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Feb 26, 2026

56854_rns_2026-02-26_d7681b24-3a28-4d05-9297-dd465f302c8a.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26 日,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信息产 业”)持有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股份 276,333,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方正控股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118,2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7.9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资金需求,方正信息产业拟减持不超过128,212,200股公司股份,其中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37,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474,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2.0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方正信息产业出具的《关于方正信息产业有

1

限责任公司减持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持股数量 276,333,368股
持股比例 6.4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司法划转取得:276,333,368股

根据方正信息产业出具的《通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主体仅方正信息产业 一家公司。截至2026 年2 月26 日,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方正控股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118,2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7.96%。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 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已指定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方正互联技 术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8,212,2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2,737,4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5,474,800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3 月23 日~2026 年6 月22 日

2

司法划转(执行经法院裁定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拟减持股份来源
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 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根据方正信息产业出具的《通知》,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方正 信息产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 (三)根据方正信息产业出具的《通知》,方正信息产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方 正信息产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实施减持,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7 日

4