | 4.63 | 0.13 | 2.07 | 0.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12 | 0.00 | 0.00 | 0.00 | |
| 股 數 | 1,213,982 | 468,162,602 | 1,973,458 | 283,454,909 | 8,088,673 | 126,404,198 | 11,507,431 | 0 | 0 | 0 | 11,021 | 0 | 7,085,943 | 0 | 82,988 | 17,267 | ||
| 初次選任 日期(註 2) |
62.3.20 | 95.6.5 | 95.6.5 | 95.6.5 | 98.6.5 | 98.6.5 | 101.6.19 | 95.6.5 | 98.6.5 | 92.5.23 | 89.5.17 | 98.6.5 | ||||||
| 任 期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
| 選(就)任 日期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
| 姓 名 | 李志村 | 台化公司 | 王文淵 | 南亞公司 | 王瑞華 | 台塑石化 | 王文潮 |
魏啟林 |
王得山 | 吳清基 | 弘通公司 | 張宇睿 |
王雪紅 | 林健男 | 黃宗敬 | 林振榮 | ||
| 職 稱 (註1) |
董 事 長 | 常務董事 | 常務董事 | 常務董事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18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姻親 姻親 |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一。 註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
|---|---|---|---|---|---|---|---|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王文淵 王文潮 |
||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常務董事 常務董事 |
||
| 本公司 副總經理 |
本公司 副總經理 |
本公司 副總經理 |
長庚醫學 科技董事長 |
永豐化學 總經理 |
台朔重工 總經理 |
||
| 中央化工 | 中原化學 | 中興化學 | 台灣科技 大學工管系 |
舊金山大學 工業管理系 |
中原機械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 | 0.00 | 0.00 | 9.09 | 0.00 | 0.44 | 0.00 | |
| 3,210 | 6,428 | 0 | 556,155,226 | 0 | 26,754,196 | 129,363 | |
| 0.00 | 0.00 | 0.00 | 8.21 | 0.00 | 0.44 | 0.00 | |
| 3,210 | 0 | 0 | 502,795,226 | 0 | 26,754,196 | 129,363 | |
| 98.6.5 | 101.6.19 | 101.6.19 | 75.4.24 | 89.5.17 | 83.4.26 | ||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3 年 | ||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101.6.19 | ||
| 張子峯 | 蕭文欽 | 程成忠 | 長庚醫療 財團法人 |
何秋風 | 何敏廷 | 吳國雄 | |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19
表一: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2年3月31 日 | |
|---|---|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 東之 主要 股 東(註2) |
| 臺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8.58% 王永在7.37%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6.35%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3.80% 臺灣塑膠工業(股)公司3.39%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2.40%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1.63%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1.18% 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公司投資戶1.14% 匯豐(台灣)銀行託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1.10% |
|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11.05% 臺灣塑膠工業(股)公司9.88% 王永在5.41% 臺灣化學纖維(股)公司5.21% 長庚大學3.99%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2.39% 台塑石化(股)公司2.26%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1.86% 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公司投資戶1.20% 匯豐(台灣)商銀託管BNP 百利私人銀行新加坡分行投資 專戶1.17% |
| 台塑石化(股)公司 | 臺灣塑膠工業(股)公司29.31% 臺灣化學纖維(股)公司24.90%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23.84%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4.97% 福懋興業(股)公司3.83% 匯豐銀行託管瑞銀證券保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 0.71%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司專戶0.60% 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公司專戶0.51% 渣打託管中央資本管理(股)公司專戶0.49% 匯豐銀行託管亞太光電(股)公司專戶0.48% |
| 弘通(股)公司 | 張永祥40% 李林純玉30% 陳麗華30% |
20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係財團法人無股東
-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 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二。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表二:表一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
|---|---|
| 102年3月31 日 | |
| 法人名稱(註1) | 法人之 主 要 股 東(註2) |
|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 係國外公司,經去函詢問後仍未取得主要股東資料 |
|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 係國外公司,經去函詢問後仍未取得主要股東資料 |
| 聯合電力發展(股)公司 | 係國外公司,經去函詢問後仍未取得主要股東資料 |
| 渣打託管創世資本集團(股)公 司專戶 |
無 |
| 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公 司投資戶 |
無 |
| 匯豐(台灣)銀行託管新加坡私 人有限公司-新加坡 |
無 |
| 長庚大學 | 無 |
| 匯豐(台灣)商銀託管BNP 百利 私人銀行新加坡分行投資專戶 |
無 |
| 福懋興業(股)公司 | 臺灣化學纖維(股)公司37.40%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3.16% 賴敏智2.77% 裕源紡織(股)公司2.71% 賴敏雄2.58% 長庚大學2.13% 長庚技術學院2.08% 明志科技大學1.80% 亞太投資(股)公司1.43% 臺銀人壽保險(股)有限公司1.18% |
| 匯豐銀行託管瑞銀證券保管新 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 |
無 |
| 匯豐銀行託管包爾能源(股)公 司專戶 |
無 |
| 渣打託管中央資本管理(股)公 司專戶 |
無 |
| 匯豐銀行託管亞太光電(股)公 司專戶 |
無 |
註1:如上表一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
21
2.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其獨立性
| 條件 姓名 (註1)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獨立 董事家 數 |
|---|---|---|---|---|---|---|---|---|---|---|---|---|---|---|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須 相關科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 、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 務所須之工 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李志村 | � | � | � | � | � | � | � | 0 | ||||||
| 台化公司 王文淵 |
� | � | � | � | 0 | |||||||||
| 南亞公司 王瑞華 |
� | � | � | � | 0 | |||||||||
| 台塑石化 王文潮 |
� | � | � | � | 0 | |||||||||
| 魏啟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 |
| 王得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吳清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弘通公司 張宇睿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王雪紅 | � | � | � | � | � | � | � | � | 0 | |||||
| 林健男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黃宗敬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林振榮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張子峯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蕭文欽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程成忠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長庚醫療 何秋風 |
� | � | � | � | � | � | 0 | |||||||
| 何敏廷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吳國雄 | � | � | � | � | � | � | 0 |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 “
-
中打 � ”。
-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 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 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 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2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 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 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 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9)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10)未有公司法第27 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23
四、資本及股份
一 ( )股本形成經過
| 年月 | 發行 價格 (元) |
核 定 股 本 | 核 定 股 本 | 實 收 股 本 | 實 收 股 本 | 備 | 註 | 註 |
|---|---|---|---|---|---|---|---|---|
股數 (股) |
金額 (元) |
股數 (股) |
金額 (元) |
股 本 來 源 |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
其他 | ||
| 94.7 | 10 | 5,553,855,909 | 55,538,559,090 | 5,553,855,909 | 55,538,559,090 | 盈餘轉增資 | 無 | 註1 |
| 95.8 | 10 | 5,720,471,586 | 57,204,715,860 | 5,720,471,586 | 57,204,715,860 | 盈餘轉增資 | 無 | 註2 |
| 98.8 | 10 | 6,120,904,597 | 61,209,045,970 | 6,120,904,597 | 61,209,045,970 | 盈餘轉增資 | 無 | 註3 |
-
註1:94 年度盈餘轉增資4,585,752,580 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4 年6 月3 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22328 號函核准在案。
-
註2:95 年度盈餘轉增資1,666,156,770 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 年6 月16 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24444 號函核准在案。
-
註3:98 年度盈餘轉增資4,004,330,110 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 年6 月19 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30722 號函核准在案。
-
(二)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 1.主要股東名單
股權比例達5%以上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102 年3 月31 日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匯豐銀行託管美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戶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王永在 賴比瑞亞商秦氏國際投資公司 賴比瑞亞商萬順國際投資公司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託管沙烏地阿拉伯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明志科技大學 |
502,795,226 468,162,602 383,395,725 283,454,909 270,911,912 254,512,277 186,770,700 126,404,198 101,019,170 86,112,055 |
9.09 7.65 6.26 4.63 4.43 4.16 3.05 2.07 1.65 1.41 |
- 2.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 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
24
(三)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股
| 項目 | 年度 | 年度 | 100 年度 | 101 年度 | 當年度截至 102 年3 月31 日 |
|---|---|---|---|---|---|
| 每股 市價 |
最 高 | 117.00 | 93.90 | 82.10 |
|
| 最低 | 76.00 | 67.40 | 70.00 |
||
| 平 均 | 96.01 | 81.36 | 76.50 |
||
| 每股 淨值 |
分配前 | 39.42 | 37.02 | - |
|
分配後(註1) |
35.42 | 35.82 | -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6,120,904,597 | 6,120,904,597 | 6,120,904,597 | |
每股盈餘(註2) |
5.84 | 2.40 | - |
||
| 每股 股利 |
現 金 股利 | 4.00 | 1.20 | - |
|
無償 配股 |
盈餘配股 | 0 | 0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0 | 0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3) | 0 | 0 | - |
||
| 投資 報酬 分析 |
本益 比(註4) | 16.44 | 33.90 | - |
|
| 本 利比(註5) | 24.00 | 67.80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6) | 4.17 | 1.47 | - |
-
註 1:請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2: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 股盈餘。
-
註 3: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 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4: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5: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6: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7:101 年度盈餘分配為預計數,其中現金股利1.2 元,股票股利0 元。
(四)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條:本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盈餘應先完納稅捐,彌補 虧損,再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次 提股息,當年度如尚有餘(以下稱扣息後可分配盈餘),併同以前年度 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紅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 派之。本公司應按當年度扣息後可分配盈餘,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 之一之員工紅利,其提撥金額並作為當年度費用。
-
2.本期估列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票紅利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對員工紅利之認列已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於 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依過去經驗就員工紅利可能發放金額作適當
25
估計,若估計數與股東會決議通過之實際配發金額不同時,則依會計變 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益。
-
3.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者: 本公司102 年3 月25 日董事會通過
-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13,153 仟元,股票紅利0 元,董監事酬勞0 元。
-
(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0 元,占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 之比例0。
-
(3)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2.40 元。
-
4.盈餘分配議案業經股東會決議者:不適用。
-
5.前一年度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 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 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本公司101 年3 月20 日董事會通過及實際配發情形
-
(1)實際配發員工現金紅利72,843 仟元,股票紅利0 元,董事、監察人 酬勞0 元。
-
(2)實際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0 元,占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 之比例0。
-
(3)實際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5.84 元。
-
(4)以上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實際配發金額與原 董事會通過之擬配發情形相同,董事、監察人酬勞逾五年未領取則轉 列公司其他收益處理。
-
6.本公司員工分紅政策秉持著公司治理的精神,以激勵員工表現、不稀釋 股本來保障股東權益之雙重原則下,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
26
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B202010 非金屬礦業。
C199990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 C801100 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
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C802120 工業助劑製造業。
C802170 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C805020 塑膠膜、袋製造業。
C901070 石材製品製造業。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D101050 汽電共生業。
D301010 自來水經營業。
D401010 熱能供應業。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ID01010 度量衡器證明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J101050 環境檢測服務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營業比重
| 營業比重 | ||
|---|---|---|
| 項目 | 佔營業額% | 主要產品 |
| 塑膠事業部 | 39.20 | PVC 粉、液碱 |
| 聚烯事業部 | 18.29 | 高密度聚乙烯、聚乙烯醋酸乙烯酯 、線性低密度聚乙烯 |
| 聚丙烯事業部 | 8.69 | 聚丙烯、聚縮醛 |
| 台麗朗事業部 | 14.61 |
亞克力棉、丙烯酸酯、碳素纖維、 正丁醇、高吸水性樹脂 |
| 化學品事業部 | 17.38 |
丙烯腈、甲基第三丁基醚、甲基丙 烯酸甲酯、環氧氯丙烷 |
27
| 電石事業部 | 0.85 | 碳酸鈣、生石灰 |
|---|---|---|
| 工務部 | 0.51 | 水、電、蒸汽 |
| 其他 | 0.47 | 塑膠袋、分散式控制系統(DCS) |
公司目前之產品
-
石化塑膠原料產品:聚氯乙烯、液碱、片碱、粒碱、液氯、鹽 酸、氯乙烯、二氯乙烷、塑膠改質劑、氟氯烴化物、氫氟酸、 加工助劑、鋰電池電解質(六氟磷酸鋰)、三氟化氮(NF3)、液 氨(NH3)、鋰電池電解液、丙烯酸及其酯類、高吸水性樹脂、 正丁醇、正丁醛、異丁醛、高密度聚乙烯、聚乙烯醋酸乙烯酯、 線性低密度聚乙烯、石臘、乙腈、丙烯腈、環氧氯丙烷、甲基 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基第三丁基醚、1-丁烯、聚丙 烯、聚縮醛樹脂。
-
人造纖維產品:台麗朗棉束、台麗朗切棉、台麗朗毛條、碳素 纖維。
-
塑膠加工產品:購物袋、垃圾袋、市場袋、拉繩清潔袋、耐熱 袋、矽晶型太陽能發電模組用EVA 封裝膜。
-
電子控制系統:分散式控制系統(DCS)製程電腦、自動化倉儲 管理系統及物流控制系統。
-
其他產品:碳酸鈣、石灰、台鈣劑、輕膠鈣、優鈣劑、奈米複 合膠粒。
-
計劃開發之新產品
-
不燃性無機接著劑、開發滑劑型加工助劑P-1000、CPVC 製程用 Mass PVC 粉開發、儲能鋰電池用電解液開發、高阻燃亞克力纖維、 高模數碳纖、碳纖複合材料加工方法開發、航空級預浸布、農業 用吸水樹脂、除臭功能吸水樹脂、高強度吸水樹脂。瓶蓋級HDPE 原料、大型散裝容器(IBC)原料、高剛性PPB 管材、抗白化行李 箱PP 專用料、PP 隔離膜專用料。
2.產業概況
-
PVC(聚氯乙烯):中國101 年PVC 市場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
-
PVC 需求疲弱,致中國PVC 需求成長不若預期,僅由100 年1,371 萬公噸增加到101 年1,384 萬公噸,成長0.9%,本公司出口中 國的PVC 粉亦達31 萬噸(佔總出口量的43.6%);因中國PVC 市 場維持成長且產能仍然增加,產能開工率僅57%,且受煤、電、 運輸、營運成本增加,人民幣升值等因素,外銷成本大幅提高, 競爭力下降,若未來PVC 價位無法支撐在1,000 美元/公噸以上, 預測中國PVC 出口量將維持或減少,增加之機會不大。印度亦因 經濟持續發展及12 億人口的廣大市場,基礎工業與農業灌溉用水 管增長,101 年PVC 需求成長達15%,需求量達227.5 萬噸,但 其國內產量僅約134.5 萬噸,需倚賴93 萬噸PVC 進口,101 年本
28
公司出口印度的PVC 粉亦達21.8 萬噸(佔本公司外銷的28%), 為印度進口主要來源之一。美國因具有天然氣及頁岩氣(Shale Gas)轉製低價乙烯的優勢,PVC 生產成本低,惟因預測未來幾年 美國景氣復甦致內需用量增加,但出口量預估仍在200~250 萬公 噸之間。受日幣持續貶值,有利PVC 出口,惟日本震災後因重建 之需求,預估日本國內PVC 銷售將增加,故預測日本PVC 出口仍 以穩定為主。另受惠於印度、巴西、非洲等新興國家PVC 加工業 持續蓬勃發展,預估全球PVC 需求仍將穩定成長。
-
液碱:101 年全球紙業、化纖等需求不振,加上澳洲政府於101 年7 月份正式課徵碳稅,對耗電量高的鋁金屬產生不利,間接影 響氧化鋁需求。供給方面受中國主要液碱出口廠商如江蘇新浦化 學、上海氯碱及新疆中泰新增液碱產能共78 萬乾噸,市場呈現供 過於求,惟液碱價格受氯氣需求不佳支撐,未來應可逐步維持平 穩,未來將減少鋁業合約供應量以靈活調整液碱銷售,分散市場 風險。
-
台麗朗棉(亞克力棉):101 年受歐債風暴影響,經濟蕭條,下游 客戶購買力減弱,需求減少,101 年銷較100 年減少32.5%。101 年度銷售伊朗地區依舊困難重重,已建立良好口碑之粗纖出口嚴 重受限,2 月份伊朗銀行要求當地客戶開狀需提供信用狀金額120 %之保證金,導致客戶資金調度困難,開狀速度更為緩慢,第三 季當地政府對於亞克力棉進口設定較高之匯率,導致進口商進口 成本暴增,客戶在匯率恢復正常水位之前不敢貿然開狀,導致銷 售伊朗地區銷售量銳減。
-
丙烯酸酯(AE):101 年上半年因希臘、西班牙、義大利等國債問 題導致全球景氣不佳,原油價格一路下滑,丙烯酸酯廠商之銷售 皆於損益邊緣苦撐。下半年雖有美國財政懸崖之擔憂,各國政府 以寬鬆貨幣政策維持景氣穩定避開惡化,另9 月29 日日本世界級 丙烯酸酯大廠日本觸媒之姬路工廠發生儲槽爆炸事件,亞洲市場 明顯供不應求但持續時間不長,主因為中國閒置產能過多且需求 不振,但產業之獲利率有所改善。中國業者如雨後春筍般持續興 建AE 廠,該地區丙烯酸年產能由101 年130 萬噸增加至182 萬噸, 未來仍面臨嚴重供過於求。本公司將因應市場需求靈活調整生產 較高利潤之酯類,以增加中國大陸AE 銷售,除維持台灣市場高市 佔率外,並防止中國大陸AE 業者因ECFA 簽訂後零關稅之傾銷。 另努力拓展海外新興市場如印度、土耳其、非洲、中東及中南美 洲等,以確保銷售規模並分散風險。
-
碳素纖維:台灣及中國大陸之碳纖維用途以運動器材及建築補強 為主,然101 年受歐洲債務風暴之影響,運動器材業者接單量萎
29
靡,客戶已去化庫存為優先而減少採購。碳纖維供應商為增加銷 售量,紛紛削價搶單,市場價格逐季遞減。歐美地區市場雖較為 穩定,然在各國財政皆不佳之情況下,開始刪減綠色能源補助, 致101 年下半年碳纖維風力葉片需求大幅減少。雖101 年整體市 場需求不佳,但碳纖供應商仍陸續開出新產能,除台塑1,300 公 噸外、包括東麗日本廠1,000 公噸、韓國泰光1,500 公噸、中國 藍星1,600 公噸、英國藍星150 公噸、中國中鋼江城500 公噸、 美國SGL 1,500 公噸,產能合計增加7,550 公噸,102 年將有更 多新產能陸續開出。102 年市場需求雖已逐步回穩,然為避免以 往銷售過於集中同一產業之風險,拓銷重點將放在電纜芯、深海 抽油桿、高壓氣瓶、風力發電葉片等需求量較大之工業用途。
-
高吸水性樹脂(SAP):SAP 主要運用於嬰兒紙尿褲、成人紙尿褲 及女性生理用品等,目前歐、美、東北亞等地區嬰兒出生率持續 下滑,但銀髮族人口逐年增加,在成人紙尿褲市場增加下,市場 趨於穩定。中東、東歐、拉丁美洲、非洲、東南亞、南亞、中國 大陸及俄羅斯等新興市場紙尿褲普及率仍偏低,隨著國民所得增 加,新興國家SAP 需求持續成長。101 年第四季受日觸AA 儲槽爆 炸影響SAP 短暫供貨吃緊,然102 年德國EVONIK 及本公司新產能 共14 萬噸釋出後,SAP 將呈供過於求,為降低新增產能衝擊,銷 售重點將著重於穩定既有客戶訂單,並持續開拓亞洲、非洲及中 南美等地區新客戶,以分散地區風險。
-
正丁醇(NBA):NBA 主要用於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與乙二醇丁 醚等各類樹脂與溶劑。101 年上半年受遠洋正丁醇大量傾銷亞洲 影響,亞洲正丁醇行情疲弱,第4 季初受日觸爆炸事件影響丙烯 酸丁酯價格,亞洲正丁醇價格因此同步急漲後急跌,導致市場觀 望態度更趨濃厚,第4 季末因本公司正丁醇廠年度歲修,正丁醇 供給減少,短期推升亞洲正丁醇行情;102 年因大陸正丁醇新產 能如魯西化工、山東兗礦公司、華魯恆生公司等擴建完成,市場 投放量增加,預期新進廠家將削價爭取訂單,並因大陸正丁醇自 給率提昇,將致進口市場競爭更趨激烈,本公司將持續利用ECFA 關稅減免等優勢,依市場行情積極爭取訂單,並充分利用垂直整 合優勢,提升產品競爭力,此外將同步開發亞洲其他市場,增加 銷售通路與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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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PE):101 年全球經濟表現疲弱,亞洲PE 市場需求亦受 到明顯影響,上半年受歐債危機之拖累,大陸與歐美景氣衰退, PE 市場需求連帶減少,期間雖有中東局勢緊張帶動油價上漲,大 陸貿易商積極回補庫存,但因下游工廠實際需求不佳,造成貿易 商庫存去化不順,市場亦反轉走弱。下半年第3 季原本有聖誕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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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季節性需求,但因受全球景氣不佳之影響,市場需求不如預期, 惟賴第4 季外銷售價與國際行情較接近,積極促銷爭取訂單。展 望102 年市場仍有產能過剩之問題,中東料低價競爭之不利因素 仍存在,且乙烯高成本壓力亦不易改善,惟在市場需求方面,大 陸市場景氣已漸有回溫趨勢,美國經濟展望亦較樂觀,且歐債危 機未再惡化,因此市場對全球經濟展望普遍有谷底逐漸回升之看 法,市場供給過剩之型態雖無法轉變,但應較102 年有所改善, 尤其EVA 價格在101 年大幅超跌向下修正後,後市應有機會回溫, 但已不易回復以往之高價。
丙烯腈(AN):101 年第1 季由於AN 生產廠商密集進行歲修和意 外事故頻傳,市場供應異常短缺,行情上揚,第2 季則受歐債危 機蔓延和大陸經濟成長趨緩的影響,需求大幅衰退,行情向下修 正;第3 季在AN 供應商相繼擴大減產幅度,及原料丙烯價格急漲 的帶動下,行情反彈,第4 季因低價美國遠洋貨運抵亞洲市場套 利,供需情勢逆轉,行情亦來到年度低點,所幸12 月美國丙烯合 約價格大漲,遠洋貨套利空間消失,市場供需漸趨平衡,行情又 再度回升。展望102 年,第1 季行情因韓國東西石化(24.5 萬噸/ 年)和大陸安慶石化(13 萬噸/年)等新產能先後順利生產,且在原 料丙烯價格大跌情況下,行情將會向下修正。第2 季起隨著景氣 的緩步復甦,帶動需求回溫,行情可望逐漸上揚。
甲基丙烯酸甲酯(MMA):101 年上半年,由於丙酮和輕油等原料 價格激漲的推升,MMA 行情由1 月份的相對低點緩步走高,並於 5 月份上漲至年度高點。隨後,受到歐債危機蔓延擴大的影響, 需求急遽萎縮,供應方面,又有泰國PTT Asahi(7 萬噸/年)和 大陸吉林石化(5 萬噸/年)等新產能陸續投產,致MMA 行情反轉 下滑,並於9 月份下跌至年度低點。到了第4 季,儘管市場需求 並未明顯好轉,惟因MMA 生產廠密集停車歲修,供應商順勢拉抬 售價,行情反彈回升。展望102 年,由於韓國Daesan MMAⅡ(9.8 萬噸/年)即將於3 月初量產,預期第1 季行情將回檔整理。第2 季起進入下游產品的傳統需求旺季之後,隨著整體經濟情勢的回 溫,行情則可望逐季向上攀升。
- 環氧氯丙烷(ECH):101 年第1 季由於原料丙烯價格大漲,ECH 生 產成本上揚,且下游客戶的備貨意願則明顯轉強,行情緩步回升。 第2 季受到歐債危機擴大蔓延的影響,歐、美、中三大經濟體市 場需求同步衰退,下游Epoxy 業者紛紛以消化庫存並減少採購量 因應,行情隨即反轉下滑。第3 季起由於Epoxy 產品需求持續低 迷不振,而大陸海力鹽城廠(13 萬噸/年)、揚農三期(3 萬噸/ 年)等新產能又先後投產,致ECH 市場供給增加,行情持續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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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4 季下游產品需求持續萎縮,加上,大陸新產能益海嘉里 (5 萬噸/年)順利投產,致市場競爭更加劇烈,12 月行情下跌至 年度低點。展望102 年,歷經長達近9 個月的下跌修正之後,由 於下游產業調降庫存的動作已告一段落,第1 季ECH 行情已止跌 回穩。第2 季起預期經濟情勢將漸趨明朗,在下游產業回補庫存 的需求挹注之下,行情可望緩步上揚。
聚丙烯(PP):101 年台灣PP 需求量僅約56 萬噸,較100 年54.4 萬噸成長2.89%,但國內3 家PP 業者(李長榮、台塑、台化) 共生產105 萬噸,明顯供過於求,加上進口約15.7 萬噸中東競銷 料、再生料及特殊料等,導致內需市場競爭激烈,外銷量逾65 萬 噸佔總生產量62%,主要銷往香港及中國大陸約51 萬噸,佔總 出口量79%,其餘則銷往東南亞、中東、印度、南非、土耳其及 其他歐洲國家。由於中國大陸已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PP 消費 國,101 年總需求量約1,604 萬噸,其中514 萬噸依賴進口,雖 然中國大陸為抑制通膨採取緊縮政策,但「擴大內需」經濟仍穩 定成長,對PP 需求亦增加,此外,印度地區需求亦急速成長,均 帶動PP 產業持續發展。展望102 年,PP 市場受到中東、印度貨 源持續低價競銷影響,市場競爭仍將激烈。本公司為因應環境變 遷提振PP 營運,目前努力開發、拓銷獲利較佳的新品別以分散市 場風險,並穩定製程與品質以充份供應市場所需,提升競爭力。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詳 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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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公司主要產品上、中、下游關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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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料 中間單體 塑膠化纖原料 加工應用
鹽 液碱 煉鋁、製紙、漂白劑
Salt Caustic Soda 中和劑、染料
液化石油氣 氯氣
LPG Chlorine
汽油 二氯乙烷 氯乙烯 聚氯乙烯 塑膠布、硬質管、地磚
Gasoline EDC VCM PVC 電氣絕緣材料、泡沫塑膠
線性低密度聚乙烯 農業用膜、包裝袋、保鮮膜
LLDPE 購物袋、塑膠管
輕油 乙烯
Naphtha Ethylene
高密度聚乙烯 塑膠袋、啤酒箱、容器
HDPE 塑膠繩、檔案夾
醋酸乙烯 聚乙烯醋酸乙烯酯 運動鞋、雨衣
VAM EVA 發泡運動器材
原油 丁二烯萃餘油
Crude Oil BBR
甲基第三丁基醚 汽油添加劑
MTBE
煤油 聚丙烯 編織袋、瓦楞板、纖維
Kerosine PP 汽車零件、延伸膜
柴油 丙烯腈 亞克力棉 毛衣、毛毯、運動裝
Diesel AN Acrylic Fiber 人造羊毛、填充玩具
燃料油 碳素纖維 飛機結構材料、機械手臂
Fuel Oil Carbon Fiber 風力發電葉片、運動器材
氰酸
HCN
潤滑油 丙烯 ABS樹脂 家電、資訊產品、安全帽
Lubricate Oil Propylene ABS 手提箱、汽車零件
柏油 甲基丙烯酸甲酯 聚合級MMA LCD導光板、廣告看板
Asphalt MMA PMMA LED TV、汽車燈罩
正丁醇 丙烯酸酯 合成纖維、樹脂、接著劑
NBA AE 乳化油劑、油性油漆
丙烯酸 高吸水性樹脂
衛生用品、紙尿褲
AA SAP
環氧氯丙烷 環氧樹脂 銅箔基板 印刷電路板
ECH Epoxy CCL P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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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技術及研發概況
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研究發展與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本公司一向非常重視研究開發工作,不斷進行新產品研究開發、 生產技術改進、管理技術改進、改善製程、節約能源、防治污染、 工業安全衛生之研究,以確保操作安全、污染防治、節約能源及 提高生產效率;近年來已在提高產品生產力及附加價值上,甚具 成效。101 年以前已開發之產品項目包括:塑膠改質劑、氟氯碳 化物替代品、聚縮醛樹脂、聚縮醛/TPU 合膠、滑劑型加工助劑、 鋰電池電解質(六氟磷酸鋰)、PET-G 透明用改質劑、電子級透明 工業板用PVC 粉、超透明硬布用PVC 粉、發泡級乳化粉、新製程 加工助劑、超透明乳化粉、醫療用PVC 粉、PVC 聚合用免垢劑、 三氟化氮(NF3)、超高分子量加工助劑、高聚合度乳化粉、特殊 發泡PVC 乳化粉、大型押出級聚縮醛樹脂、高流動射出用PVC 粉、 低流痕PVC 硬布用PVC 粉、環保型加工助劑、建材油墨用PVC 粉、 發泡級建材用PVC 粉、霧面粉、高透明高耐衝擊改質劑M-HT、鋰 電池用電解液、硬質膠布用添加劑C-800A、高品質發泡級乳化粉 PR-458、電線電纜高絕緣S-70R、耐低溫用PVC 粉、鋼管塗覆用 HDPE、通訊電纜絕緣用HDPE、管級PE-100 HDPE、大型化學桶級 HDPE、PE100 黑色複合原料、小型油箱用HDPE、耐壓管級HDPE、 超薄袋用HDPE、粉末塗覆級EVA、淋膜級EVA、高VA 含量級EVA、 熱融膠級EVA、矽晶型太陽能發電模組用EVA 封裝膜、電子級超 淨桶HDPE、高MI 輕量瓶HDPE、水果套專用LLDPE、高MI 射出級 LLDPE、高級文化用紙&塗佈用碳酸鈣原料、奈米級碳酸鈣、奈米 複合膠粒、焚化爐專用垃圾袋、拉繩清潔袋、航空級碳素纖維、 高吸水倍數SAP、高抗毛毬亞克力纖維、遠紅外線纖維、抗菌除 臭纖維、耐炎纖維、難燃亞克力纖維、大絲束碳素纖維、中模數 碳素纖維、抗黃化SAP、抗菌SAP、阻燃亞克力纖維、耐高溫吹瓶 級PP、均一級電鍍用CPP 原料、高結晶性耐衝擊PP 原料、洗衣 機用PP 材料、抗靜電級耐衝擊PP 原料、高剛性高流動均一級PP 原料、PPR 管材原料、PP 柔軟性不織布、高光澤低白化耐衝擊PP、 高耐熱性家電用PP、高剛性耐衝擊PP 原料、耐高溫BOPP 原料、 電鍍級BOPP 原料、高流動性均一射出級PP、飲料瓶蓋用PP、PP 低熱封電鍍膜、淋膜級PP、高剛性薄壁射出PP、低析出醫療用透 明級PP、CPP 膜熱封層專用料、高流動性高耐衝擊汽車用PP 原料。 另101 年度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如下:
| 項次 | 研發產品項目 | 研發完成日期 | 說明 |
|---|---|---|---|
| 1 | 硬質膠布用添 加劑C-800A 開 |
101/6 | 可作為硬質膠布加工添加 劑,依添加量不同,可以達到 |
34
| 發 | 爽身及霧面效果。 | |||
|---|---|---|---|---|
| 2 | 高品質發泡級 乳化粉PR-458 開發 |
101/7 |
開發具有發泡速度快,泡孔平 坦細緻的低聚合度乳化粉,滿 足壁紙市場需求。 |
|
| 3 | 電線電纜用高 絕緣S-70R |
101/6 |
提升原副料品質以開發高體 積阻抗PVC 粉,專供電線電纜 客戶使用。 |
|
| 4 | 耐低溫用PVC 粉 開發 |
101/9 |
提高PVC 製品的延展性及低 溫耐衝性,提升PVC 粉的功能 性。 |
|
| 5 | 高強度吸水樹 脂 |
101/12 |
適用於薄型及超薄型紙尿褲 產品 |
|
| 6 | 農業用吸水樹 脂 |
101/12 |
用於水資源缺乏之地區,農業 灌溉用 |
|
| 7 | 高熔接強度電 鍍級PP 料的開 發 |
101/12 |
開發高熔接強度的電鍍級PP 5071M 原料。 |
|
| 8 | 高流動性高耐 衝擊汽車用PP 原料 |
101/12 |
開發CPP 膜熱風層專用料 5050R。 |
|
| 9 | 高流動性高耐 衝擊汽車用PP 原料 |
101/12 |
將高耐衝擊汽車用PP 原料流 動性由MI 20 提升到MI 30 |
研究發展人員學經歷 102 年3 月31 日
| 學歷 分布 研發人員學歷 博士 碩士 大專 高中(職) 合計 最近五年度研發費用 年 度 97年 98年 金額1,188,989 1,092,185 |
學歷 分布 |
學歷 分布 |
研發人員學歷 | 研發人員學歷 | 人數 | 人數 | ||
|---|---|---|---|---|---|---|---|---|
| 博士 | 9 | |||||||
| 碩士 | 66 | |||||||
| 大專 | 95 | |||||||
| 高中(職) | 126 | |||||||
| 合計 | 296 | |||||||
| 年 度 | 97年 | 98年 | 99 | 年 | 100年 | 101年 | ||
| 金額 | 1,188,989 | 1,092,185 | 1,197,068 | 1,786,462 | 1,813,629 |
35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1.市場分析
- 主要產品內外銷比例、銷售地區及市場占有率
| 年度 產品別 |
101年度 | 101年度 | 外銷地點 | 國內市場 佔有率 |
|---|---|---|---|---|
| 內銷 | 外銷 | |||
| % | % | |||
| PVC 粉 | 33 | 67 | 大陸、印度、東南亞等 | 67% |
| 液 | 58 | 42 | 澳洲、美國等 | 77% |
| HDPE | 47 | 53 | 大陸、中東、歐洲等 | 56% |
| EVA | 4 | 96 | 大陸、印度等 | 15% |
| LLDPE | 50 | 50 | 大陸、印度、中東等 | 31% |
| 台麗朗棉 | 19 | 81 | 中東、東南亞、大陸等 | 42% |
| 丙烯酸酯 | 70 | 30 | 歐洲、東南亞、印度等 | 80% |
| 碳素纖維 | 19 | 81 | 大陸、歐洲等 | 61% |
| 高吸水性樹脂 | 17 | 83 | 中東、歐洲、東南亞等 | 68% |
| 正丁醇 | 7 | 93 | 大陸、東南亞等 | 87% |
| 丙烯腈 | 54 | 46 | 大陸、東北亞 | 37% |
| 甲基第三丁基醚 | 100 | 0 | - | 22% |
| 甲基丙烯酸甲酯 | 65 | 35 | 東南亞、大陸、歐洲等 | 24% |
| 環氧氯丙烷 | 72 | 28 | 大陸、中東、東南亞等 | 58% |
| 聚丙烯 | 54 | 46 | 大陸、東南亞等 | 26% |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 利因素與因應對策:詳見業務內容之產業概況。
-
2.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
101 年度毛利率較100 年度減少49.5%,其價量變動分析如下: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前後期增 | 差異 原因 | ||||
| 減變動數 | 售價差異 | 成本價格差異 | 銷售組合差異 | 數量差異 | |
| 塑膠事業部 | (2,172,858) | (4,619,156) |
1,628,579 | 407,778 | 409,941 |
| 台麗朗事業部 | (4,617,791) | (6,860,123) |
1,965,326 | (47,279) | 324,285 |
| 聚烯事業部 | (4,524,575) | (3,760,026) |
(385,393) | (616,496) | 237,340 |
| 化學品事業部 | (3,075,818) | (3,341,945) |
49,298 | (15,370) | 232,199 |
| 聚丙烯事業部 | (794,157) | (1,009,501) |
237,348 | (64,772) | 42,768 |
| 其他部門 | (56,121) | 48,651 |
(25,394) | (103,002) | 23,624 |
| 其他 | (1,739,851) | (3,181,694) |
891,570 | 550,273 | 0 |
| 合計 | (16,981,171) | (22,723,794) |
4,361,334 | 111,132 | 1,270,157 |
-
塑膠事業部毛利減少主要係景氣不佳,PVC 平均價格由100 年1,104 美元/噸下跌至101 年1,008 美元/噸所致。
-
台麗朗事業部毛利減少主要係全球經濟成長不如預期,加上AE 及NBA 同業新增產能陸續開出,產品價格下跌所致。
-
聚烯事業部毛利減少主要係EVA 因鞋材及及封裝膜料大幅萎縮,以及 大陸燕山石化新增產能加入,市場供應增加,售價大幅下跌所致。
36
-
化學品事業部毛利減少主要係AN 及ECH 受全球景氣不佳影響,下游 需求萎縮,致使售價及產品利差均減少所致。
-
聚丙烯事業部毛利減少主要係大陸PP 產能增加及中東、印度貨源大 量低價競爭,PP 售價無法完全反應丙烯價格上漲之成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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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轉投資事業 101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
|||
|---|---|---|---|
| 持有公 | 司股份 數額 |
126,404 | |
| 最近年度投資報酬 | 分配 股利 |
5,583,795 249,421 15,038 73,377 |
|
| 投資 損益 |
861,148 4,746,561 624,011 -98,024 -339,718 1,483,474 24,193 32,396 -2,238 400 -501 -22,017 38,254 73 135,875 13,417 -7,940 -19,133 |
||
| 會計處 理方法 |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權益法 |
||
| 市 價 | 240,103,143 6,942,780 |
||
| 股權淨值 | 60,617,450 26,545,704 6,487,057 2,200,041 28,186,582 10,641,551 5,417,290 689,774 115,430 61,808 27,321 1,184,258 - 2,726 517,449 128,107 282,719 6,744,231 |
||
| 投 資 股 份 | 股權比率 | 29.31 22.59 32.92 50.00 100.00 24.94 29.06 33.33 33.33 28.72 45.04 50.00 45.00 33.00 50.00 25.00 24.34 21.25 |
|
| 股 數 | 2,791,897 70 445,773 75,000 74 498,842 225,415 3,494 4,252 5,700 1,306 50 27,044 33 24 6,451 41,714 - |
||
| 帳面價值 | 60,617,450 26,372,449 6,271,416 2,208,286 28,186,582 10,641,551 5,417,290 689,774 115,430 61,808 27,321 1,184,258 - 2,726 517,449 128,107 282,719 6,744,231 |
||
| 投資成本 | 30,935,520 5,614,024 2,498,463 2,355,882 18,882,210 5,985,531 2,837,042 60,664 33,330 57,000 54,034 501,752 944,972 341 100,000 50,000 417,145 6,970,797 |
||
| 主要營業 | 石化生產業 化學事業 機械事業 投資事業 投資事業 發電事業 電子製造業 運輸事業 運輸事業 營建事業 土地開發事業 人造纖維製造業 汽車製銷 服務事業 化學工業 運輸事業 環保事業 鋼鐵事業 |
||
| 轉投資事業 (註) |
台塑石化 台塑美國 台朔重工 天龍投資 台塑開曼 麥寮汽電 台塑勝高 台塑貨運 汎航通運 宜濟建設 亞台開發 台塑旭纖維 台朔汽車 華亞顧問 台塑大金 塑化貨運 台朔環保 台塑河靜鋼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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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 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無。
三、重要契約
| 重要契約 | ||||
|---|---|---|---|---|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迄 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 條款 |
| 購買合約 | 中國石油公司 | 102.1~ 102.12 |
氯乙烯及高密度聚 乙烯用乙烯、丙 烯、氫氣供應 |
無 |
| 技術授權 契約 |
美國陶氏化學公司 | 94.10~ 114.10 |
正丁醇製程技術 | 註1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87.3~ 102.3 |
六輕聯貸己-1 項, 購置國產機器設備 |
註2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94.6~ 104.6 |
六輕四期甲項,購 置廠房及附屬設備 |
註3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94.6~ 104.6 |
六輕四期乙項,購 置國產、進口機器 設備 |
註3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94.6~ 104.6 |
六輕四期丙項,購 置自動化機器設備 |
註3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94.6~ 104.6 |
六輕四期丁項,購 置防治污染設備 |
註3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彰化銀行 | 101.8~ 104.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大眾銀行 | 101.8~ 104.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台灣銀行 | 101.8~ 104.5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台灣銀行 | 101.8~ 103.7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台灣銀行 | 100.8~ 103.7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玉山銀行 | 101.8~ 104.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華南銀行 | 101.8~ 103.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兆豐銀行 | 101.8~ 103.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39
| 長期借款 契約 |
中國輸出入銀行 | 101.7~ 106.7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 長期借款 契約 |
日盛銀行 | 100.8~ 102.7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中國信託銀行 | 101.12~ 103.12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中國信託銀行 | 101.8~ 103.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長期借款 契約 |
台新銀行 | 101.8~ 103.8 |
改善財務結構及充 實營運資金 |
無 |
-
註1:製程重要設備不允許任意更改放大。
-
註2:授信存續期間,借款人各年度之年底負債比率應維持150%以下,流動 比率應維持120%以上,均以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為準。
-
註3:授信存續期間,借款人各年度之年底負債比率應維持150%以下,流動 比率應維持100%以上,均以年度會計師財務簽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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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
(一)資金來源
-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不適用。
-
2.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2,000,000 仟元。
-
3.資金來源:發行公司債不超過新台幣12,000,000 仟元。
-
4.新增、汰舊換新機器設備預計安置地點:不適用。
-
5.計畫項目、運用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 成日期 |
所需 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102 年度 | 103 年度 | |||||
| 第2 季 | 第3 季 | 第4 季 | 第1 季 | |||
| 償還債務 | 102年 第2季 |
5,000,000 | 5,000,000 | 0 | 0 | 0 |
充實營運 資金 |
7,000,000 | 7,000,000 | 0 | 0 | 0 |
- 註1:計畫項目請先依下列項目分類後,再列明細項目:
- (1)新建擴建、汰舊換新廠房設備(2)償還債務(3)充實營運資 金(4)轉投資國內或海外事業(5)購併他公司(6)其他
-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應依公司法第248 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
-
1.本次第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辦法
-
債券名稱: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 通公司債(以下稱「本公司債」)。
-
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以下同)壹佰貳億 元整。
-
票面金額:壹佰萬元壹種。
-
發行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以不超過十年期為原則。
-
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固定年利率2.0%為原則。
-
還本方式:本公司債依發行年期為到期一次還本或分次還本。
-
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 乙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 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 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 不另計付利息。
-
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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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登錄。
-
受託人:本公司債由臺灣銀行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 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 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 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 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 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
-
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臺灣銀行營業部代理還本付息 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 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 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
承銷機構: 無。
-
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 者外,按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規定辦理。
-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詳見附件九。
-
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詳見第45 頁。
-
前已募集公司債之未償還餘額:新台幣49,000,000 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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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詳見第24 頁。
-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 226,447,897 仟元。
-
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詳見附件六。
-
發行保證人:無。
-
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 或現狀:無。
-
董事會議事錄:詳見附件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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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銀行:華銀民生分行,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 號。
-
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
2.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 進行評等,應揭露信用評機構所出具之信用評等報告:(請參閱第 58 頁)
(三)本次計劃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
1.可行性、必要性、合理性
-
可行性:本公司債採未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方式募集,將洽 特定投資人認購,以確保本次資金募集之完成,故本次 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
必要性:考量本公司透過發行公司債所募得資金係屬公司之中長 期負債,相較來自銀行貸放之借款,實有助於提升公司 資金運用之穩定性,除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後可降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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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調度風險外,並可將銀行借款額度保留以備隨時支 應資金需求,進而提升公司未來之資金調度彈性,降低 景氣循環對本公司籌資及理財活動之衝擊,且若以銀行 再融資方式償還到期之負債,未來利率上揚時勢必將面 臨更高之利息負擔;此外,考量目前市場之中長期資金 仍處低檔,本次發行公司債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固定年利 率2.0%為原則,用以償還銀行借款預計可節省利息費用 約新台幣38,850 仟元,因而本次募資有其必要性。
-
合理性:預期國內外經濟將穩定復甦,利率將緩步走高,為健全 財務結構並取得穩定且較低之中長期資金成本,本公司 發行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係採固定利 率,且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固定年利率2.0%為原則,相較 於其他籌資工具,發行公司債總成本較低,且募集資金 較便利,且故發行此公司債應屬合理。
-
2.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 影響
-
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
一般上市、上櫃公司較常採用之財務調度方式,包括普通股或特 別股現金增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國內外轉換公司債、 普通公司債及銀行貸款等,茲將各籌資方式利弊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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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主要發行條 件及成本 |
有利因素 | 不利因素 |
|---|---|---|---|
| 1.銀行借 款或發 行銀行 承兌匯 票 |
貸款利率約 為0.8%~ 2.5% |
1.資金調度運用彈性較大。 2.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的利 潤。 3.程序簡便,公司取得資金迅速。 4.債息可產生節稅效果。 |
1.利息負擔較重,將使負債 增加。 2.財務結構惡化,致競爭力 下降。 3.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 提供擔保品。 4.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
| 2.發行公 司債 |
票面利率 1.2%~1.8% ,發行成本 在1%以下 |
1.每股盈餘無被稀釋之顧慮。 2.公司債債權人不會對公司經營之 掌控帶來潛在威脅。 3.可取得中、長期穩定之資金。 4.債息列為費用,有節稅效果。 |
1.利息負擔較重,將侵蝕公 司獲利。 2.債期屆滿後,公司將即面 臨還債之資金壓力。 |
| 3.發行轉 換公司 債 |
票面利率約 為0%之間, 發行成本在 1%~2%之間 |
1.因其附有轉換權利,一般票面利率 較低,資金募集成本亦較低。 2.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一般皆較 發行轉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時價 為高,相當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 票。 3.可避免股權急劇稀釋。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 負債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 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 壓力。 |
1.由於轉換公司債之轉換 權利屬於債權人,發行公 司較難以確認其長期資 金調度計畫。 2.目前市場流通性低,資金 募集較不易。 3.未全數轉換前,公司仍須 支付利息,財務結構無法 改善。 4.轉換公司債若到期時無 人轉換,或債權人要求贖 回時,公司將面臨較大資 金壓力。 |
| 4.發行海 外存託 憑證 (GDR 或 ADR) |
基本費用約 美金300 仟 元,另承銷 手續費約為 發行總額之 2.5% |
1.提升發行公司國際知名度。 2.發行價格一般趨近於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時點之普通股價格,可籌集 較多資金。 3.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可免增 資新股或老股釋出致國內籌碼膨 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4.可增加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 構。 |
1.公司國際知名度高低及 其產業未來展望將左右 資金募集計劃成功與否。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達 成規模經濟效益,募資額 度不宜過低。 3.外國人可直接投資國內 股市,對其吸引力降低。 |
| 5.現金增 資發行 新股 |
總募集金額 1% |
1.降低負債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減 少利息支出,提升競爭力,避免財 務風險。 2.募集成本較低,且流通性高,故投 資者接受程度較高。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10%~15%, 員工成為公司股東之一份子,可提 高員工對公司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4.無到期日,毋須面對還本之資金壓 力。 |
1.股本膨脹速度快,將直接 稀釋每股獲利。 2.對股權較不集中的公司 ,其經營權易受威脅。 3.股利無節稅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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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基於上述各項籌資方式分析,本公司以普通公司債籌集資金,掌 握長期資金來源,除可改善財務結構,亦可避免每股盈餘過度稀 釋,有助於未來業務競爭力之提昇,並降低營運風險。由於本次 發行普通公司債係用以償還債務,因借款利率差異不大,故節省 利息負擔亦不大,對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
(四)本次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
(五)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債務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貸款機構 | 利 率 (%) |
契約期間 | 原貸款 金額 |
102 年第2 季 | 102 年第2 季 | 102 年第3 季 | 102 年第3 季 |
|---|---|---|---|---|---|---|---|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
| 玉山銀行 | 1.500 | 三年 | 1,000,000 | 1,000,000 | 7,500 | ||
| 華南銀行 | 1.500 | 二年 | 1,500,000 | 1,000,000 | 7,500 | ||
| 彰化銀行 | 1.590 | 三年 | 3,000,000 | 3,000,000 | 23,850 | ||
| 合計 | 5,500,000 | 5,000,000 | 38,850 |
-
註:減少利息以年度計算,本次發行公司債新台幣120 億元,其中 50 億元將用於償還債務,預計可節省利息支出新台幣38,850 仟 元,降低財務利息負擔,且本公司債發行期限以不超過十年期 為原則屬長期借款,可提高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並改善 財務結構。
-
2.公司最近年度、預估申請年度及未來一年之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分 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年度 | 101 年度 | 102 年度 (預估) |
103 年度 (預估) |
|---|---|---|---|---|
| 營運資金 | 流動資產 | 119,618,362 | 129,661,028 | 129,206,508 |
| 流動負債 | 47,354,843 | 38,755,205 | 44,726,165 | |
| 長期負債 | 57,787,892 | 59,395,867 | 46,405,866 | |
| 財務結構 | 自有資金比率 | 65.89% | 69.02% | 71.23% |
| 負債比率 | 34.11% | 30.98% | 28.73% |
|
| 淨值/固定資產 | 433.47% | 508.57% | 662.84% |
|
| 長期資金/固定資產 | 544.01% | 629.93% | 710.90% |
|
| 償債能力 | 流動比率 | 252.60% | 334.56% | 288.88% |
速動比率 |
213.45% | 286.04% | 247.45% |
|
| 槓桿度 | 營運槓桿度 | 2.36 | 3.63 | 2.49 |
| 財務槓桿度 | 1.24 | 1.13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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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12 | 887,011 | 13,934,819 | 284,384 | 14,219,203 | 9,693,021 | 408,499 | 4,240,566 | 582,710 | 86,588 | 301,102 | 15,312,486 | 600,000 | 15,912,486 | (1,693,283) | (3,000,000) | 4,500,000 | 1,500,000 | 1,293,727 | ||||||||||||
|---|---|---|---|---|---|---|---|---|---|---|---|---|---|---|---|---|---|---|---|---|---|---|---|---|---|---|---|---|---|---|
| 102.11 | 1,387,751 | 15,220,229 | 310,631 | 15,531,560 | 10,064,236 | 408,645 | 4,624,122 | 575,432 | 86,269 | 273,597 | 16,032,301 | 600,000 | 16,632,301 | (1,100,741) | 887,010 | |||||||||||||||
| 102.10 | 1,060,814 | 17,084,104 | 323,655 | 17,407,759 | 9,951,868 | 408,426 | 4,309,648 | 571,014 | 87,271 | 252,595 | 15,580,822 | 600,000 | 16,180,822 | 1,226,937 | (1,500,000) | (1,500,000) | 1,387,751 | |||||||||||||
| 102.09 | 1,429,163 | 15,070,821 | 338,191 | 15,409,012 | 9,176,413 | 469,504 | 4,592,104 | 562,663 | 91,099 | 372,891 | 512,687 | 15,777,361 | 600,000 | 16,377,361 | (968,349) | 1,060,814 | ||||||||||||||
| 102.08 | 1,197,622 | 15,194,003 | 350,898 | 2,569,664 | 18,114,565 | 9,347,359 | 1,080,561 | 4,574,001 | 527,562 | 91,439 | 294,529 | 122,488 | 7,345,086 | 23,383,025 | 600,000 | 23,983,025 | (5,868,460) | 5,500,000 | 3,500,000 | 1,429,163 | ||||||||||
| 102.07 | 1,104,222 | 14,232,682 | 331,279 | 14,563,961 | 8,698,883 | 410,508 | 3,846,662 | 562,137 | 81,862 | 170,509 | 13,770,561 | 600,000 | 14,370,561 | 193,400 | (700,000) | (700,000) | 1,197,622 | |||||||||||||
| 102.06 | 700,004 | 15,939,069 | 325,287 | 14,784,274 | 31,048,630 | 9,211,654 | 554,156 | 4,393,220 | 524,140 | 84,761 | 370,727 | 1,015,750 | 16,154,411 | 600,000 | 16,754,411 | 14,294,219 | (8,700,000) | 12,000,000 | (17,790,001) | (14,490,001) | 1,104,222 | |||||||||
| 102.05 | 617,637 | 14,885,726 | 324,198 | 15,209,924 | 9,511,115 | 436,918 | 4,250,837 | 531,463 | 89,167 | 165,818 | 1,333,172 | 308,617 | 16,627,557 | 600,000 | 17,227,557 | (2,017,633) | (3,000,000) | 4,500,000 | 1,500,000 | 700,004 | ||||||||||
| 102.04 | 2,126,784 | 14,948,767 | 305,077 | 15,253,844 | 8,389,928 | 442,244 | 3,544,640 | 529,880 | 96,333 | 379,107 | 3,080,859 | 16,462,991 | 600,000 | 17,062,991 | (1,809,147) | 4,000,000 | (1,300,000) | (3,000,000) | (300,000) | 617,637 | ||||||||||
| 102.03 | 1,865,596 | 13,275,738 | 273,098 | 4,665,400 | 18,214,236 | 8,135,985 | 434,539 | 3,895,710 | 549,106 | 124,138 | 239,367 | 663,038 | 14,011,883 | 600,000 | 14,611,883 | 3,602,353 | (4,891,265) | 1,100,000 | (149,900) | (3,941,165) | 2,126,784 | |||||||||
| 102.02 | 1,146,178 | 12,597,671 | 298,601 | 2,000,000 | 14,896,272 | 8,860,859 | 443,667 | 3,604,378 | 407,977 | 113,680 | 158,716 | 13,589,277 | 600,000 | 14,189,277 | 706,995 | (1,487,577) | 900,000 | (587,577) | 1,865,596 | |||||||||||
| 102.01 | 1,783,038 | 13,506,700 | 275,647 | 13,782,347 | 8,135,574 | 431,440 | 3,358,373 | 514,415 | 132,940 | 345,269 | 2,302,756 | 1,800,000 | 17,020,767 | 600,000 | 17,620,767 | (3,838,420) | 2,801,560 | (200,000) | 2,601,560 | 1,146,178 | ||||||||||
| 項 目 | 期初現金餘額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應收帳款收現 | 應收票據收現 | 同業往來 | 其他收入 | 合 計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購料 | 薪資 | 製造費用 | 營業費用 | 財務費用 | 購置固定資產 | 長期投資 | 現金股利 | 同業往來 | 其他支出 | 合 計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 所需資金總額 | 餘額 | 融資淨額 | 短期借(還)款 | 短期票券 | 公司債發行 | 公司債(償還) | 長期借款(償還) | 合 計 | 期末現金餘額 |
46
| 103.12 | 732,903 | 16,981,678 | 346,565 | 17,328,243 | 9,983,150 | 433,700 | 4,893,988 | 588,934 | 86,588 | 137,078 | 16,123,438 | 600,000 | 16,723,438 | 604,805 | (790,001) | (790,001) | 1,147,707 | |||||||||||||
|---|---|---|---|---|---|---|---|---|---|---|---|---|---|---|---|---|---|---|---|---|---|---|---|---|---|---|---|---|---|---|
| 103.11 | 840,720 | 16,182,305 | 330,251 | 16,512,556 | 9,791,987 | 433,854 | 4,788,399 | 582,467 | 86,588 | 137,078 | 15,820,373 | 600,000 | 16,420,373 | 92,183 | (800,000) | (800,000) | 732,903 | |||||||||||||
| 103.10 | 929,785 | 16,334,877 | 333,365 | 16,668,242 | 9,220,425 | 569,911 | 4,465,204 | 578,101 | 86,588 | 137,078 | 15,057,307 | 600,000 | 15,657,307 | 1,010,935 | (1,700,000) | (1,700,000) | 840,720 | |||||||||||||
| 103.09 | 835,063 | 17,068,517 | 348,337 | 49,351 | 17,466,205 | 9,551,705 | 444,654 | 4,581,939 | 569,519 | 86,588 | 137,078 | 15,371,483 | 600,000 | 15,971,483 | 1,494,722 | (2,000,000) | (2,000,000) | 929,785 | ||||||||||||
| 103.08 | 762,740 | 17,709,823 | 361,425 | 8,640,194 | 26,711,442 | 9,697,028 | 1,107,165 | 4,727,668 | 526,166 | 86,588 | 137,078 | 15,057,426 | 31,339,119 | 600,000 | 31,939,119 | (5,227,677) | 4,700,000 | 4,700,000 | 835,063 | |||||||||||
| 103.07 | 998,154 | 16,719,662 | 341,218 | 17,060,880 | 9,989,850 | 568,152 | 4,952,811 | 561,815 | 86,588 | 137,078 | 16,296,294 | 600,000 | 16,896,294 | 164,586 | (1,000,000) | (1,000,000) | 762,740 | |||||||||||||
| 103.06 | 974,147 | 16,417,241 | 335,046 | 16,752,287 | 9,602,260 | 455,529 | 4,634,445 | 522,379 | 86,588 | 137,078 | 15,438,279 | 600,000 | 16,038,279 | 714,008 | (3,000,000) | 1,709,999 | (1,290,001) | 998,154 | ||||||||||||
| 103.05 | 715,682 | 16,362,298 | 333,924 | 16,696,222 | 10,077,623 | 463,872 | 4,547,982 | 530,064 | 86,588 | 137,078 | 2,094,550 | 17,937,757 | 600,000 | 18,537,757 | (1,841,535) | (3,000,000) | 4,500,000 | 1,500,000 | 974,147 | |||||||||||
| 103.04 | 940,389 | 13,397,230 | 314,229 | 13,711,459 | 8,641,626 | 469,528 | 4,072,806 | 528,540 | 86,588 | 137,078 | 13,936,166 | 600,000 | 14,536,166 | (824,707) | 715,682 | |||||||||||||||
| 103.03 | 765,281 | 13,783,255 | 281,291 | 14,064,546 | 8,395,064 | 461,346 | 4,261,690 | 547,672 | 86,588 | 137,078 | 13,889,438 | 600,000 | 14,489,438 | (424,892) | 940,389 | |||||||||||||||
| 103.02 | 711,936 | 13,070,418 | 307,560 | 13,377,978 | 8,096,685 | 375,373 | 4,224,874 | 404,035 | 86,588 | 137,078 | 13,324,633 | 600,000 | 13,924,633 | (546,655) | 765,281 | |||||||||||||||
| 103.01 | 1,293,727 | 14,193,527 | 289,664 | 14,483,191 | 7,909,641 | 1,855,047 | 4,563,967 | 512,661 | 86,588 | 137,078 | 15,064,982 | 600,000 | 15,664,982 | (1,181,791) | 711,936 | |||||||||||||||
| 項 目 | 期初現金餘額 | 加:非融資性收入 | 應收帳款收現 | 應收票據收現 | 同業往來 | 其他收入 | 合 計 | 減:非融資性支出 | 購料 | 薪資 | 製造費用 | 營業費用 | 財務費用 | 購置固定資產 | 長期投資 | 現金股利 | 同業往來 | 其他支出 | 合 計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 | 所需資金總額 | 餘額 | 融資淨額 | 短期借(還)款 | 短期票券 | 公司債發行 | 公司債(償還) | 長期借款(償還) | 合 計 | 期末現金餘額 |
47
-
4.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
(1)應收帳款:客戶已辦理授信者,依授信條件收取二至三個月票期, 未辦授信者以現金交易。
-
(2)應付帳款:以廠商交貨經檢驗或驗收合格辦理收料後,一週內整理 付款,逕匯廠商指定帳戶。
-
5.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資本支出計畫:請參閱第56 頁,102 年度及103 年度並無重大資本支出。
-
6.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請參閱第45 頁。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不適用。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不適用。
48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 - ( )財務分析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年度 分析項目 |
年度 分析項目 |
年度 分析項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97 年 | 98 年 | 99 年 | 100 年 | 101 年 | |||
| 財 務 結 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3.68 | 27.56 | 23.61 | 28.74 | 34.11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308.21 | 397.63 | 498.08 | 552.99 | 544.01 | ||
| 償 債 能 力 % |
流動比率 | 219.78 | 293.62 | 427.16 | 426.80 | 252.60 | |
| 速動比率 | 170.93 | 252.96 | 376.35 | 356.90 | 213.45 | ||
利息保障倍數 |
10.87 | 23.88 | 49.13 | 40.03 | 14.90 |
||
| 經 營 能 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7.71 | 16.59 | 17.01 | 16.52 | 15.20 |
|
| 平均收現日數 | 21 | 22 | 21 | 22 | 24 |
||
| 存貨週轉率(次) | 10.49 | 10.57 | 12.25 | 9.71 | 9.02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5.16 | 13.42 | 11.40 | 12.15 | 12.82 |
||
平均銷貨日數 |
35 | 35 | 30 | 38 | 40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2.42 | 2.32 | 3.21 | 3.48 | 3.31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67 | 0.50 | 0.57 | 0.55 | 0.50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6.75 | 9.75 | 14.22 | 10.75 | 4.57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9.18 | 13.58 | 18.74 | 14.23 | 6.27 |
||
| 占實收資本% 比率 |
營業利益 | 12.68 | 17.22 | 43.54 | 36.84 | 9.38 |
|
| 稅前純益 | 31.70 | 48.23 | 83.67 | 66.27 | 26.80 |
||
| 純益率(%) | 10.83 | 17.54 | 23.42 | 19.04 | 8.47 |
||
| 每股盈餘(元)(視註) | 3.22 | 4.50 | 7.44 | 5.84 | 2.40 |
||
| 現 金 流 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111.75 | 90.25 | 161.09 | 140.91 | 48.78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0.41 | 109.10 | 121.23 | 114.51 | 107.98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27 | 5.91 | 6.12 | -0.17 | -0.34 |
||
| 槓 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2.42 | 2.05 | 1.38 | 1.46 | 2.36 |
|
財務槓桿度 |
1.21 | 1.12 | 1.04 | 1.05 | 1.24 |
49
各項財務資料以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報資料計算。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
1.負債占資產比率101 年較100 年增加,主要係101 年短期借款增加6,837,850 仟元、應付短期票券增加8,198,406 仟元及一年內到期公司債增加2,999,050 仟元所致。
-
2.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流動負債增加18,354,142 仟 元所致。
-
3.利息保障倍數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101 年稅前淨利較100 年減少 24,157,621 所致。
-
4.資產報酬率及股東權益報酬率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100 年稅後損益較 100 年減少58.96%所致。
-
5.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受到歐債危 機蔓延擴大與美國經濟復甦蹣跚之影響,再加上中國大陸及印度等亞洲新興國 家經濟明顯降溫,全球經濟成長力道減緩,以致石化產品市場需求疲軟,本公 司主要石化產品之平均售價也均較去年度下跌,但原料乙烯平均成本卻反而上 漲,另丙烯平均成本雖下跌,惟相關產品售價跌幅更深,其中聚乙烯(PE)及 聚丙烯(PP)等產品售價甚至低於原料乙、丙烯成本,因無法完全轉嫁成本而 呈現虧損。此外,101 年麥寮廠區計有8 個生產廠配合經濟部要求分批停工接 受檢查及認證,造成產銷量減少,營業利益大幅萎縮,加上認列轉投資收益與 現金股利收入亦分別較100 年減少68 億元及26 億元,致使101 年稅前純益較 100 年衰退所致。
-
6.純益率及每股盈餘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101 年稅後損益較100 年減少 58.96%所致。
-
7.現金流量比率101 年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100 年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較100 年減少43.9%,且101 年流動負債較100 年增加63.3%所致。
註: 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股數計算。
-
財務分析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
1.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 額
-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
3.經營能力:
50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 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 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
- 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 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51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兩年度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 報告:請詳閱第87 頁。
-
(二)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請詳閱第99 頁。
-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無。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
- (一)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書刊印日止,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 事: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
- (一)財務狀況
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 未來因應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01 年度 |
100 年度 | 差異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119,618,362 | 123,797,428 | -4,179,066 | -3.4 |
| 基金及長期投資 | 160,609,001 | 154,021,569 | 6,587,432 | 4.3 |
| 固定資產 | 52,280,058 | 53,964,302 | -1,684,244 | -3.1 |
| 無形資產 | 172,571 | 458,447 | -285,876 | -62.4 |
| 其他資產 | 11,247,106 | 6,301,235 | 4,945,871 | 78.5 |
| 資產總額 | 343,927,098 | 338,542,981 | 5,384,117 | 1.6 |
| 流動負債 | 47,354,843 | 29,005,799 | 18,349,044 | 63.3 |
| 長期負債 | 57,787,892 | 57,159,314 | 628,578 | 1.1 |
| 其他負債 | 12,163,895 | 11,122,395 | 1,041,500 | 9.4 |
| 負債總額 | 117,306,630 | 97,287,508 | 20,019,122 | 20.6 |
| 股本 | 61,209,046 | 61,209,046 | 0 | - |
| 資本公積 | 12,829,549 | 12,829,721 | -172 | 0 |
| 保留盈餘 | 109,456,742 | 119,277,840 | -9,821,098 | -8.2 |
| 股東權益總額 | 226,620,468 | 241,255,473 | -14,635,005 | -6.1 |
說明:
-
1.無形資產減少62.4%:主要係技術合作費用攤提145,911 仟元及101 年ECH 和解金攤銷139,965 仟元所致。
-
2.流動負債增加63.3%及負債總額增加20.6%:主要係短期借款增加 6,837,850 仟元、應付短期票券增加8,198,406 仟元及一年內到期公 司債增加2,999,050 仟元所致。
52
(二)財務績效
最近二年度營業收入、營業純益及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 項目 101 年度 100 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 比例% 營業收入總額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173,143,020 108,216 187,668,319 65,005 -14,525,299 43,211 -7.74 66.47 營業收入淨額 173,034,804 187,603,314 -14,568,510 -7.77 營業成本 158,252,452 155,840,930 2,411,522 1.55 營業毛利 14,782,352 31,762,384 -16,980,032 -53.46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 11,513 12,653 -1,140 -9.01 營業毛利淨額 14,793,865 31,775,037 -16,981,172 -53.44 營業費用 9,049,609 9,226,147 -176,538 -1.91 營業利益 5,744,256 22,548,890 -16,804,634 -74.53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12,115,589 21,309,808 -9,194,219 -43.15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1,455,322 3,296,554 -1,841,232 -55.85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16,404,523 40,562,144 -24,157,621 -59.56 減:所得稅費用 1,742,003 4,837,686 -3,095,683 -63.99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14,662,520 35,724,458 -21,061,938 -58.96 |
||||
| 年度 項目 |
101 年度 |
100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 比例% |
| 營業收入總額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聯屬公司間已(未)實現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減: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
173,143,020 108,216 173,034,804 158,252,452 14,782,352 11,513 14,793,865 9,049,609 5,744,256 12,115,589 1,455,322 16,404,523 1,742,003 14,662,520 |
187,668,319 65,005 187,603,314 155,840,930 31,762,384 12,653 31,775,037 9,226,147 22,548,890 21,309,808 3,296,554 40,562,144 4,837,686 35,724,458 |
-14,525,299 43,211 -14,568,510 2,411,522 -16,980,032 -1,140 -16,981,172 -176,538 -16,804,634 -9,194,219 -1,841,232 -24,157,621 -3,095,683 -21,061,938 |
-7.74 66.47 -7.77 1.55 -53.46 -9.01 -53.44 -1.91 -74.53 -43.15 -55.85 -59.56 -63.99 -58.96 |
說明:
-
1.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減少55.85%,主要係100 年認列南科公司持股減損損失 2,251,150 仟元所致。
-
2.營業毛利、營業利益及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減少,主要係受到歐債危機蔓延 擴大與美國經濟復甦蹣跚之影響,再加上中國大陸及印度等亞洲新興國家經濟 明顯降溫,全球經濟成長力道減緩,以致石化產品市場需求疲軟,本公司主要 石化產品之平均售價也均較去年度下跌,但原料乙烯平均成本卻反而上漲,另 丙烯平均成本雖下跌,惟相關產品售價跌幅更深,其中聚乙烯(PE)及聚丙烯 (PP)等產品售價甚至低於原料乙、丙烯成本,因無法完全轉嫁成本而呈現虧 損。此外,101 年麥寮廠區計有8 個生產廠配合經濟部要求分批停工接受檢查 及認證,造成產銷量減少,營業利益大幅萎縮,加上認列轉投資收益與現金股 利收入亦分別較100 年減少68 億元及26 億元所致。
53
- 3.營業毛利變動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目 | 前後期增減 變動數 |
差異原因 | 差異原因 | ||
|---|---|---|---|---|---|
| 售價差異 | 成本價格 差異 |
銷售組合 差異 |
數量差異 |
||
| 營業毛利 | -16,981,171 | -22,723,794 | 4,361,334 | 111,132 | 1,270,157 |
-
說明:101 年營業毛利較100 年減少,主要係本公司主要石化產品之平均售價 也均較去年度下跌,但原料乙烯平均成本卻反而上漲,另丙烯平均成本 雖下跌,惟相關產品售價跌幅更深,其中聚乙烯(PE)及聚丙烯(PP) 等產品售價甚至低於原料乙、丙烯成本,因無法完全轉嫁成本而呈現虧 損。此外,101 年麥寮廠區計有8 個生產廠配合經濟部要求分批停工接 受檢查及認證,造成產銷量減少所致。
-
4.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展望102 年度,由於歐債危機已稍趨緩和,且全球主要經濟體歐美日等國家均 採取量化寬鬆貨幣政策提振經濟,加上大陸於新政治領導階層接班後,可望持 續推動擴大內需政策以刺激景氣增長,預期全球經濟景氣可望脫離101 年低潮 邁向成長。再依據CMAI 預估,102 年全球乙烯新增產能約470 萬公噸,主要 集中於大陸、新加坡及伊朗,需求方面若以全球乙烯需求成長是GDP 成長的1 倍估算,亦將增加4 佰多萬公噸,全球乙烯供需尚稱平衡。由於預期102 年中 東地區除伊朗外將無新增乙烯產能,擴建計畫已有節制,然而伊朗受歐美國家 經濟制裁,出口受限,因此過去中東地區挾低成本天然氣原料,大量生產石化 產品銷往亞洲之數量,在未來幾年將不再提高,對石化產品市場之影響最壞將 僅止於此;美國雖受惠頁岩氣開採技術突破,天然氣成本低廉,所生產石化產 品極具競爭力,但歐美石化產品售價較亞洲地區高,美國業者將以銷售南美洲 及歐洲市場為主,對亞洲市場影響相對較低,再加上大陸投入基礎建設及推動 鄉村「城鎮化」、太陽能城鄉化等擴大內需政策,預期可帶動石化產品需求增 長,因此整體石化景氣可望較101 年逐漸好轉。不過歐債危機能否順利化解、 中國大陸及印度等新興國家經濟成長能否恢復增速及中東地緣政治風險對油 價走勢影響等,皆是影響全球經濟前景之不確定因素,未來仍應審慎因應。 新的一年,由於本公司已無經濟部停工檢查及第三者認證作業,加上麥寮SAP 廠投產,且重新檢討延長工廠歲修週期,各廠開工率可望較101 年提高。不過, 面對全球經濟成長遲緩之嚴峻挑戰,本公司除再重新檢討各項資本支出及專案 改善案件進行之必要性外,並將加強控管現金流量與撙節各項費用支出。此 外,也將持續整合生產、銷售及研發之營運策略,加強與同業技術交流,並定 期檢討各產品長短期發展目標與因應對策,以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並拓展市
54
場,同時落實各廠區製程管線設備巡檢與改善,提升製程安全與工安品質,並 持續推動寧波二期、福欣不銹鋼廠、越南河靜鋼廠及美國德州四期等投資計 畫,希冀藉由貫徹上述各項營運措施,以強化經營體質,期使本公司能克服難 關,進而締造良好業績。102 年預期銷售數量如下:(含內撥量)
| 產品名稱 | 單位 | 銷售量 |
|---|---|---|
| 聚氯乙烯 | 公噸 | 1,201,000 |
| 液碱 | 公噸 | 1,338,202 |
| 高密度聚乙烯 | 公噸 | 480,300 |
| 聚乙烯醋酸乙烯酯 | 公噸 | 208,400 |
| 線性低密度聚乙烯 | 公噸 | 224,400 |
| 丙烯腈 | 公噸 | 269,720 |
| 環氧氯丙烷 | 公噸 | 85,800 |
| 甲基丙烯酸甲酯 | 公噸 | 83,350 |
| 甲基第三丁基醚 | 公噸 | 174,000 |
| 丙烯酸酯 | 公噸 | 232,900 |
| 亞克力棉 | 公噸 | 44,702 |
| 碳素纖維 | 公噸 | 3,495 |
| 正丁醇 | 公噸 | 246,954 |
| 聚丙烯 | 公噸 | 361,132 |
(三)現金流量
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 現金流動性分析:
- 1.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 餘 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 流出量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1,022,948 | 23,099,723 |
22,339,636 | 1,783,038 | - | - |
-
(1)營業活動:本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23,099,726 仟元,主要係 本期損益14,662,520 仟元及不影響現金流出之折舊費用 7,251,757 仟元所致。
-
(2)投資活動:本年度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出16,610,497 仟元,主要係 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2,250,000 仟元、新增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 4,186,197 仟元及購置固定資產5,748,902 仟元、其他資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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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2,588 仟元所致。
-
(3)融資活動:本年度融資活動淨現金流出5,725,245 仟元,主要係現 金股利發放24,456,215 仟元、償還長期借款23,883,110 仟元及償 還公司債60 億元、發行公司債20,945,275 仟元、舉借長期借款 12,600,000 仟元及增加短期借款6,837,850 仟元與應付短期票券 8,198,406 仟元所致。
-
2.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
(1)最近年度無現金不足額情形。
(2)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 年度 項目 |
101 年 | 100 年 | 增(減)比例% |
|---|---|---|---|
| 現金流量比率 | 48.78% | 140.91% | -65.38%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107.98% | 114.51% | -5.70%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0.34% | -0.17% | -100.00% |
-
說明:本年度現金流量比率、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比率及現金再投資 比率較上期減少,主要係101 年度營業活動淨金流量較100 年度減少18,076,057 仟元所致。
-
3.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 餘 額 |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現 金流出量 |
預計現金 剩餘(不足) 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1,783,038 | 13,862,222 | 60,226,750 | (44,581,490) | - | 44,613,167 |
-
(1)雖然102 年發放現金股利較101 年減少,惟預計102 年度全球景氣 趨緩且市場充滿不確定性,加上仍有新增擴建、轉投資支出、償還 公司債及長期借款等現金流出,故預計未來1 年現金將不足。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收回同業往來款、發行 公司債或辦理長期借款支應。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計畫項目 | 實際或預期 之資金來源 |
實際或預期 完工日期 |
所須資金 總額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實際或預定資金運用情形 |
|---|---|---|---|---|---|---|---|
| 101年度 | 102年度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 麥寮高吸水 性樹脂擴建 工程 |
營運資金 | 101.12.15 | 2,327,071 | 824,872 | 87,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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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港SAP 廠 產能提升及 新建倉庫工 程 |
營運資金 | 102.10.31 | 147,468 | 61.856 | 85,612 | ||
|---|---|---|---|---|---|---|---|
註:若預期未來舉債及增資之相對資金成本或舉債及增資政策將有重大變動時, 應加以說明。
2.預期可能產生效益
- 預計可增加之產銷量、值及毛利
| 單位:公噸;新台幣仟元 銷售量 銷售值 毛利 40,000 2,366,633 307,662 10,000 591,658 76,915 |
單位:公噸;新台幣仟元 銷售量 銷售值 毛利 40,000 2,366,633 307,662 10,000 591,658 76,915 |
單位:公噸;新台幣仟元 銷售量 銷售值 毛利 40,000 2,366,633 307,662 10,000 591,658 76,915 |
|||
|---|---|---|---|---|---|
| 年度 | 項 目 |
生產量 | 銷售量 | 銷售值 | 毛利 |
| 102 | 麥寮高吸水性樹脂SAP 擴建工 程 |
40,000 | 40,000 | 2,366,633 | 307,662 |
| 102 | 新港SAP 廠產能提升及新建倉 庫工程 |
10,000 | 10,000 | 591,658 | 76,915 |
-
其他效益說明(如產品品質、污染防治、成本減少等):無。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 投資計畫: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說明 項目 |
金額 |
政策 |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畫 | 未來其他 投資計畫 |
|---|---|---|---|---|---|
| 南亞科技公司 | 2,250,000 | 長期投資 | DRAM產業受供過求及售價低 影響仍產生虧損 |
南科決定轉型 並再造: 1.與美光公司 協商終止共 同研發及轉 投資公司華 亞科產能讓 予美光。 2.提升30 奈米 產能。 3.漸由標準型 轉為利基型 產品,並延 長設備耐用 年限。 4.進行組織及 人力精簡。 |
無 |
| 天龍投資公司 (福建福欣特 殊鋼公司) |
748,000 |
長期投資 | 建廠中 | 無 | 依該公司建廠進 度分次投資 |
| 台塑河靜鋼鐵 公司 |
3,438,197 | 長期投資 | 建廠中 | 無 | 依該公司建廠進 度分次投資 |
- (六)其他重要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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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特別記載事項
-
一、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 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無。
-
二、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進行評等者,應揭露該信用評等機 構所出具之評等報告:詳見附件十七,並摘要如下。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塑102-1 期上限新台幣120 億元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獲「twAA-」評等
中華信用評等公司(中華信評)今天授予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塑 ;twAA-╱負向╱twA-1+)即將發行之102-1期、規模上限新台幣120億元無擔保 普通公司債的債務發行評等為「twAA-」。台塑102-1期公司債的發行年期與金額 分別為:不超過十年期、不超過新台幣120億元。台塑此次發行之無擔保普通公 司債將依發行年期為到期一次還本或分次還本。
-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無。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無。
-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請詳閱第65 頁。
-
六、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 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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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5(A)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註1) |
實際出席 次數B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註2) |
備註 |
|---|---|---|---|---|---|
| 董事長 | 李志村 | 5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常務董事 | 台化公司王文淵 | 4 | 0 | 8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常務董事 | 南亞公司王瑞華 | 5 | 0 | 8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常務董事 | 台塑石化王文潮 | 3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
顏慶章 | 1 | 0 | 50.00 | 舊任、1010619 改選 |
| 獨立董事 | 魏啟林 | 1 | 0 | 50.00 | 舊任、1010619 改選 |
| 獨立董事 | 王得山 | 5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楊兆麟 | 2 | 0 | 100.00 | 舊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王雪紅 | 1 | 0 | 2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弘通公司張宇睿 | 3 | 0 | 6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林健男 | 5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柯吉郎 | 2 | 0 | 100.00 | 舊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黃宗敬 | 5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林振榮 | 5 | 0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張子峯 | 4 | 0 | 8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
魏啟林 | 2 | 1 | 66.67 | 新任、1010619 改選 |
| 獨立董事 | 吳清基 | 3 | 0 | 100.00 | 新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程成忠 | 3 | 0 | 100.00 | 新任、1010619 改選 |
| 董事 | 蕭文欽 | 3 | 0 | 100.00 | 新任、1010619 改選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 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 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 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101 年3 月20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瑞華、楊兆麟、林健男、黃宗敬等6 人。 (2)議案內容:訂定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方式。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2.101年3月20 日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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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瑞華等3 人。
-
(2)議案內容:增加投資越南「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1 億7,000 萬美元。
-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增資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 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3.101 年5 月2 日董事會
-
(1)董事姓名:王得山。
-
(2)議案內容:審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審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故迴 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4.101 年6 月19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瑞華、王文潮、林健男等5 人。
-
(2)議案內容:訂定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方式。
-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
5.101 年6 月19 日董事會
-
(1)董事姓名:李志村、林健男、林振榮等3 人。
-
(2)議案內容:為大陸「台塑聚乙烯(寧波)有限公司」出具承諾函。
-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為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之公司 出具承諾函,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
6.101 年6 月19 日董事會
-
(1)董事姓名:王得山、吳清基等2 人。
-
(2)議案內容: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委任上述董事擔任薪資報酬 委員會成員,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7.101 年6 月19 日董事會
-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文潮、林健男等4 人。
(2)議案內容:向關係人台朔重工(股)公司及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訂購設備。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向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之公司 訂購設備,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8.101 年8 月27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瑞華、王文潮、林健男等5 人。 (2)議案內容:訂定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方式。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9.101 年8 月27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文淵、王文潮、林健男等4 人。 (2)議案內容:向關係人台朔重工(股)公司訂購設備。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向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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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設備,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10.101 年8 月27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魏啟林、王得山、吳清基。 (2)議案內容:擬定現任董事、監察人報酬。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上述董事薪酬,故迴避討論 並未參與表決。 11.101 年8 月27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 (2)議案內容:擬定本公司董事長薪酬。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董事長薪酬,故迴避討論並 未參與表決。 12.101 年12 月24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 (2)議案內容:辦理大陸「福建福欣特殊鋼有限公司」增資5,000 萬美元。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增資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 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13.101 年12 月24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瑞華、林健男等3 人。 (2)議案內容:訂定資金貸與之對象、金額及計息方式。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將資金貸與上述董事擔任董 事職務之公司,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14.101 年12 月24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王瑞華。 (2)議案內容:參與南亞科技(股)公司私募現金增資。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參與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 之公司辦理私募現資,故迴避討論並未參 與表決。 15.101 年12 月24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王瑞華等2 人。 (2)議案內容:捐贈長庚大學。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討論捐贈予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 務之學校,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16.101 年12 月24 日董事會 (1)董事姓名:李志村、林健男等2 人。 (2)議案內容:向關係人台朔重工(股)公司及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訂購設備。 (3)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因本案係向上述董事擔任董事職務之公司 訂購設備,故迴避討論並未參與表決。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
61
-
1.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均依照法令、公司章程規定及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所有董事除 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專業知識、技能及素養外,均本著忠實誠信原則及注意義務, 為所有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
2.本公司除已選任獨立董事3 名外,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 及強化管理機能,依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經100 年8 月2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 資報酬委員會,並分別於101 年8 月7 日及12 月5 日召開2 次會議,擬定董事及監察 人薪酬、董事長薪酬,審查經理人薪資標準與結構、考核制度、101 年調薪幅度、101 年度年終獎金發放標準,並修訂年終獎金及紅利發給辦法、101 年度各職等級本薪上 限,以落實公司治理。
-
3.本公司除定期辦理自行檢查董事會之運作情形,強化董事會職能外,內部稽核人員亦 對董事會之運作情形作成稽核報告,以符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
-
註1:董事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
註2:(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 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 欄註明該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 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62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5(A)次,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列席 次數(B) |
實際列席率(%) (B/A)(註) |
備註 |
|---|---|---|---|---|
| 監察人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何秋風 | 5 | 10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監察人 | 何敏廷 | 3 | 6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監察人 | 吳國雄 | 4 | 80.00 | 連任、1010619 改選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監察人透過公司發言人為窗口,作為與員 工、股東溝通之管道,歷年來運作順暢,頗能協助監察人發揮監督功能。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 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本公司召開董事會均請監察人能列席參加,故本公 司於董事會中報告財務、業務之進行狀況或稽核主管報告內部稽核之查核結果 等,監察人均可於會中表示意見。又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告亦均送請監察人核 簽,監察人於查閱財務報告時若有意見表示,除先由會計主管說明解釋外,亦可 進一步與會計師溝通。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 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註:
-
*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 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 該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 次數計算之。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請詳閱 第66 頁。
-
(四)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請詳閱第73 頁。
-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請詳閱第75 頁。
-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請詳閱第81 頁。
-
(七)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查詢方式: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守則。
63
-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 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 102 年3 月31 日 | ||||
|---|---|---|---|---|
| 職稱 | 姓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 | - | - | - | - |
-
註:所稱公司有關人士係指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 主管及研發主管等。
-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為遵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 年10 月28 日證期一字第 0930005101 號函及台灣證券交易所93 年11 月11 日台證上字第0930028186 號函規定,訂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理人道德行為準則」,請詳閱第8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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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申報案件檢查表
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募集與發行102 年度第1 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發行張數上限壹萬貳仟張,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壹佰貳拾 億元,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經本會計師採取 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複核意 見。
依本會計師意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案 件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中華民國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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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3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9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4~18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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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 本公司除設有發言人隨時接受股東建言或說明疑 慮外,並有總經理室各機能組幕僚人員全力支 援,對股東的建言或疑慮深入了解並檢討後,提 出讓股東滿意的口頭或書面答覆。 本公司對持股5%以上股東及擔任董監事、經理人 持股有增減或抵押變動情形,均隨時注意掌握。 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10%以上股東部份,每月 均依規定輸入證期局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公開揭 露。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均實施利潤中心管理,各公 司人員及財產管理權責均明確劃分,並無非常 規交易及經理人互相兼任情形。 財務往來係依市場利率行情加碼計息,每年依 業務往來需要重新評估設定貸與金額。對單一 企業之背書保證亦訂有保證範圍及額度限制。 對往來銀行,客戶及供應商,整體企業作綜合 風險考量,並可透過電腦查核各公司對同一客 戶之授信及停止對同一供應商之付款,以降低 損失。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間之關係人交易管理、背書 保證、資金貸與等皆訂有辦法加以控管,另依 金管會「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 準則」,訂有「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作業, 落實對子公司風險控管機制。 |
| 項目 |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 等問題之方式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 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 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 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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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4條規定。 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對執業會計師及雇用人員 每年均要求需自我申報與客戶之「超然獨立聲明 書」,以維持其查核簽證之獨立超然及公正性。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1-52條規定。 |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7條規定。 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54-58條規定。 |
|---|---|---|---|
| 運作情形 | 本公司已於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以候選人提名 制選任獨立董事3名,分別為魏啟林、王得山、吳 清基,符合金管會證期局有關獨立董事之規範。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為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 所,簽證會計師與本公司無利害關係,具有專業 性與獨立性。 |
本公司視不同情況,責成總經理室與利害關係人 溝通,且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擔任對外溝通 管道。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設有電話及電子郵件之詳細聯 絡資訊,另亦設有發言人電子信箱及投資人電子 信箱由專人負責處理,以便利害關係人視不同狀 況能有與公司溝通之管道。 |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公司網站,並於投資人關係 項下揭露相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網址為:www.fpc.com.tw。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並於總經理室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並提供予 發言人及相關業務部門解答利害關係人及主管機 關之查詢。 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及企業雜誌等資訊均已於 網站揭露。 |
| 項目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 性之情形 |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之情形 |
四、資訊公開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財務 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 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 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 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 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 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 置公司網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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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1.符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8-1條規定。 2.本公司透過薪酬委員會及股東會選任之監察 人,可有效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惟有關公司治理精神包含於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辦法中,並已切實執行,控管功能尚 稱健全。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 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 情形等): (一)員工權益:本公司極力追求和諧的勞資關係,並且重視員工表達意見的權利,我們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箱, 並在企業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箱,各意見箱都指定專人進行瞭解及回覆,以暢通員工意見溝通管道。同時,各工會定期 召開的理監事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加,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意見;在重大勞資議題上,本企業更優先聽 取工會意見,並由最高階層主管與工會座談協商,以達成共識,確保勞資關係和諧及企業永續發展。 (二)僱員關懷:為照顧員工身心健康,公司每年均編列預算由長庚醫院為員工實施健康檢查,並且在法令規定的檢查項目之外, 主動為員工增加甲型胎兒蛋白及癌胎胚抗原等癌症篩選項目檢查,讓員工瞭解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愛護與強化自己的身體 健康。在員工最密切的飲食方面,公司對於餐廳使用的食材來源、驗收儲存、用水安全衛生、供膳人員與餐廚清潔作業、 食品與餐具洗淨檢驗等作業都透過衛生健康相關規範加以遵循辦理,以確保員工的飲食衛生安全。 (三)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股務部門,作為公司與股東之橋樑,在公司資訊透明度方面,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專區」, 提供投資人相關資訊。為維繫與投資人之良好關係,本公司已設置發言人制度,提供與股東及法人投資機構之連繫窗口, 另除參與國內外券商舉辦之投資論壇外,並不定期與國內外投資人進行一對一說明會。 (四)供應商關係:本公司的採購發包作業,主要精神在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尋找優良的廠商,以合理的價格,適時提供 適質、適量之設備、材料或工程,以配合各部門擴建或營運之需求。 |
|---|---|---|---|
| 運作情形 | 1.本公司經100年8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 薪資報酬委員會,符合金管會有關薪酬委員會 規範。 2.本公司未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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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五、公司設置提名或其他各類功 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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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1.公開公平的採購發包機制:本公司以「公開招標」方式,透過台塑網電子交易平台採購發包系統,線上提供廠商詢價、報 價、議價、訂單、交貨、付款進度查詢等多項作業功能,所有資訊皆透過電子憑證加密和防火牆管制,嚴格確保所有往來 資料的安全性。廠商透過網際網路不受時空限制,隨時隨地可以查看詢價案件,並進行報價,大幅提升了作業效率、節省 時間與金錢,同時也降低了營業成本,增加銷售利潤。所有詢價案件經電腦開標後,以報價最低且交期、品質符合之廠商 優先採購發包,以構成買者、賣者雙方都能在和諧氣氛下,合理達成雙方之目的。 2.健全的廠商管理:為穩定用料品質及交期,並確保施工品質及進度,本公司透過健全的廠商管理和評核,所有廠商登記加 入時必須經過評鑑分級,另廠商交貨(工程)逾期、品質不良、違反工安規定者,將自動列入評核記錄,藉以汰換不良廠 商,並培養長期優良廠商,達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係。 3.電子交易達成雙贏:本公司結合多年來完善的ERP電腦管理制度,及數字化、公開化、透明化的網路採購發包機制,建構 一個優質、安全、便利、快速之電子交易環境,進而由內而外擴大延伸至其他垂直及水平產業,與所有企業共同分享e世 代「台塑經驗」。目前結合本公司上下游供應鏈體系,擁有超過一萬家之供應商與協力廠商,於此電子交易平台共同分享 公開化交易帶來的商機與經濟利益。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除了在本業上持續精進向上,追求良好經營績效,盡力達成「照顧員工、服務客戶、回饋股東」 的使命,故對股東、對客戶、對供應商、對員工及社會都肩負著一份妥善照顧的承諾。除遵守法律及商業道德規範,與國 際接軌提升競爭力,創造股東權益,並供應穩定、物美價廉的產品,以工業與環保並重為期許,朝向生態工業區發展,推 動綠建築及採購綠色節能原料及用品,積極廣植樹林,重視各項社會問題,投入適合企業參與之社區及社會公益事業,為 社會增添關懷與溫暖。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魏啟林 101/06/14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含證券法規)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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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進修時數 | 3.0 | 3.0 | 3.0 | ||
| 進修課程名稱 |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 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含證券法規) | ||
| 運作情形 | |||||
| 進修主辦機構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
| 進修日期 | 101/11/16 | 101/11/16 | 101/06/14 | ||
| 姓名 | 李志村 | 王文淵、王文潮、 王瑞華 |
魏啟林 | ||
| 項目 | |||||
| 職稱 | 董事長 | 常務董事 | 常務董事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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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監察人 何敏廷、吳國雄、 何秋風 101/11/16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3.0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1.風險管理機制 A.本公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均由總管理處財務部統一辦理,為落實衍生性商品之交易與交割作業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之風險控管原則,本集團於財務部內分設外匯交易組與風險管理組。外匯交易組於商品交易訂約後,由風險管理組與 各金融機構雙向複核當日之交易明細內容,並執行後續相關之交割作業。一旦發現交易異常,則須立即擬訂處理對策, 呈報財務部最高主管核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B.為避免因交易對象之信用異常而產生違約風險,以長期信用評等等級為指標,依據所承作金融商品之風險與期間,明 訂不同之可交易對象信用等級範圍,並每半年複核一次,以避免因違約風險之發生而蒙受損失。 C.本公司獨立於總管理處財務部外分設內部稽核部門,不定期檢核財務部各項避險交易之成效與允當性,作成稽核報告 呈報董事會授權之總管理處總(副總)經理核准後,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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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進修時數 | 3.0 | 3.0 | 3.0 | 3.0 | 3.0 | ||
| 進修課程名稱 |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職能說明及座談 會 |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 董事與監察人(含獨立)實務進階 研討會【董監事營業秘密與競業禁 止】 |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 董監事與經理人之權責與分工 | ||
| 運作情形 | |||||||
| 進修主辦機構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 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
| 進修日期 | 101/05/18 | 101/11/16 | 101/11/02 | 101/11/16 | 101/11/16 | ||
| 姓名 | 王得山 | 吳清基 | 張宇睿 | 林健男、黃宗敬、 林振榮、張子峯、 程成忠、蕭文欽 |
何敏廷、吳國雄、 何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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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 |||||||
| 職稱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監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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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2.交易策略擬訂 本公司避險交易策略之擬訂,乃由財務部外匯交易組依公司外匯需求與資金餘絀狀況,配合市場走勢,研擬短、中、長期 避險策略與選擇最適切之金融商品。並於每月例行召開之公司最高幕僚及財務主管月會中,向公司財務最高主管及內部稽 核部門提報市場走勢、風險管理與例行性、專案性避險交易之執行情形及計畫,並於會後以書面紀錄提報董事會授權之總 管理處總(副總)經理同意後據以執行。 3.操作策略 A.本公司之匯率避險以減少公司淨匯率風險部位之自然避險為原則。日常營運外匯資金不足部分,均於市場匯率有利時 買入即期或遠期外匯支應。對外幣長期負債,分別於簽約、撥款及利率、匯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 訂換匯換率(CCS)契約,俾使本公司因匯率變動對營收獲利之影響減到最低。 B.針對本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包含浮動利率計息公司債),為規避利率波動風險,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 分別於簽約、撥款及利率處於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IRS)契約,承作利率皆較投資計劃預估 融資成本為低。 4.借款與避險部位之市價評估 財務部風險管理組每週須按市價評估各長短期外幣借款部位與避險部位之未實現兌盈損評價資料,提報該部最高主管核 簽,每月則須提報本公司最高幕僚及財務主管月會,藉以確實掌控本公司風險部位之兌盈損狀況與避險交易之執行成效。 (八)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客戶是企業之所以存在之基石,就近迅速地供應客戶所需產品、做到穩定且如數供料,使客戶能正 常生產。 1.打造穩定的供需關係 由於企業的發展與客戶彼此間存有相戶依存、共存共榮的重要關係,因此打造一個穩定的供需關係是每個永續發展的公司 必須重視之課題。本公司著眼於台灣產業的長期發展,積極投資塑膠及纖維原料的生產行列,為客戶提供穩定料源,也為 相關產業奠定紮實基礎。因為長久且良好的合作關係,客戶均呈現穩定成長。 2.提高原料自給率 六輕計劃完成,大幅紓解台灣原料長期不足的問題,乙烯自給率提高至90%以上,大幅降低進口依存度,提升整體石化產 業的競爭力。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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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3.提升中下游廠商競爭力 本公司創辦人在早期為提升塑膠產業中下游廠商的管理能力,特別開設一系列管理課程,主動將本公司的制度與經驗分享 給業界,受到廣大迴響,也強化客戶的競爭力。迄今若有業者前來拜訪,我們仍不吝分享,因為本公司在經營管理上一向 堅信,妥善兼顧客戶利益,自己也必能從中受惠。此外,本公司為配合客戶拓展市場,也積極技術支援客戶及做好售後服 務。 4.電子商務節省成本提升效率 為提升與客戶在交易過程的作業效率,使客戶在下單、訂單進度查詢、收料付款,能得到即時資訊及迅速回應,本企業於 90年1月正式成立台塑網電子商務中心,作為全方位企業對企業線上交易入口網站,導入電子商務交易體系,統籌管理企 業內部資源及力量,並整合上下游供應鏈體系及客戶的商務關係。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無。 八、如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者,應敍明其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 事項及改善情形:無。 註一: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參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參考範例」 之規定。 註二:如為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期貨商者,應敘明風險管理政策、風險衡量標準及保護消費者或客戶 政策之執行情形。 註三: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 告。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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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魏啟林 � � � � � � � � � � 7 獨立董事王得山 � � � � � � � � � � 2 獨立董事吳清基 � � � � � � � � � � � 0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 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魏啟林 � � � � � � � � � � 7 獨立董事王得山 � � � � � � � � � � 2 獨立董事吳清基 � � � � � � � � � � � 0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 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魏啟林 � � � � � � � � � � 7 獨立董事王得山 � � � � � � � � � � 2 獨立董事吳清基 � � � � � � � � � � � 0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 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魏啟林 � � � � � � � � � � 7 獨立董事王得山 � � � � � � � � � � 2 獨立董事吳清基 � � � � � � � � � � � 0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 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身份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1 2 3 4 5 6 7 8 獨立董事魏啟林 � � � � � � � � � � 7 獨立董事王得山 � � � � � � � � � � 2 獨立董事吳清基 � � � � � � � � � � � 0 註1: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註2: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 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 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註3: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 條第5 項之規定。 |
|---|---|---|---|---|---|
| 備註 (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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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任其他 公開發行 公司薪資 報酬委員 會成員家 數 |
7 | 2 | 0 | ||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 8 | � | � | � | |
| 7 | � | � | � | ||
| 6 | � | � | � | ||
| 5 | � | � | � | ||
| 4 | � | � | � | ||
| 3 | � | � | � | ||
| 2 | � | � | � | ||
| 1 | � | � | � |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具有商務、法 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 所需之工作經 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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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檢察官、律 師、會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所需之 國家考試及格領有 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 | � | |||
| 商務、法務、 財務、會計或 公司業務所需 相關料系之公 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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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件 | 姓名 | 魏啟林 | 王得山 | 吳清基 | |
| 身份別 (註1)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
73
|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 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1 年6 月19 日至104 年6 月18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 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 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 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 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 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
|---|---|---|---|---|---|
| 備註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 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 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 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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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出席率(%) (B/A) (註) |
100 | 100 | 50 | ||
| 委託出席 次數 |
0 | 0 | 1 | ||
| 實際出席 次數(B) |
2 | 2 | 1 | ||
| 姓名 | 魏啟林 | 王得山 | 吳清基 | ||
| 職稱 | 召集人 | 委 員 | 委 員 | ||
74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7~8、10~11條規定。 |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12~18條規定。 |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19~28條規定。 |
|---|---|---|---|
| 運作情形 | 1.本公司總經理室及安全衛生環保等專責單位積 極推動及落實各項政策制度。 2.本公司定期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且對員工晉 升、考核、訓練、獎懲等制度訂有明確規範。 |
1.本公司已建置環保規章制度及電腦作業,並透 過環境會計制度之導入,以掌握企業環境支出 相關資訊。 2.本公司持續推動各項節水及節能減碳、污染防 治改善、辦公室環保、資源回收及綠建築等工 作。 3.本公司每年均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及驗證 作業,並同步委託公正單位驗證各廠處產品溫 室氣體排放量數據之正確性,以計算溫室氣體 減量績效。 |
1.本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本 勞動人權原則,制定人事規章制度以保障員工 權益,並提供穩定且優惠待遇、完整的教育訓 練、晉升發展體系,及創造安全衛生之工作環 境,以提升員工之專業能力。 2.本公司定期提供員工健康衛教資訊,與為提升 |
| 項目 |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一)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 檢討實施成效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 位之運作情形。 (三)公司定期舉辦董事、監察人與員工之企業 倫理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並將其與員工 績效考核系統結合,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 及懲戒制度之情形。 |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 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之情 形。 (二)公司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 度之情形。 (三)設立環境管理專責單位或人員,以維護環 境之情形。 (四)公司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制 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之 情形。 |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及尊重國際公認基 本勞動人權原則,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及 雇用政策無差別待遇等,建立適當之管理 方法、程序及落實之情形。 (二)公司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 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之情形。 |
75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第30條規定。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 運作情形 | 員工安全衛生意識,配發「作業危險提醒卡」 與「安全衛生手冊」等,並透過教育訓練、安 全觀察,提醒員工作業安全。 3.本公司在員工經常進出的地點廣設實體意見 箱,並於企業資訊系統設立網路意見箱,各意 見箱均指定專人進行瞭解及回覆,以暢通員工 意見溝通管道。同時,各工會定期召開的理監 事會及勞資會議,相關部門主管均出席參加, 與勞方代表充分溝通意見,確保勞資關係和諧。 4.本公司明確訂定顧客投訴管道、退換貨及賠償 申請程序,可藉由「客戶意見反應表」表達意 見,或「客訴處理表」辦理各項退換貨、折讓 或賠償。網站亦提供產品銷售服務專線及電子 信箱,俾利客戶反應意見。 5.本公司要求往來廠商應符合環保、工安及人權 之需求,以共同塑造更好的交易環境及落實企 業對社會的責任。並積極推動綠色採購,落實 「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之環保理念,帶 動供應商開發綠色產品。 6.本公司持續推動「環保志工日」及「二手市集」 等多項活動,並積極投入地方公益活動,以關 懷地方社區及保持良好互動關係。 |
本公司每年定期發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內容 涵蓋環境保護、公司治理與社會公益領域之資訊 與數據,並且於公司網站揭露推動各項社會責任 工作之情況。 |
|
| 項目 | (三)公司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以及以合 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 營運變動之情形。 (四)公司制定並公開其消費者權益政策,以及 對其產品與服務提供透明且有效之消費 者申訴程序之情形。 (五)公司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 會責任之情形。 (六)公司藉由商業活動、實物捐贈、企業志工 服務或其他免費專業服務,參與社區發展 及慈善公益團體相關活動之情形。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 任相關資訊之方式。 (二)公司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推動 企業社會責任之情形。 |
76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說明一:無。 說明二:本公司雖未制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然已積極持續推動及善盡公司治理、環境保護、社會公益等三大領域之企業 社會責任。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 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說明一:全企業從事社會公益情形。 1.對環保、安全衛生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創立以來一直秉持「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理念,追求善盡社會責任及企業永續經營,因此對於環境保 護之工作相當重視。 台塑企業依此理念,對生產製程與環境保護之設備都是採用國際上最新進之技術,例如早在十多年前建造發電廠時,即 首開國內先河,堅持使用密閉式煤倉,使煤塵不再污染空氣,並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使污染排放遠低於國內外標 準,雖然使得建造費用增加,但卻可得到無形的環境改善和減少資源浪費、成本降低之效益,除在規劃初期選用最佳生產製 程及環保設備外,同時考量上、中、下游製程充分整合,將上游製程之副產品及廢棄物循環再利用做為中、下游製程之原物 料、燃料,由廠與廠間之廢氣、廢熱及與低階能源的充分整合再利用,發揮資源及能源之最佳使用效率,降低能、資源浪費, 以追求達到生態化工業園區的努力目標,以六輕廠區為例,2011 年單位營業額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 年降幅達66.1%,優 於國家減量政策至2020 年單位GDP 溫室氣體排放量降幅20%之目標。本企業之精神乃貴在追根究柢、持續改善、止於至善, 藉由不斷的改善,持續提高設備運轉效率來降低能、資源使用量,強化永續經營之競爭力。 以節約用水為例,自1999 年迄2012 年,六輕廠區已經投資了70.7 億元,完成798 件改善案,每日可節省用水量23.28 萬 噸,預計至2015 年將再投資3.7 億元推動84 件改善案,預估每日將可再節水1.06 萬噸,總計共投入74.4 億元,完成後年 效益約為10.5 億元,在節能減碳方面,六輕廠區也已經投入51.7 億元,完成1,697 件改善案,約可減少674 萬噸CO2,預 計至2015 年將再投資61.7 億元推動441 件改善案,預估約可再減少118.6 萬噸CO2,總計共投資113.4 億元,完成後年效 益約為210 億元。 上述成效都可由台塑企業在2008 到2012 年五年內,已有60 個單位獲得經濟部水利署、工業局、能源局及環保署等主 管機關之頒獎表揚得到肯定。 除了採用國際生產效率最佳之製程,做好污染防治、清潔生產、節能減碳及節水等自身環境保護工作,以朝生態化工業 園區目標邁進之外,本企業亦順應時代趨勢,關注全球暖化相關課題,長年來在企業廠區推動植樹綠化工作,近年來積極推 動各廠區的綠美化,目前已經種植近200 萬株喬木與39 萬平方公尺的灌木,每年可吸收CO2約13.4 萬噸,為員工及附近居 民提供綠意盎然的有氧環境,也兼顧了工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的兩全其美做法,傳統工廠給人的印象是很少有綠地及樹木,甚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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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至煙囪不時排放黑煙,製造空氣污染;本企業各個廠區所努力的方向就是要改變一般人的想法,將工廠營造出「公園化」的 綠意景觀,讓空氣污染轉變成「鳥語花香」的情境。另本於推己及人之理念,協助鄰近社區綠化,以麥寮園區為例,已認養 麥寮鄉17.5 公里道路共5,960 株行道樹,未來將再協助認養週邊鄉鎮道路植樹綠美化。 同時,本企業也響應政府造林減碳計畫,在台灣各地進行大面積造林,自2007 年起與林務局及宜蘭縣、雲林縣、高雄 縣、嘉義縣、台南縣等各級政府合作,已陸續認養了78.27 公頃土地,共種植約7 萬9 仟棵樹木,為造林減碳貢獻一份心力。 另本企業亦全力配合環保署推動民間企業綠色採購,以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統計本企業2012 年度綠色採購金 額計3.7 億元,並由台塑、南亞、台化、台塑企業總管理處及長庚醫院獲頒為綠色採購績優企業。 未來,台塑企業仍將持續以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理念,落實節水、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與友善環境等各項工 作,善盡社會責任。 此外,提供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是台塑對員工與其眷屬的責任,因此,「安全第一」成為我們珍惜員工的重要 原則。除建立獎勵制度,鼓勵員工、承攬商對於不安全狀況行為及虛驚事故勇於提出之外,也獎勵零職災的部門,鼓勵各單 位提報潛在的危害事項,舉發工安異常及不安全行為,每季彙整檢討消除潛在危害,並且辦理部門間競賽及績效評比,以提 高員工的參與感。 台塑公司於2011 年9 月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南區勞動檢查所在仁武廠區共同簽署「安全伙伴宣言」,以「尊重生命,以 人為本」為核心價值,持續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風險管理及製程安全分析、工安管理現場化、關鍵性危害控制、承 攬管理訓練、內外部稽核、各職級人員工安管理教育訓練共同合作等促進職場安全之重點工作。 2.對社區參與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深耕台灣,廠區遍佈全台各地,我們極力與各廠區周邊居民成為「好厝邊」,因此在各廠區成立睦鄰小組,與居民 友善溝通並盡力提供各項協助。當然,維護環境也是台塑企業及全體員工的責任,我們持續發動員工清掃鄰里街道及辦理淨 灘活動,同時也不斷投入各項地方公益活動,並協助照顧清寒家庭及弱勢團體,讓我們的員工及社區居民融為一體。此外, 員工也自發性組成公益社團,共同響應企業回饋社會鄰里的行動,藉由企業及全體員工長期且持續的關注,將人性關懷及愛 心逐漸擴大至社會每個角落,共同建立祥和社會。 3.對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與其他社會責任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台塑企業本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宗旨,以勤勞樸實的精神致力於企業永續經營之同時,持續以「品質、信 譽、服務、環保」之經營方針回饋社會及善盡社會責任,並發行「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詳實記載我們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 形。 台塑企業一直以來均持續關懷社會、協助弱勢,除了致力於事業經營之外,也投入醫療、教育及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善 盡企業社會責任。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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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1)醫療:長庚醫院創設於1976 年,以「提升醫療水準、創造社會福祉」為己任,勇於挑戰窠臼權威,不但帶動醫界的改革 及進步,也深獲廣大民眾的信賴,如今在全台灣設有有四大院區,北院區(包含基隆、情人湖、台北、林口、桃 園等分院及護理之家)、嘉義院區、雲林院區及高雄院區(高雄及鳳山醫院),服務的面向,也從急症救治醫療, 擴展到復健、養生、銀髮照護等,是亞洲規模最大、設備最完善的醫療機構。 (2)教育:1960 年代,台灣各項產業蓬勃興起,有鑑於工業人才的不足,台塑企業創辦了明志工專(現為明志科技大學),為 當時家庭經濟環境普遍不佳的學子,提供半工半讀的升學機會。爾後又陸續成立了長庚大學與長庚技術學院(現 為長庚科技大學),培養學生勤勞樸實、腳踏實地、理論與實踐結合的特質,長期為台灣培育優秀的工業中間幹部 和醫護人才而默默耕耘。 (3)其他社會公益:除了醫療與教育外,台塑企業創辦人更捐資成立數個基金會及公益信託社會福利基金,透過基金會的運作與 企業內各公司的積極參與,持續推動與捐助各項社會公益事業,例如: A.長期資助原住民青少年教育與就業機會,自84 年開始至今,捐贈金額約16.7 億元,協助人數超過5,000 人。 B.協助921 地震及莫拉克颱風災區重建,並認養災區學校及各地老舊校舍重建,至今已認養57 所中小學。 C.捐贈81 萬5 千劑肺炎鍊球菌疫苗,推動全國75 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計畫,增進其健康與生活品質。 D.持續推動「身心障礙機構早期療育專業服務成效提升計畫」,系統性、全面性提升台灣整體早期療育服務品質,目前已提供 53 所機構相關療育協助及補助;並建立「早期療育專業人員交流平台」,提供全國早療活動訊息、療育文章及教學檔案分 享與交流。 E.捐贈2,061 套人工電子耳,造福聽障兒童。 F.捐助雲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及台北監獄辦理彩虹計畫,協助毒癮愛滋患者培養謀生技能及重返社會。 G.推動各項獎助學金計畫,如兒少機構教育協助計畫、清寒學生獎學金及偏遠地區學生助學金補助計畫,協助經濟弱勢或失 依學童及少年順利就學。 H.推動麥寮廠鄰近七鄉鎮弱勢學童營養早餐補助。 I.推動受暴家庭經濟協助計畫,提供受暴家庭成員經濟協助。 J.推動罕見疾病病友醫療及經濟協助計畫。 K.推動獨居老人住宅改善計畫及麥寮鄉台西鄉獨居老人送餐計畫,提供獨居老人生活必需協助。 L.捐贈社會福利機構日用品及白米、老人日照中心交通車、麥寮廠附近低收入戶三節禮品及禮金。 M.捐助台東牧心智能發展中心、幼安教養院、雲林縣華聖啟能中心、嘉義縣安仁家園新(改)建院舍及台中市霧峰教養家園。 N.推動發展台灣特色文化,贊助「明華園劇團」、「紙風車劇團」及「亦宛然掌中劇團」辦理巡迴演出。 O.推動培育優秀體育人才計畫,及體育人才國外培訓計畫,協助國內體育人才提升成績。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79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此外,長庚紀念醫院也設立社福基金,長期補助貧苦病患就醫,截至2012 年底已支出53 億6 千萬元,並且持續提供國內偏 遠地區與落後國家所需的醫療援助。 說明二:詳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七、公司產品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本企業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係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書第三代綱領G3準則(GRI G3)及遵循AA1000AS查證標準之精神編撰。 |
|---|---|
| 運作情形 | |
| 項目 |
80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4及5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8及15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2、6、10~13條規定。 |
|---|---|
| 運 作 情 形 | 1.本公司為恪遵法令及謹守道德規範之企業,除 遵循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等規章 法令外,並秉持「勤勞樸實」企業文化精神, 以廉潔誠信、公平透明、自律負責之經營理念, 制定落實各項道德規範政策,建立良好之公司 治理及風險控管機制,謀求本公司之永續發展。 2.本公司於「人事管理規則」等規章制度中明示 誠信經營之道德規範政策,並針對本公司董 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已訂立「道德行為準則」, 請詳閱第79頁,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亦承諾積極 落實及監督誠信經營政策之執行。 3.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工作規則」等 規章制度中訂定嚴謹行為規範及道德準則,並 明訂相關獎懲規定,舉凡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經理人、受僱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嚴禁 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 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 託義務之行為,以防範營私舞弊、挪用公款、 收受賄賂、洩密或謊報等不誠信行為。 |
| 項 目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 策,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 情形。 (二)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情形,以及 方案內之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 運作情形。 |
81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7條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9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14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16條規定。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16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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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4.針對從事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者,本 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明 訂擔任營業、採購、發包、監工及預算等職務者 以及其他與廠商有利益關係之職務者,不得接受 廠商邀請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亦不得接受其 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益,違者以免職論處,其主 管並予以連帶議處。另相關職務已全面推動定期 輪調作業,以防範各類弊端之發生。 |
1.本公司因商業活動對外簽訂之契約,均訂定誠 信行為條款。另針對客戶、供應商等利害關係 人進行誠信調查,以避免發生不誠信行為而損 及公司權益。 2.本公司目前由總管理處及總經理室兼職推動企 業誠信經營之運作,另每月將內部稽核報告送 請獨立董事核閱,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3.本公司董事秉持高度自律,對於董事會所列議 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已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 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 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 決權。 4.本公司已於「人事管理規則」等明訂員工應嚴 謹遵守利益迴避之行為準則,主動報備有利益 |
| 項 目 | (三)公司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時,對營業範 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 行防範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等措 施之情形。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商業活動應避免與有不誠信行為紀錄者 進行交易,並於商業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 款之情形。 (二)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 之運作情形,以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三)公司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及提供適當陳述 管道運作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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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17條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20條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 則」第21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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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衝突等道德疑慮事項,並訂有競業禁止相關條 款,以防止利益衝突。本公司另訂立「員工申 訴作業要點」規定,提供員工申訴任何違法或 不當行為之陳述管道。 5.本公司已建立有效完善之會計制度及內控機 制,全面推行作業電腦化,將人事、財務、營 業、生產、資材及工程等六大管理機能由電腦 相互串連,層層勾稽,執行異常管理。另本公 司亦建立專業獨立之內部稽核運作架構,運作 架構共分三大層面,第一層面由隸屬於公司董 事會之稽核室負責執行,第二層面則由企業總 管理處進行例行性及專案性之獨立稽核,另基 於內部稽核係全體員工之職責,因此於第三層 面要求公司各部門亦應定期進行自主性之業務 檢查,以利落實內控精神至公司各個層面。 |
本公司訂立「員工申訴作業要點」規定,提供員 工檢舉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之申訴管道,並於「人 事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針對違反誠信 行為者訂有相關懲戒規定。 |
本公司已架設中英文網站,並於網站中以年報方 式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 |
| 項 目 | (四)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有效會計制 度、內部控制制度之運作情形,以及內部稽 核人員查核之情形。 |
三、公司建立檢舉管道與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 及申訴制度之運作情形。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架設網站,揭露誠信經營相關資訊情形。 (二)公司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 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 放置公司網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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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差異情形及原因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尚未制定誠信經營守則。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對商業往來廠商宣導公司誠信經營決心、政策及邀請其參與教育訓練、 檢討修正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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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 作 情 形 | ||
| 項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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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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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使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包括總(副)經理、協理、經(副)理、財 務主管、會計主管及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基於職權為公司 從事經營活動時,其道德行為有所遵循,特訂定本準則,以防止不道德行為和 有損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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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道德行為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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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本著誠實無欺、守信守法、公平公正及合乎倫理道德 之自律態度處理公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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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避免個人利益介入或可能介入公司整體利益時之利害 衝突,包括但不限於該人員無法以客觀及有效率之方式處理公司事務時,或是 基於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而使得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三親等以內之親 屬獲致不當利益等情況。為防止利益衝突,本公司與前述人員或其所屬關係企 業之資金貸與或為其提供保證、重大資產交易之情事,須事先經董事會審核, 相關進(銷)貨往來則應以本公司最大利益為考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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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本公司面臨獲利機會時,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維護公司所能獲取之正當合 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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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不得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以獲取私利, 且除依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外,不得從事與公司競業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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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對於本公司及進(銷)貨客戶之資訊,除經授權或法律 規定公開外,應負有保密義務。應保密的資訊包括所有可能被競爭對手利用或 洩漏之後對公司或客戶造成損害之未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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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公平對待公司進(銷)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不 得透過操縱、隱匿、濫用其基於職務所獲悉之資訊、對重要事項做不實陳述或 其他不公平之交易方式而獲取不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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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應保護並基於公務所需適當使用公司資產,避免公司資 產因被偷竊、疏忽或浪費而影響公司獲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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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均應遵守各項法令及本公司規章制度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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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本公司員工發現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有違反法令規章或本準則之行為時,應 檢具足夠資訊向監察人、直屬經理人、總經理室人事或內部稽核主管、或其他 適當人員檢舉呈報,檢舉案經查明確認後,公司將依人事管理規則酌情獎勵。 本公司以保密負責之方式適當處理上述檢舉呈報資料,並將盡全力保護本著善 意檢舉者之安全,使其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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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若有違反本準則之情事,經查明後,除依人事管理規則 懲處外,並應呈報董事會,相關違反人員並依法須負一切民、刑事或行政責任, 且即時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違反人員之職稱、姓名、違反日期、違反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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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準則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第三章 豁免適用之程序
第十一條:於特殊情況下,擬豁免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遵守本準則時,必須經由董事 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且即時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允許豁免人員之職稱、姓名、董事會通過豁免之日期、豁 免適用之期間、豁免適用之原因及豁免適用之準則等資訊,俾供股東評估是 否適當,以維護公司權益。
第四章 資訊揭露方式
第十二條:本準則應於年報、公開說明書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修正時亦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準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並送各監察人及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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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李 志 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